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時間:2013-01-08 09:51:19 瀏覽次數:5139
- 讀上博楚簡九劄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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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陽師範學院)(首發)
一、 釋責
《成王為城濮之行》甲三有“”形,整理者誤釋為“賈”,此字當釋為“責”,楚文字中的“朿”和從“朿”之字作下揭之形:
包山167
郭店•老甲14
郭店•老甲9
包山168
包山260
包山98
上博一·孔子詩論9
郭店•太一9
郭店•忠信1
上博六·用曰8
上博九“責”字此形上面所從的“朿”是草率的寫法。至於上引“朿”形中間的兩橫其實就是從一橫變來的,所以與上博九之字也沒有實質性的差別。
“責”有責備、譴責之義:
《管子·大匡》:“文姜通於齊侯,桓公聞,責文姜。”
《史記·酷吏列傳》:“天子果以湯懷詐面欺,使使八輩簿責湯 。”
二、 释蒲骚
《陳公治兵》簡二“蒲寞(蒐)”,整理者誤釋為“英寞”。“蒲”字已有網友指出。寞字當是“蒐”字致誤。
楚文字“寞”作:
上博九·陳公治兵
郭店•唐虞9
上博三·周易45
而“蒐”字作:
上博六·王子木1
上博六·王子木3
二字形近易混。“蒐”可讀為“騷”(參高亨《古字通假會典》762頁“蒐”與“廀”條、759頁“騷”與“溲”條)。“蒲寞(蒐)”即見於《左傳·桓十一年》的蒲骚。
三、釋狡兔
《陳公治兵》簡一“”整理者釋為“走”,與字形不合,或釋為“夷”讀“逸”,於形雖合,但辭例頗晚。楚文字“夷”、“夭”常常相混,此字實從土、夭聲,當讀為“狡”(參高亨《古字通假會典》785頁“夭”與“狡”條)。“狡兔”一詞古書習見:
《韓非子·內儲說下》:“狡兔盡則良犬烹,敵國滅則謀臣亡。”
《史記·李斯列傳》:“斯出獄,與其中子俱執,顧謂其中子曰:‘吾欲與若復牽黃犬俱出上蔡東門逐狡兔,豈可得乎?’”
(編者按:本文收稿日期為2013年1月7日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