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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隨州周家寨漢墓簡牘》初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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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5-8-10 11:0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张宇鑫 於 2025-8-10 11:36 編輯

《日書》簡383簡文斷讀再探討

周家寨漢簡《日書》簡383:“出穜(種)始耕田之良日。牽牛、酉、亥、辰、巳,不可穜(種)、出穜(種)。乙巳、壬,不可鼠(予)五穀穜(種)。·五月東井,利尌(樹)藍、韭、司清。

雷海龍老師指出:“簡383釋文‘牽牛、酉、亥、辰、巳’,‘辰’字上方有小圓點,提示‘辰、巳’屬於下個句意,‘亥’與‘辰’之間的標點不可用頓號,宜用句號。”(參看雷海龍:《周家寨漢簡校讀札記》,簡帛網簡帛文庫,2025年8月10日,http://www.bsm.org.cn/?hanjian/9739.html)筆者讚同雷先生的斷讀觀點,並給出更多支持。漢簡所記出種均在亥日,孔家坡漢簡《日書》簡453-454:“始耕田之良日,牽牛、酉、亥。辰、巳不可穜(種)、出穜(種),乙巳、壬不可予、入五穜(種)。五月東井利澍(樹)藍、韭,司清。己亥,癸亥、丑、酉,皆禾吉日也。”睡虎地漢簡14年的《質日》中有10次記録:

1.十年質日    十二月大  戊戌可臘  己亥出穜(種)
2.十一年質日  十二月大  壬戌可臘  癸亥出穜(種)
3.十二年質日  十二月小  庚戌臘    辛亥出穜(種)
4.十三年質日  十二月小  庚戌臘
5.十四年質日  十二月小  甲戌臘    乙亥出穜(種)
6.十五年質日  十二月大  甲戌臘    乙亥出穜(種)
7.十六年質日  十二月小  壬戌臘
8.元年質日    十二月大  丙戌可臘  己亥出穜(種)
9.二年質日     十二月小  甲戌可臘  乙亥出穜(種)
10.三年質日
11.四年質日    十二月大  戊戌可臘  己亥出穜(種)
12.五年質日    十二月大  丙戌臘
13.六年質日    十二月大  庚戌臘    乙亥出穜(種)
14.七年質日    十二月小  壬戌臘    癸亥出穜(種)

較《質日》更晚的曆書類文獻還有兩處出種的記録:

1.【十二月大】  戊戌臘  正月大  辛亥出穜(種)  (孔家坡漢簡《曆日》)
2.十二月大  戊戌臘  辛亥出僮(種)  (銀雀山漢簡《七年□日》)

出種均在亥日。《質日》《曆日》《七年日》中的出種均在乙亥、己亥、辛亥、癸亥日,這與《日書》中的“五穀良日”“禾吉日”“始耕田之良日”“禾良日”有關,出種需要定於糧食作物的吉日——亥日。亥日無疑是可出種的,而辰日、巳日是不可出種的。所以“亥”“辰”間應用句號斷讀。“出種”即在“始耕田之良日”,“出種”與“始耕田之良日”中間斷讀爲好。所以周家台漢簡《日書》簡383需重新斷讀爲:“出穜(種),始耕田之良日,牽牛、酉、亥。辰、巳,不可穜(種)、出穜(種)。”
 樓主| 發表於 2025-8-10 11:48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张宇鑫 於 2025-8-10 11:51 編輯

《日書》“死矢”簡299、301、302釋文校讀

1.《日書》“死矢”簡299的“丙辰莫食至昏死”的“莫”讀作“暮”,應改爲“莫(暮)”。
2.《日書》“死矢”簡301“〖鳴〗至黃昏死”誤衍“黃”字,應刪去此字。
3.《日書》“死矢”簡302“莫(暮)食至黃昏死”誤衍“黃”字,應刪去此字。
發表於 2025-8-10 14:14 | 顯示全部樓層
周家寨漢簡《日書》簡382整理者釋文作:
五月霧來,春䊮(糴)貴。壹霧倍,秋賈再倍。二霧三倍,四霧四倍,五霧五倍,六霧六倍。
簡文“來”,整理者屬上讀,不妥。當屬下讀,作“來春”,指第二年春天。《開元占經》卷九二《雨占》:“春雨乙卯,夏糴貴。夏雨丁卯,秋糴貴。秋雨辛卯,冬糴貴。冬雨癸卯,來春糴貴。”簡文“秋賈(價)”指秋天穀物的價格。《河圖帝覽嬉·占經三十四》:“熒惑守奎,處其南,春糴價賤。處其東,秋糴價貴。處其西,五穀有霜災。處其北,百物傷於水,歲饑。”這是講熒惑居於奎的不同方位,穀物價格及收成有所不同,其中所言“秋糴價”似當與簡文“秋賈(價)”義同。
無獨有偶,孔家坡漢簡《日書》簡451與上文爲同一篇,整理者釋文作:
五月霧來,春䊮(糴)貴,壹□利賈,再霧再稖(倍),三霧三倍,四霧四倍,五霧五倍,六霧六倍。
對比可知,簡451 的“壹□利賈”當釋作“壹霧倍秋賈(價)”,“倍”殘失(詳下);簡382的“壹霧倍,秋賈再倍”當釋作“壹霧倍秋賈(價),再霧再倍”,“再霧”二字漏寫;簡382的“二霧三倍”的“二”當時“三”之誤寫。
這段簡文是以霧氣出現頻次占測穀物的價格。有意思的是,《開元占經》記載了虹的出現頻次對於物價的影響。《開元占經》卷九八《虹蜺占》引《易飛候占》曰:“虹以四月、五月、六月出西,麥貴。七月、八月出西,菜貴。九月出西,大小豆貴。十月出西,盡貴。一出一倍,再出再倍,三出三倍,四出四倍,五出五倍,飢民千里。”這是講虹在不同月份出於西方會導致不同作物價格昂貴,且價格會隨著出虹的頻次增多而成倍上漲。出一次價格貴一倍,兩次貴兩倍,依此類推,若出了五次,則就會導致作物價格飆升,出現饑荒。這與周家寨《日書》簡382和孔家坡日書簡451講霧的出現頻次影響來年春季穀價可類比。其中“一出一倍,再出再倍,三出三倍,四出四倍,五出五倍”句與簡文“壹霧倍秋價,再霧再倍,三霧三倍,四霧四倍,五霧五倍,六霧六倍”辭例接近。
需要説明的是,孔家坡漢簡日書《糴》的簡451,實際是由兩片殘簡拼合而成,殘斷的地方在“壹霧”與“秋賈”之間。從整理者釋文寫作“壹□利賈”看,整理者僅用一個“□”標示了原未釋出的“霧”字,應是認爲此處儘管斷口不能密合,但未造成另外文字的缺失。細審簡451的圖版,恐未安。在圖版上,簡451的上段殘片的擺放位置偏低了,造成其上的第一道編痕低於相鄰簡的第一道編痕。如果將其往上稍作移動,對齊第一道編痕,那麼上段殘片與下段殘片的空檔距離便會更大一點。參照本簡的文字書寫間距,空檔處可容納一字,表明此處因簡殘斷造成了一字的殘失,也就是説“壹霧”與“秋賈”之間原文還寫有一字。從周家寨《日書》看,缺失的這個字應該就是“倍”。
總之,孔家坡和周簡寨《日書》的這一篇都是講五月起霧的頻次對穀物價格的影響。五月霧起,第二年春季穀物的價格就越貴,五月份起霧次數越多,來年春季穀物的價格就比當年秋季穀價成倍增加。漢代日書有關霧氣與收成的占測,或許不是完全杜撰的迷信,不排除一定程度上是社會農業生産與氣象物候密切關聯的實際反映。
孔家坡日書與周家寨日書的文本具有很高的相似性,同時彼此又有一定差異。我們認爲這兩冊日書很可能有共同的祖本,即兩冊日書的文本同源。兩者各自完全依照祖本式樣(格式、內容)抄寫了部分篇目,同時又各自出於某種考慮做了一定的改編,增刪了一些篇目。兩者增刪的篇目多不一樣,增刪篇目又被安排在祖本的不同地方,這樣就會導致兩者在局部上篇目抄寫出現一定差異。然而,兩種《日書》在編寫順序、篇章安排、文本用字行文等方面高度一致的情況有不少,如果不是面對相同的祖本或底本抄寫,是很難想象的。
發表於 2025-8-10 15:14 | 顯示全部樓層
簡404貳整理者釋文作:“五午,不可入貨,貨後絶亡。”,雷海龍先生指出“貨”下的兩短横“﹦”,不應當看作重文符(《周家寨漢簡校讀札記》,簡帛網2025年8月10日),甚確。他認爲“﹦”應是省代符,“貨﹦”表示貨財,可備一説。我们認爲“貨﹦”似當是“貨貝”的合文,“貨貝”有財貨的意思(可參張國艷《簡牘日書文獻語言研究》,第275-276頁)。
 樓主| 發表於 2025-8-10 17:02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张宇鑫 於 2025-8-10 17:09 編輯

《日書》的“五月東井”與“司清”

1.孔家坡漢簡《日書》簡70:“五月東井,百事兇。以死,必五人,殺產,必五產。【以取(娶)妻】,多子。司家。以生子,旬而死。”
2.周家寨漢簡《日書》簡58:“五月:東井,百事兇(凶)。以死,必五人死。以殺,必五人死。取(娶)妻,多子。司家。以産子,旬而死。”
3.孔家坡漢簡《日書》簡453:“五月東井利澍(樹)藍、韭,司清。”
4.周家寨漢簡《日書》簡383:“·五月東井,利尌(樹)藍、韭、司清。”

東井,二十八宿的井宿。《禮記·月令》:“仲夏之月,日在東井。”仲夏是夏季的第二個月,即農曆五月。故《日書》的“五月東井”指農曆五月,太陽運行至東井方位。所以孔家坡漢簡《日書》簡453、周家寨漢簡《日書》簡383的“五月東井”宜斷讀爲“五月,東井,”。

司清,周家寨漢簡的整理者認爲“司清”疑爲植物名,待考。(參看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編著:《隨州周家寨漢墓簡牘 下》,科學出版社2025年,第145頁)《日書》多見“司某”的辭例,指某星宿掌管某類事務。如周家寨漢簡《日書》簡38有“八月:角,利祠及行,吉。不可以蓋屋。取(娶)妻、妻妬,司路。”司,掌管、主持。《廣雅·釋詁三》:“司,主也。”“司清”可能指東井掌管清水、植物生長之事。東井主水,水生植物,所以利於種植藍、韭菜。《史記·天官書》:“東井爲水事。”司馬貞索隱:“元命包云:‘東井八星,主水衡也。’”(《史記》,中華書局2014年,第1553-1554頁)“司清”或指東井掌管法制清平。《開元占經·卷六十三·南方七宿占四》引《黃帝占》曰:“東井主水,用法清平如水,王者心正,得天理,則井星正行位,主法制著明。”《開元占經》卷六十三引《懸象説》:“井,女主之象也。”又引《石氏贊》:“東井八星,主水衡。井者象法,水法水平定,執性不淫,故主衡。”所以司清不是植物,與藍、韭非同類,應與二者用逗號斷開。

所以孔家坡漢簡《日書》簡453重新斷讀爲:“五月,東井,利澍(樹)藍、韭,司清。”周家寨漢簡《日書》簡383重新斷讀爲:“·五月,東井,利尌(樹)藍、韭,司清。”
 樓主| 發表於 2025-8-10 17:27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张宇鑫 於 2025-8-10 17:30 編輯
小月习习 發表於 2025-8-10 15:14
簡404貳整理者釋文作:“五午,不可入貨,貨後絶亡。”,雷海龍先生指出“貨”下的兩短横“﹦”,不應當看 ...

支持您的觀點:“‘貨﹦’似當是‘貨貝’的合文”。周家寨漢簡中的“=”符號,多表示合文,且合文第一個字的下半部分即是第二個字,如簡404貳的“貨=”指“貨貝”,簡383的“牽=”指“牽牛”。
發表於 2025-8-10 17:46 | 顯示全部樓層
雷海龍先生在《周家寨漢簡校讀札記》一文中認為簡54“六畜産”之“産”當改釋“全”,“全”當爲“生”的錯寫。
但該處可能是“產”與“全”之間因字形結構上有一定相似導致相訛,而非“全”和“生”相訛。孔家坡《日書》用“生”之處,周家寨基本改爲“產”,因此周家寨此處不當是照抄“生”時誤寫爲“全”。
“產”“全”相訛在兩篇《日書》中還有一個例證,孔家坡簡39“以生子,子死,不產”,周家寨簡24對應爲“以產子,死,不全”。孔家坡簡39“產”字不太清晰,但形體確實較一般“全”字更爲長。這應當也是一例“產”“全”相訛的例證。孔家坡此處原文或許也當是“不全”。
發表於 2025-8-10 17:46 | 顯示全部樓層
周家寨漢簡《日書》的《嫁女》篇簡114整理者釋文作:
春三月戌,【夏三月丑】,秋三月辰,冬三月未,求妻,妻入必許之。丙午、寅利求人。己未之人室,必得女爲妻。
此《嫁女》篇也見於孔家坡漢簡《日書》,簡172釋文作:
春三月戌,夏三月丑,秋三月辰,冬三月未,求妻,妻入必計之。丙午、寅利求人。己未之人室,必得女爲妻。
簡172的“求”,原釋作“來”,李天虹、蔡丹先生改釋(《讀孔家坡漢簡<日書>雜記 三則》,《簡帛》第11輯)。
兩篇中所釋“妻入”之“入”,從字形看,應該是“人”字,與各自下文中“求人”“人室”之“人”字形完全相同。“妻人”即娶人爲妻。《孟子·萬章上》:“好色,人之所欲,妻帝之二女,而不足以解憂。”
對比兩處簡文,簡172的“計”應是“許”的錯字。許,許可之義。此處釋文可改作:“春三月戌,夏三月丑,秋三月辰,冬三月未,求妻、妻人,必許之。丙午、寅利求人。己未之人室,必得女爲妻。”此篇簡文是想講這些日子利於求妻,也利於娶妻。求,有渴求的意思,是指做一些心里很渴盼但又不容易做到的事,求妻就是尋求妻子,指求婚;妻人是指迎娶成婚,即結婚。簡文強調春三月戌,夏三月丑,秋三月辰,冬三月未,這些日子利於求妻和妻人,即求婚於人和迎娶成婚,必然會得到許諾、應允。
發表於 2025-8-10 18:12 | 顯示全部樓層
周家寨日書簡85記《咸池徙》篇,對於整理者將篇題擬作“咸池徙”,雷海龍先生提出了看法,他說:“咸池”書寫於天頭,“徙夏六月……”書於上編繩之下,從該批日書的篇題書寫位置看,此篇的篇名更可能爲“咸池”。“徙”爲該篇内容的開頭,可句讀作“徙:夏六月,……”
(《周家寨漢簡校讀札記》,簡帛網2025年8月10日),這一看法大體不誤,既然天頭只寫“咸池”,將其視作本篇的篇題是合理的。不過,整理者應該也注意到了這個問題,之所以擬定“咸池徙”的篇題,可能是覺得“徙”與正文並沒有語意上的銜接,這種顧慮是有必要的。正文中的“徙”與“夏六月”需要斷開,“夏六月,咸池以辛酉徙西方……”是連貫的。我們有一種猜測,即周家寨和孔家坡日書的底本沒有“咸池”的篇題,孔家坡簡的“徙”就是原來的篇題,只是底本或孔家坡簡沒有將“徙”提取出來作爲醒目的篇題。周家寨日書的編撰者或抄寫者以爲本篇沒有篇題不夠好,或認爲“徙”作篇題沒有“咸池”作篇題好,因此可能就臨時使用“咸池”作爲該篇的篇題。這樣的話,整理者擬爲“咸池徙”也未嘗不可。另外,我們或許需要注意,孔家坡的這篇是寫在下欄的,存在篇題不太好提格或提行寫出的問題,不像書寫在上欄,有天頭的位置可容納篇題。
發表於 2025-8-10 19:32 | 顯示全部樓層
周家寨《日書》簡405整理者釋文作:“五未不可尌(樹)宮中,尌(樹),產人死。”孔家坡漢簡《日書》有相同的簡文,整理者釋文作:“五未不可尌(樹)宮中,尌(樹)產,人死。”我們認爲,孔家坡簡“尌(樹)產,人死”的斷讀是對的。“樹產,人死”是説樹生長了,人就會死去。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124記:“未不可以澍(樹)木,木長,澍(樹)者死。”可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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