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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我来也

《北京大学藏秦简牍》初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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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3-8-26 15:44 | 顯示全部樓層
tuonan 發表於 2023-8-25 10:55
嶽麓秦簡《爲吏治官及黔首》50叁:“三曰舉事不當,則黔首[巳巳+喬](譑)指。”
  《荀子·富國》:“上 ...

郭店簡《語叢四》簡2:“往言傷人,來言傷己。”上博簡《從政》甲19:“君子不以流言㦹(傷)人。”“傷”意同之。
發表於 2023-8-26 16:06 | 顯示全部樓層
《病方》239背“臥而多衣,起而浴A”,A字整理者把右邊隸定成“六+臼”,不成字。方勇先生釋爲“膽”,讀為“鹽”(方勇:《北大秦簡札記(之二)》,簡帛網,http://www.bsm.org.cn/?qinjian/9154.html,2023-08-19)。與秦漢文字“脂”的寫法比較,此字可能釋“脂”。這裡試讀爲“㞓”。《說文》:“㞓,尻也。”《廣雅》:“㞓,臀也。”
發表於 2023-8-26 16:37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tuonan 於 2023-8-26 16:38 編輯

  《病方》219背:“天帝鑄鐵斤鐵斧,已不已?不已,股斬而父。”

  “股”字似不好理解,但整理者也沒有下注。這個“股”不能理解為作大腿講的“股”。
  今姑且提出一說。這個“股”可能是支、支架的意思。此前已見,如:
    清華簡《五紀》簡111:“以亓骸爲干侯股,以其臂爲枹,以其腔爲鼓,以其耳爲卲[艹+女]。”
  《廣雅·釋木》:“笳、枳、叉、股,枝也。”《漢書·溝洫志》“諸渠皆往往股引取之”,顏注引如淳曰:“股,支別也。”佛典屢見“三股叉”、“三股鐵叉”,又有“三歧戟”、“三歧利叉”,“股”猶歧也。
  “骸”字從賈連翔先生所釋讀。《說文》:“骸,脛骨也。”“干侯”是射箭的侯、鵠,即靶子,需要支架起來。“以亓骸爲干侯股”,就是用蚩尤的脛骨作箭靶子的支架。
  虎溪山漢簡《食方》簡56:“〼倒縣,令般〈股〉炙之,孰(熟),解去其筴,進之。”
  姚磊先生指出這個“般”是“股”的訛字(《讀虎溪山漢簡〈食方〉札記(十四)》,簡帛網,http://www.bsm.org.cn/?hanjian/8396.html,2021-05-18)。《易·明夷卦》六二爻辭“夷于左股”,《釋文》:“馬、王肅作般。”《爾雅·釋水》“鉤般”,《釋文》:“李本作股。”(“般”、“股”形近相亂,可參《讀書雜志·淮南內篇弟四》“股出嶕山”條)。
  “令般〈股〉炙之”,大概是說將肉架起烤炙。

  回到《病方》“股斬而父”,就是把你的父親支架起來斬殺。古代用斧斤斬人,犯人需要伏於砧板上以受刑。這個砧板的作用,大概就等於“股”。
發表於 2023-8-26 21:47 | 顯示全部樓層
北大秦簡《道里書》誤識的兩個字

簡141背壹整理者隸定爲從“氵”從“門”從“癶”的字,“門”中的“癶”形識別有誤,真正的“癸”形筆勢與之不同,且從未見省下半部者,應隸定爲“丱”。

簡124背壹整理者隸定爲從“舟”從“录”的字,實從“舟”從“彖”,該字釋讀有兩種可能,一是豚的訛寫,二是從舟得聲,讀爲貉。參方勇《秦簡牘文字編》第285頁。
發表於 2023-8-27 00:12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tuonan 於 2023-8-27 00:21 編輯

  《死刃》:“死刃,曰:莫先為白旌,天啻(帝)之(蚩)尤使就鑄若九江之閒,今日用若,……”(簡263背)   
  簡文裡出現的“就鑄”一詞,可以與鄂君啟節的“就鑄”合觀。
  鄂君啟節的“就”,銘文寫作“[貝+亯+京]”。除了早期釋字錯誤不論外,即便在李零先生釋出“就”後,有關其讀法與訓釋仍然紛紜。相關研究意見的匯總,參看趙思木先生《鄂君啟節銘文集釋》第168—172頁([台灣]高文出版社2018年10月)。王輝先生讀爲“造”,意思最好。《死刃》“就鑄”也可以隨之讀“造鑄”。當然,“就”不讀“造”似乎也行。“就”訓“成”乃其常訓,與“鑄”連在一起,“就”與造、造作意思相近。


發表於 2023-8-27 13:01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tuonan 於 2023-8-27 13:03 編輯
tuonan 發表於 2023-8-26 15:31
《禹九策》“君子沂下如雨”句,見於簡74背、96背。從辭例看,“沂”應該代表的是眼淚的意思。“沂”,此 ...

“沂下如雨”也見於《公子從軍》15號簡,整理者讀“涕”。也可改讀“泣”
發表於 2023-8-27 14:16 | 顯示全部樓層
“眔”“暨”不同词,秦汉文字“斤”“尼”形近易讹(参秦倞、周波、王伟、但昌武等先生说),“尼”“弟”二声有直接相通之例,《禹九策》和《公子从军》“△下如雨”之“△”释“泥”读“涕”最直接。
發表於 2023-8-27 16:44 | 顯示全部樓層
如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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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3-8-30 23:12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落叶扫秋风 於 2023-8-31 00:24 編輯

《從政之經》37壹“審耳目口”之“目”,從字形看是“因”字,此處爲“目”之錯寫。
《從政之經》1叁“槍閵(藺)環杸”之“杸”實左從“牛”旁,可隸作“[牛+殳]”,此處讀爲“殳”。
《從政之經》39肆下“四曰善言隋行,則士毋比”,從前後文句的句式看,“善言隋行”下脱漏重文號,當作:四曰善〖﹦〗言〖﹦〗隋〖﹦〗行〖﹦〗(善言隋行,善言隋行)則士毋比。
《從政之經》40壹“賢者自立,猶日月見已”之“已”字,聯繫簡41的三個“也”字寫法來看,其亦是“也”字。
《公子從軍》5“□問公【子】”之“問”上一字,頗疑是“多”字。
《公子從軍》15“一歸西行”之“歸”,從簡文看,當釋“婦”,此爲牽之自稱。

《隱書》9A首字殘損,整理者認爲似“攴”似“殳”,方勇先生(《北大秦簡札記之五》,簡帛網2023830)認爲可能是“及”,疑讀爲“歰”。按:頗疑是“夬”,讀爲“決”。
《酒令》木牘1“請△一桮(杯)”之△,整理者釋“人”,然據簡文,當釋“入”,訓進、飲。請入一杯,猶言請進酒一杯。
《祠祝之道》1A“睪(皋)!□……周王有女”之“睪”下二字殘筆,結合秦漢文獻辭例,當是“敢告”二字。
《雜祝方》,從簡8内容來看,簡4之後似有缺簡。“㝡(撮)土以徐(塗)”缺少塗的對象(如衣、門户一類)。從簡背墨綫走向看,簡4、簡5之間的綫條似並不連貫,疑中間缺少一枚。
《禹九策》100B“兄”下一字,整理者隸定爲宀下从女从鳥,然從簡文看,没有宀旁,應釋𡡅。
《禹九策》75B“禹△行”之△,整理者隸作從宀從帚之字,然從字形看,其下方所從爲耑,當隸作[宀+耑],讀法待考。
《禹九策》62B“瞑畮莫夜”之“畮”,整理者注釋説:“畮”,把每字上面的筆畫錯置田上,仍是畮字,這裏讀“晦”。按:實爲挪置於“日”(非“田”)上,即“晦”之異寫。
《禹九策》57B“反復无△”之△,整理者隸定爲從艹從吝之字,讀爲“吝”,遺憾。按:據簡文,當釋“䓘”,讀爲“咎”,殃咎、災禍。





發表於 2023-8-31 18:59 | 顯示全部樓層
1.北大秦簡《穿門》“不周門”條云:

不周門,主必富,臨邦政必賤,貨雖大入必𡩡(索)出,不盈三月必有言(愆)至。(簡243)

而放馬灘秦簡《直室門》與之類似的內容作:

不周門,其主富,臨邦政,八歲更。弗更,必□□,□□必盡。(16貳+17貳+19貳)

可見,劉增貴先生(2011:42)將放馬灘秦簡《直室門》的這三枚簡連讀甚為卓識。其中兩個“必”字之間的文字,諸家釋讀眾說紛紜。我們認為,“必□□,□□必盡”應該改釋為“必有尤,大入必盡”。其中“大”和“入”字圖版甚清晰,學者已釋出。“有尤”二字則根據北大秦簡內容和放馬灘秦簡圖版釋出。其中北大秦簡的“大入必𡩡(索)出”就是放馬灘秦簡的“大入必盡”。“索”與“盡”同義,秦簡多有之。“尤” ,即愆尤。“必有尤”即北大秦簡的“必有言(愆)”。當然,“尤”字似也可能是“咎”。而孔家坡漢簡《直室門》本條“三日言必大至”之“言”應該從北大秦簡讀為“愆”,二者皆牙音元部字,可通假。

2.北大秦簡《穿門》“斷門”條云:

斷門,是胃(謂)女門,生甚多而毋(無)與居。五歲而更,主人前富後貧。(簡241)

“顧門”條云:

顧門,成之三歲中,日入一布;三歲之後,日出一布。(簡239)

放馬灘秦簡《直室門》原釋作“顧門”條作:

·【顧】門,是=(是謂)□甚多,毋(無)與居,三歲而更。弗更,日出一布。(15貳+16叁)

可見,放馬灘秦簡此條前半句“是=(是謂)□甚多,毋(無)與居”與北大秦簡“斷門”(睡簡作“曲門”)條相合,而後半句“三歲而更。弗更,日出一布”又與北大秦簡“顧門”條相合。可見這兩條恐不應該連讀在一起,應該分屬曲門和顧門的內容。至於本簡首字論者多釋為“顧”。按,此字或即“曲”。而“甚”前一字根據圖版墨跡和北大秦簡內容,當是“生”字。

3.北大秦簡《穿門》“大吉門”條云:

大吉門,宜車馬,必為嗇夫,貨數出,主為巫。十二歲而更。(簡246)

放馬灘秦簡《直室門》“大吉門” 條云:

大吉門,宜車馬,必為嗇夫,【□】【數】入輒虛,【□】 (9貳+13貳+10貳)

簡文中的兩個“□”,陳偉先生主編《秦簡牘合集.釋文注釋修訂本(肆)》(39頁)根據字形殘筆和輪廓將其分別釋為“財”和“主”,甚確。根據北大秦簡,“主”後當還有“為巫”等字樣。

4.北大秦簡《穿門》“起門”條云:

起門,其主八歲始富,男子喜木攻(功),十六歲弗更,必去之。(簡238)

放馬灘秦簡《直室門》“起門” 條云:

起門,八歲始富,男子若木攻(功),十六歲更。(17叁下+19叁)

北大秦簡的“男子喜木攻(功)”放馬灘秦簡作“男子若木攻(功)”,“若”當訓善,《漢書·禮樂志》“神若宥之”顏師古注:“若,善也。宥,祐也。”善與喜義近,二字在秦簡中多有異文。

5.北大秦簡《穿門》“辟門”條云:

辟門,𣤶(就)之必蓋(闔)之,廿歲其主富,使僕,大吉。250

放馬灘秦簡《直室門》“辟門” 條云:

辟門,廿歲更,主必富,使僕□。(4貳—5貳)

“使僕”後或認為是一個字,或認為是兩個字,釋法也不同。根據圖版墨跡和北大秦簡內容,還應該從劉青先生釋“善”,與吉同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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