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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甲微的“砌中”與“歸中”
- ——讀清華簡《寶訓》(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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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國家天文臺)
(首發)
《寶訓》講商先公上甲微報復有易氏,使之“服厥罪”,其主要手段是“矵中於河”。《竹書紀年》載“殷侯微以河伯之師伐有易”,《山海經·大荒東經》郭璞注引《竹書》曰“殷主甲微假師于河伯以伐有易。”李學勤先生釋文“假中於河”,殆擬合“假師于河伯”之意,雖文意可通,但字形不合。
“矵”字從石從刀,趙平安隸寫為“矵”甚確。此字見《龍龕手鑒》《四聲篇海》《正字通》等,謂“砌”之俗字。遼釋行均撰《龍龕手鑒》輯錄大量俗字、異體字、古文字及簡體字,在釋讀敦煌文獻中發揮重要作用,是辨識古俗字的重要工具。《說文》“砌,階甃也。”“砌中”即以甃石壘砌成臺階狀的“中”壇。《漢書·禮樂志》“帝臨中壇,四方承宇。”石砌臺階狀中壇,見於紅山文化牛河梁遺址的方形祭壇,陶寺文化觀象臺半圓形基址外壁也有一圈卵石圍欄,殆即祭告天地之場所。中壇選址一定採用了“辯方正位”的科學方法,壇中央可能立有定方向用的表杆,是謂“立中”或者“立極”。上甲微“砌中於河”就是在河濱或河伯之地堆石壘砌了一座“中”壇。“砌”有堆聚之義,故“砌中”亦可解釋為築壇聚眾,然後祭告天地,誓師出發。
《寶訓》中的“河”以地名為佳,上古地名、人名、神名、族名可以合一,本簡釋為“河伯”並無不宜。殷墟卜辭“侑于四方及河”,將“河”與“四方”對舉,顯見以河為中央,故河伯所居,關乎殷人“中”之所在”,不可不考。《楚辭·天問》“胡射夫河伯,而妻彼雒嬪?”此為河洛地區之河伯。《寶訓》謂微“歸中於河”,傳貽至成湯,“用受大命”,考古界傾向認為成湯所居“西亳”即今偃師尸鄉溝商城,誠如是則殷人之“中”在黃河附近的偃師商城。或以為“湯始居亳”在“北亳”,即盤庚遷治的“亳殷”,是謂殷人之“中”在今安陽殷墟。迄今這兩地均未發現有“中”壇遺跡。我們認為《寶訓》言微“砌中”、“歸中”當在殷墟一帶,試為之證。
《天問》載“該”(亥)與“恒”(亙)都曾“秉季德”(即王位),兄弟倆“並淫”于有易,而有易氏僅僅“危害厥兄”,“恒”不僅不為兄報仇,反而“往營班祿”,討好有易,王亥之子上甲微只好借河伯之師以報仇。推測王恒(亙)居殷墟洹水上,距離有易氏之居易水不遠,大河亦在附近,為洹水、易水所歸。
先說易水。王先謙合校《水經注》有趙一清補“洺水”條云:“《初學記》邢州下引《水經注》曰‘洺水一名漳水。’…《寰宇記》磁州‘武安縣’下引《水經注》云‘洺水出易陽縣西山。’洺州‘永年縣’下《風土記》云‘南易水本名漳水,源出三門山西,自肥鄉縣界流入。’《趙地記》云‘六國時此水名易水。’《埤蒼》及《水經》云‘洺水之目不知誰改,俗謂山下地名洺,水因經之故曰洺水。’按《燕趙記》云‘其分有三易,漳為南易。’”是謂漳水在六國時名“易水”,不過此漳水非“濁漳(潞)”、“清漳”之水,實即“洺水”。可由漢“易陽”縣在臨洺關得證。
古易水有三,北易水、中易水在燕國,入今白洋澱;南易水在趙國,入古河水。只有南易水與“河”有關。前漢《地理志》、後漢《郡國志》載趙國有“易陽”縣,應居易水之陽。後漢《五行志》載永元七年“趙國易陽地裂”。北魏一度廢省易陽縣,至孝文帝時又於今臨洺關複置(王仲犖《北周地理志》河北洺州“易陽縣”條)。《隋書·地理志》載臨洺縣“舊曰易陽。”考古發現易陽故城遺址在今永年縣臨洺關鎮西北的西陽城鄉。《通典·州郡》“洺州”條“今理永年縣,…春秋時赤狄之地,晉荀林父敗赤狄于曲梁即此,其後屬晉。…臨洺,漢易陽縣。”古易水下游有“永年窪”因長年積水而得名,當為古黃河與易水的交匯處,現為華北平原繼白洋澱、衡水湖之後的第三大窪澱,周圍地區水草豐茂,宜於畜牧。自夏商至春秋,有易(狄)氏在南易水一帶盤踞達千餘年。
再說河水。《尚書·禹貢》“導河積石,…東過洛汭,至於大伾;北過降水,至於大陸;又北播為九河…入於海”。《漢書·溝洫志》載王橫曰“禹之行河水,本隨西山下東北去。”自今延津黃河故道至浚縣大伾山,古黃河實沿西山(太行山)下東北流。《偽孔傳》“山再成曰伾。”大伾山(東山)與浮丘山東西相去1公里許,突起于千里平原之上,符合“山再成”之說,世稱“禹貢名山”。大抵禹河(古黃河)自“大伾”轉向北流,至“大陸”複循西山東北行,出白洋澱後東入海。《禹貢》偽孔傳“大陸,澤名。”《爾雅·釋地》“晉有大陸”郭璞注“今巨鹿北廣河澤。”《左傳·定公元年》“田于大陸”杜預注“《禹貢》大陸在钜鹿北。”自大伾以北、巨鹿以南古黃河向北的流程中,最大支流唯有漳水,古稱“潞”或“路”,《爾雅·釋詁》“路,大也。”漳水以“有巨浪長湍”(《水經注》)而著稱,故《禹貢》“降水”非漳水莫屬。《夏本紀正義》曰“降水出潞州屯留縣西南”,《通典·州郡》“屯留縣…有鹿瀆山,絳水所出。”《水經注·濁漳水》“(潞)縣故赤翟(狄)潞子國也,…晉伯宗數其五罪,使荀林父滅之。闞駰曰‘有潞水,為冀州浸,即漳水也。’…故世人亦謂濁漳為潞水矣。”由是可知到晉滅潞子國以前,漳(潞)水、易(洺)水一帶為赤狄的勢力範圍。
《漢書·地理志》魏郡“鄴縣”下云“故大河在東,北入海。”《說文》“漳,濁漳水出上党長子鹿谷山,東入清漳…北入河。”《禹貢》“覃懷厎績,至於衡漳,”《通典·州郡》“古冀州”條下“衡漳,謂漳水橫流而入河,在今廣平郡西北肥鄉縣界也。”依地勢而言,鄴東“故大河”當自大伾北上,吸納洹水、漳水(潞水),北入於“永年窪”與古易水(洺水)會合。
鄴東“故大河”是“河伯”領地,戰國時仍保留“為河伯娶婦”的習俗,西門豹沉巫以除其惡俗,詳載《史記》的《滑稽列傳》(禇少孫補)及《水經注·濁漳水》。當地長老謂此俗“所從來久遠矣”(《滑稽列傳》),甲骨文有“河妾”一語,殆即“河伯婦”,據此可追索到商朝。《水經注》“(濁漳水)北徑祭陌西,戰國之世俗巫為河伯取婦,祭於此陌。…淫祀雖斷,地留祭陌之稱焉。”《太平御覽》卷六十四“漳水”條引《鄴縣圖經》曰“濁漳水在縣西,水東北津有永樂浦,浦西五裏俗謂之紫陌,河北處即俗巫為河伯娶婦處也。”《太平寰宇記》相州“鄴縣”條也說“濁漳水在縣東北,有永樂浦。浦西五裏,俗謂紫陌河,此即俗巫為河伯娶婦處。”《河朔訪古記》卷中“永樂浦浦西五裏俗謂之祭陌,即西門豹投巫之所也。案晏殊《類要》‘“祭陌河”作“紫陌河”’。”上所謂鄴城東北的“紫陌河北處”殆即《漢志》鄴東“故大河”。另有“鄴西紫陌”在漳水畔(《水經注》),當與西門豹投巫處無關。因《滑稽列傳》明言西門豹“之河上”、抱巫嫗“投之河中”,“引河水灌民田”等,皆與“河”相關,《呂氏春秋·樂成》、《漢書·溝洫志》載鄴令史起云“漳水在其旁,而西門豹弗知用”等語,知西門豹投巫河中而非漳水中。
據《今本竹書紀年》載夏“帝芬三十三年,商侯遷于殷”,相去三十七年後“帝泄十二年,殷侯子亥賓于有易,有易殺而放之。”可知首次遷殷的“商侯”是王亥之父“冥”,即《天問》中該(亥)及恒“秉季德”的“季”,遷殷後稱“殷侯”,王亥是首位“殷侯子”。王亥死後四年“帝泄十六年,殷侯微以河伯之師伐有易,殺其君綿臣。”《路史•國名紀》稱“上甲居鄴”,即今洹水之上的安陽殷墟(《項羽本紀集解》引《汲塚古文》曰“盤庚遷于北蒙曰殷虛,南去鄴三十裏)。《寶訓》言微“砌中於河”,傳貽至成湯,則湯居亳殷“從先王居”,實從王冥、王亥、上甲微等先王所居。
《尚書序》及《殷本紀》載成湯六世孫“河亶甲居相”,這是唯一冠名以“河”的商王,或可稱“河伯亶甲”。《括地志》、《元和志》等謂河亶甲城在相州內黃縣東南,大約相當鄴東“故大河”以東;《通典》、《路史》等謂在安陽殷墟,《通鑒地理通釋》引晏殊《類要》“安陽縣本殷墟,…亶甲城在五裏四十步,洹水南岸。”現在殷墟洹北花園莊發現商代中期都邑遺址,考古工作者傾向認為是河亶甲城。如此說來,自殷墟洹上至“故大河”一帶皆為“河”或“河伯”亶甲的勢力範圍;或者說亶甲將其勢力從洹上擴展到大河一帶,取得“河伯”尊號。《書·說命下》言武丁曾“入宅於河,自河徂亳”,足證“亳殷”去河不遠。
首次進入這一地區的商王冥及其子孫面臨兩大問題,其一是洪水威脅,《國語·魯語》載“冥勤其官而水死”,可能與河水氾濫有關。《書序》“祖乙圮于耿”,孔傳“亶甲子,圮於相,遷于耿,河水所毀曰圮。”可備一說。河亶甲築建洹北商城可能主要是防範洪水威脅。其二是面臨近在咫尺的遊牧部落赤狄的威脅,“喪牛于易”(《易•旅》)、“喪羊于易”(《易•大壯》),“有易殺王亥,取僕牛”(《大荒東經》)等見於記載,證明狄族掠奪殷人牛羊甚劇。上甲微伐有易,使其“服厥罪”,基本解除赤狄威脅。《天問》載“昏微遵跡,有狄不寧。”言上甲微乘黃昏偷襲有易之事。洹上至易水直線距離約60公里,乘舟楫沿洹水至入河處洹口,然後假河伯之力,順急流而下,一日之內可達易水永年窪。於是上甲微朝發中都,暮至易水,一戰而勝,端賴河伯之功。
由於上甲微的“中極”建在“河”或者河伯之區,如果“河伯”實有其人的話,當微興師伐罪之時,一定也會聚有河伯之師,甚至主要借助河伯之師,都在情理之中。然河伯實同情有易,《大荒東經》云“河念有易,有易潛出,…名曰搖民。帝舜生戲,戲生搖民”。易水本是河水支流,“河”與“易”關係密切自可理解,又和帝舜扯上關係,則可能與“河”及“中”的地理觀念有關。《國語·魯語》載商人五種“典祀”為:“商人禘舜而祖契,郊冥而宗湯;…上甲微能帥契者也,商人報焉”。《禮記·祭法》作“殷人禘嚳而郊冥,祖契而宗湯。”鄭玄注“禘郊祖宗,謂祭祀以配食也。此禘謂祭昊天於圜丘也,祭上帝於南郊曰郊,祭五帝五神於明堂曰祖宗。”《殷本紀》“湯始居亳,從先王居”,《集解》引孔安國曰“契父帝嚳都亳,湯自商丘遷焉,故曰從先王居。”商人典祀除一世祖契以外,帝嚳“都亳”“既執中”,帝舜“既得中”“之中國踐天子位”,王冥“遷于殷”,湯王居“亳殷”“從先王居”,上甲微“居鄴”“砌中於河”等,無不與“中”或“中國”有關。上甲微能“帥契”殆謂微能引導“契”至中都受祭者。故殷人舉行禘郊的地點可能就在殷墟的“中”壇,去“河”不遠。在殷人眼中,亳殷是帝嚳、舜之中都,冥、微、湯王之故居,契能帥而至者,故是中壇及宗廟所在。《貨殖列傳》曰“昔唐人都河東,殷人都河內,周人都河南。夫三河在天下之中,若鼎足,王者所更居也,建國各數百千歲。”《荀子·大略》“王者必居天下之中。”安陽殷墟“都河內”號“天下之中”于史有證,故上甲微居鄴,所歸之“中”,就是“天下之中”。
《書序》“盤庚五遷,將治亳殷”,《盤庚下》“今我民用蕩析離居,罔有定極”,《傳》云“無安定之極,徙以為之極。”所謂“定極”就是建中立極,《周禮》所謂“唯王建國,辯方正位”者,原本是用於都城選址的天文大地測量方法。由於盤庚“複居成湯之故居”(《殷本紀》),因此不用重新選址即可宣佈“天其永我命於茲新邑,紹複先王之大業,厎綏四方。”但什麼地方“宜建王國”是要用一套科學方法確定的,能為民立極者必知天命,故《書·洪範》將“王道”與“建極”相聯繫,云“會其有極,歸其有極”。原本意謂“會於極下、歸於極下”,如曾鞏《洪範傳》“‘會於有極’者,來而赴乎中也;‘歸於有極’者,往而反乎中也。”(《元豐類稿》卷十)然鄭玄曰“‘會其有極’,謂君也當會聚有中之人以為臣也;‘歸其有極’,謂臣也當就有中之君而事之”(《宋微子世家集解》引),學者多遵之。於是“建極”與建國選址的本義相違,被解釋為中庸之道。
《寶訓》的“砌中”與“歸中”,實即《洪範》的“會其有極,歸其有極”。上甲微採用“建中立極”的方法選址建中壇,禘郊帥祭列祖列宗,利用宗教形式與宗法關係以凝聚人心,化了整整四年時間(據《竹書紀年》)。此“中極”建在河濱或者河伯之地,故曰“砌中於河”、“歸中於河”。推測四年內上甲微不僅建成中壇,一定建成了一座城址,城中最重要的建築莫過於被稱為“中”的祭壇。上甲微會聚兵眾於中極之下,誓師討伐有易;獲勝之後,複率眾歸聚於中極之下,祭告天地祖宗。有易之戰,不僅解除了遊牧部落對殷商的威脅,更有意義的是,它使商人走上了建國發展的道路,徹底改變了商人的命運,從而也深刻改變了中國文明發展史的進程。
(編者按:本文收稿日期為200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