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時間:2025-11-05 10:17:40 瀏覽次數:1335
- 《里耶秦簡(叁)》綴合一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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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學)
(首發)近日,閱讀《里耶秦簡(叁)》時,發現有一處簡可以綴合,現將其進行整理,不足之處請方家指正。
(1)粟:二石 卅五年九月丁亥朔〼
令史 □〼7-86[1]
(2)〼甲辰,倉茲、稟人〼
〼視平。〼 8-1059[2]
秦朝對廩食的發放具有嚴格的規章制度,需要對發放的食物種類、數量、時間和相關人員等內容進行詳細記載。簡7-86下部殘缺,從內容和體例上看,明顯符合秦簡中的廩食名籍。從缺口圖版
判斷,第一行為“朔”字下方殘缺,第二行斷缺處字跡殘損。根據簡牘體例,我們在8-1059號簡找到其下部殘簡,缺斷處圖版作
,茬口吻合,豎向紋路高度一致,可以進行遙綴。斷缺處的字復原後圖版作
,當釋為“視”,磨損嚴重,但基本形體依然留存。將簡整理為:
粟:二石 卅五年九月丁亥朔甲辰倉茲稟人〼
令史 視平〼7-86+8-1059
此外,我們找到7-102號簡“粟:二石 卅五年九月丁亥朔甲辰倉茲稟人〼 令史 視平”,內容與綴合簡一致,可以佐證。簡牘內容為秦始皇三十五年九月丁亥日甲辰時,倉茲、稟人發放粟二石,令史監督發放過程。
綴合前 綴合後 茬口放大 [1] 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編著:《里耶秦簡·叁》,文物出版社2024年,第16頁。
[2] 陳偉主編,何有祖、魯家亮、凡國棟撰著:《里耶秦簡校釋(第一卷)》,武漢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271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5年11月4日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