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時間:2025-02-04 15:30:21 瀏覽次數:3421
- 《里耶秦簡(叁)》選釋(五)
-
(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
(首發)《里耶秦簡(叁)》的出版[1],爲學界研究提供了珍貴資料。我們在閱讀第11層簡文時有一些想法,今條列出來,敬請方家指教。
恒署。 □[1]〼11-1
〖校釋〗
[1]□,字殘,疑爲“命”字。
簡首塗黑。
乙止[1]11-6
〖校釋〗
[1]止,原釋文未釋。
該簡上部有刮削的痕迹,或爲習字簡。
覆獄遝遷陵吏上造銜,銜家居朐忍宜都,證耐〼Ⅰ
丗三年六月庚子朔丁未,巴屬辯、叚(假)卒史成移遷□〼Ⅱ
縣里、年、它坐,或(又)覆問毋有[1],有罪輸䙴(遷),䙴(遷)者包名家〼Ⅲ
……Ⅳ11-10
〖校釋〗
[1]或,原釋文疑爲“賊”。“或(又)覆問毋有”,秦漢簡多見,睡虎地秦簡整理者語譯作“再查問還有什麽别的問題”[2],可參看9-2287注釋12。
〼效器不備□[1]:□□九十二,直(值)錢二百廿。乘車
十一枚,Ⅰ
〼□四[2],直(值)錢丗二。鐵斧一,直(值)錢十。鐵枸(鉤)六,直(值)錢十二。鐵柙一,直(值)錢十。Ⅱ
〼十一。 〼Ⅲ
〼□□Ⅳ11-11+11-39+11-83
〖校釋〗
[1]“備”下一字,原釋文作“未”,疑是“者”。
[2]□四,原釋文作一缺字處理。
三片由整理者綴合。
丗三年八月己亥朔癸卯,倉是爰書:大隸臣快自言:以癸卯受捕磔罪豆購萬錢。即以其三千AⅠ顧(雇)尉史過等[1]。AⅡ
九百償隸臣□。ⅢA
二百償隸臣罷[2]。BⅠ
四百償隸臣苕。BⅡ
二百五十償隸臣□。CⅠ
【二】百償陽里大女子□[3]。CⅡ
二百償陽里大夫吉。DⅠ
𠦜償陽里小男子吉。DⅠ11-13+11-43
五百償隸臣文。AⅠ
二百丗償隸妾委。AⅡ
五十償更戍諱。AⅢ
九百償更□□[4]〼BⅠ
凡六千八百七十[5]。〼BⅡ
餘三千一百丗。〼BⅢ11-13背
〖校釋〗
[1]顧,通“雇”,有付錢羲。岳麓秦簡叁75號簡云:“方前顧(雇)芮千”[3]。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1771+1775與3410可連讀,其中説:“怒問請:若銅器寧賣不?請曰:賣。怒問請:銅爵一雙幾錢?請曰:直取之。怒求廿錢,請可,怒即以錢廿雇請。”[4]可參看。
[2]罷(原釋文未釋),人名。
[3]二,原釋文未釋。除CⅡ行所記錢數殘去外,其餘各行錢數相加總和爲6670錢,與本行所記總和6870錢,相差200錢,據補。
[4]“更”之下,原釋文以爲只有一字殘劃,應有二字,其中第一字应是“戍”。
[5]顧(雇)、償之錢共6870,與本處所記相符。
二片整理者綴合。
廿八年六月□□[1],早(皂)臣與使馬馬徒吏以卒戍士五(伍)江陵Ⅰ處里繄□爲庶庸(傭)廿九日[2],入錢四百。Ⅱ11-17
[1]“六月”下二字,疑是“丁酉”。
[2]早(皂),原釋文徑作“皂”。《史記·鄒陽列傳》“使不羈之士與牛驥同皂”,索隐引韋昭曰:“皁,養馬之官。”皂臣,職名。
使馬,岳麓秦簡伍263-264號簡云:“叚(假)廷史、諸倳(使)有縣官事給殹(也),其出縣畍(界)者,令乘倳(使)馬,它有等殹(也)”[5],使馬似是專供官員到外地公幹時的用馬。馬徒,馬夫。《韓詩外傳》卷二:“商容嘗執羽籥,馮於馬徒,欲以伐紂而不能,遂去伏於太行。”
繄□(原釋文作“繄□□”),人名。
庶,疑是人名。
遷陵守丞有七月甲戌行鄉,過
亭[1],案其求盜南里士五(伍)【亥棄】去亭一宿以上[2]。Ⅰ
丗三年七月己巳朔戊子,遷陵守有、令佐履劾。Ⅱ11-20+11-243背
七月己巳朔己丑,遷陵守丞【有】告尉主[3]:下劾,亟定當坐者名吏(事)里、它坐、訾。遣詣廷,以書言,署獄東發。/謝手。Ⅰ
七月己丑旦食□,隸臣同以來[11]。/過發。Ⅱ11-20背+11-243
〖校釋〗
[1]
(網友“何草不黄”疑作“唐”[6],不确)亭,亭名,又見于11-275,字形更清晰。8-92有“閻水”“閻單”,8-2118有“閻亭”[7],“
”或爲“閻”字省寫。
[2]棄,原釋文存疑,據11-275及殘劃可以确定是“棄”字。《二年律令·賊律》1-2號簡云:“以城邑亭障反,降諸侯,及守乘城亭障,諸侯人來攻盜,不堅守而棄去之,若降之,及謀反者,皆要(腰)斬”;岳麓秦簡肆240號簡云:“●興律曰:當爲求盜,典已戒而逋不會閲及已閲而逋若盜去亭一宿以上,貲二甲”[8]。可參看。
[3]有(原釋文未釋,網友“何草不黄”釋[9]),人名。
本簡即11-275所云“前書”。
二片整理者綴合,11-243的正背标署颠倒。
毋擇等復來[1],後鼻亦嘗以夬(決)[2]11-25
〖校釋〗
[1]毋擇,原釋文未釋,人名。
[2]嘗,原釋文作“當”。夬,原釋文未釋。
粟二石[1]。 丗三年五月庚午朔朔日,發弩繹、佐過出貸更戍上造城父□里狗[2] 。〼Ⅰ
令史言□平[3]。〼Ⅱ10-411+11-28
〖校釋〗
[1]原注釋:左側刻齒爲“二”。
[2]繹、過、狗,人名。“繹”左部略殘,原釋文作“擇”,網友“abc”改釋爲“繹”[10]。“發弩繹”見於8-761、11-98,皆在丗三年。
上,原釋文未釋。
[3]言、平,原釋文未釋,其中一字應爲“視”。言,人名。
二片寬度接近,茬口、紋路大體吻合,文義相關,當可綴合。
〼丗之年[1]〼11-29
〖校釋〗
[1]之,原釋文未釋。
司空、倉計校繆Ⅰ已言夬(決)[1]。※ [2]Ⅱ11-37
〖校釋〗
[1]夬,原釋文作“史”。
[2]圖案爲鳥形。
簡首塗黑,末尾疑有勾校符。
〼□□敦狐、史□有論Ⅰ
〼□故于牒上[1]。敢言之。Ⅱ11-46
〼武手。11-46背
〖校釋〗
[1]“故”上一字,或是“署”。
十月壬戌,少内□[1]〼Ⅰ
其一人求羽:胃。 〼Ⅱ
二人級:嬗、環。 〼Ⅲ
四人級:罔、兹、嫭、嬈。〼Ⅳ11-48
〖校釋〗
[1]□,疑爲“作”字,9-1099云:“二月乙丑,少内作徒薄(簿)”,10-690云:“十月丁巳,少内作徒薄(簿)”,可參看。
錢七千一百四,責錢□□[1]〼
丗三年十月甲辰朔辛〼11-51
〖校釋〗
[1]“錢”字下二字,原釋文未釋,似是“五百”。
〼、成、胡移、恢、筭、雄、章、驚、卻、成辰、誤、遺[1]Ⅰ
〼質□[2]。 令史横監。 敬手。Ⅱ11-54
〖校釋〗
[1]成辰,原釋文二字間有鉤識符號,今核删。誤(原釋文作“謹”)下有勾識符,原釋文缺釋。“成”至“誤”,均爲人名。遺,姑亦作人名看待。
[2]“質”下一字,原釋文作“行”,似從“衣”。
□□……□之[1]……11-59
〖校釋〗
[1]之,原釋文未釋。
上田禾粟七十五石一斗泰【半】[1]〼11-62
〖校釋〗
[1]七十,原釋文作“十”。
半,原釋文缺釋,據殘筆、文例擬釋。
簡首塗黑。
〼□□□毋[1]11-63
〖校釋〗
[1]“毋”上一字,左下從“糸”。
〼□日備歸已[1]〼11-74
〖校釋〗
[1]“日”上一字,原釋文作“三”。備,原釋文未釋。
〼所[1],錢丗五。〼11-76
〖校釋〗
[1]所,原釋文未釋。
〼□貲各一盾[1],遝,審。〼11-77+11-86
〖校釋〗
[1]盾,原釋文未釋。
二片整理者綴合。
〼=日[1],獄史義〼11-78
〖校釋〗
[1]日,原釋文作“曰”。其上有重合文符,疑上有“朔”字。
〼□發弩繹、尉史過出貣(貸)更□[1]〼11-99
〖校釋〗
[1]繹(原釋文作“鐸”)、過,人名。
〼□大夫今來,即有求臣者[1],敬令人召臣[2]。11-100+11-164
〖校釋〗
[1]臣,原釋文疑爲“取”。
[2]敬,原釋文未釋,謝明宏釋[11]。人,原釋文作“入”。召,原釋文未釋。
謝明宏綴合[12]。二片寬度相同,茬口、紋路吻合,可復原“敬”字,文意大體連貫,當可綴合。
丗二年正月戊寅【朔】[1]〼11-117
〖校釋〗
[1]朔,據8-157所記擬釋。
□有□將來直(值)十一𨤽[1]11-124
〖校釋〗
[1]“有”上一字,原釋文未釋,或是“曰”。
“有”下一字,原釋文未釋,疑是“田”“日”或“四”。
𨤽 (原釋文未釋),與8-1018“購”下一字類似,疑是“錢”字異構或某種貨幣單位。
□□年十〼Ⅰ
□□貲[1]〼Ⅱ11-128
城旦六十人〼Ⅰ
居貲責大男【子】〼Ⅱ
舂廿人〼Ⅲ11-128背
〖校釋〗
[1]第一字,原釋文未釋,或是“舂”。
〼□四人積十四日[1]Ⅰ
〼敬手。Ⅱ11-133
〖校釋〗
[1]十四,原釋文未釋。
丙寅買[1]〼11-135
〖校釋〗
[1]丙寅買,原釋文未釋。
〼……上造□所[1],取錢〼11-136
〖校釋〗
[1]上,原釋文未釋。
〼佐敬[1]。〼Ⅰ
〼佐卻。〼Ⅱ
〼少内殷。〼Ⅲ11-140
〖校釋〗
[1]敬(原釋文未釋),人名。
〼□故[1],它如【書】〼11-145
〖校釋〗
[1]“故”上一字,原釋文疑作“剟”。
〼□□爲遷陵取□器[1]〼11-158
〖校釋〗
[1]“取”下一字,原釋文作“鐵”,待考。
丗三年九月戊辰朔〼11-160
丗三年成爲〼Ⅰ
丗三年九月成成爲□成都[1]〼Ⅱ11-160背
〖校釋〗
[1]九,似爲兩個“九”字重叠在一起。
背面爲習字。
戍卒城父簪褭安平亭坐爲求盜盜[1],丗三年四月庚申,盜戒(械)毄(繫)牢。11-166
〖校釋〗
[1]安(原釋文作“繆”)平,里名,屬城父縣。8-26+8-752云:“不更成(城)父安平”,可參看。
□廼庚戌□見□[1]〼11-167
〖校釋〗
[1]“見”下一字,原釋文未釋,疑是“錢”。
□□一盾。□□□□[1]〼11-171
〖校釋〗
[1]“盾”下一字,原釋文未釋,似是“過”。
丗三年七月己巳朔癸酉,尉守【殷】[1]〼11-172
七月癸酉日入[2],守府買以〼11-172背
〖校釋〗
[1]殷(原釋文未釋),人名。
[2]七,原釋文作“十”。
告啓陵主:大隸妾
行書[1]〼11-178
〖校釋〗
[1]
,原釋文未釋,人名。
〼□□盜㝅食□上[1],𩕾(願)言[2]〼11-181
〖校釋〗
[1]“食”下一字原釋文作“食”,應是一個左從“食”的字。其下原釋文認爲還有一字,核刪。上,原釋文作“之”。
[2]“𩕾(願)”“言”之間,原釋文認爲還有一字,今刪。
粟米二石。丗四年二月丙申朔朔日,倉是、佐目、稟人□[1]〼11-183
〖校釋〗
[1]“稟人”下尚有一字殘劃,原釋文脱録。
〼□□□等十四人[1],積□□少半斗[2]。Ⅰ
〼□手。Ⅱ11-193
〖校釋〗
[1]人,原釋文未釋。
[2]“□□少半斗”,原釋文作漫漶不清處理。
陽里不更亭舍貧毋穜(種)以田。 ·田者大男一人,大女三人。·有田□二畝[1]。里吏肩占。11-197+11-219
〖校釋〗
[1]“田”下一字疑是“丗”。二,原釋文未釋。可參看7-110“·有田廿畝。 里吏丹占。”
二片整理者綴合。
【丗三】年九月戊辰朔丙申,司空守巸與司空守謷、佐敬責券[1],佐居負船齎錢[2]〼11-199
〖校釋〗
[1]巸、謷(原釋文未釋)、敬,人名。三人又同時見於8-149+8-489,職務與本簡相同。
[2]齎,原釋文作“貲”。睡虎地秦簡《秦律十八种·效律》簡177云:“效公器贏、不備,以《齎律》論及賞(償),毋齎者乃直(值)之。”[13]《齎律》又見於《秦律十八种·工律》簡102-103,其整理小組注釋云:“齎,通資字,資財。《齎律》當爲關於財物的法律”[14]。彭浩進一步指出:“《齎律》的主要內容應是記録府庫內各類公物(或稱“公器”)的價值,也可稱作法定價值。”《秦律十八种·效律》177號簡“是説賠償的物品在《齎律》中没標明價值時,要另行估值。‘齎’字在此指《齎律》規定的物品價值”[15]。本簡中,是佐居對船的損壞或丟失負責,需要據定價賠償。
〼輮十四以爲乘車輮[1],付庫11-206
〖校釋〗
[1]二“輮”字,原釋文作“槧”。輮,車輪的外框,《説文》車部“車网也”。
司空走二日[1]。 〼11-209
〖校釋〗
[1]走,人名。日,原釋文作“月”。
〼□柏(伯)馬足下[1]:文𩕾(願)到牢[2]。11-210
〖校釋〗
[1]“柏”上一字,或是“王”。8-1232“私詣獄史王柏”。
[2]文,人名。𩕾,原釋文作“顯”。
〼□四日百七十七分彘丗二而□[1]〼11-218
〖校釋〗
[1]□,原釋文疑是“千”。日,原釋文脱録。
史吏吏史居典田典[1]〼11-226
〖校釋〗
[1]“居”前一字,原釋文作“吏”。田,或是“囚”。
〼三年六月庚子朔乙巳[1],倉【守】〼Ⅰ
〼買祠彘賈錢付□□[2]〼Ⅱ11-236
〖校釋〗
[1]據9-2344、11-10等,此簡當屬丗三年。乙巳,六月六日。
[2]“付”下當有二字,原釋文以爲一字。
〼□言□□□□□□□[1]〼Ⅰ
〼佐
受券……〼Ⅱ11-237
〖校釋〗
[1]言,原釋文未釋。
〼【敢】言之:寫上。敢言之。Ⅰ
〼者者有手封印[1]Ⅱ11-244
〼□□□AⅠ
一人爲□席[2]:移。BⅠ
二人伐竹:昭、辰。BⅡ
一人傳送:憙。BⅢ
舂五十一人。〼CⅠ
隸妾毄(繫)舂〼CⅡ
隸妾居貲〼CⅢ11-244背
〖校釋〗
[1]本行爲習字。
[2]“爲”下一字,原釋文作“弓”。席,原釋文未釋,9-2289有“一人爲席”,可參看。
〼【付】受鄉官□券令吏[1]……11-248
〼□鍭。11-248背
〖校釋〗
[1]付,原釋文未釋。
丗一年九月庚戌朔癸亥,司空色徒作薄。AⅠ
城旦司寇□人。AⅡ
鬼薪廿人。AⅢ
……AⅣ
一人作園:平。BⅠ
一人付畜官:瑣。BⅡ
六人作□:□、□、□、何、□、□[1]。BⅢ
□人除道。BⅣ
六人治【邸】:賀、成、舂、登、遣、□[2]。CⅠ
一人爲炭:劇。CⅡ
一人買牛:朱[3]。CⅢ
【一】人司空[4]:夫[5]。CⅣ
□人□□□□[6]DⅠ
二人捕羽:操、緩。DⅡ
一人爲席:别。DⅢ
□□□□□□[7]DⅣ11-250
九月癸亥水十一刻刻下二,佐痤以來。11-250背
〖校釋〗
[1]何(原釋文未釋),人名。
[2]賀(原釋文未釋)、成(原釋文未釋)、舂、登(原釋文未釋)、遣(原釋文未釋),人名。
[3]朱(原釋文作“未”),人名。
[4]一,原釋文未釋,今據殘劃補。
[5]夫(原釋文未釋),人名。
[6]原釋文以爲本行五字。
[7]原釋文以爲本行五字。
減亭[1]〼11-268
〖校釋〗
[1]亭,原釋文未釋。
船……必端直好大自□殹□毋□[1]11-269
〖校釋〗
[1]殹,原釋文未釋。
書一封,酉陽丞印,詣遷陵,以門亭行。〼Ⅰ
廿六年二月甲寅水十一刻刻下盡,起酉陽廷。〼Ⅱ
二月丙辰水十一刻……□〼Ⅲ11-274
二月戊午水十一刻刻下三,不更順以來[1]。/□半。〼11-274背
〖校釋〗
[1]順(原釋文未釋),人名。
遷陵守丞有七月甲戌行鄉,過
亭,案其求捕求捕南里士五(伍)亥棄去亭一宿以上。Ⅰ
丗三年七月己巳朔戊子,遷陵守丞有、令佐履劾。Ⅱ
七月己巳朔戊子,遷陵守丞有敢言之:寫上,謁以臨夬(决)。敢言之。/履手。Ⅲ11-275
七月己巳朔己丑,遷陵守丞有告尉主:下劾,亟定當坐者名吏(事)里、它坐、訾,遣詣廷。以書言,署獄東發。/謝手。Ⅰ
七月□戌[1],遷陵守丞有追:尉□下久矣[2],可(何)故留,至今弗定遣[3]?□□□書到,亟定遣而□留解[4],它如前書。/謝手。Ⅱ
□□□戌日出,牢人同以來。/敬發。Ⅲ11-275背
〖校釋〗
[1]其前有七月戊子、己丑,此處残泐字當是“戊”。戊戌,七月三十日。
[2]下久矣,原釋文未釋。
[3]遣,原釋文未釋。
[4]而,原釋文未釋。
本簡與11-20+11-243關係密切,11-20+11-243即本簡所云“前書”,可互相參看。
原注釋:“以墨綫分欄”。
〼定視事六歲三□[1]11-280
〖校釋〗
[1]三,原釋文未釋。其下尚有一字筆迹,疑爲“月”,原釋文缺録。
魋、都鄉佐應、司空□[1]〼11-285
〖校釋〗
[1]“司空”下殘筆,疑是“佐”字。
亥,倉守□[1]〼11-297
〖校釋〗
[1]“守”下一字,原釋文未釋,疑是“妃”。
〼□□……〼Ⅰ
〼□月戊午日□[1]〼Ⅱ11-298
〖校釋〗
[1]月、戊、日,原釋文未釋。
〼論之[1]〼11-299
〖校釋〗
[1]論,原釋文作“諭”。
〼□午,庫守遂出貸□[1]〼Ⅰ
〼【視】平。 □□〼Ⅱ11-300
〖校釋〗
[1]遂(原釋文未釋),人名。
□□……〼Ⅰ
□月己巳食□□[1]〼Ⅱ11-310
〖校釋〗
[1]第一字或是“八”。
〼何如[1]〼11-317
〖校釋〗
[1]如,原釋文作“以”。
〼□□□何……令毋□[1]〼11-319
〖校釋〗
[1]何、令毋,原釋文未釋。
〼□、它、□[1]。 □〼11-323
〖校釋〗
[1]它(原釋文未釋),人名。其下一字,原釋文作“殷”。
〼【惡髪】[1]〼Ⅰ
〼……〼Ⅱ11-329
〖校釋〗
[1]惡髪,原釋文未釋。8-534有“言爲人白晳色,隋(橢),惡髪須”,可參看。(執筆人:何有祖、魯家亮、凡國棟。)[1] 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著:《里耶秦簡(叁)》,文物出版社2024年。
[2] 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編:《睡虎地秦墓竹簡》,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49頁。
[3] 陳松長主編:《岳麓書院藏秦簡(壹—叁)釋文修訂本》,上海辭書出版社2018年,第147頁。
[4] 簡1771+1775、3410分别見於長沙市文物考古所等編:《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伍)》,中西書局2020年,第74頁;《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捌)》,中西書局2023年,第130頁。劉同川指出兩簡可以連讀,見劉同川:《五一廣場東漢簡牘所見地方司法制度研究》,博士學位論文,武漢大學2024年,第120頁。
[5] 陳松長主編:《嶽麓書院藏秦簡〔伍〕》,上海辭書出版社2017年,第185頁。
[6] 簡帛網簡帛論壇《〈里耶秦簡(叁)〉初讀》2024年10月18日網友“何草不黄”跟帖。
[7] “閻亭”從何有祖釋,見何有祖:《讀里耶秦簡札記(七)》,简帛网2015年10月27日。
[8] 陳松長主編:《岳麓書院藏秦簡(壹—叁)釋文修訂本》,上海辭書出版社2018年,第147頁。
[9] 簡帛網簡帛論壇《〈里耶秦簡(叁)〉初讀》2024年10月18日網友“何草不黄”跟帖。
[10] 簡帛網簡帛論壇《〈里耶秦簡(叁)〉初讀》2024年11月1日網友“abc”跟帖。
[11] 謝明宏:《〈里耶秦簡(叁)〉綴合札記(二)》,簡帛網2024年10月21日。
[12] 謝明宏:《〈里耶秦簡(叁)〉綴合札記(二)》,簡帛網2024年10月21日。
[13] 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編:《睡虎地秦墓竹簡》,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59頁。
[14] 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編:《睡虎地秦墓竹簡》,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44頁。
[15] 彭浩:《睡虎地秦簡“王室祠”與〈齎律〉考辨》,《簡帛》第1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245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5年2月2日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