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時間:2007-07-16 00:00:00 瀏覽次數:5448
- 《天子建州》(甲本)小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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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
簡3說:“禮者,義之兄也。”簡3~4說:“禮之於廟也,不精為精,不美為美。義反之,精為不精,美為不美。故亡禮大法(廢?乏?),亡義大。”整理者以仁義之“義”說簡文“義”字。按,《說文·十二下·我部》:“義,己之威儀(段注改爲“義”)也。”是“義”本“禮儀”之“儀”的初文。上引簡文“義”字皆應讀為“儀”。“義”者“宜”也,禮應以義為根據,不得言禮為仁義之義之兄。儀出於禮,故可言“禮者,義之兄也”。禮、儀二者,禮為根本,儀為形式,故有“不精為精,不美為美”及“精為不精,美為不美”之不同。禮重玄酒大羹,即以不精為精,不美為美。儀者斤斤計較於形式,故與禮反。
簡8說:“□天子鵭(右旁應存疑)氣,邦君食(可從整理者讀為“濁”),大夫承廌(薦),士受余(餘)。”所言當是天子與臣下共食之禮。“天子”下一字應从“金”聲,似可讀為“歆”,“金”見母侵部,“歆”曉母侵部,古音相近。“歆氣”與“食濁”為對,當指攝取食物之精華部。“薦”當讀為“餕”,二字皆精母文部字。“餕”與“餘”義近。“餘”在這裡指最後剩下的食物。
(編者按:本文收稿日期爲2007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