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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師範大學文學院)
(首發)
一
馬王堆帛書《二厽(三)子問》有文句作:
二厽(三)子問曰:“《易》屢稱于龍,龍之德何如?”孔子曰:“龍大矣。龍刑(形)䙴(遷)叚(假),賓于帝,俔神聖之德也……”
張政烺先生校注:
䙴,《說文》:“升高也。”叚讀為徦,《說文》“至也”。亦作假,《淮南子·齊俗》“乘雲升徦”,注:“假,上也。”賓,讀為儐,導也。賓,服也,從也。[1]
于豪亮先生的說法與之略同,認為“䙴叚”即“升假、登假”,對“賓”字的解釋則引了《尚書·堯典》“寅賓出日”孔疏所引的馬注“賓,從也”。[2]鄧柏球先生認為“叚賓”為一詞,在其前面斷句,他在1995年由嶽麓書社出版的《白話帛書周易》注說“叚賓”就是“假借”,釋“賓”為“客”;但後來又在1996年由湖南出版社出版的《帛書周易校釋》(修訂本)中改說“賓”通“名”,“叚賓”亦即“假名”。[3]趙建偉先生句讀同鄧先生,在“叚賓”前斷開,“叚(假)”當訓為“因”,“賓”當訓為“從”,另外又提出“賓”或可訓為“列”,引《乾·文言》“乃位乎天德”作比。[4]連劭名先生認為“䙴(遷)”訓為變易,“叚(假)”訓為升上,“賓”訓為“列”。[5]
今按,“賓”字當訓為做客賓見之義。文獻中這種“賓”字的相關用例,如:
《周易·觀》六四:“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
《穆天子傳》卷三:“吉日甲子,天子賓於西王母。”
《列子·周穆王》:“(周穆王)遂賓於西王母,觴於瑤池之上。”
《竹書紀年》(《山海經·大荒東經》郭璞注):“殷王子亥賓于有易而淫焉,有易之君綿臣殺而放之。”
《周易·觀》六四“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左傳·莊公二十二年》曾引此卦爻辭,孔穎達在《正義》中談及“利用賓于王”即“利用為賓客于王朝……作賓于王家”。“作賓”即做客,做客與賓見義相因。古書中常見的某人“來賓”,《新唐書·循吏傳·韋仁壽》作某人“來賓見”,這是作了語義具體化的處理;“賓”訓為賓見之義,也見於《漢書·嚴助傳》“侯衛賓服”顏師古所引的服虔語中。這個意思後來可能就寫作了“顮”,《說文解字》訓為“暫見”。
“䙴(遷)叚(假)”同古書中的“升假”,劉大鈞先生在《讀帛書<二厽(三)子>》一文中認為“叚”實則通“霞”,他說:“唯讀‘龍形遷霞’,方可與下文‘龍既能雲變’而‘高尚行乎日月星辰而不眺’之義相合。”並且認為“俔”同“見”。[6]近人聞一多已在《莊子內篇校釋·德充符》“彼且擇日而登假,人則從是也”條下提出登雲霞是“登假”、“升假”、“上遐”等詞的本義。[7]漢碑中有“𨕞”字,趙平安先生認為是由於“遷(遷)”字意思不明,於是後人改造“䙴”下部為“升”,使其意思得以彰顯。[8]是“遷(遷)”即訓“升”,“䙴(遷)叚(假)”同“升假”。“䙴(遷)叚(假)”可能即指龍登雲霞,斷句應該在“賓于帝”前。這裡“賓于帝”意思即指龍登雲霞而賓見天帝。[9]
二
馬王堆帛書《黃帝四經》中的《十大經·行守》有文句作:
有人將來,唯目之瞻。言之壹,行之壹,得而勿失。[言]之采,行之巸,得而勿以。是故言者心之符[也],色者心之華也,氣者心之浮也。有一言,無一行,胃(謂)之誣。
上揭引文中唯“巸”字的訓解比較成問題。蕭旭先生曾在《馬王堆帛書<經法>四種古佚書校補》一文中纂集有關這個問題的各種說法,並加以按語。為了方便討論,具引如下:
言之采,行之巸(熙),得而勿以(《行守》)
注釋:巸疑讀為嬉,玩樂。
郭元興曰:采當為釆,古辨字,與辯通。《說文》:“熙,燥也。”《釋名》:“熙,躁也。”
新注:言多文采而行悅樂者,則不可用。《淮南子·人間》注:“熙,戲也。”
餘明光曰:采,文采。《說文》:“熙,燥也。”《釋名》:“熙,躁也。”
陳鼓應曰:采,華采。巸疑讀為枲,乃牡麻無實。
按:魏啟鵬從新注。采為㥒省借,《說文》:“㥒,奸也。”《漢語大字典》引此例云:“巸,同‘媐’,喜樂。”是也。《說文》:“媐,說樂也。”字或作熙,《賈子·春秋》:“無驕熙之行。”孫詒讓《札迻》云:“熙者媐之叚音也。”讀為熙,尚未得本字。[10]
另外,胡信田先生在《黃帝書通釋》中把“巸”通作“熙”,引書訓為“光”或“興”。[11]
以上諸說或許都有一定的道理,但其實並沒有真正解決問題。“言之采”的“采”,解釋為“文采”、“華采”應該是妥當的,《左傳》裡有“言之無文,行之不遠”,是強調言辭要有文采;“釆”字雖然與“采”在今文字裡比較近似,但兩者在古文字階段乃至漢代簡帛中是有明顯區別的。《行守》的這段文字,談到了“言”與“行”的關係。“言之壹,行之壹,得而勿失”說的是有人如果言行一致,那麼人主就應該加以重用而不能失去。至於“[言]之采,行之巸,得而勿以”,我們認為陳鼓應先生對這句話的整體把握是有一定道理的,他說:
“采”,華采。“巸”疑讀為“枲”(《史記·魯周公世家》“煬公熙”,索隱:“熙,一作怡”)。《考工記·弓人》疏:“枲,乃牡麻無實。”此言說得很漂亮,卻沒有實際行動。所謂“聲華實寡”、“有一言,無一行”也。“以”,用,任用。[12]
根據文義推斷,“[言]之采,行之巸,得而勿以”當是指言行不一的情況而言。“言之采”說的是言語有文采、比較浮華,“行之巸”則與之相對,說的應該是行動少或是沒有行動。上引《行守》中“壹”、“失”協韻在質部,“采”、“以”協韻在之部,那麼“巸”的本字也應該在之部,我們曾經根據文義而考慮過“希(稀)”、“質”等詞,但於韻不協且無直接的通假例證。上引諸說把“巸”讀成“熙”、“媐”或“枲”則似乎也都未達一間。
現在看來,“巸”可能要讀為“怠”,即懈怠之義,如《墨子·非儒下》:“立命而怠事,不可使守職。”《鹽鐵論·擊之》:“耕怠者無獲。”“巸”从𦣞聲,與台聲通,如“怡”通“熙”、“貽”通“㺿”。[13]《列子·力命》“在家熙然有棄朕之心”,《釋文》云:“熙音怡。”[14]上引陳鼓應先生所舉出的“熙”通“枲”也可證𦣞聲與台聲通。考《十大經》中“怠”的假借字還有“臺”字,見於《正亂》的“啟然不臺”一語,指日月天道的運行無所懈怠。[15]
古書中有形容賢者黽勉行事而不懈怠的說法:
《禮記·曲禮上》:“博聞強識而讓,敦善行而不怠。”
《漢書》卷六十五:“此士所以日夜孳孳,敏行而不敢怠也。”
《列女傳》卷二:“齊姜公正,言行不怠。”
那麼,“行之巸(怠)”說的就是人的行為懈怠、惰怠,這與言語浮華形成了極大的反差,屬於言行不一,所以說“得而勿以”。
三
馬王堆帛書《黃帝四經》中的《經法·道法》有文句作:
是故天下有事,無不為刑(形)名聲號矣。刑(形)名已立,聲號已建,則無所逃迹匿正矣。
胡信田先生注:
正——標準。《老子》:“清靜為天下正。”[16]
余明光先生注:
這句話的意思是只要建立了法令和制度,就有章可循,一切是非黑白皆可判定。[17]
魏啟鵬先生注:
逃迹匿正,謂隱匿踪迹和憑證……一說,正,的、箭靶之中心,引申為目標。[18]
陳鼓應先生注:
“匿正”,隱藏目標。正本為射的,即射箭的靶子。《詩·猗嗟》疏:“正者,侯中所射之處。”《申子·大體》:“名者,天地之綱,聖人之符。張天地之綱,用聖人之符,則萬物之情,無所逃之矣。”[19]
蕭旭先生注:
正讀為徵,形迹、迹象。《左傳·昭公十七年》:“是其徵也。”杜注:“始有形象而微也。”[20]
仔細考究以上諸說,余明光先生沒有具體解釋“逃迹匿正”四個字,而僅僅只是採用了意譯,比較含糊,且並不一定接近著者本義。魏啟鵬先生提出了兩種解釋,陳鼓應先生採用其後說,胡信田先生引《老子》“清靜以為天下正”為說,但無論是“隱匿憑證”、“隱匿目標”還是“隱匿標準”,在語義搭配的表達上都似不妥。[21]相比之下,蕭旭先生認為“正”讀為“徵”,解釋為“形迹、迹象”,這可能是正確的;但蕭先生沒有具體論證說明,我們在這裡為之略作補證,以便厘清這個問題。
我們認為,“匿正”其實是指隱藏真實情況而言,這個詞相當於先秦兩漢古書中的“匿端”,如:
《韓非子·二柄》:“故君見惡則群臣匿端,君見好則群臣誣能……今人主不掩其情,不匿其端,而使人臣有緣以侵其主,則群臣為子之、田常不難矣。”
《韓非子·主道》:“函<亟>掩其迹,匿其端,下不能原;去其智,絕其能,下不能意。”[22]
《鬼谷子·摩》:“故微而去之,是謂塞窌、匿端、隱貌、逃情,而人不知,故能成其事而無患。”
《論衡·答佞》:“讒人以直道不違,佞人依違匿端。”
成玄英疏《莊子》時,屢次用到“滅迹匿端”一語,如:
《莊子·德充符》:“未嘗有聞其唱者也,常和人而已矣。”【疏】滅迹匿端,謙居物後,直置應和而已,未嘗誘引先唱。
《莊子·徐無鬼》:“若我而不有之,彼惡得而知之?若我而不賣之,彼惡得而鬻之?”【疏】若我韜光晦迹,不有聲名,彼之世人何得知我?我若名價不貴,彼何得見而販之?只為不能滅迹匿端,故為物之所賣鬻也。
《莊子·列禦寇》:“必且有感,搖而本才,又無謂也。”【疏】搖,動也。必固有感迫而後起,率其本性,搖而應之,滅迹匿端,有何稱謂也![23]
另外,古書中還有“竄端匿迹”的說法:
《淮南子·人間》:“夫事之所以難知者,以其竄端匿迹,立私於公,倚邪於正,而以勝惑人之心者也。”
《申子·大體》:“故善為主者,倚於愚,立於不盈,設于不敢,藏於無事,竄端匿疏<迹>,示天下無為。”
上引《韓非子·主道》的“掩迹匿端”(“掩其迹,匿其端”)、成玄英的“滅迹匿端”以及《申子·大體》與《淮南子》的“竄端匿迹”皆可跟馬王堆帛書《經法·道法》“逃迹匿正”相比照。
歷來學者對“匿端”一詞的把握大致是正確的,“端”指端緒。[24]“端”的端緒義,引申又有“徵兆”、“先兆”、“迹象”一類的意思,《史記·黥布列傳》:“赫至,上變,言布謀反有端,可先未發誅也。”陸機《君子行》:“福鍾恒有兆,禍集非無端。”在這個“徵兆”、“迹象”的意思上,“匿端”的“端”、“匿正”的“正(徵)”其實是相同的。“正”从丁聲,“徵”字據《說文》分析是从𡈼的,這有可能是聲符。不過,從古文字角度看,“徵”字本不从𡈼,甲骨文作“”、“”、“”,金文作“”、“”等等;[25]後來下部逐漸聲化為“𡈼”,睡虎地秦簡《為吏之道》20“”。“𡈼”是透母耕部字,與端母耕部的丁聲可通。[26]“正”直接通作“徵”的例子比較少見,但也並非沒有,我們在這裡舉一個例子:
《管子·水地》:“伏闇能存而能亡者,蓍龜與龍是也。龜生於水,發之於火,於是為萬物先,為禍福正。龍生於水,被五色而游,故神。欲小則化如蠶蠋,欲大則藏於天下,欲尚則淩於雲氣,欲下則入於深泉,變化無日,上下無時,謂之神。龜與龍,伏闇能存而能亡者也。”[27]
毫無疑問,這裡所說的“為萬物先,為禍福正”的“正”當即通作“徵”。因為“先”即先知、預知,那麼“正”字所要表示的意思即徵兆、迹象、徵驗,“為禍福正”就是說“作為禍福的徵兆”,“正”即“徵”的假借。
所以,“徵”,“端”都可以指迹象、徵兆,即細微不顯著的表象;“匿端”、“匿正”都指隱藏細微而不顯著的情況,實際上就是隱藏實際、隱匿真相。《道法》原句說的主要是“刑(形)名”、“聲號”一旦建立起來,天下萬物都在聖人的掌握之中,它們是無所掩藏的。
馬王堆帛書中,表示這種迹象、徵兆義的詞,經過我們的考查,其中已經出現了“端”字,並且還有“勝(朕)”,如:
《伊尹·九主》:“志曰:‘唯天無勝(朕),凡物有勝(朕)。’后曰:‘天無勝(朕),何也?’伊尹對曰:‘勝(朕)者,物□□所以備也,所以得也。天不見端,故不可得原,是無勝(朕)。’”
“朕”即朕兆、形迹,《莊子·應帝王》“體盡無窮,而游無朕”,成玄英疏:“朕,迹也。”《文選·左思<魏都賦>》“兆朕振古”,李善注引《淮南子》曰:“欲與物接,而未成朕兆者也。”“天不見端”,“見”同“現”,其中“端”也是迹象、朕兆之義。如此看來,馬王堆帛書裡表示迹象、朕兆義的字詞是比較豐富的。
這裡附帶提一下,清人嚴可均的《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輯錄有《申子·大體》篇,其中有“竄端匿疏”一語,但也有其他版本的《申子》異文作“竄端匿迹”。根據我們上面的討論以及《淮南子·人間》“竄端匿迹”,後者可能更接近古書原貌。上引《道法》“逃迹匿正”,“逃”與“竄”的意思差不多,《楚辭·大招》:“冥淩浹行,魂無逃只。”王逸注:“逃,竄也。”《左傳·定公四年》:“天誘其衷,致罰于楚,而君又竄之。”杜預注:“竄,匿也。”“逃”、“竄”都指隱蔽、隱匿。“竄端匿迹”與“逃迹匿正”其實也是一個意思。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4年8月30日16:11。)
[1]下有作者批註曰:“擇一個。”詳張政烺《論易叢稿》,中華書局,2012年,第161頁。
[2]于豪亮《馬王堆帛書<周易>釋文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201頁。
[3]鄧柏球《帛書周易校釋》(修訂本),嶽麓書社,1996年,第348頁。
[4]趙建偉《出土簡帛<周易>疏證》,萬卷樓圖書有限公司,2000年,第204頁。
[5]連劭名《帛書<周易>疏證》,中華書局,2012年,第203、204頁。
[6]劉大鈞《讀帛書<二厽(三)子>》,《周易研究》2011年第1期,第4頁。
[7]聞一多《古典新義》,商務印書館,2011年,第232-234頁。又,《左傳·昭公七年》有“陟恪”,清人王引之以為“恪”通“格”,陟、格為同義複用,“陟恪”等其他形式如“登假”等亦同,詳王引之《經義述聞》,江蘇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456頁。另外,王叔岷在《列子補正》中也曾提出過與聞一多相似的見解,認為“霞”是本字,詳楊伯峻《列子集釋》,中華書局,1979年,第167、168頁。
[8]趙平安《漢字形體結構圍繞字音字義的表現而進行的改造》,《中國文字研究》第一輯,廣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後收入趙平安《新出簡帛與古文字古文獻研究》,商務印書館,2009年,第192、193頁。
[9]此條補釋內容另詳《古漢語“賓於”結構的辨析以及相關文獻的訓釋》一文,待刊。
[10]蕭旭《馬王堆帛書<經法>四種古佚書校補》,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101,2010年3月8日。
[11]胡信田《黃帝經通釋》,天工書局,1984年,第384頁。
[12]陳鼓應《黃帝四經今注今譯》,商務印書館,2007年,第323、324頁。
[13]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會典》,齊魯書社,1989年,第393、394頁。
[14]楊伯峻《列子集釋》,中華書局,1979年,第194頁。
[15]陳鼓應《黃帝四經今注今譯》,商務印書館,2007年,第250頁。
[16]胡信田《黃帝經通釋》,天工書局,1984年,第43頁。
[17]余明光《黃帝四經今注今譯(中英對照)》,嶽麓書社,1993年,第6頁。
[18]魏啟鵬《馬王堆漢墓帛書<黃帝書>箋證》,中華書局,2004年,第6頁。
[19]陳鼓應《黃帝四經今注今譯》,商務印書館,2007年,第15頁。
[20]蕭旭《馬王堆帛書<經法>四種古佚書校補》,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101,2010年3月8日。
[21]陳鼓應先生還曾總結《黃帝四經》中的“正”的七種用法,第七種即指“射的、目標”,詳陳鼓應《黃帝四經今注今譯》,商務印書館,2007年,第18頁。但是,這恐怕還不能論定。
[22]王先慎《集解》引孫詒讓說,認為“函”當為“亟”之誤,可從,詳王先慎《韓非子集解》,中華書局,1998年,第28頁。
[23]以上可參郭慶藩《莊子集釋》,中華書局,1961年,第207、849、1041頁。
[24]陳奇猷《韓非子新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77頁(注8)。許富宏《鬼谷子集校集注》,中華書局,2010年,第116、117頁。
[25]可參裘錫圭《古文字釋讀三則》,《裘錫圭學術文集》(金文及其他古文字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430、431頁。
[26]張儒、劉毓慶《漢字通用聲素研究》,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545頁。
[27]黎翔鳳《管子校注》,中華書局,2004年,第827頁。按,引文中“欲尚則淩於雲氣”原作“欲上則淩於雲氣”,但是原注謂:“尚,上也。”所以《管子》原文當是“尚”字。點校者未出校記,作“上”當是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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