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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莊王既成》“航”字構形考察
- ——兼談戰國文字“蔡”、“尨”、“亢”的字形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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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大學中文系博士候選人)
(首發)
摘要
《莊王既成》中的兩個“航”字構形作“”(簡3)、“”(簡4),原考釋者釋作“舿”,經董珊改讀成“航”,陳劍加以證成後,應可成立,但在構形上學者的討論仍十分分歧,有學者認為就是“”類寫法的變體,或以為字近於“蔡”,或釋作从“尨”等,最近陳劍從《莊王既成》的“航”字得到啟發,將“”這類構形的文字通通改釋作“亢”,亦將《莊王既成》二字列入“亢”字字表,但對構形沒有進一步說明。我們所見的“(亢)”字上半從來不从“”形,所以應該是個錯字。筆者認為《莊王既成》的寫法與“蔡”字最為接近,當是“蔡”之訛,但“亢”要錯寫成“蔡”,必然是有若干相近或相同的結構,才導致書寫時產生訛誤,然而棘手的是戰國時期“蔡”、“亢”都有多種異體寫法,要比較二字差異前須先釐清它們各自的異體型態。此外,“亢”、“尨”確實也有若干特徵相近,值得我們留意。因此筆者整理戰國文字“蔡”、“尨”、“亢”的寫法,比較三字的差異,最後確定《莊王既成》兩個“航”就是“蔡”之訛,並解釋《莊王既成》的“航”何以會誤寫成从“蔡”。
此外,《彭祖》簡8的“”,陳劍已解出當釋作“”,但認為此字有寫訛的因素,筆者則欲從“亢”字異體構形中,推敲此字的演變脈絡。壹、關於《莊王既成》“航”字構形
《莊王既成》共見兩次“航”字,文例為“王曰:‘…(抑)[1]四航以逾[2]乎?’沈尹子莖曰:‘四航以逾’”構形作:
[3]
簡3
簡4
上述二字下文皆以△字表示,關於△字的考釋意見,目前學者可以分成以下幾種看法:
一、釋作“舿”,讀作“舸”:
原考釋者陳佩芬“‘舿’,‘舸’之古文。‘舿’韻在魚部,‘舸’在歌部,魚、歌二部古通。‘舸’,《方言》九:‘南楚江湘,凡船大者謂之舸。’《廣雅·釋水》‘舸,舟也。’楚國青銅器《鄂君啟節·舟節》銘文:‘屯三舟為一舿,五十舿歲能返。’”[4]將“舿”通讀作“舸”訓為大船。
陳偉在《讀上博楚竹書〈吳命〉劄記》指出:“《鄂君啓節》中的那個與船有關的字,早先即有不同意見。于省吾先生釋爲‘胯’,讀爲‘舸’。此說信從者較多,後來卻受到吳振武先生的挑戰。吳先生承認把此字所從‘說成‘夸’似也無可厚非’,但‘幷不是非看成‘夸’不可’。通過字形比較,吳先生把此字分析爲從舟塚聲,看作‘’字的古字。吳先生之所以回避‘舿’字,是因爲《鄂君啓節·舟節》說‘屯三舟爲一~’,而《車節》說‘如馬、如牛、如德,屯十以當一車;如簷徒,屯二十簷以當一車’,使用‘屯……以當……’的句式表示折合關係。如果本文的分析無誤,這些字可能均從‘夸’作。”[5]將構形釋作从“夸”。
另外,陳偉在《〈鄂君啓節〉——延綿30年的研讀》一文中認為“從字形和文例推敲,我們認爲在這個字右旁的幾種意見中,仍然以釋‘夸’的可能性最大。如同李守奎指出的,這個字右旁的上從‘大’,下部釋‘丂’、釋‘主’皆有可能。我們把從‘丂’得聲的字與它相比較,就可以看得很清楚。
鄂君啓節
語叢四27
三德10
三德14
用曰3
吳命2
老子乙‘巧’
周易18‘考’
內禮9‘孝’
內禮7‘巧’
莊王既成3
莊王既成4
彭祖8
【佑仁按:文字編中的空白欄原文即如此,非筆者所刪改】
‘夸’、‘丂’二字,上古音爲溪紐雙聲,韻部是魚、幽旁轉,音近可通。因而楚文字中這種從大丂聲的字,也許就是‘夸’的通行寫法。至於《莊王既成》中的字,乃是這種寫法的變體,而不是另外的字。遵循這個思路,對于《鄂君啓節》和《莊王既成》從舟之字,應該可以堅持于省吾先生的意見讀爲‘舸’。”[6]值得留意的是陳偉此處將“夸”視為从“”聲[7],而非“于”聲。並認為《莊王既成》二字為“”類寫法的變體。
黃麗娟認為“”右側是一豎筆,沒有彎勾,從舟夸聲,董珊認為是“航”字,但在楚方言裡,“元”、“陽”二部的字很少通轉,這是楚方言的特色,而且“航”字在先秦也很少當成名詞使用。金文的“舿”字作“”,從舟,大、于皆聲。(“大”是月部)“舿”、“舸”可以互釋,所用即是“大”聲。“舿”是月部,“舸”是歌部,這兩個字可以替換是因為聲部能夠雙向變讀,雙聲符字能夠雙向釋音,在楚文字是常見的。[8]
佑仁按:原考釋者引鄂君啟舟節銘文“五十舿歲返”,“”一般都讀作“一”,不讀“能”。我們在陳偉《〈鄂君啓節〉——延綿30年的研讀》所列的字表中可以發現,《莊王既成》的“”、“”字與諸从“”字的構形猶不同,過去何琳儀認為“夸”早期金文从“于”聲,但因為“于”、“”構形易混,而且“夸”、“”都是溪紐,因此“六國文字‘夸’是周秦文字‘’的形變兼音變”[9],但李守奎認為“證據非常薄弱,所舉例證都不可靠”,他認為“”和“主”楚簡中已經混同,但他們與“于”字很少相混[10]。鄂君啓節的字形雖與楚簡“”形相近,但楚簡“”字構形單純,而諸从“”之字異體寫法卻很多,可見釋“”仍有不少疑義。
黃麗娟認為“”字“是一豎筆,沒有彎勾”可商,該字應摹作“”,字末端往右鉤。董珊將“舿”(溪紐魚部)字讀作“航”(見紐陽部),黃麗娟不認同此說認為“但在楚方言裡‘元’、‘陽’二部的字很少通轉”,不過“舿”字是“魚”部而非“元”部,參郭錫良《漢字古音手冊》[11]、唐作藩《上古音手冊》[12]、陳新雄師古音系統[13]等都是作“魚”部。至於“‘航’字在先秦也很少當成名詞使用”的意見,亦可商,“航”字在先秦當名詞用的例證頗多,它可當等同於“舟”,而並聯多艘舟船亦謂之“航”。
二、釋作“從舟從大從塚”讀“”:
陳偉指出:“此字隸作從舟從大從塚之字,讀為‘’,當船隊講。《鄂君啟節·舟節》‘屯三舟為一’,四似指用四舟組成的船的集合。”陳偉將字釋作从“舟”从“大”、“塚”聲,讀作“”。該文注九說明參考自吳振武《鄂君啟節“”字解》一文的看法,筆者回查吳振武之說應是從“冢”而非“塚”。陳偉後來在《讀上博楚竹書〈吳命〉劄記》、《〈鄂君啓節〉——延綿30年的研讀》二文中都將字改釋作从“夸”讀作“舸”,而不从“冢”(參第一條“釋作‘舿’,讀作‘舸’”之意見)。
佑仁按:此為陳偉前說,後來已改贊成原考釋者的意見,其實从“冢”即是以“主”為聲符,從構形上看,△字確實有从“主”聲的可能,但从“”諸字有許多異體寫法與楚簡常見的“主”不同,因此還是必須全面地對構形進行考察。
三、釋作“舿”讀作“航”:
董珊指出:“‘舿’應讀為‘航’、‘行’,字面意義的‘專車’指一車,‘四舿(航-行)’指四車隊。此句當與同簡‘四與五之間’意義相關,是對莊王所問‘吾後之人,幾何保之’的回答。大概是以車行之數喻楚君的世代數。”另外也指出鄂君啓舟節“屯三舟為一舿,五十舿歲一返”的“舿”亦應讀“航”,“夸”是溪紐魚部,“亢”是見紐陽部,冉鉦鋮銘文有“航”字,且銘文是魚、陽和韻,因此可以通假。[14]
佑仁按:董珊將字隸定作“舿”讀作“航”或“行”,古音通假上確實能通,不過將△字釋讀作“車隊”恐怕有問題,畢竟該字从“舟”,又《莊王既成》前言已謂“專車”,指陸路的運程,則此處的“四△”應指走海路,與“專車”相對,這與鄂君啓節有分舟節與車節的區分相近相近。
四、認為字近於“蔡”:
何有祖認為“3、4號簡‘舿’字,也見於《鄂君啓節》,整理者的隸定大致上是可以的。不過其右部‘夸’的部分寫得略有變形,近似于楚簡‘蔡’字,如‘蔡’也寫作:
簡文‘舿’右部即與之同。”認為簡文應釋作“舿”从“夸”,但字略有變形,與“蔡”字相近。
網友“海天遊蹤”也指出“根據新出《莊王既成》03的‘舿’的偏旁寫的跟‘蔡’一樣,則彭祖本字似也可能從‘夸’得聲,屬於魚部字,如此可與陽部字協韻 ”(附記:蘇建洲表示簡3為簡4之誤)[15]。
李守奎也指出該字與蔡國之“蔡”“所从的偏旁完全相同”,並將楚簡的“”隸定作“”,从“主”得聲,認為從上博五《三德》簡14的用例來看“‘’可能也有‘大’的讀音”。他指出“蔡”字偏旁被認為是从“”,而“蔡”字从“”與“”字形體相近,有可能是形體的相混,但更大的可能是“”、“”(從“大”聲)古音相近[16]。
佑仁按:何有祖與海天遊蹤認為△字與“蔡”字接近,這是有道理的,但“蔡”字本身有許多種異體寫法,它與“亢”字究竟有何相近之處,而導致書手產生訛誤,這是值得進一步討論的重點。李守奎釋“”為二聲字的問題,陳劍文章已有說明。
五、釋作“”讀作“航”:
劉洪濤認為“a1a2陳佩芬把a釋為‘舿’,注釋中又引用了鄂君啟舟節銘文‘屯三舟為一舿,五十舿歲一返’(《集成》12113)。我們推測,陳氏把a釋為‘舿’,可能是看到了a與舟節銘文的‘舿’文例相同、文義相近的故。但舟節銘文‘舿’字作下引之形:
b
上博竹書《三德》10號簡‘毋斷陓(洿)’之‘陓’作‘’,可證b確應釋為‘舿’。但是a之右旁(以下稱c)與‘舿’、‘陓’所從的‘夸’字形相差很遠,不大可能是一字的異體。我們認為,c應釋為‘尨’,a應釋為‘’。
戰國文字‘尨’作下引之形:
d1 新蔡甲三204 新蔡乙四103
d2 新蔡甲三342-2
d3 上博三《周易》1號
d4 《璽匯》0373 《璽匯》0407 《璽匯》1150
a2所從c之‘犬’旁是戰國文字常見的寫法,與d3相近;所從‘彡’旁的寫法,與d4相近;a1所從c的‘犬’旁不很清楚,從殘留的墨蹟看,應與d1相近;所以c應釋為‘尨’,a應釋為‘’。‘’的聲符‘尨’上古音屬明母東部,‘舿’的聲符‘夸’屬溪母魚部,魚部是陽部的陰聲,東、陽二部通轉是古代楚方言的特徵,二字的聲母也有關係,所以這兩個字可以通用。董珊把‘舿’讀為‘航’,可從。下面再談一下戰國文字中‘尨’與‘蔡’相混的現象。戰國文字‘蔡’作下引之形:
e1 包山182 包山192
e2 包山240
e3 包山200 包山102 包山206
e1筆劃裂變演變為e2,與戰國文字‘’裂變為‘’同。e2所從的‘人’字形筆劃演變為e3所從的‘×’,與‘’(郭店《緇衣》24號)演變為‘’(郭店《六德》28號)同例。d1所從的‘入’字形筆劃如果向左移動,演變為d2的寫法,就與e1的寫法很相似了。d2經過d3、d4演變為a2,就與e3的寫法無法分別了。這裏舉一個例子。上博竹書《彭祖》8號簡有一個字作下引之形:
f
f同e2字形最為接近,故整理者釋為‘’。但我們知道,戰國文字‘蔡’與‘尨’有相混的情況,f也有可能是由d2裂變而成的。網友‘一上示三王’2007年7月18日在‘簡帛論壇’上發貼指出,《彭祖》這段文字押陽部韻,如果把f釋為‘’,將不合韻。網友‘海天遊踨’隨即跟貼指出,f應與a是同一個字。這些意見都是很正確的。我們認為,f應釋為‘’。‘’是東部字,東、陽通押是楚方言的特色,這就沒有不合韻的問題了。”認為《莊王既成》的△字與“尨”有關。劉洪濤在論文尚未發表前曾於武漢大學簡帛論壇提出此構想,網友“一上示三王”指出:“尨是東部字,與陽部不諧。而且從字形上看,楚系文字中尨字,僅有如曾侯乙簡上那個字形,與蔡相去較遠。釋為‘尨’似乎不妥。’”,網友“艅艎”也指出:“‘蔡’的上面都不是楚文字的‘犬’,楚文字的‘犬’上面是個叉子形。所以肯定不能釋為‘尨’。”
周鳳五也認為字從“尨”,讀作“航”,他認為“航,並舟。《說文》:‘航,方舟也。從方、亢聲。《禮》:天子造舟,諸侯維舟,大夫方舟,士特舟。’所引《禮》說見《爾雅·釋水》:‘天子造舟。諸侯維舟。大夫方舟。士特舟。庶人乘泭。’郭《注》以‘造舟’為‘比船為橋’,以‘維舟’為‘維連四船’,以‘方舟’為‘併兩船’,以‘特舟’為‘單船’,以‘泭’為‘併木以渡’,可見‘航’有二舟、三舟、四舟之別,舟數多寡取決於地位高低。《鄂君啟舟節》‘屯三舟為一航’,其舟數在諸侯與大夫之間,正是楚國封君鄂君啟應享的規格。至於簡文‘四航以逾’,則屬於諸侯一級。其規格更高,完全符合莊王之子孫繼世為王的身分。”他並將這段話翻譯作:“莊王說:‘如果有四、五代,他們的處境,會是像車輛滿載爬上高坡呢?還是像四船併聯順流而下呢?’沈尹子莖答道:‘像四船併聯順流而下。’”
佑仁按:劉洪濤認為△字構形與鄂君啓節字形有落差,因此不認同△與“夸”相關,主張字應从“尨”,並指出戰國文字“蔡”、“尨”有相混之例,劉文主要列舉的字形為:
d1 新蔡甲三204 新蔡乙四103
d2 新蔡甲三342-2
d3 上博三《周易》1號
d4 《璽匯》0373 《璽匯》0407 《璽匯》1150
透過後文“尨”字字表,我們知道d1-d3等寫法為楚系很標準的“尨”字(d2的“”稍殘泐,字應摹作“”,與d1實無差別),劉文認為“”的“”形變成“”的“”與“”(郭店《緇衣》24號)演變為“”(郭店《六德》28號)同例,但《緇衣》與《六德》的“齊”字是“”形訛變作“”,本處“”變“”的現象似不相同。
另外,劉文認為《莊王既成》簡文“尨”聲可以通讀作“航”,“尨”字古音是明紐、東部,“夸”是溪紐、魚部,聲紐差異頗大,作者引用趙彤《中古舌根聲母字和雙唇聲母字在戰國楚系文獻中的交替現象及其解釋》一文以證明紐、見紐通假的可能[17],透過該文確實可以證明若干楚文字幫系與見系相諧的情況,但不能反證任何見系字都能與幫系字通假,趙彤該文只曾提及一次“夸”字,由於周及徐在探討幫系、見系音變的問題時,曾以“跨”(見紐)、“步”(幫紐)為例,但趙彤認為“跨”是“夸”的同源詞,與“步”無關,“跨”、“步”非同源詞,可見趙彤此文仍無法說明“夸”(見紐)何以能與“尨”(明紐)相通。目前尚未見“尨”字與舌根音相通的例證[18]。
不過,晉璽“尨”字在尾巴上添“=”的特色確實與某些“蔡”字相近,“尨”、“蔡”在古文字中的差異,以及其是否產生相混的現象,亦是值得觀察的重點。
周鳳五認為“《爾雅·釋水》:‘天子造舟。諸侯維舟。大夫方舟。士特舟。庶人乘泭。’郭《注》以‘造舟’為‘比船為橋’,以‘維舟’為‘維連四船’,以‘方舟’為‘併兩船’,以‘特舟’為‘單船’,以‘泭’為‘併木以渡’,可見‘航’有二舟、三舟、四舟之別,舟數多寡取決於地位高低。”就郭樸注的理解天子造舟是“比船為橋”,並無具體說明舟的數量,諸侯維舟是“維連四船”,“大夫方舟”是“並兩船”,“士特舟”是單艘船,因此就船的數量而言應是天子造舟(多艘)、諸侯維舟(四船)、大夫方舟(二船)、士特舟(一船),所以應是多艘、四艘、二艘之分。
六、釋作“亢”讀作“航”:
陳劍將諸从“”之字都改釋作“亢”,《莊王既成》的△則從董珊讀“航”,陳文指出“《莊王既成》的‘載之專車以上’當指裝滿一車沿陸路而上運往晉國;‘四△5以逾’承前省略了‘載之’,即將此套無射鐘裝載於‘四△5’順水而下運往吳國。當時一輛車的運力,可據鄂君啓車節大致估定。鄂君啓車節銘文云:‘車五十乘,歲一返。毋載金革黽〈龜〉箭。如馬、如牛、如,屯十以當一車;如擔徒,屯二十以當一車。以毀於五十乘之中。’用以運送輜重物資的車可當十頭牛馬或二十名挑夫,其載重量約今重一噸左右。如此則一套編鐘約今重一噸左右,需‘四航’即八艘小船運送,並不算太離譜。退一步講,此處的‘航’也可能就用籠統的‘舟船’之義,‘四航’即四艘船。”,字表中並將△字與諸“”字同列。
筆者認為△字讀“航”,基本上董珊與陳劍已有很好的解釋,但對於“”、“”的構形還有進一步討論的空間。首先,我們可以確定一件事,在从“亢”的字表中(參第20-21頁),上半都是从“大”,只有△字右上从“”,所以△字應當是個訛字,學者或疑字近於“蔡”,或疑字近於“尨”。筆者希望透過字形的比對,確認△字到底是何字之訛,及其寫訛的理由。
“蔡”字金文作“”,宋代學者釋作“尨”,在早期蔡國資料尚未大量出土時,學者們多從之,後來經過王國維的考釋,由於《說文》“殺”字古文作“”與三體石經“蔡”字的“”同形,認為此乃“殺”字,石經以“殺”為“蔡”實為通假[19],章太炎[20]、孫海波[21]都是支持這個看法。因為三體石經“蔡”與《說文》“殺”字相同,因此早期學者如商承祚[22]、強運開[23]、馬敍倫[24]、徐中舒[25]都認為“”即是古文“蔡”。只有唐蘭《殷墟文字記·釋》反對把金文當國名使用的“”讀作“蔡”,後來隨著蔡國銘文的大量出現,唐蘭也承認該字應是“蔡”字[26],智龕有個比較特別的看法,他認為“”是由“”(蔡公子果戈)這類雙腳皆有倒毛的構形進一步省而來[27](即省略左腳倒毛而來),對此說後文會有詳細討論。
貳、關於“蔡”字構形及其分系
現在古文字的材料不斷出現,我們日漸清楚,雖然《說文》“殺”字古文作“”與三體石經“蔡”字的“”字同形,寫法應與金文中常作“蔡國”之“蔡”的“”同形,但它與習見的“殺”、“蔡”在字形上又有很大的距離,季旭昇師認為“”舊說或以為即“殺”字之古文,但甲骨文另有“殺”字,是以△不得釋為“殺”之古文[28]。因此學者開始尋求他解,何琳儀、黃德寬將“”視為“衰”的分化字,並且從異文、互訓、對文等關係上闡釋“殺”、“衰”的密切關係[29],季旭昇師認為其說可從[30],在此先將“蔡”字春秋及戰國時代的字形列出,如下:
【春秋時期“蔡”字一覽表】
戩33.9
西周中.鐘/《殷周金文集成》(以下簡稱“集成”)88
西周中.鐘/集成89
西周中.鐘/集成91
西周中.鐘/集成92
西周早期或中期.蔡尊/集成05974
西周.蔡姞/集成4198
西周晚.蔡侯鼎/集成2441
西周中.九年衛鼎/集成2831
西周晚.蔡公子壺/集成9701
西周晚.蔡生鼎/集成2518
西周.伯蔡父/集成3678
春秋晚.蔡大師鼎/集成2738
春秋晚.蔡大史/集成10356
春秋晚.蔡公子義工簠/集成4500
春秋晚.蔡侯紐鐘/集成210
春秋晚.蔡侯戈/集成11141
春秋.蔡子匜/集成10196
西周中.伯作蔡姬尊/集成5969
春秋晚或戰國早.子鼎/集成2087
春秋早.蔡公子叔湯壺/《新收》1892[31]
春秋.蔡侯盙/《新收》1896
春秋.蔡侯盙/《新收》1897
春秋晚.蔡侯盤/《新收》471
[32][33]
春秋.蔡叔戈/《古文字譜系疏證》2484
王孫
春秋中.楚系.蔡侯朱缶/集成9991
春秋晚.楚系.蔡侯簠/集成4493
春秋晚.蔡公子果戈/《集成》11147
春秋晚.蔡公子果戈/《集成》11146
智龕認為“(蔡公子果戈)三戈的‘蔡’字均作,這是‘蔡’字正體。傳世蔡器銘文大多作,魏三體石經古文‘蔡’作,這是蔡字變體。其簡化形迹是→→”,並認為“”字的初形應為兩腳都有倒毛的“”,而“”是其省,何琳儀、黃德寬認為智龕推溯初形的看法“非常可信”,進一步引用兩例“鐘”的構形分別作“”、“”,並將“”列於字首,文末所列“蔡”、“衰”二字的孳乳表也是以“”為核心,向左向右衍生出“”或“”的省形寫法,這表示他們將此類寫法視成“蔡”字初形。
首先,《殷周金文集成》所收四例“鐘”之字形分別是“”(集成88)、“”(集成89)、“”(集成91)、“”(集成92),全部都是右腳存有倒毛,而左腳則無,《說蔡》一文中所引“鐘”的“”(《古文字譜系疏證》亦曾提及[34]),並無根據。再來,從上述“蔡”字一覽表中可知甲骨文、西周金文都是作“”或“”,一直要晚到春秋晚蔡公子果戈才出現雙腳倒毛的寫法,因此“”沒有是初文的可能。至於蔡國諸器雙腳倒毛的構形應與鳥蟲書脫離不開關係,蔡國盛行鳥蟲書[35],常將結構左右對稱,而蔡國鳥蟲書中的“蔡”字本身就具有不少異體,曹錦炎認為“蔡國鳥蟲書的某些字異體較多,變化頗大,例如蔡字,就有多種構形。由此可見。蔡國鳥蟲書在構形上十分自由,充分表現出濃厚的裝飾美化趣味”,李明君也認為“”字“為裝飾性很強的對稱繁構”。總之,“”字甲骨文、西周金文即已出現,所以拿春秋晚期、戰國前期的蔡國鳥蟲書寫法來作為“蔡”之初形,恐怕是不夠妥當的。
【戰國時期“蔡”字一覽表】
晉系
左使車工蔡鼎/集成2093
左使車山形器/集成10450
左使車工蔡勺/集成9925
左使車勺/9924
左使車筒形器/集成10349
十四年雙翼神獸/集成10444
左使車工簠/集成4477
中山王鼎/集成2840[36]
《戰典》941
璽彙2869
《中山王文字編》71
《中山王文字編》71
《中山王文字編》71
璽彙1426
楚系
苛意匜/《新收》1322
包31
包50
包66
包102
包180
包138
包138
包142
包120
包202
包203
璽彙0097
璽彙309
包214
包248
包206
仰天湖.30
包102
包200
黃州曹家崗5號墓2號簡
璽彙3696
璽彙2188
包18
曾侯乙4
曾侯乙15
曾侯乙29
曾侯乙31
曾侯乙38
曾.142
[37]
璽彙2189[38]
鄂君啓車節
戰國早.蔡侯產劍/集成11603
戰國早.蔡侯產戈/集成11144
戰國早.蔡侯產劍/《集成》11604
新蔡.零.660
齊系
三體石經
《說文》古文
郭店.語叢一.103
璽彙2205
璽彙1356
從構形上可以看出戰國時期的“蔡”字可以分成八個系統:
1.:上承自甲骨文、金文的“”(蔡公子義工簠/集成4500)、“”(蔡侯紐鐘/集成210)形寫法,但將“大”形上下斷開成,字形作“”(包31)、“”(包66)上半从“大”形,唯一的差異在於將“”形改易成“=”形(“=”又偶增作三筆),目前在竹簡文字中尚未看到从“”形的寫法,而此寫法是楚簡中最普遍的構形。改“”為“=”的現象可以在“嗌”或“衰”字上找到線索[39]。
2.:此系寫法將前系“”上半的“”形寫作“”形,使字形成為“”(包18),這麼一改使全字構形類似从“犬”,並於犬旁尾劃上兩道橫筆。而从“”的寫法僅見楚簡,在金文中目前尚未得見。此種變體寫法比較少見,就現有材料來看,見於楚系的包山簡、仰天湖簡及部分璽印中。
3.、:前述一、二兩系的寫法都是將“倒毛”結構(也就是“”形)與右腳連接,除此之外我們也看到歧出“”形者,如“”(中山71),由大腿至小腿處歧出,這類寫法最後演變成上下兩個獨立的結構,即將“大”形或“”形與下半的“”形分離,字形作“”(璽彙2189)、“”(《戰典》941),這就是第三系寫法的演變脈絡。而“”形亦可省作“”,如“”(曾侯乙142)、“”(曾侯乙4)。
4.:此系豎筆於“大”形正中間直貫而下,並與倒毛相接連,例如“”(璽彙1356)、(璽彙1426)、“”(《戰典》941),寫法豎筆直貫而下的形態與“亢”字相近。
5.:構形將第三系的“”左右翻轉,“=”形保留古體的“”形寫法,此外,“”形寫法首筆左斜的幅度並不明顯,此類字形見晉系中山王鼎。
6.、:此系是齊系與楚系曾侯乙竹簡的寫法,構形承“”而來,最大特徵是將“大”形的手臂改易成平直,我們知道將“”寫成“”形是齊系以及楚系曾侯乙墓竹簡的重要特色[40],因此二批材料中的“蔡”字其手臂部分亦多作此形。將之與“”(蔡侯朱缶/集成9991)字相對比,即能發現本系只是將手臂改為平直而已,字形例如“”(璽彙2205)、“”(曾侯乙簡142),其中齊系的“”豎筆直立,何琳儀已經指出[41],“蔡”字“豎筆直立”的特徵早在春秋蔡侯簠、蔡侯朱缶就已經出現。
7.:此系寫法與《說文》“殺”字古文之“”與三體石經“蔡”字的“”字同形。
8.具有美術化的字形,參蔡侯產諸器之構形。
從上述的分析可以知道,一、二系的差異只在,从“”形還是从“”形之區別,對於此問題,筆者認為在古文字中“”形與“”形確實存在訛混的例證,例如“”字作“”(望1卜),其“”从“”,但《曹沫之陣》簡45作“”,“”形訛作“”形,“於”字作“”(包2.2)、“”(包2.92),“”形亦偶見訛作“”形,如“”(秦M1)。又如“睪”或“”字作“”(曾侯乙編鐘. 右鼓 . 00289 )、“”(集成203(沇兒鎛)、“”集成6513(王義楚觶)、“”集成10391(令尹者旨盧)、“”集成261(王孫遺者鐘)、“”集成114(子璋鐘)、“”集成4616(鄦子妝簠)、“”集成10296(吳王夫差鑑)、“”集成946(王孫壽甗),其“目”旁下从“大”形,但是又見將“大”形下半的“”寫作“”形,例如“”(邾公華鐘/集成245)、“”(其次句/集成421)。郭店《六德》有兩個學者讀作“諂”的字,一作“”(簡24)一作“”(簡36),又如“不”字作“”集成2840(中山王鼎),但也可以作“”(邳伯缶/集成10006),從上述例證可知“”確實有訛變作“”的可能。參、關於“尨”字構形及其與“蔡”字的差異
相對於前述“蔡”字的多樣寫法,“尨”字構形較為單純,筆者先將戰國文字與秦漢篆隸中“尨”字的寫法羅列如下:
【“尨”字一覽表】
楚系.新蔡.甲三:204
楚系.新蔡.甲三:342-2
楚系.新蔡.乙四:103
楚系.新蔡.乙四:130
楚系.新蔡.零:515
楚系.上博.周易·簡01
楚系.上博·周易·簡01
楚系.上博·周易·簡01
楚系.新蔡.甲一:25/
楚系.新蔡.乙三:43/
楚系.新蔡.甲二:5/
楚系.新蔡.甲三:172、乙三:19/
楚系.新蔡.乙三:38/
楚系.天策
楚系.曾89/
楚系.天策
楚系.天策
楚系.天策/
楚系.天策/
楚系.天策/
楚系.天策/
晉系.璽彙323
晉系.璽彙1150
晉系.璽彙2848
晉系.璽彙407
晉系.璽彙1526
晉系.集粹
秦系.說文小篆
秦系.睡虎地.法.81/拔
銀雀山.22/拔
馬王堆.戰.274/拔
銀雀山.166/拔
“尨”字甲骨文作“”(《甲骨文合集》4652)、“”(合集11208),《說文》云:“尨,犬之多毛者。从犬从彡,《詩》曰:‘無使尨也吠。’”何琳儀認為是“象犬有長毛之形”,“尨”字與犬有關,故構形从“犬”,楚簡“彡”旁或斜三筆或省作兩筆,小篆的“”與楚簡“”,除“彡”旁的筆勢外,並無太差異。晉系“尨”字的特色在於將“彡”旁,省作兩筆,並置於犬尾。
進一步我們談談關於“蔡”與“尨”字形差異的問題。如前所述,蔡國的“”字一般作“”(包66),但部分字形將右上的“”形變“”,使字形成為“”(包18),使整個字的構形像是从“犬”,並在犬尾劃上兩道橫筆,這就是“蔡”字第二系的構形,劉洪濤認為這類寫法的“”字實與“尨”字相訛混,並進一步認為《莊王既成》的△字實乃从“尨”。就上述表格可知楚簡的“尨”字作“”(新蔡.甲三:204)、“”(新蔡.乙四:130),它們與楚系的“蔡”字是不混的。劉洪濤主要的證據是晉系“尨”字作“”(璽彙323)、“”(璽彙1150)、“”(璽彙407)等字,這類寫法將“=”置於“犬”旁的尾巴之上,與楚系“蔡”字第二系寫法近似,都是在“犬”旁上添加兩橫筆,但兩種寫法在“犬”字上即有差異,而晉系“蔡”字作“”(左使車筒形器/集成10349)、“”(左使車工簠/集成4477),可見晉系的“尨”、“蔡”亦有所區隔,此外晉系“尨”字的“=”是以斜筆呈現,“蔡”字則不作斜筆。總而言之,筆者認為晉、楚兩系的“蔡”、“尨”各不混亂。
另外,曾侯乙墓竹簡170有“△馬”,字作“”,原整理者釋作“犬”,張光裕、滕壬生、黃錫全從之[42],李守奎改釋作“尨”,董珊[43]、蕭聖中[44]、陳偉[45]等皆從之,何琳儀《戰國古文字典》[46]、季旭昇師《說文新證》列“犮”字[47]。這個字後來在上博簡中出現很多次,寫法見“”(上博.周易51)、“”(三德.18),、“”(天子建州甲.11)、“”(天子建州乙.11),釋作“犮”是正確的,“犮”字是在“犬”旁尾巴上著一筆劃而成[48]。新出印臺漢簡日書“犮”字作“”,讀作“祓”,可見曾侯乙墓“”字應與“尨”無關。另外,《亙先》簡11“”,原考釋者釋作“尨”,但字形與楚簡“尨”字不太相同,季旭昇師認為“未必是‘尨’字”,蘇建洲認為當釋“犮”,待考。肆、關於“亢”字及其特殊寫法
我們先把古文字中確定的“亢”字羅列如下:
【“亢”字一覽表】
合集18070
佚43
乙3334
乙6819
亞高作父癸/集成3655
亢爵/集成7336
令方尊/集成6016
大僕/集成3869
令方彝/集成9901
/集成4266
方彝/集成9900
弭伯師耤/集成4257
冉鉦鋮
貨幣大系458
小篆
古文四聲韻
汗簡
睡虎地.日乙.129
睡虎地.日乙.97
汗簡
汗簡
汗簡
貨幣大系458
曾箱漆衣
類海3.30
類海2.15
馬王堆.星.110
馬王堆.陰甲.218
漢印/亢易曼印
漢印/亢過之印
何琳儀認為“从大,下加斜筆表示遮攔,指事,《廣雅·釋詁》:‘亢,遮也’…,小篆大旁之上肢與下肢已脫離,遂使初文不顯。”,季旭昇師認為“從大,跨下著一斜筆,本義不詳”,從上述字表來看,“亢”字於“大”形兩腳之間添加一斜筆,除甲骨文或作“\”,由左上至右下傾斜,金文以及後世字形多作“/”,由右上至左下傾斜,或做平行的“-”,馬王堆與漢印寫法於“/”或“-”下再添一橫筆,應當是承襲自戰國“”的寫法。這類典型的“亢”字,字形上並無太大爭議,但過去有一批特殊寫法的“亢”,很長一段時間都被列入“夸”字[49],學者或留意到其與“夸”的差異,而改釋作从“冢”得聲[50]或从“主”得聲[51],筆者先將文字構形列出如下[52]:
貨幣大系1341反
貨幣大系1342反
貨幣大系1280反
貨幣大系1282反
貨幣大系1344
貨幣大系1346
貨幣大系1343
貨幣大系1337
貨幣大系1341正
貨幣大系1342正
貨幣大系1345
貨幣大系1340
貨幣大系1336
貨幣大系1347
貨幣大系1342反
貨幣大系1348
東亞錢志4.64
東亞錢志4.64
東亞錢志4.64
東亞錢志4.64
《先秦貨幣文編》編號52
《先秦貨幣文編》編號52
《先秦貨幣文編》編號52
《先秦貨幣文編》編號52
《先秦貨幣文編》編號52
《先秦貨幣文編》編號52
《先秦貨幣文編》編號52
《先秦貨幣文編》編號52
《先秦貨幣文編》編號23
《先秦貨幣文編》編號17
《先秦貨幣文編》編號52
《先秦貨幣文編》編號52
《先秦貨幣文編》編號52
《先秦貨幣文編》編號52
《先秦貨幣文編》編號11
《先秦貨幣文編》編號11
《先秦貨幣文編》編號19
《先秦貨幣文編》編號7
《先秦貨幣文編》編號11
《先秦貨幣文編》編號11
《古陶文彙編》3.1285
《古陶文彙編》3.1286
《古陶文彙編》3.1287
《陶文字典》556 頁附錄 0961 號[53]
望山 M2 簡 15
《古陶字彙》419-420頁
《古陶字彙》419-420頁
《古陶字彙》419-420頁
《古陶字彙》419-420頁
《陶文字典》第473頁附錄0508號
用曰.3
荊門左塚楚墓漆梮
荊門左塚楚墓漆梮
彭祖.8
吳命.2
古璽彙編.1331
古璽彙編.2552
包180
包163
包86
三德.10
包山簡85
包山簡85
語叢四.26
望山M2簡15
三德.14
楚系.容成氏.1
楚系.楚帛書
將這類字很長一段時間被釋成“夸”,吳振武、李守奎、陳劍等都指出釋“夸”絕不可信,李守奎指出“只要看看同批簡中的‘于’及从于‘竽’、‘雩’、‘邘’等字即可知道,上揭三字(佑仁按:指包山85、86、163)的右旁絕不會是‘從大、于聲’的‘夸’”,古文字中我們所見的“夸”字作“”(合集4813)、“”(西周晚. 伯夸父.集成4345)、“”(商代晚.夸甗.集成790)、“”(商代晚.夸爵.集成7432)、“”(商代晚.夸戈.集成10659)、“”(夸矛.《新收殷周青銅器銘文暨器影彙編》)、“”(《古陶文彙編》5.33)、“”(《古陶文彙編》5.34)、“”(先秦貨幣通論.144)、“”(馬王堆.方.217)、“”(馬王堆.經.2)、“”(睡虎地.為.14)、“”(小篆),可見“夸”字從甲骨文至秦漢篆隸並無太大的變化,“夸”字《說文》云:“奢也。从大于聲。”字从“于”,“于”字楚簡“”(包2.163)、“”(帛丙7.3)、“”(帛乙5.7),上半不會添飾筆,豎筆也從不添飾筆,“”字確實不應釋作从“于”,也不當看成“夸”字。
另外,陳偉也認為“”應是“夸”字,但是以“”聲與諸“”字相比較,“”旁在楚簡中作“”(孔子詩論.8)、“”(用曰.15)、“”(郭店老子乙.14),與上述“”字諸形相較,雖然能夠符合部分字形,但也未必能面面俱到,例如“”(吳命.2)就與“”不同,釋作从“主”聲也有同樣的問題。
對於吳振武所謂从“冢”省聲,以及李守奎解作从“主”聲之字,陳劍認為戰國文字中“動”、“重”、“冢”、“斗”、“濁”等諸字都从主聲,但通讀都不造成困難,而楚簡从“”的字很多,但從“主”字聲系去思考時,卻沒有比較恰當的字,這說明此字恐不从“主”。陳劍進一步認為《彭祖》、《三德》的韻尾判斷它應當是陽部字,再從《性自命出》與《性情論》的異文關係來看,指出它應與“”的音讀應當相同,“”是匣紐陽部,與之諧聲的不出牙侯音的範圍。進一步,他認為從《莊王既成》的“航”,《三德》的“阬”,《語叢四》的“”等,都顯示出“”字與“亢”有很密切的關係,而“亢”字是見紐陽部,符合聲韻的要求,因此陳劍認為“”與一般寫法“”(亢)字的差異,僅在於前者多出一筆,論點很具有說服力,但對於《彭祖》簡8“”字的構形,筆者認為還有討論的空間。伍、關於《彭祖》簡8的“”字
《彭祖》簡8的“”字,該字構形過去有很多種解法,原整理者釋為“”,季旭昇師、李綉玲學姊認同此說[54],李守奎將此字隸定作“”認為“所从聲旁當即‘蔡國’之‘蔡’”,黃人二[55]、林志鵬[56]釋作从糸、蔡聲,史傑鵬認為該字與包山簡中的習見的“蔡”字偏旁仍有距離的,所以很可能不是“”字[57],《莊王既成》發表後網友“海天遊蹤”認為《莊王既成》04的“舿”的偏旁寫的跟“蔡”一樣,則彭祖本字似也可能從“夸”得聲[58],劉洪濤認為从糸从尨[59],陳劍則將字改釋作“”並認為“《彭祖》此字字形中確有寫訛的因素”,我認同陳劍將“”从釋“亢”的意見,此字與“蔡”、“尨”無關,但不傾向以寫訛來解釋該字,因為從所知的“亢”字來看,“”字的演變脈絡其實是有跡可循的。
“亢”字的構形應該作“”(貨幣大系458),而“”類寫法應是以“”為本,而逐漸產生構形上的孳乳,最初應是在“-”筆下添一形“”(或“”、“”)形飾筆[60],“亢”字其“”形飾筆最初應當是加於“-”筆的中間,也就是構形應作“”、“”、“”,但是“”(或“”、“”)形飾筆有往“-”筆右側移動的現象,使寫法作“”、“”、“”、“”,最後甚至移至最右側,如“”、“”、“”,這種將“”(或“”、“”)形移動到右側的寫法,使“大”形下的整體構形十分近似“”或“”,其演變脈絡為:
→ →
(“”置中) (“”右移) (“、”移至最右)
接下來原有的“”(或“”、“”)形筆劃上又常被添加“-”、“。”、“”等飾筆或以肥筆形態出現,例如“”(原有的“一”上再添加橫形飾筆,這在“主”、“示”等字上均見)。同樣的,“”(或“”、“”)也有向右移動的現象,而且橫筆縮短並傾斜,寫法例如“”、“”,這種將“”形移動到最右側的寫法,使“大”形下的整體構形十分近似“”。其演變脈絡為:
→
(“”置中) (“”右移,橫筆縮短並傾斜)
上博簡中還有一種寫法很特別寫法的“亢”,它在“”筆上添加兩筆飾筆,字形作“”,套上筆者前述豎筆右移的規律,並將橫筆縮短傾斜後的結果,我們即可解釋“”字這種从“”寫法的來源,我們把前述幾種右移的情況都列出來,整個構形的演變將會更加清楚:
1. : → →
(“”置中) (“”漸右移) (“、”移至最右)
2. : →
(“”置中) (“”右移,橫筆縮短並傾斜)
3. : →
(“”置中) (“”右移,橫筆縮短並傾斜)
我們也可以更簡易直截地說,“”字形是从“”形,而兩筆釋筆可參照“”。應特別留意“”、“”等字“大”旁下的筆劃都是作斜筆,陳劍早指出這種寫法是保留“亢”字原有特徵[61],“”的“”也應作如是觀。
探索至此,我們可以進一步談《莊王既成》的“”、“”,此字讀“航”沒有疑義,但字表中諸“亢”字從來沒有从“”的寫法,二字右旁是錯字,這是可以確定的,但這位書手之所以將“”(从“亢”)誤寫成“”、“”(从“蔡”),是因為“亢”、“蔡”下半都有“”形,因此一時之間誤將“亢”字上半的“大”形寫成“”形,歸根究柢這就是《莊王既成》誤寫成“蔡”的理由。陸、“蔡”、“尨”、“亢”之差異
上述我們從“蔡”、“尨”、“亢”字入手,比較其差異,現在我們將諸字的各種異體寫法列出,以收綱舉目張之效,並談談幾點考察後的結論(圖形後面之標示為其國別)。
蔡
尨
亢
A
晉晉
楚
晉
B
楚
楚
晉晉
C
楚
晉
晉晉
D
楚
晉
楚
E
楚楚
晉晉
F
楚
楚楚
G
齊楚
楚
H
齊
楚
I
晉
晉晉
J
晉齊
戰國時期“蔡”、“尨”、“亢”字形比較:
1.“尨”字C()、D()兩種寫法將“=”寫於“犬”旁尾巴,使字形與“蔡”E()、G()相近,都是以“犬”為主,並在尾巴上著兩筆,不過細查仍能區別其中的差異,晉系“尨”字C()、D()所从的“=”是斜筆,而楚系“蔡”E()、G()則是橫筆。因此“尨”、“蔡”還不到相混的程度。
2.楚系“蔡”E()寫法與楚系“亢”G()寫法只有从“”形與从“大”形之別,下半都是从“”,而晉系“蔡”A()與楚系“蔡”F()也只有从“”形與从“大”形之別,下半都是从“”。列表如下:
从
从大
从
蔡(楚)
亢(楚)
从
蔡(楚)
蔡(晉)
3.晉系“蔡”I()的寫法與楚系“亢”G()相近,差異點在於保留古體“”的寫法,而且“”旁左斜的筆勢較不明顯,我們可視為異地形近的現象。
4. “亢”G()與“蔡”D()同為楚系文字,構形亦十分相近,前者只比後者多“”形。
5.“蔡”J(、)的寫法上从“大”,豎筆直貫而下,這種特徵與“亢”I()()相近。柒、結論
本文認為《彭祖》簡8的“”,其字形來源可於“亢”字特徵中找到其演變線索。此外,透過字形的分析比對,可以發現“尨”與“蔡”、“亢”的差異比較大,而“蔡”、“亢”在構形上確實存有不少相近的地方,容易使書手在抄寫的過程中產生訛誤。《莊王既成》的“航”字作“”、“”,是目前所見“亢”字中唯一上半从“”的寫法,應是個訛字,它原本應寫成“亢”G()右旁的寫法,但因楚簡“亢”、“蔡”形近,因此訛寫作“蔡”E(),不過這應該是書手一時的筆誤,基本上“蔡”、“亢”在楚文字中還是有嚴格的區別。
蘇建洲教授對本文提出不少意見與指正,在此特申謝忱。
(編者按:本文收稿日期為2010年7月8日。)
[1]“”讀“抑”,參董珊:《讀〈上博六〉雜記》,武漢大學簡帛網,2007年7月10日。
[2]“逾”指“順水而下”,參陳偉:《讀〈上博六〉條記》,武漢大學簡帛網,2007年7月9日。
[3]此字右上稍殘泐,劉洪濤認為它與簡四寫法不同,而近似“”(新蔡甲三342-2),筆者認為《莊王既成》簡三、簡四兩字並無差異,右上都是从“”形。附記:蘇建洲先生表示此字“其上應是‘大’形,大概接近於(彭祖)的寫法”。高榮鴻《由〈上博六‧莊王既成〉看兩個偏旁同形現象》(待刊稿)則認為是从“”,此字右上殘泐,如何理解該字,確實有討論的空間。
[4]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頁245-246。
[5]陳偉:《讀上博楚竹書〈吳命〉劄記》,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2009年7月12日。
[6]陳偉:《〈鄂君啓節〉——延綿30年的研讀》,武漢大學簡帛網,2009年8月25日。
[7]于省吾認為“夸”字可能从“”,聲紐接近,韻部為魚、陽對轉,于省吾:《“鄂君啟節”考釋》《考古》,1963年第8期,頁442-444。
[8]此為黃麗娟對於“簡帛資料文哲研讀會”,該次主題“《莊王既成》與《申公臣靈王》導讀”,98年11月22日,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勤大樓6樓專題討論室,具體的內容是參考“98年度簡帛資料資料文哲研讀會”網站,網址:http://web.ntnu.edu.tw/~696200165/jinbo/index.htm,該意見為許淑婷助理所整理。
[9]何琳儀:《句吳王劍補釋——兼釋冢、主、幵、丂》,香港中文大學中文系編集:《第二屆國際中國古文字學研討會論文集》,(香港:問學社有限公司,1993年10月),260頁。
[10]李守奎:《楚文字考釋獻疑》,收入張光裕、黃德寬主編:《古文字學論稿》,(合肥:安徽大學出版社,2008年4月),頁346。
[11]郭錫良《漢字古音手冊》,(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86年),頁12。
[12]唐作藩:《上古音手冊》,(江蘇:江蘇人民出版社,1982年),頁73。
[13]李添富曾依據陳新雄師的系統對《說文解字》標注古音,參許慎撰、段玉裁注、李添富標注古音:《說文解字注》,經韵樓藏版,(台北:洪葉出版社,1999 年 11 月),頁 497。
[14]董珊指出:“鄂君啓舟節(《集成》12113、《中國青銅器全集》第10卷98頁左):‘屯三舟為一舿,五十舿歲一返’,此‘舿’應當讀為‘航’。《說文》:‘𣃚,方舟也。從方、亢聲。《禮》:天子造舟,諸矦維舟,大夫方舟,士特舟。(小徐本‘大夫方舟’作‘大夫𣃚舟’。)(臣鉉等曰:今俗別作航,非是。)’其所謂‘《禮》’,見《春秋公羊傳》宣公十二年何休《解詁》引以及《爾雅·釋水》,李巡注:‘並兩船曰方舟也。’又《說文》‘方,倂船也。象兩舟省總頭形。’《方言》卷九:‘舟,自關而西謂之舟,自關而東或謂之舟,或謂之航。’郭璞《音義》:‘航,行伍。’可見,‘航’既為兩船相倂之稱,再轉爲量詞,指三舟為一組,是容易理解的詞義引申。冉鉦鋮銘(00428):‘自作鉦鋮,以□其船其航,□□□大川,以□其陰其陽’。其‘航’字原作: 從‘亢’聲。冉鉦鋮銘文有韻,主要是魚、陽合韻,‘航’字押韻的情況也可以證明釋讀不誤。可見‘航’ 字也是早已有之,並非俗別字。”董珊:《讀〈上博六〉雜記》,武漢大學簡帛網,2007年7月10日。
[15]參武漢大學“簡帛論壇”討論區,2007年07月19日,網址:http://www.bsm.org.cn/bbs/read.php?tid=1234
[16]李守奎:《楚文字考釋獻疑》,收入張光裕、黃德寬主編:《古文字學論稿》,(合肥:安徽大學出版社,2008年4月),頁347。
[17]趙彤:《中古舌根聲母字和雙唇聲母字在戰國楚系文獻中的交替現象及其解釋》,《中國語文》2006年第3期,頁249—255。
[18]張儒:《漢字通用聲素研究》,(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年),頁315-316。
[19]王國維:《魏石經殘石考》,收入《王國維遺書》第九冊,(上海:上海古籍書店,1983年),頁33。又見林慶彰主編:《民國時期經學叢書》第四輯第六十冊,頁65。
[20]章太炎:《新出三體石經考》第一百條考釋意見,收入林慶彰主編:《民國時期經學叢書》第四輯第六十冊,頁95。
[21]孫海波編:《魏三字石經集錄》,(台北:藝文印書館,1975年),頁2。
[22]參商承祚:《十二家吉金圖錄》,(台北:台灣大通書局,1976年),頁241。
[23]強運開:《說文古籀三補》,(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6月),頁3。
[24]馬敘倫:《說文解字六書疏證》,(上海:上海書店,1985年4月),頁105-106。
[25] 徐中舒主編:《甲骨文字典》,(成都:四川辭書出版,1988年),頁55。
[26]唐蘭在其使用的《殷虛文字記˙釋》一條上批“此條誤”三字。唐蘭:《殷虛文字記》,(北京:中華書局,1981年),頁144。
[27]智龕:《蔡公子果戈》,《文物》,1964年第7期,頁33。
[28]季旭昇師:《甲骨文字根研究》,(台北:文史哲出版社,2003年),頁81。
[29]何琳儀、黃德寬:《說蔡》,《徐中舒先生百年誕辰紀念文集》,(成都:巴蜀書社,1998年),頁187-190。又載《東南文化》1999年第5期,頁105-108,後來收入《新出楚簡文字考》則改作《釋“蔡”》一名,何琳儀、黃德寬、徐在國撰:《新出楚簡文字考》,(合肥:安徽大學出版社,2007年3月),頁286-295,亦可見何琳儀:《戰國古文字典》,(北京:中華書局,1998年),頁941;黃德寬主編:《古文字譜系疏證》,(北京:商務印書館,2007年),頁2482-2483。
[30]季旭昇師:說文新證(下冊),(台北:藝文印書館,2004年),頁32。
[31]此為《新收殷周青銅器銘文暨器影彙編》一書之簡稱。
[32]此摹本據黃德寬主編:《古文字譜系疏證》,(北京:商務印書館,2007年),頁2484。
[33]此摹本據《新收殷周青銅器銘文暨器影彙編》,鍾柏生等編:《新收殷周靑銅器銘文曁器影彙編》,(台北:藝文印書館,2006年),頁235。
[34]參黃德寬主編:《古文字譜系疏證》,(北京:商務印書館,2007年),頁2482。
[35]曹錦炎:《鳥蟲書通考》,(上海:上海書畫出版社,1999年),頁133-151。
[36]中山王鼎此字右旁明顯上下斷開,《古文字譜系疏證》摹作“”失真,黃德寬主編:《古文字譜系疏證》,(北京:商務印書館,2007年),頁2483。
[37]蔡國文字何琳儀入楚系,何琳儀:《戰國文字通論》,(北京:中華書局,1989年),頁151。
[38]該璽何琳儀入楚系,參何琳儀:《戰國古文字典》,(北京:中華書局,1998年),頁942。
[39]“嗌”字作“”(包2.175)、“”(天策),字从“”,但也可以从“=”作“”(包2.83)。“衰”字作“”(孔子詩論.3)、“”(孔子詩論.8)但也可作“”(唐虞之道.26)。
[40]吳振武:《古璽姓氏考(複姓十五篇)》,《出土文獻研究》第三輯,(北京:中華書局,1998年),頁77;張政烺:《說庚壺的“大”字》,《張政烺文史論集》,(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頁815-818。
[41]何琳儀:《戰國古文字典》,(北京:中華書局,1998年),頁941。
[42] 張光裕、滕壬生、黃錫全主編:《曾侯乙墓竹簡文字編》,(台北:藝文印書館,1997年),頁170。
[43] 董珊:《楚简〈恆先〉初探》,簡帛研究網,2004年5月12日。
[44]蕭聖中:《曾侯乙墓竹簡釋文補正暨車馬制度研究》,武漢大學博士論文,2005年5月,頁53。
[45]陳偉:《楚地出土戰國簡冊[十四種]》,(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9年),頁369。
[46]何琳儀:《戰國古文字典》,(北京:中華書局,1998年),頁954。
[47]季旭昇師:《說文新證(下冊)》,(台北:藝文印書館,2004年),頁106。
[48]林澐:《先秦古文字中待探索的偏旁》,《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一輯,(北京:中華書局,2001年),頁369。又見《林澐學術論文集(二)》,(北京:科學出版社:2008年12月),頁180。
[49]例如高明《古陶文字徵》將“”與“”同列不別,高明:《古陶文字徵》,(北京:中華書局,2001年),頁66。
[50]吳振武:《說梁重釿布》,《中國錢幣》1991年第2期,頁21-26,又見吳振武:《鄂君啓節‘’字解》,香港中文大學中文系編集:《第二屆國際中國古文字學研討會論文集》,(香港:香港中文大學中國語言及文學系,1993年),頁273-292。
[51]李守奎:《楚文字考釋獻疑》,收入張光裕、黃德寬主編:《古文字學論稿》,(合肥:安徽大學出版社,2008年4月),頁344-348。楊澤生:《〈太一生水〉“成歲而止”和楚帛書“止以爲歲”》,荊門郭店楚簡研究(國際)中心編:《古墓新知——紀念郭店楚簡出土十周年論文專輯》,(香港:國際炎黃文化出版社,2003年11月),頁237-244。
[52]陳劍《試說戰國文字中寫法特殊的“亢”和从“亢”諸字》一文已對這類字做了很詳細的收羅,下列下列字表多取資於該文。
[53]李先登:《河南登封陽城遺址出土陶文簡釋》,《古文字研究》第七輯,(北京:中華書局,1982 年 6 月),頁230 。
[54]季旭昇師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讀本》,(台北:萬卷樓圖書公司,2005年10月),頁269。
[55]黃人二、林志鵬:《上博藏簡第三冊彭祖試探》,簡帛研究網2004年4月29日。
[56]林志鵬:《戰國楚竹書〈彭祖〉考論——兼論〈漢志〉“小說家”之成立(一)》,簡帛網2007年08月18日。
[57]史傑鵬:《上博竹簡(三)注釋補正》,《古文字論集(三)》,頁180-182,《考古與文物》2005年增刊。
[58]參武漢大學“簡帛論壇”討論區,2007年07月19日,網址:http://www.bsm.org.cn/bbs/read.php?tid=1234
[59]劉洪濤:《釋上博竹書〈莊王既成〉的‘航’字》,武漢大學簡帛網,2007年7月20日。
[60]上述說法陳劍文中都已經談及。
[61]陳劍認為“其個別的中間一筆還作一斜筆形,仍然保留著‘亢’字較原始的特徵。也就是說,在‘’較原始的字形中,實際上就包含有‘亢’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