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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書》的“五月東井”與“司清”
1.孔家坡漢簡《日書》簡70:“五月東井,百事兇。以死,必五人,殺產,必五產。【以取(娶)妻】,多子。司家。以生子,旬而死。” 2.周家寨漢簡《日書》簡58:“五月:東井,百事兇(凶)。以死,必五人死。以殺,必五人死。取(娶)妻,多子。司家。以産子,旬而死。” 3.孔家坡漢簡《日書》簡453:“五月東井利澍(樹)藍、韭,司清。” 4.周家寨漢簡《日書》簡383:“·五月東井,利尌(樹)藍、韭、司清。”
東井,二十八宿的井宿。《禮記·月令》:“仲夏之月,日在東井。”仲夏是夏季的第二個月,即農曆五月。故《日書》的“五月東井”指農曆五月,太陽運行至東井方位。所以孔家坡漢簡《日書》簡453、周家寨漢簡《日書》簡383的“五月東井”宜斷讀爲“五月,東井,”。
司清,周家寨漢簡的整理者認爲“司清”疑爲植物名,待考。(參看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編著:《隨州周家寨漢墓簡牘 下》,科學出版社2025年,第145頁)《日書》多見“司某”的辭例,指某星宿掌管某類事務。如周家寨漢簡《日書》簡38有“八月:角,利祠及行,吉。不可以蓋屋。取(娶)妻、妻妬,司路。”司,掌管、主持。《廣雅·釋詁三》:“司,主也。”“司清”可能指東井掌管清水、植物生長之事。東井主水,水生植物,所以利於種植藍、韭菜。《史記·天官書》:“東井爲水事。”司馬貞索隱:“元命包云:‘東井八星,主水衡也。’”(《史記》,中華書局2014年,第1553-1554頁)“司清”或指東井掌管法制清平。《開元占經·卷六十三·南方七宿占四》引《黃帝占》曰:“東井主水,用法清平如水,王者心正,得天理,則井星正行位,主法制著明。”《開元占經》卷六十三引《懸象説》:“井,女主之象也。”又引《石氏贊》:“東井八星,主水衡。井者象法,水法水平定,執性不淫,故主衡。”所以司清不是植物,與藍、韭非同類,應與二者用逗號斷開。
所以孔家坡漢簡《日書》簡453重新斷讀爲:“五月,東井,利澍(樹)藍、韭,司清。”周家寨漢簡《日書》簡383重新斷讀爲:“·五月,東井,利尌(樹)藍、韭,司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