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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楼主圈圈于2016-11-29 09:23发表的 关于《利用嶽麓簡校勘睡虎地簡兩則》的第一则 : 吴先生大作的第一则,欧扬先生最近提交的一篇会议论文也有相似的意见,只是论证的过程和一些理解细节有所不同。建议吴先生参考。 欧扬:《岳麓秦简<亡律>日期起首律条初探》,第六届“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暨庆祝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成立三十周年学术研讨会。
引用第3楼帝企鹅于2016-12-10 04:03发表的  :        我因發佈拙文《利用嶽麓簡校勘睡虎地簡兩則》前未見到歐揚先生大作,得樓上兩位先生提示,今蒙師友惠賜華東政法大學會議論文集,讀後發現歐揚先生論文與拙文基本觀點相同,實屬疏忽,故向歐揚先生致歉,亦感謝樓上兩位先生。另歐揚先生對睡虎地簡中此條簡文含義的解釋與我有少許不同,讀後覺的其說更加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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