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秦簡《田書》數字書寫錯誤一則 北大秦簡《田書》簡20釋文爲:
廣六十步,從(縱)八十步,成田廿畝。20壹税田四百步,十八步一斗,租二石二斗二升九分升一。20貳[1]
廣、縱分别爲矩形田的兩邊,二者長度相乘得到田的面積。《田書》中以240平方步爲一畝,故簡20中這塊田的面積的計算過程爲:60×80÷240=4800÷240=20,所以此田面積爲20畝。以田面積的1/12做税田,4800÷12=400,故税田有400平方步。“十八步一斗”指税田每18平方步需交納田租一斗,1石爲10斗,1斗爲10升,故400÷18=22.2又2/9,所以田租應爲二石二斗二升九分升二。此處書手將“九分升二”之“二”錯寫爲“一”,且從圖版看,整支簡字跡清晰、並未殘斷,書手寫的就是“一”字,並非是“二”字筆跡殘缺只留下“一”。此處確爲書手抄寫錯誤或計算錯誤,將“二”寫爲“一”。
[1] 北京大學出土文獻與古代文明研究所編:《北京大學藏秦簡牘》,上海古籍出版社,2023年,第452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