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時間:2006-06-14 00:00:00 瀏覽次數:5629
- 谈《曹沫之阵》简36“义”字的形体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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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
《曹沫之陣》簡36有個“”,原考釋者李零先生僅摹出原形,以為“待考”[1]。
陳劍先生以為“‘義’字下所从‘我’形略有變化,原未釋出。此‘為義’之‘義’即上文簡33‘不(義)則不服’和下文簡28‘則民宜(義)之’之‘義’。三處簡文用以表‘義’之字不同,類似情況楚簡文字中已多次見到。”[2]。
按:“”字與戰國楚系一般“義”寫法稍有差距,李零先生僅摹原形而未釋有其道理,陳劍先生將字視作“我”旁訛變,筆者以為相當正確,但是其減省、演變的過卻非常複雜,因此本文即欲進一步整理出△字的演變脈絡。
首先,“義”字从“我”得聲,楚系“我”字最常見的寫法是(郭˙老子丙˙2)、(郭˙老甲˙31)、(郭˙語一˙22),但有一種特殊的寫法作(楚˙郭˙語4˙6)[3],更特別的是“”字“”形可進一步省變,而寫作(上博三˙魯邦大旱˙1)、(上博四˙柬大王泊旱˙13),字形演變至此,已與一般作(郭˙老子丙˙2)的“我”字有相當程度的距離,因此《柬大王泊旱》“”字原整理者濮茅左先生隸定作“弗”[4],經陳劍先生的考釋才知實為“我”字[5],筆者以為△字即從“”、“”這類“我”字寫法演變而來。
“”字下半作“”,它演變的方式是將“”的“”形寫作△字所从“”,這就是“”字演變成“”的脈絡。楚文字中我們還可以找到同樣的字例,例如“虍”字作“”(包˙149/虎)、(天策/虎),但“虍”字寫法也可以將“”寫作“”,如(上博一˙孔子詩論˙9/)、(上博一˙孔子詩論˙1/)、(上博一˙孔子詩論˙12/)、(上博一˙孔子詩論˙9/)都是這種寫法。而“虍”、“我”二字有個共通的特色,就是它們都是在“”形中加兩斜筆,而兩斜筆“”或可寫作“”。
“虍”字寫作“”很普遍,因此進一步演變作“”我們還能接受,但“我”字寫作“”已是非常特殊的寫法,若再進一步演變成“”,則已複雜到無法辨識的程度。筆者整理上述演變脈絡,如下:
(編者按:本文收稿日期為2006年6月13日。)
[1]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12月,第266頁。
[2]陳劍先生:《上博竹書〈曹沫之陳〉新編釋文(稿)》,簡帛研究網2005年2月12日。
[3]該字於《郭店楚簡研究·第一卷文字編》中單獨成為一類,可見其特殊性。參張光裕先生主編、袁國華師合編:《郭店楚簡研究·第一卷文字編》,藝文印書館1999年,第199頁。
[4]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12月,第195頁。
[5]參陳劍先生:《上博竹書〈昭王與龔之脽〉和〈柬大王泊旱〉讀後記》,簡帛研究網,200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