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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葛陵楚簡的曆朔斷年與紀年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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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聯合大學應用文理學院,100191)
【摘 要】 葛陵楚簡“鄩郢之歲”夏夕(七月)有乙卯,八月有丁巳,中間只差一日,故八月朔日只有丙辰和丁巳兩種可能。簡文祭祀先王名號最晚到楚聲王,其年代範圍應限制在聲王之子悼王時期。查新編《顓頊曆》只有楚悼王4年(前398)八月朔丁巳同時符合曆朔與王名限制條件,應是墓主卒年。又據簡文“紀年事件”結合文獻考出“我王之歲”、“陳异之歲”、“長城之歲”分別爲前401、400、399年。
【關鍵詞】 葛陵楚簡,曆朔,顓頊曆,紀年事件
戰國墓葬的考古學年代與分期,楚墓系列是解决得最好的,這與一些楚墓中出土竹簡等文字材料可資斷代有關。1994年發掘、2003年整理出版的《新蔡葛陵楚墓》,提供了可以確定其絕對年代的竹簡紀年材料,是近年來楚文化考古的最重要發現之一。以往年代比較確定的楚都紀南城地區的楚墓,大都集中在戰國中晚期,如江陵天星觀、望山楚墓,荊門包山楚墓等,處于楚宣、威之際以及懷、襄之世,而葛陵楚墓在戰國早中期之際的悼王時期,從而爲楚墓分期增添了一個不可多得的參照標準。因此證認葛陵楚墓的絕對年代,尤其緊要。
關于葛陵楚墓的絕對年代,目前主要有三種意見:第一種意見是發掘報告《新蔡葛陵楚墓》,認爲“新蔡葛陵楚墓的年代約相當于戰國中期前後,即楚聲王以後,楚悼王末年或稍後,絕對年代約爲公元前340年(楚宣王三十年)左右”[1];第二意見是是李學勤、劉信芳先生認爲墓主卒年爲公元前377年(楚肅王4年)[2];第三種意見是劉彬徽、宋華强先生認爲墓主卒年爲公元前398年(楚悼王4年)[3]。筆者認爲楚國行用《顓頊曆》,故重新編排出相應的《顓頊曆》譜表,根據從簡文中提取的朔日數據,以祭祀中出現的楚王名號爲約束條件,判斷墓主卒年“鄩郢之歲”爲楚悼王四年(公元前398年),以此爲基礎進一步考論葛簡的其它幾個“紀年事件”與歷史記載的對應關係,詳述如次。
1.葛簡中的曆朔數據
新蔡葛陵楚墓竹簡記載了九個紀年材料,這種“以事紀年”的材料,每個紀年采用一件政治、軍事或外交方面的大事作爲標志,我們不妨稱這些用以紀年的歷史事件爲“紀年事件”。這九個紀年分別是:
⑴ 蔞茖受如于楚之歲,
⑵ □致師于陳之歲,
⑶ 句邘公鄭途大城竝之歲,
⑷ 王复于藍郢之歲,
⑸ □公城鄩之歲,
⑹ 我王于林丘之歲,
⑺ 齊客陳异致福于王之歲,
⑻ 大莫敖爲晋師狩于長城之歲,
⑼ 王徙于鄩郢之歲。
發掘報告《新蔡葛陵楚墓》分析指出“王徙于鄩郢之歲”(簡稱“鄩郢之歲”)是墓主平夜君成的卒年。可能正是因爲“鄩郢之歲”是墓主卒年的緣故,該年的記載特別豐富,不經意間給我們留下了判斷一個朔日干支的絕好材料,如簡文(括號內爲竹簡編號)載有:
王徙于鄩郢之歲,夏夕之月,癸丑之日 (甲三299)
王徙于鄩郢之歲,夏夕之月,乙卯之日 (甲三114、113)
王徙于鄩郢之歲,八月,丁巳之日 (甲一3,甲二6、30、15,甲二22、23、24,甲三178,甲三258)
楚國曆法屬?“顓頊曆”系統,有大、小正兩種月序,長沙出土的楚帛書使用“寅正”月序,是“顓頊小正”,與“夏小正”相同,即先秦古六曆中所謂的《顓頊曆》。楚墓竹簡普遍使用“亥正”月序,是“顓頊大正”,與“以十月爲歲首”的秦曆相同。“夏夕之月”是楚簡歷法的七月,那麽楚簡“鄩郢之歲”的“七月乙卯”與“八月丁巳”之間只差“丙辰”一個干支,故八月一日(朔日)只有“朔丙辰”與“朔丁巳”兩種可能(見表1)。表1 葛簡“鄩郢之歲”的曆朔
顓頊曆
葛簡月名日干
可 能 日 序
連續
干支
干支
序數
寅正
亥正
日干支
四月
夏夕
癸丑
28
27
27
26
癸丑
44
29
28
28
27
甲寅
45
夏夕
乙卯
30
29
29
28
乙卯
46
?
1
1
30
29
丙辰
47
五月
八月
丁巳
2
2
1
1
丁巳
48
顓頊曆的“上元”(曆法起算點)爲“正月朔日己巳立春”,這樣的記載見于劉向《洪範五行傳》(《新唐書·曆志三》載僧一行《大衍曆議·日度議》引)、蔡邕《月令論》引《顓頊曆術》(《後漢書·律曆志中》“熹平論曆”劉昭注補)以及《續漢書·律曆志》、唐《開元占經》等,故編制顓頊曆的干支序數以己巳爲起點,令己巳爲0,庚午爲1,辛未爲2…,得丙辰爲47,丁巳爲48。于是我們得到一個珍貴的朔日數據,即楚曆某年八月朔丙辰(47)或丁巳(48),這爲葛陵楚簡的曆朔斷年提供了科學依據。
2.葛簡年代範圍的約束條件
曆朔斷年具有周期性,會出現多種選擇,這就需要盡可能地提供其年代範圍的約束條件,方可得到可靠結論。某個曆朔數據,在一定的年代範圍內可以得到唯一結論。年代範圍限制得越明確、越狹窄,曆朔斷年就越準確可信。
《新蔡葛陵楚墓》發掘報告從墓葬層位、器物形制以及墓主世系等項,推斷該墓屬?戰國中期,即楚聲王以後,楚悼王末年或稍後。李學勤先生根據傳世平夜君成鼎的形制判斷,其年代在戰國中期偏早[4]。從葛陵楚簡記載祭禱先王的名號中,可以推斷出更狹窄的限制條件。如葛簡記載祭禱對象有兩類先王,簡文云:
賽禱于荊王以逾,訓至文王以逾 (甲三5)
荊王、文王以逾至文君 (零301、150)
何琳儀先生釋“以逾”猶“以降”,“訓至”典籍作“馴致”[5]。前一類“荊王以逾”至文王以前的先王,簡文中只出現“荊王”。《史記·楚世家》載“熊繹當周成王之時,舉文、武勤勞之後嗣,而封熊繹于楚蠻,封以子男之田,姓羋氏,居丹陽。”《左傳·昭公十二年》載楚右尹子革曰“昔我先王熊繹,僻在荊山”。簡文中的“荊王”當是楚人自稱的“先王熊繹”。後一類“文王以逾”,簡文中出現的有文王、平王、昭王、惠王、簡王、聲王等。楚人在祭祀時對兩類先王予以區別,可能與他們所居都城(宗廟)不在同一地點有關。簡文“昔我先出自,宅茲沮漳以選遷處”(甲三11、24),前者當指淅川丹陽,後者指沮漳之會的江陵郢都。前一類祭祀自荊王始,指楚國早期都城在丹陽時的諸先王;後一類自文王始,則可能與楚文王“始都郢”有關。《史記·楚世家》、《十二諸侯年表》載“楚文王熊資元年,始都郢。”《後漢書·地理志》“江陵”下自注“故楚郢都,楚文王自丹陽徙此。”
還有兩次舉禱時“册告”自文王遷都以來所有故去而宗廟在郢都的先王:
册告自文王以就聖(聲)桓王 (甲三137,甲三267)
墓主平夜君“冊告”的是自都郢以來的所有先王,而止于楚聲王。楚聲王爲盜所殺,其子悼王即位;楚悼王死後其子肅王即位。“册告”止于楚聲王,這說明其時代在楚聲王之後,而且必定在悼王之世。如果在肅王及其以後諸世,則悼王等必然出現在“册告”的先王系列之中。楚悼王公元前401~前381年在位,因此“鄩郢之歲”八月朔丁巳或朔丙辰,只可能發生在楚悼王在位的二十一年中。總之,葛陵楚簡的曆朔斷年,可以限定在唯一王世,應該是比較理想的限制條件。
3.編排曆譜與曆朔斷年
《史記·楚世家》載“楚之先祖出自帝顓頊高陽。”屈原《離騷》自稱“帝高陽之苗裔兮。”顓頊帝最著名的歷史功績就是“命南正重司天以屬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屬民”(《國語·楚語下》)。即任命“南正重”觀察天象以制訂祭祀曆——神曆(大正);“火正黎”觀察地物以制訂物候曆——民曆(小正)。“南正重”與“火正黎”合稱“重黎氏”,是上古著名的曆法世家,在帝嚳時被稱爲“祝融氏”,是楚人共同的祖先。也就是說東周時期的楚國王室貴族,是上古創制《顓頊曆》的曆法世家“重黎氏”的後裔,這種歷史傳統决定了楚國曆法只能是《顓頊曆》系統。從一開始的觀象授時階段,《顓頊曆》就有“神曆”與“民曆”之分,至推步曆階段形成爲“大正”與“小正”之分。大、小正僅有建正之分,曆法術數幷無不同。《顓頊曆》原本行用于楚國,後爲秦及漢初施行,出現民神曆雜糅、大小正幷用的局面,如云夢睡虎地秦簡《日書》有一份《秦楚月名對照表》,秦月名用小正(寅正),楚月名用大正(亥正),形成“以十月爲歲首”的“亥首寅正”曆,即秦漢《顓頊曆》。
“顓頊曆”是先秦“古六曆”之一,《宋書·律曆志下》載祖沖之謂“古之六術,幷同四分”,爲曆家所公認,故我們采用“四分曆”數據編排楚曆譜。“四分曆”有兩個基本數據:一是“歲實”(回歸年)爲 日,二是“十九年七閏”,即一年有12又7/19個月,推得“朔策”(朔望月)爲 ÷ = 日。“四分曆”由“章蔀紀元”構成,19年爲一章,四章爲一蔀,一蔀76年;二十蔀爲一紀,一紀1520年;三紀爲一元,一元4560年。《後漢書·律曆志下》謂“至朔同日謂之章,同在日首謂之蔀,蔀終六旬謂之紀,歲朔又复謂之元。”蔀年76歲是一個重要周期,顓頊曆一蔀之始,表現爲立春合朔同時發生在“日首”,故將該日名干支謂之“蔀首”。每一蔀內的氣朔分布結構完全相同,但日名、年名干支不同;一紀之後恢復氣朔干支的六十甲子相同,一元之後則恢復年名干支相同。因此我們只需要排出一蔀76年的曆譜即可,其它蔀可在已知某蔀的曆譜結構上,以新的蔀首爲起點,依次替換原先的氣朔干支,即可得到所求新蔀的曆譜。
《新唐書·律曆志》載一行《日度議》:“魯宣公十五年丁卯歲,《顓頊曆》第十三蔀首,與《麟德曆》俱以丁巳平旦立春。至始皇三十三年丁亥,凡三百八十歲,得《顓頊曆》壬申蔀首,是歲秦曆以壬申寅初立春。”以《開元占經》所載上元積年驗算得:魯宣公十五年(前594)爲《顓頊曆》丁巳蔀首,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爲壬申蔀首,《開元占經》與《新唐書》所載互相吻合[6]。這兩個“入蔀年”是彌足珍貴的年代基點,使《顓頊曆》的“章蔀紀元”與歷史紀年對應起來,從而使得根據曆法知識推斷歷史年代的科學方法成爲可能。我們進而推得楚悼王(前401~前381年在位)的時代,處在《顓頊曆》第十五蔀即乙亥蔀(前442~前366年)內,我們只需編算《顓頊曆》乙亥蔀曆譜即可。
置閏規則按“履端于始,舉正于中,歸餘于終”(《左傳·文公元年》)的法則,將閏月置于大正歲終,相當于秦曆的“後九月”。某年置閏與否視立春位置而定,立春干支與立春月朔日干支的距離謂之“立春月齡”,由下式算得[7]:
T – []r = T – []r
式中[]r 表示“朔策”的整數倍。按此式算得一章之內十九個“立春月齡”按大小排列依次爲0、、、、、、、、、、、、、、、、、、。顯然“立春月齡”大者須置閏,依據“十九年七閏”法,當以七個大的立春月齡所在年爲閏年,易知十九個月齡中大于18者有七個,故立春月齡大于18的年份必須置閏爲“後九月”。
根據以上“四分術”的基本數據和規則,可編排出所求歷史年代的《顓頊曆》譜。命算己巳(以己巳干支序數爲0),自蔀首(前442年)起第T年的立春干支序數是[8]:
T - [60]r = T -[60]r
式中[60]r 表示六十甲子周期的整數倍;T是自蔀首起算的積年,可換算爲公元年數:t=T–442。
第T年第(N+1)月的朔日干支序數是:
( T – [60]r ) – ( T – []r ) + []N – [60]r
運用上兩式算得立春和朔日干支序數,排出楚悼王(前401~前381)、肅王(前380~前370)在位時期《顓頊曆》的每年立春和每月朔日干支序數如表2:表2 楚悼肅時期立春月朔干支序數表
王年
公元前
立春
干支
立春
月齡
正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後9月
10月
11月
12月
荊尸
夏尸
亯月
夏夕
八月
九月
十月
爨月
獻馬
閏月
冬夕
屈夕
援夕
悼元
401
41.25
3.11
38.14
7.67
37.20
6.73
36.26
5.80
35.33
4.86
34.39
3.92
33.45
2.98
2年
400
46.5
13.99
32.51
2.04
31.57
1.10
30.64
0.17
29.70
59.23
28.76
58.29
27.82
57.35
3年
399
51.75
24.87
26.88
56.41
25.94
55.47
25.01
54.54
24.07
53.60
23.13
52.66
22.19
51.72
21.25
4年
398
57
6.22
50.78
20.31
49.84
19.38
48.91
18.44
47.97
17.50
47.03
16.56
46.09
15.62
5年
397
2.25
17.10
45.15
14.68
44.21
13.75
43.28
12.81
42.34
11.87
41.4
10.93
40.46
9.99
6年
396
7.5
27.98
39.52
9.05
38.59
8.12
37.65
7.18
36.71
6.24
35.77
5.30
34.83
4.36
33.89
7年
395
12.75
9.33
3.42
32.96
2.486
32.02
1.55
31.08
0.61
30.14
59.67
29.20
58.73
28.26
8年
394
18
20.21
57.79
27.33
56.86
26.39
55.92
25.45
54.98
24.51
54.04
23.57
53.10
22.63
52.16
9年
393
23.25
1.55
21.70
51.23
20.76
50.29
19.82
49.35
18.88
48.41
17.94
47.47
17.00
46.54
10年
392
28.5
12.43
16.07
45.6
15.13
44.66
14.19
43.72
13.25
42.78
12.31
41.84
11.37
40.91
11年
391
33.75
23.31
10.44
39.97
9.50
39.03
8.56
38.09
7.62
37.15
6.68
36.21
5.75
35.28
4.81
12年
390
39
4.66
34.34
3.87
33.40
2.93
32.46
1.99
31.52
1.05
30.58
0.12
29.65
59.18
13年
389
44.25
15.54
28.71
58.24
27.77
57.30
26.83
56.36
25.89
55.42
24.95
54.49
24.02
53.55
14年
388
49.5
26.42
23.08
52.61
22.14
51.67
21.20
50.73
20.26
49.79
19.32
48.86
18.39
47.92
17.45
15年
387
54.75
7.77
46.98
16.51
46.04
15.57
45.10
14.63
44.16
13.69
43.23
12.76
42.29
11.82
16年
386
0
18.65
41.35
10.88
40.41
9.94
39.47
9.00
38.53
8.07
37.60
7.13
36.66
6.19
35.72
17年
385
5.25
0
5.25
34.78
4.31
33.84
3.37
32.90
2.44
31.97
1.50
31.03
0.56
30.09
18年
384
10.5
10.88
59.62
29.15
58.68
28.21
57.74
27.27
56.81
26.34
55.87
25.40
54.93
24.46
19年
383
15.75
21.76
53.99
23.52
53.05
22.58
52.11
21.64
51.18
20.71
50.24
19.77
49.30
18.83
48.36
20年
382
21
3.11
17.89
47.42
16.95
46.48
16.01
45.55
15.08
44.61
14.14
43.67
13.20
42.73
21年
381
26.25
13.99
12.26
41.79
11.32
40.85
10.39
39.92
9.45
38.98
8.51
38.04
7.57
37.10
肅元
380
31.5
24.87
6.63
36.16
5.69
35.22
4.76
34.29
3.82
33.35
2.88
32.41
1.94
31.47
1.00
2年
379
36.75
6.22
30.53
0.06
29.59
59.13
28.66
58.19
27.72
57.25
26.78
56.31
25.84
55.37
3年
378
42
17.10
24.90
54.43
23.96
53.50
23.03
52.56
22.09
51.62
21.15
50.68
20.21
49.74
4年
377
47.25
27.98
19.27
48.80
18.34
47.87
17.40
46.93
16.46
45.99
15.52
45.05
14.58
44.11
13.64
5年
376
52.5
9.33
43.17
12.71
42.24
11.77
41.30
10.83
40.36
9.89
39.42
8.952
38.48
8.01
6年
375
57.75
20.21
37.54
7.08
36.61
6.14
35.67
5.20
34.73
4.26
33.79
3.32
32.85
2.38
31.91
7年
374
3
1.55
1.45
30.98
0.51
30.04
59.57
29.10
58.63
28.16
57.69
27.22
56.75
26.29
8年
373
8.25
12.43
55.82
25.35
54.88
24.41
53.94
23.47
53.00
22.53
52.06
21.59
51.12
20.66
9年
372
13.5
23.31
50.19
19.72
49.25
18.78
48.31
17.84
47.37
16.90
46.43
15.96
45.49
15.03
44.56
10年
371
18.75
4.66
14.09
43.62
13.15
42.68
12.21
41.74
11.27
40.80
10.33
39.86
9.40
38.93
11年
370
24
15.54
8.46
37.99
7.52
37.05
6.58
36.11
5.64
35.17
4.7
34.24
3.77
33.30
上表中悼王時期“立春月齡”大于18者,有公元前399、396、394、391、388、386、383等七個年份;肅王時期“立春月齡”大于18者,有公元前380、377、375、372等四個年份,爲保證其立春日恒在“正月”,須在這些年份的“後9月”欄內設置閏月。
檢視上表,在楚曆“八月”欄內,符合朔日干支序數“丙辰47”或“丁巳48”的僅有兩個年份:楚悼王4年(前398)序數爲“48.91”;肅王9年(前372)序數爲“48.31”。若放置在《顓頊曆》乙亥蔀(前442-前366)的76年內討論,符合八月朔日的年份也只增加一個,即前408年(楚簡王24年)八月朔丙辰(47.08),如圖1所示。
據上所列圖表,僅從曆朔條件而言,“鄩郢之歲”有前408、398、372年三種可能。然而,根據葛陵楚簡的王名約束條件,只有楚悼王4年(前398)八月朔丁巳(48.91),才是唯一的正確選項,其它年份均無可能。據此筆者認爲,葛陵楚簡“王徙于鄩郢之歲”爲楚悼王四年,即公元前398年是墓主平夜君成的卒年。
需要說明的是,爲了便于討論問題,表2特地列出肅王時期的立春干支、立春月齡以及朔日干支序數等數據。李學勤先生根據饒尚寬《春秋戰國秦漢朔閏表》[9]、劉信芳先生根據張培瑜《中國先秦史曆表》[10],主張墓主卒于楚肅王四年(前377年)。然而根據筆者編排的悼肅時期曆譜數據,肅王四年楚曆八月朔干支爲丙戌(17.4),不符合簡文八月朔丙辰(47)或丁巳(48)的要求。筆者新編曆譜與張培瑜《曆表》等相差一個月,蓋由張表多設置一個閏月所致。爲直觀起見,特將悼王時期的氣朔干支序數轉換爲六十甲子名,列爲曆譜(表3)。表3 楚悼王時期氣朔閏曆譜表
王年
公元
前
立春
干支
立春
月齡
立春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後9月
10月
11月
12月
荊尸
夏尸
亯月
夏夕
八月
九月
十月
爨月
獻馬
閏月
冬夕
屈夕
援夕
悼元
401
庚戌
3.11
丁未
丙子
丙午
乙亥
乙巳
甲戌
甲辰
癸酉
癸卯
壬申
壬寅
辛未
2年
400
乙卯
13.99
辛丑
辛未
庚子
庚午
己亥
己巳
戊戌
戊辰
丁酉
丁卯
丙申
丙寅
3年
399
庚申
24.87
乙未
乙丑
甲午
甲子
甲午
癸亥
癸巳
壬戌
壬辰
辛酉
辛卯
庚申
庚寅
4年
398
丙寅
6.22
己未
己丑
戊午
戊子
丁巳
丁亥
丙辰
丙戌
丙辰
乙酉
乙卯
甲申
5年
397
辛未
17.10
甲寅
癸未
癸丑
壬午
壬子
辛巳
辛亥
庚辰
庚戌
己卯
己酉
戊寅
6年
396
丙子
27.98
戊申
戊寅
丁未
丁丑
丙午
丙子
乙巳
乙亥
甲辰
甲戌
癸卯
癸酉
壬寅
7年
395
辛巳
9.33
壬申
辛丑
辛未
辛丑
庚午
庚子
己巳
己亥
戊辰
戊戌
丁卯
丁酉
8年
394
丁亥
20.21
丙寅
丙申
乙丑
乙未
甲子
甲午
癸亥
癸巳
癸亥
壬辰
壬戌
辛卯
辛酉
9年
393
壬辰
1.55
庚寅
庚申
己丑
己未
戊子
戊午
丁亥
丁巳
丙戌
丙辰
丙戌
乙卯
10年
392
丁酉
12.43
乙酉
甲寅
甲申
癸丑
癸未
壬子
壬午
辛亥
辛巳
庚戌
庚辰
己酉
11年
391
壬寅
23.31
己卯
戊申
戊寅
戊申
丁丑
丁未
丙子
丙午
乙亥
乙巳
甲戌
甲辰
癸酉
12年
390
戊申
4.66
癸卯
壬申
壬寅
辛未
辛丑
庚午
庚子
庚午
己亥
己巳
戊戌
戊辰
13年
389
癸丑
15.54
丁酉
丁卯
丙申
丙寅
乙未
乙丑
甲午
甲子
癸巳
癸亥
癸巳
壬戌
14年
388
戊午
26.42
壬辰
辛酉
辛卯
庚申
庚寅
己未
己丑
戊午
戊子
丁巳
丁亥
丙辰
丙戌
15年
387
癸亥
7.77
乙卯
乙酉
乙卯
甲申
甲寅
癸未
癸丑
壬午
壬子
辛巳
辛亥
庚辰
16年
386
己巳
18.65
庚戌
己卯
己酉
戊寅
戊申
戊寅
丁未
丁丑
丙午
丙子
乙巳
乙亥
甲辰
17年
385
甲戌
0
甲戌
癸卯
癸酉
壬寅
壬申
辛丑
辛未
庚子
庚午
庚子
己巳
己亥
18年
384
己卯
10.88
戊辰
戊戌
丁卯
丁酉
丙寅
丙申
乙丑
乙未
甲子
甲午
癸亥
癸巳
19年
383
甲申
21.76
壬戌
壬辰
壬戌
辛卯
辛酉
庚寅
庚申
己丑
己未
戊子
戊午
丁亥
丁巳
20年
382
庚寅
3.11
丙戌
丙辰
乙酉
乙卯
乙酉
甲寅
甲申
癸丑
癸未
壬子
壬午
辛亥
21年
381
乙未
13.99
辛巳
庚戌
庚辰
己酉
己卯
戊申
戊寅
丁未
丁丑
丁未
丙子
丙午
4.楚悼王時期的軍事形勢
當“鄩郢之歲”確認爲楚悼王四年後,把葛陵楚簡的“紀年事件”置于悼王時期的軍事形勢和歷史背景下來考察,更有利于接近歷史的真實。悼王早期,楚國主要與新從晋國中分立出來的韓、趙、魏三國作戰,楚簡稱之爲“晋師”。戰爭的主要目的是爭奪三晋與楚國之間的鄭、宋土地以及鞏固楚國的東部防綫。當時三晋分立,其勢方强,楚硬與之爭奪,雖互有勝負,但楚國整體上處于不利態勢。《史記·楚世家》、《六國年表》等記載,楚悼王二年(前400),三晋伐楚,至乘丘而還;三年楚將榆關歸還于鄭;四年楚伐周,又伐鄭,敗鄭師,遂圍鄭。悼王九年(前393),楚師伐韓,取負黍。十一年(前391),韓、魏、趙伐楚,敗楚師于大梁、榆關。至此,楚北向與三晋爭地的戰略遭受重大挫折。
此後,吳起入楚,變法圖强,在軍事上改變北上爭地的戰略,轉而向南方擴張。《後漢書·南蠻傳》載“吳起相悼王,南幷蠻越,遂有洞庭、蒼梧。”等到國力强盛、後方安定之後,再重啓與北方强鄰的爭霸戰爭,“却三晋,西伐秦”(《史記·吳起列傳》),幷于悼王末年(前381)一度攻入魏國縱深,“戰于州西,出于梁門,軍舍林中,馬飲于大河”(《史記·趙世家》、《戰國策·齊策五》)。由于吳起曾任魏國的西河守及楚國的宛守,對西北戰事比較熟悉,因此悼王晚期的戰事主要集中在楚國的西綫和北綫戰場進行。
葛陵楚簡記載的情况,如當時楚王的行踪及邊城的築建等,實與東綫及北綫戰事密切相關,這和悼王早期楚國的軍事形勢是相符合的。悼王早期與三晋爭奪鄭地,必然要加强東部汶泗占領區的邊防。與楚國東部地區接壤的齊國采取守勢,憑藉“長城”要塞,西拒三晋,南防楚。而三晋多從楚齊的結合部位發動進攻,因此戰事往往在齊長城的西部一綫展開。悼王是由于其父聲王突然亡故而繼承王位的,他早期的作爲只能是延續其父的軍事部署。下面依據葛陵楚簡的幾個“紀年事件”,試證明出土文獻與傳世典籍記載的事類相合。
5.“我王”事件與“陳异之歲”
葛陵楚簡的九個“紀年事件”中,以“我王”事件的年代最爲明確[11]。簡文云:
“我王于林丘之歲” (甲三1,)
以下簡稱“我王之歲”。“我王”事件即“殺王”事件,《史記·楚世家》載“聲王六年(前402),盜殺聲王”。《說文解字》“我…一曰古殺字”。鄭樵《通志·六書略·會意》“我也,戍戚也,戊也,皆從戈,有殺伐之義。”《尚書·泰誓》“我伐用張”,《孟子·滕文公》引作“殺伐用張”。因此葛簡“我王”事件應即“盜殺聲王”事件。既爲“盜”所殺,說明楚王必不在都城;“林丘”,何琳儀先生解即“廩丘”[12],甚確,地在今山東鄆城縣西境之水堡。《正義》引“《謚法》云‘不生其國曰聲’也”,亦說明楚聲王橫死于國(都)外。按楚人“以前年之事紀次年之歲”的規則[13],“我王之歲”應爲楚悼王元年,公元前401年。
“齊客陳异致福于王之歲”(簡稱“陳异之歲”)有“獻馬之月,丁酉之日”(甲三217)以及“獻馬之月,乙睘(巳)之日”(零214)兩條記載,符合表1悼王二年(前400)“獻馬”月朔丁酉的條件。按紀年規則,“陳异致福于王”事件發生在悼王元年,這一年新王即位,齊楚方睦,故齊客遠來“致福于王”,理所宜然。
另有一件“致師于陳”(甲三49)的紀年事件,可能與楚聲王有關。春秋陳國爲楚惠王所滅,此後“陳”(今淮陽)成爲楚東國的軍事重鎮,《呂氏春秋·慎勢》載“(楚)聲王圍宋十月”。如若滅宋幷占有宋地,即可打通由陳通向泗上的道路,使東北方向的楚國占領地區東西聯成一片,這是楚聲王經略東國的重要戰略部署。陳在楚師攻宋(今商丘)的必經之道上,聲王必先“致師于陳”,然後可“圍宋”。故“致師于陳之歲”應在“我王之歲”以前。
6.長城戰事與“長城之歲”
葛陵楚簡的“紀年事件”中有一次楚與“晋師”發生在“長城”一帶的戰事,此事在典籍中幷無明確記載:
“大莫囂爲[狩]于長城之[歲]” (甲三36)
“莫囂昜爲晋師狩于長[城]……” (甲三296)
以下簡稱爲“長城之歲”。齊長城始建于春秋中期,《左傳·襄公十八年(前555)》載“晋侯伐齊,將濟河……齊侯禦諸平陰,塹防門而守之廣里。”《管子·輕重》云“陰、雍、長城之地”,又云“長城之陽,魯也;長城之陰,齊也”。“防門”又稱“钜防”,位于古濟水河畔,相傳在今山東長清縣西南與平陰縣臨近的孝里鎮廣里村,這里是由晋宋進入齊魯的重要渡口和關防,也是齊長城的起點。
上世紀二十年代洛陽金村出土《羌鐘》銘文稱“惟廿又再祀……率征秦迮齊,入長城,先會于平陰”[14],與《水經注·汶水》引《竹書紀年》載晋烈公十二年(前404)韓趙魏“伐齊入長城”正好在周威烈王廿二年(前404),與銘文“惟廿又再祀”相合。李學勤先生謂《羌鐘》“入長城”之年(前404)即葛簡“大莫敖陽爲、晋師戰于長城之歲”[15],筆者獻疑焉。《羌鐘》所載長城戰事爲三晋伐齊之戰,在此前一年(前405)的廩丘之戰中,“(晋師)與齊人戰,大敗之。齊將死,得車二千,得尸三萬以爲二京”(《呂氏春秋·不廣》)。《羌鐘》有“武侄寺(恃)力,言敓楚京”一語,其“楚京”當指積尸“二京”而言,實與楚無關。此戰晋師濟河從廩丘决戰,然後乘勝北上,“先會于平陰”,再“入長城”,是從側後入長城,使防門之塹形同虛設。由于廩丘大敗,齊國無力再戰,魏文侯得以“虜齊侯,獻諸天子”(《呂氏春秋·下賢》),實際上是請齊侯向周王“求名”,請求分封三晋爲諸侯。次年(前403)周威烈王果然“命韓、趙、魏爲諸侯”(《史記·周本紀》、《六國年表》)。“三家分晋”是中國歷史上的重大事件,史載甚詳,其間幷無楚人參與,故葛陵楚簡所載長城戰事當與《羌鐘》“入長城”一事無關。
我們認爲莫囂昜爲“狩于長城”的戰事仍然發生在齊長城一綫。《楚世家》載楚惠王四十四年(前445)滅杞(今河南杞縣),“是時…楚東侵,廣地至泗上”;簡王元年(前431),楚滅莒(今莒縣),從而形成楚、齊隔長城而接壤的態勢。齊長城呈東西向,能隔絕南北往來,却不能阻止東西向的進攻,故三晋之兵往往沿長城一綫進犯楚國的長城以南以及汶泗占領區。長城南側的“肥”邑及泗上門戶“乘丘”便成爲楚軍防範齊軍南下和抵禦三晋東侵的兩處軍事要塞。《楚世家》載“悼王二年(前400),三晋來伐楚,至乘丘而還”(《六國年表》略同)。“乘丘”一作“桑丘”,地在今兗州市嵫山以西不遠處(說詳下)。至于肥邑,葛陵楚簡載云:
王自肥還郢,徙于鄩郢之歲 (甲三240)
此簡宋華强改釋爲“王自肥遺郢徙于鄩郢之歲”[16]。無論是“肥”還是“肥遺郢”,其地在齊長城附近無疑。《漢書·地理志》泰山郡“肥成”縣下自注“應劭曰肥子國。”《水經注·汶水》“樂正子春謂其弟子曰:子適齊過肥,肥有君子焉。”《後漢書·章帝紀》“鳳皇集肥城”,章懷太子李賢注“肥城,縣名,屬太山郡,故城在今濟州平陰縣東南。”《讀史方輿紀要》卷三十一“濟南府·肥城縣”條:“肥城故城在縣西…太子賢曰‘故城在今平陰縣東南’。《志》云‘縣北五十里有古長城’。”今山東肥城縣北部有齊長城遺迹。
按前文所考“鄩郢之歲”爲悼王四年,則其紀年事件“王自肥還郢”發生在悼王三年。此前悼王二年“三晋伐楚”可能是由長城沿綫侵肥邑未果,然後南下至乘丘的。因其無功而返,足見楚軍長城防綫堅固,三晋威脅基本解除,于是楚王可以放心離開肥邑,這應是“王自肥還郢”的真正原因。因之此次“三晋伐楚”事件,就是葛簡所載“昜爲、晋師狩于長城”的紀年事件。
晋楚長城戰事的起因可能是楚聲王爲盜所殺,新王即位不熟悉前綫戰事,三晋乘機攻楚,以圖搶奪楚國的汶泗占領區。此次晋師攻楚發生在齊康公爲三晋“求名”之後的第三年,晋人可能向齊國假道從平陰防門入長城,而楚國的“大莫敖昜爲”也在長城一綫防守,新即位的楚王也趕至肥邑坐鎮。三晋“狩于長城”而後進兵至“乘丘”,耀武揚威後便撤返了,幷未進入泗上腹地。因此“大莫囂昜爲晋師狩于長城”一事,實即《楚世家》所載楚悼王二年(前400)“三晋伐楚至乘丘”的歷史事件,根據紀事規則“長城之歲”應是楚悼王三年(前399)。
7.鄩郢之歲與“楚伐周”事件
“鄩郢之歲”是楚王將戰略重心自長城一帶轉移到中原地區的轉折點,葛簡的紀年事件“王自肥還郢,徙于鄩郢”是這一戰略轉移的標志。悼王二年(前400)晋楚長城戰事結束,悼王三年(前399)楚王自長城肥邑返回郢都,悼王四年(前398)就是墓主卒年“鄩郢之歲”。
證諸典籍,《楚世家》載悼王“四年,楚伐周”,可與簡文“王自肥還郢、徙于鄩郢”的紀年事件前後印證。此前一年,悼王三年,楚將榆關歸還鄭國,以與三晋息兵,意在圖周。而楚王“徙于鄩郢”則是“伐周”的前奏,故“鄩郢”必在西去洛陽成周不遠的地方,據記載“故鄩城”就在今洛陽東鄰的偃師與鞏縣之間(詳下文)。
“王自肥還鄩郢”說明楚王在去肥城之前先到過“鄩郢”,此次伐周是返回“鄩郢”,則此地較早以前即已被楚辟爲軍事據點,簡文“□公城鄩之歲(甲三30)”中的“城鄩”事件應發生在楚悼王以前。《六國年表》載楚悼王四年“敗鄭師”,蓋因此年,鄭殺其相子陽,楚師駐在周、鄭之間,乘機攻鄭以彰顯武力。悼王四年(前398)“楚伐周”、“敗鄭師”的歷史記載,與葛簡歷朔推斷的“鄩郢之歲”(前398)完全相合,應該不是偶然,因爲其紀年事件——楚王自肥邑遷居靠近周都洛陽的“鄩郢”,就是“楚伐周”的前奏。
至此,楚悼王即位之後的前四年,都在葛陵楚簡中找到了相應的紀事年(表4)。悼王四年(前398)爲墓主卒年,是墓葬的年代下限,因此可以定性地說,葛陵楚簡的其它五個紀事年都在楚悼王即位之前。
8.古地名的證據
葛陵楚簡記載的許多地名,可與其事類相聯繫,形成很强的證據鏈,證明出土簡册和傳世典籍記載相合。試舉證如次:
(1)鄩與洛陽
《說文》“鄩,周邑也,從邑,尋聲。”《史記·夏本紀》載有“斟尋氏”,《索隱》“《系本》尋作鄩”。關于“鄩”地,文獻記載主要有山東和河南兩說。山東說最早由東漢應劭提出:《漢書·地理志》“北海郡·平壽”下自注“應劭曰:故斟鄩,禹後,今斟城是也。”《〈夏本紀〉索隱》引張敖《地理記》云“濟南平壽縣(今濰坊西南),其地即古斟尋國。”《〈夏本紀〉正義》引《括地志》“斟尋故城,今青州北海縣(今安丘東北)是也。”又銅器銘文《齊侯鎛》、《尋仲盤》有“鄩”的記載,說明山東確有“鄩”地[17],然地在長城以北的齊國境內,當時楚國勢力幷未到達此“鄩”邑。
河南說由晋代薛瓚提出,針對《漢志》注引應劭的鄩邑山東說,薛瓚《漢書集注》根據新出《竹書紀年》反駁曰:“斟鄩在河南,不在此也。《汲郡古文》云:‘太康居斟鄩,羿亦居之,桀亦居之。’《尚書序》云:‘太康失邦,昆弟五人須于洛汭。’此即太康所居爲近洛也。又吳起對魏武侯曰:‘昔夏桀之居,左河濟,右太華,伊闕在其南,羊腸在其北。’河南城爲值之。又《周書·度邑篇》曰:‘武王問太公曰:吾將因有夏之居,南望過于三塗,北瞻望于有河。’有夏之居即河南是也。”《後漢書·郡國志》“洛陽,周時號成周;…河南,周公時所城洛邑也,春秋時謂之王城。…鞏,有尋谷水。”《郡國志》及薛瓚注引的“河南”指漢“河南縣”治洛陽王城。《水經注·巨洋水》酈道元謂“餘考瓚所據,今河南有尋地,衛國有觀土…斟尋非一居矣…應氏之據亦可按矣。《水經注·洛水》引京相璠曰“今鞏洛渡北有鄩谷水,東入洛,謂之下鄩,故有上鄩、下鄩之名,亦謂之北鄩,于是有南鄩、北鄩之稱矣。又有鄩城,蓋周大夫鄩肸之舊邑。”《左傳·昭公二十三年》“郊、鄩潰”,杜預注“河南鞏縣西南有地名鄩中。”《〈夏本紀〉正義》引《括地志》“故鄩城在洛州鞏縣西南五十里”,地在今洛陽東鄰的偃師與鞏縣之間。
《史記·六國年表》載悼王三年(前399)楚“歸榆關于鄭”。《〈楚世家〉索隱》“此榆關當在大梁之西也。”《戰國策·魏策四》有“鄭恃魏以輕韓,伐榆關而韓氏亡鄭”之語,知榆關是魏都大梁(今開封)以西的軍事重鎮,楚人此舉顯然是與魏修好,從而使楚王能順利地自肥經魏返回鄩郢。
歷史上楚莊王窺周室,從南向北由汝陽入伊川,“伐陸渾戎,遂至洛,觀兵于周郊”(《楚世家》、《左·宣三》)。此次悼王“自肥還郢”,楚師非經伊川,而是自東向西而“伐周”,鞏洛之“鄩”處在洛陽東出鄭韓的咽喉地帶,是楚伐周的必經之地,應是葛簡“鄩郢”所在。
(2)肥與句邘
葛陵楚簡有一次大規模築城的記載:
“句邘公鄭途大城竝之歲” (乙一14,32、23、1)
“大城竝之歲” (甲三8、18)
“城竝之歲” (乙四21)
以下簡稱“竝之歲”。原報告釋築城者爲“句公”,中間一字何琳儀先生認爲是從“邑”、從“盂”省的形聲字,可直接隸定爲“邘”[18],甚確。“句邘”文獻作“句窳”,山東肥城有“句窳亭”。《集韵》“窳,同窊”。《說文》“窊,汙衺下也。從穴瓜聲,烏瓜切”。《廣雅·釋詁》“窊,下也。”《唐韵》、《集韵》“窊,烏瓜切,音窪。”唐道州刺史元結有《窊樽詩》和《窊樽銘》,亦作《窳尊銘》刻石于道州右湖。《禮記·禮運》“污尊而抔飲”,鄭玄注“污尊,鑿地爲尊也;抔飲,手掬之也。”《後漢紀》卷十三作“污樽抔飲”。是“汙樽”即“窳尊”、“窊樽”。“窊”、“汙”古音都在影紐魚部;“窳”爲喻紐三等(所謂“于母”)字,在魚部;“邘”古音匣紐魚部。喻三歸匣,影匣旁紐,又同在魚部,俱爲叠韵,故窳、窊、汙、邘可通。
《後漢書·章帝紀》“鳳皇集肥城”李賢注“肥城,縣名,屬太山郡,故城在今濟州平陰縣東南。《東觀記》曰‘鳳皇見肥城句窳亭槐樹上’。”《册府元龜》卷二十二、《玉海》卷二百等幷引《東觀漢記》此條(《玉海》本“樹”作“木”)。《水經注·洛水》“汶水又西南,有泌水注之,水出肥成縣東北原,西南流徑肥成縣故城南。樂正子春謂其弟子曰:子適齊過肥,肥有君子焉。左徑句窳亭北,章帝元和二年,鳳凰集肥城句窳亭,复其租而徑泰山,即是亭也。”《讀史方輿紀要》卷三十一“濟南府·肥城縣”條下“句窳亭,在縣南。《東觀記》:‘漢章帝元年,鳳集肥城句窳亭’。今縣南四十里有鳳凰山,即其地也。”
肥城是由魯入齊的必經之道,齊長城南側的軍事重鎮。晋楚長城之戰楚悼王駐在肥城,“句邘”距肥城不遠。按《讀史方輿紀要》載“古長城”在肥城縣北五十里,“句窳亭”在縣南四十里,則“句邘”城本身與“肥”、“長城”等構成一條南北防綫。
(3)乘丘、桑丘與竝
“長城—肥—句邘”防綫的向南延伸,就到達泗上重鎮“乘丘—竝”。“乘丘”文獻中又作“桑丘”,是中原通向泗上地區的門戶,兵家必爭之地。至少有三件發生在“乘丘”的歷史事件,同時又被記載在“桑丘”:一是《史記·楚世家》載“悼王二年(前400),三晋來伐楚,至乘丘而還”。《資治通鑒》(卷一)載此事作“魏韓趙伐楚,至桑丘。”
二是《史記·趙世家》載(肅侯)“二十三年(前327),韓舉與齊、魏戰,死于桑丘”。《水經注》卷二十五“洸水又西南,徑泰山郡乘丘縣故城東。趙肅侯二十年,韓將舉與齊、魏戰于乘丘,即此縣也。”
三是《〈史記·趙世家〉集解》引“《地理志》云:泰山有桑丘縣。”今本《漢書·地理志》泰山郡屬縣作“乘丘”。“乘丘”和“桑丘”必有一錯,蓋因形近而誤。或認爲《集解》作者裴駰所見古本《漢志》作“桑丘”,今本誤爲“乘丘”,楊守敬《水經注疏》辨此事甚詳。
關于“乘丘”或“桑丘”的具體位置,《〈楚世家〉正義》引“《括地志》云‘乘丘故城在袞州瑕丘縣西北三十五里’是也”。“瑕丘縣”後因避孔子諱去“丘”字稱“瑕縣”,又因地處嵫山之陽,金代改稱爲“嵫陽縣”。楊守敬《水經注疏》謂“(乘丘)漢縣,屬泰山郡,後漢廢,在今滋陽縣西南三十五里。”故“乘丘”應在今兗州市嵫山以西不遠處。
嵫山就是簡文“竝”。《爾雅·釋詁》“茲,此也”。、嵫皆爲形聲字,“茲”、“此”音義可通。嵫山位于今兗州市城西15公里處,歷史上有東、西兩峰,由于清代以來開采石灰岩,現東峰已蕩然無存,唯西峰尚在。因原本爲兩峰幷立,故稱“嵫竝”。嵫山是兗州唯一的小山,也是兗州西部的屏障,舍此則東進兗州、曲阜無險可守。楚國要鞏固泗上占領地區,不可能不在此地設防。“大城竝”說明不是一般規模的築城,或者不是首次在此建城。“竝”西去不遠就是“乘丘”,故“乘丘”是“竝”的前哨陣地。悼王二年(前400)三晋伐楚“至乘丘而還”,顯示了“大城竝”的戰略意義:晋師進至“乘丘”,雖與“竝”近在咫尺,但因有强大的“竝”城作爲堅固後方,“乘丘”未能爲三晋聯軍攻破,他們只好無功而還。因此“大城竝”應在三晋“伐楚至乘丘”以前。
楚聲王爲盜所殺,悼王迅即停止西進,楚人從林(廩)丘東撤,而楚王坐鎮肥邑,防守于“長城—肥—句邘—竝—桑丘”一綫(圖2),這是悼王即位後采取的首要軍事策略,從而使楚國在不利情勢下保住了汶泗占領區。東部危機一旦解除,與三晋關係有所緩和,悼王即“自肥還郢”,去打周朝的主意了。
9.結語
總結上文所考,可以確定葛陵楚簡的四個紀年:“我王之歲”、“陳异之歲”、“長城之歲”、“鄩郢之歲”分別爲前401、400、399、398年,分布在楚悼王執政的前四年(表4)。其中四個“紀年事件”可與文獻記載相參證,而其下限“鄩郢之歲”可由簡文曆朔以及先王名號依《顓頊曆》譜唯一推定爲公元前398年。表4 葛陵楚簡悼王紀年表
以 事 紀 年
相 關 記 載
紀事歲
楚王年
公元前
葛簡“紀年事件”
《楚世家》、《六國年表》
聲王六年
402
我王於林丘
盜殺聲王
我王之歲
悼王元年
401
齊客陳异致福于王
陳异之歲
悼王二年
400
莫囂昜爲晋師狩于長城
三晋來伐楚,至乘丘
長城之歲
悼王三年
399
王自肥還郢徙于鄩郢
歸榆關于鄭
鄩郢之歲
悼王四年
398
楚伐周,敗鄭師
(楚文化研究會編:《楚文化研究論集》第十集,湖北美術出版社,2011年)
(編者按:本文收稿日期爲2011年11月4日。)
[1]河南省考古研究所:《新蔡葛陵楚墓》,大象出版社,2003年。
[2]李學勤:《論葛陵楚簡的年代》,《文物》2004年第7期;劉信芳:《新蔡葛陵楚墓的年代以及相關問題》,《長江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4年第1期。
[3]劉彬徽:《葛陵楚墓的年代及相關問題的討論》,《楚文化研究論集》(第七集),岳麓書社,2007年;宋華强:《新蔡葛陵楚簡初探》,武漢大學出版社,2010年。
[4]李學勤:《論葛陵楚簡的年代》,《文物》2004年第7期。
[5]何琳儀:《新蔡竹簡選釋》,《安徽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04年第3期。
[6]張培瑜:《中國先秦史曆表》第252頁,齊魯書社,1987年。
[7]嚴敦杰:《釋四分曆》,《中國古代天文文物論集》第105頁,文物出版社,1989年。
[8]同[6],第104頁。
[9]饒尚寬:《春秋戰國秦漢朔潤表》第90頁,商務印書館,2006年。
[10]張培瑜:《中國先秦史曆表》,齊魯書社出版,1987年。
[11]武家璧:《葛陵楚簡“我王之歲”的年代》,《中國文物報》,2009年6月5日。
[12]同[5]。
[13]劉彬徽: 《從包山楚簡紀時材料論及楚國紀年與楚曆》,《包山楚墓》,文物出版社,1991年。
[14]郭沫若:《驫苟鐘銘考釋》,《金文叢考》,人民出版社,1954年。
[15]同[4]。
[16]宋華强:《新蔡葛陵楚簡初探》第70-71頁,武漢大學出版社,2010年。
[17]同[5]。
[18]何琳儀:《新蔡竹簡地名偶識——兼釋次幷戈》,《中國歷史文物》2003年第6期;又見黃德寬、何琳儀、徐在國:《新出楚簡文字考》,安徽大學出版社,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