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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懸泉漢簡(叁)》釋文獻疑(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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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史研究院楊富學工作室)
(首發)《懸泉漢簡(叁)》收録敦煌懸泉置遺址1990年發掘的探方ⅡT0113③:1至ⅡT0114S:275的2228號簡牘圖版與釋文,爲學界認識與使用懸泉置漢簡提供了又一批新資料。[1]在早年釋讀基礎上,釋文得到高清圖版技術支持有很大提高,但仍存在未得要旨的釋讀。如:
簡1.甘露四年七月丙午朔丁巳,張掖大守
、庫令湯行丞事謂過所,遣文學卒史稟安漢送詔所
□□護所調買□敦煌郡。當舍傳舍,從者,如律令。 七月己巳西。 八月乙酉東。
又一石六斗八升。 ⅡT0114③:239+308[2]
本簡松木,兩行,傳文書。張掖太守府簽發的傳文書,派文學卒史稟安漢送詔書有關人員到敦煌郡。傳文書至“如律令”結束。“七月己巳西”是持傳人安漢去敦煌郡路過懸泉置西行時間。甘露四年(前50年)七月丙午朔,傳文書簽發時間是十二日;安漢路過懸泉置西行時間己巳日,是七月廿五日。由張掖西行至懸泉置前後十四天。“八月乙酉”日,是安漢從敦煌東回路過懸泉置時間,八月乙酉是八月的第十日。左下書“又一石六斗八升”,文字左殘,未言是安漢一次食用的糧食數,還是兩次食用的糧食數。但一定與安漢在懸泉置消費有關。
通簡左殘,字迹漫漶。左行首起二字不明,所買何物不明“□”。其中最值得關注的是張掖太守的人名。此字圖版作“
”,原書釋讀未得旨要作“
”形。此字2003釋文定稿作“饒”,應從原釋。同樣的張掖太守人名又見懸泉置漢簡ⅡT0114③:173+364。簡文是:
簡2.甘露二年十二月丙辰朔壬戌,張掖大守饒、長史遣、丞勳〼
馬一匹。當舍傳舍,從者,如律令〼 ⅡT0114③:173+364
本簡下殘,與前簡ⅡT0114③:239+308文書性質同,都是傳文書。其中釋文的“饒”字圖版作“
”形,前簡“饒”作“
”形。二簡此字形近,紀年時間間隔一年,均屬於張掖太守。應該是一個人。
現有的釋文“張掖大守饒長史遣丞勳”,如果按照前簡之“遣”理解作派遣的話,則“長史”人名不存;如果將“遣”作人名理解,則更爲合理,即太守名饒、長史名遣、丞名勳。唯“遣”字作“
”形,右上之“中”形不見且左側未封口。前簡“遣”字作“
”,常見的“遣”字如字書第822頁作“


”等形,[3]右上“中”部是存在的。即原書釋讀的“
”“遣”字應釋作“建”字。
與太守饒、長史建有關聯的簡文還有,
1)甘露二年十二月丙辰朔己巳,張掖大守饒、長史建謂過所,遣守卒史鄭□
□事酒泉、敦煌,乘所占用馬。當舍傳舍,從者,如律令。 ㄢ ⅡT0115③:97
本簡也是傳文書,也是張掖太守、長史合署簽發的傳文書。此簡出現的太守名饒、長史名建,二字作“
”“
”形。其中的“
”無疑與前簡ⅡT0114③:173+364“
”是一個字。
簡中的守卒史人名漫漶,“宀”字頭没有問題,下部漫漶,疑爲“賓”字;“事”前未釋字,尾筆類“辶”部,以辭例可釋作“逐”字。
以上三簡均是張掖太守府簽發的傳文書,時間在甘露二年至甘露四年之間,恰與破羌將軍辛武賢準備用兵烏孫,穿治海廉渠時間吻合。辛武賢,曾任河西酒泉、張掖太守,用兵烏孫,所賴以成事者多爲河西物資和人員。張掖郡如此多的傳文書出現在懸泉置,應該與之關係比較大。
同樣的“饒”字,又見懸泉置漢簡ⅡT0114④:323,簡文是:
簡3.饒可所婢愛皆來饒可所在,得以□ 〼 ⅡT0114④:323
此簡下殘,其中的“饒”字,原書釋讀均造字作“
”形,圖版作“
”形,不字。今據上述對“饒”字梳理,應作“饒”字。將“饒”字改讀後,“繞可”二字,可作人名理解。本簡還有一字釋讀不妥,讀起來晦澀。原因是“婢”字應釋作“好”字。此字作“
”形,左右結構,左女右子,應釋作“好”字。“婢”字字書第211頁居延漢簡有“
”“
”“
”。在此基礎上,本簡應理解爲“饒可所好愛皆來饒可所在,得以□
〼”。
簡4.甘露三年四月甲寅朔庚辰,金城大守賢、丞交謂過所縣道官,遣誥亹亭長桑賀以詔書送
施刑伊循。當舍傳舍,從者,如律令。 ⅡT0114④:338
本簡左側微殘,傳文書。金城太守、長史派誥亹亭長桑賀送施刑士到伊循。其中的“交”字作“
”形,2003年定稿作“文”字。因爲筆者曾關註西北漢簡中“交”“文”二字易淆的字例,尤其是已有釋文的“交錢”理解爲現金實物“文錢”更合理。[4]所以,感覺本簡的“丞交”也應該是“丞文”。人名“文”字比“交”字更合理。懸泉置漢簡中有一簡“丞文”的傳文書,根據其中的“榆中亭長”,應該也是金城郡的郡丞。簡文是:
2)〼……〼
〼榆中亭長王同、竇□〼 A
〼長史慶、丞文謂過所□〼 B ⅡT0215S:84AB
本簡殘甚,A面應該是B面傳文書所要派遣的人員,“同”字釋讀可疑。B面的“文”字作“
”形,可旁證前簡“丞交”是“丞文”。
簡5.安里户人大女王長孫,年卌七,户一,口二。 長孫寡婦大女紹素,年廿六。 流 ⅡT0114④:322
本簡完整,户籍簡。釋文没有問題,只是録文格式稍顯不妥。原書釋文考慮到了上下文字的位置,“長孫寡”以下文字居右側,而没有關注到“流”字的位置。“流”字,明顯屬於二次書,雖然與前“廿六”之間没有空格,但應該保留空格。因爲不是一次書寫完成的。整簡文字格式“口二”以上居中大書,“長孫寡”至“廿六”居右側、字體略小,“流”字居中大書。類似文書格式簡又見簡ⅡT0114④:331,簡文是:
3)廣大里户人簮褭爰利,年卅九,户一,口二。 利弟簮褭得,年卅三。 流。 ⅡT0114④:331
此簡“弟”字作“
”形,字形是“第”字。隸作“弟”字,可。
簡6.〼……廿石。牛飲病滿五日不言及物故,債牛,牛賈四千。 ⅡT0114④:344
本簡上殘,牛買賣文書。上部字迹漫漶,約爲牛買賣時的價錢;下部文字,是牛在買賣發生之後,如果出現意外狀況,如何賠償。其中的“飲”字釋讀有誤。此字作“
”形,左側不是“食”部。此字常見是“
”,本簡又在右下補一點筆,右部有點類似“欠”形,但此字在此應釋作“即”字,作如果、假如解。
簡7.〼拜言
〼□茭當從何日言得□〼 ⅡT0114④:346A
本簡上、下、左殘,從“拜言”屬於私人書信。根據殘存字形,筆者首先觀察到“從”字作“
”形,與整簡書風不合。整簡字體比較規整,不是草書,“從”字焉有“
”形。此字應釋作“訖”字,言收茭的截止日期。據此意與字形,本簡左行首起未釋字應釋作“得”字,尾字應釋作“茭”字。文義是“得茭當訖何日,言得茭”。
簡8.〼書功勞訖九月□〼 ⅡT0114④:355
本簡松木,兩行,上、下殘。功勞案文書。類懸泉置漢簡ⅠT0309③:49本始四年功勞案“訖十月晦”。作爲計算功與勞的截止日期,可能有月旦、月望和月晦。月旦初一作爲截止日期,應該不如月晦更合理。而月望十五日,又與計算方式不滿一月衝突,所以三者之中月晦更合理。即本簡尾端未釋字應補釋“晦”字。
“月旦”多作爲開始計算的日期,簡文如:
4)〼年五月旦,五穀庸平賈直 〼 ⅠT0112①:125
5)十月旦,見吳斧二百九十枚。 ⅠT0110①:60
6)九月旦,見粟七千一百一十八石四斗九升少 ⅡT0214②:147
7)建平二年十月旦以來□□〼 ⅡT0114③:307
“月晦”作爲截止日期的辭例,簡文如:
8)〼審如辭,收責言會月晦,如律〼 ⅡT0114③:504
9)〼山櫝槥五、帚三、荊萁二,會月晦以爲常。采萁蘇〼ⅠT0110①:44
10)〼至八月晦畢,任者王……〼 ⅡT0213③:162
簡9.〼送部主求捕,毋令逐亡。 〼 ⅡT0114④:358
本簡上、下殘,捕亡官文書。筆者最先關注到的是“主”字的點筆並不存在,也就是漢簡中“生”“主”二字的差異,在本簡中並不明顯,唯“部主”是一詞,即主管。已經“送部主”,再求捕何物?所送是被求捕人的文書嗎?圖版“送”字作“
”形,與“送”字“关”不合。此字應釋作“廷”字,“廷部主”即縣廷主管負責追捕。類似“廷部”辭例如:
11)〼寸,名曰靳騁。廷部吏孟卿來迎……游君熊嘉□□往 死ⅠT0109②:46[5]
12)〼□逐問病已。事已,亡。廣轉歸 西。謹已劾,唯廷部
賈車 ⅠT0210④:6
漢簡中的“廷”,尤其是懸泉置漢簡中“廷”多指縣。
簡10.長兄足下叩叩〼 A
□□必易〼 B ⅡT0114④:359AB
本簡右、下殘,私人書信。已有釋文與2003釋文定稿同。A面釋文的“叩叩”目前的圖版是看不到重文號的,且殘筆“
”也不是“叩”字。依據現有釋文所謂的“足下”二字是“
”形,餘下的“
”字下殘,只能是“善”字。即“叩叩”只能是“善”字。“足下善毋恙”,西北漢簡辭例較多,毋贅。
B面的“必易”,也不是“必易”。所謂的“必”字圖版是“
”形,左殘且字體靠左,其下的“易”字作“
”形,如果是“易”字,則是完整的。考慮到“必”字居左不完整,“易”字也應該左殘,“易”僅僅是此字的右部而已。據簡牘殘損狀況,“必”字可釋作“火”字,而“易”字應釋作“□”。
簡11.〼□百,□錢月十六日合符反□ ⅡT0114④:369A
本簡右、上殘,貰買衣財物爰書。“百”字上殘筆仍存,今補“□”一。“百”字下未釋字草書,作“
”形,應釋作“期”字;未釋讀的尾字與本簡的“錢”字形同,可補釋。
簡12.七月餘案三。其一,幣; 毋出入。 今餘案三。
二,穿。 ⅡT0114④:379
本簡長度完整,器物出入簿。字迹漫漶,已有釋讀“穿”字與圖版不合,應改釋作“完”字。“完”與“幣”“傷”是對應的。如:
13)六月餘鞌五。其二,敝;
三,完。 〼 ⅠT0109S:134
14)永光五年計餘具㮑百六十五。 其八十四,缺傷;
八十一,完。 ⅡT0111③:9
15)正月餘亶帶十四。 其三,幣;
十一,完。 ⅡT0114⑤:65

[1] 甘肅簡牘博物館、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西北師範大學簡牘研究院、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懸泉漢簡(叁)》,中西書局,2023年。
[2] 此類簡號參見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編《懸泉漢簡(壹-伍)》,超出者是筆者據2003年定稿録文。類似本簡表示發掘年度和“敦煌懸泉置”的“90DX”省略。因簡號可以直接檢索,具體頁碼毋贅。遺憾的是《懸泉漢簡(叁)》,將原來的ⅡT0113③,人爲更爲T0113④;又將原來的T0113④更爲ⅡT0113③。這樣造成按照圖書的編號在庫房中找不到簡牘實物。而其中的紀年簡也不支持這種更改。
[3] 陳建貢、徐敏:《簡牘帛書字典》,上海書畫出版社,1991年。行文簡稱“字書”,下同。
[4] 張俊民:《簡牘文書中的“交錢”應為“文錢”之誤》,2018年10月重慶“第四屆簡帛學國際學術研討會暨謝桂華先生誕辰八十周年紀念座談會”提交論文。
[5] 原書釋文“游”作“
”、“死”作“□”,今改釋。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6年9月11日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