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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學文學院)
(首發)
一
第二二、二三簡:夫婦交接,皆爲同生,齊執同力,以禦仇讎。
整理者注釋:夫婦交接指鄰國男女聯姻。同生,一起生活。
按:句中的“夫婦”指匹夫匹婦,即百姓的意思,不可以理解为夫妻关系。《禮記·中庸》:“君子之道費而隱,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及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知焉。”鄭玄注:“言匹夫匹婦愚耳,亦可以其與有所知,可以其能有所行者,以其知行之極也。”《晏子春秋·景公從畋十八日不返國晏子諫》:“吾為夫婦獄訟之不正乎?”《晏子春秋·景公有疾梁丘據裔款請誅祝史晏子諫》:“民人苦病,夫婦皆詛。”《管子·君臣下》:“有道之國發號出令,而夫婦盡歸親於上矣。”这些書證之中,“夫婦”皆與該簡文中的詞義一致,表示百姓、平民。“夫婦交接”即“百姓相交往”。《越公其事》第四二簡:“庶民交接”,正與此意同。
海天遊蹤先生疑“同生”喻指同母所生的一家人[1],此說當是,“皆爲同生”當解釋爲“皆是兄弟”。《國語·晉語四》:“其同生而異姓者,四母之子别爲十二姓。”《左傳·襄公三十年》:“罕、駟、豐同生,伯有汏侈,故不免。”《後漢書·鄭玄傳》:“咨爾焭焭一夫,曾無同生相依。”楊樹達云:“同生,謂兄弟。[2]”而在先秦兩漢的典籍中,“同生”未見有表示“一起生活”的書證。
根據以上的分析,“夫婦交接,皆爲同生”應該理解爲“百姓相交往,皆是兄弟”。此句不難讓我們聯想到《詩·常棣》:“兄弟鬩于牆,外禦其務”的句子。“夫婦交接”等的内容,是吳王引述越王的話,但明顯地改變了勾踐“孤其率越庶姓,齊厀同心,以臣事吳,男女備”等詞句,而是尊揚對方,稱吳越爲“同生”兄弟。
二
第二五、二六簡:王作安邦,乃因司襲常。
整理者注釋:因司襲常,因襲常規。這段話包括民與官師之申訴與進諫。大意是過去的政令不像現在這樣,當今政令苛重,完成不了,這樣的政令不可施行,要想安民就得因襲常故。
按:將“因司襲常”解釋爲“因襲常規”,意義大致是正確的,但“司”并無“常規”之義,因此這一觀點還可商榷。魏棟先生讀“司”爲“嗣”,認爲“因司襲常”是三個同義V+N”結構,“嗣”訓爲“繼承”[3]。汗天山先生認爲“司”是“事”的假借字[4]。暮四郎先生讀“司”如字,是“官司”的意思[5]。王寧先生則認爲“司”是“治”的假借字[6]。
各家之説,雖然從文理上多可通,但苦于沒有書證的支持。筆者以爲,這裏的“司”可讀爲“始”。“司”古音在心紐、之部,“始”在書紐、之部,音近可通。楚簡中,假“司”爲“始”也是一種常見的現象。郭店楚簡《五行》第八一簡:“又(有)與司,又(有)與冬(終)也。”馬王堆帛書本“司”作“始”。《性自命出》第三簡:“司者近青,終者近義。”“司”“終”相對,也當讀爲“始”,故兩字通假是沒有問題的。
“始”即“初始、本來的”。《史記·曆書》:“王者易姓受命,必慎始初。”《漢書·李尋傳》:“竊以日視陛下志操,衰於始初多矣。”其中“始初”,多都包含有美好、正確的意味。《越公其事》第六章云:“初日政勿若某,今政重,弗果。”這當是説,現今的賦稅重,最初并不如此,是以初始的爲標準。《孟子·滕文公上》:“夏后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而徹,其實皆什一也。”趙歧注:“民耕五十畝,貢上五畝;耕七十畝者,以七畝助公家耕;百畝者,徹取十畝以爲賦。”孟子亦以古代的賦稅標準爲說,提倡對百姓薄賦,可相參證。《越公其事》第六章又云:“昔日與己言云,今不若其言。”此當是說,最初的話語如何,如今所做的違背了其説的話。故筆者認爲,這裏的“因始”當即“因襲初始”的意思。越王勾踐能夠與民休息,修正了後世的亂政,而采取初始相對寬鬆的政策。因此,將“因司”解釋爲“因始”,放在整篇話語背景之中,是比較合適的。
古籍中“襲”“習”相通,《史記·樂書》:“孝惠、孝文、孝景無所增更,於樂府習常肄舊而已。”“肄舊”即“沿襲舊有”。“習常肄舊”在結構上與“因始襲常”一致。又《漢書·杜欽傳》:“將軍輔政,宜因始初之隆,建九女之制。”“因始初”即“因襲始初的……”,也可作爲一條證據。
三
第二八簡:王並無好攸於民三功之,使民暇自相,農功得時,邦乃暇安,民乃蕃滋。
按:“自相”整理者無說。“自相”在典籍中是“相互”的意思,“使民暇自相”理解爲“使民衆閑暇相互”,恐於文義未安。“相”疑當讀爲“將”,“相”古音屬心紐、陽部,“將”屬精紐陽部,古音相近。上博簡《父母之命》:“日逑月相”,《禮記·孔子閑居》作:“日就月將”,是兩字相通假的例證。
“自將”謂能自我保全,得以生存。《漢書·兒寬傳》:“寬爲人温良,有廉知自將,善屬文,然懦於武,口弗能發明也。”顏師古注:“將,衛也,以智自衛護也。”《孔子家語·七十二弟子解》:“南宫韜,魯人,字子容,以智自將。”《論衡·儒增篇》:“仆頭碎首,力不能自將也。”是其用例。因此我們認爲,“使民暇自相”當是“使民衆暇安,以自保全”的意思,以本字讀之似未確。
四
第三一簡:越庶民百姓乃稱譶悚懼曰:“王其有縈(勞)疾?”
整理者注釋:此句意爲民不解王親耕勞作之意,稱其患上了愛勞作之病。
按:將“勞疾”解釋爲“愛勞作之病”,未確。暮四郎先生解釋爲“積勞而致的疾病”[6][7]。無痕先生認爲“縈”讀“營”,“營疾”爲狂惑之病[8]。
筆者以爲,所謂“勞疾”,當指“憂勞過度所致的疾病”。勾踐辛勞而得民心,因此百姓憂懼其有勞疾。《孟子·梁惠王下》:“今王鼓樂於此,百姓聞王鐘鼓之聲,管龠之音,舉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曰:‘吾王庶幾無疾病與?何以能鼓樂也!’今王田獵於此,百姓聞王車馬之音,見羽旄之美,舉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曰:‘吾王庶幾無疾病與?何以能田獵也!’此無他,與民同樂也。”是百姓憂君有疾的事例,可相參證。
五
第三九簡:凡邊縣之民及有官師之人或告於王廷,曰:“初日政勿若某,今政重,弗果。”
整理者注釋:政重,指政令煩苛沉重。不果,完成不了。“政”或讀爲“征”,亦通。
按:讀“征”爲是。“征”即“賦稅”的意思。《左傳·僖公十五年》:“於是秦始征晉河東,置官司焉。”杜預注:“征,賦也。”《周禮·地官·均人》:“均人掌均地政。”鄭玄注:“政讀爲征。地征,謂地守、地職之税也。”是典籍中既有假“政”爲“征”,來表示“賦稅”的例子。“今政重”,即“現在賦稅繁重”的意思,《左傳·哀公十一年》:“事充,政重。” 杜預注:“賦税多。”
又《越公其事》第六章云:“凡城邑之司事及官師之人,乃無敢增益其政以爲獻於王。”整理者注:“政,或可讀爲征,增益其征,指加重賦稅負擔。”此說是,賦稅爲財物,故可以爲獻。
又《越公其事》第七章云:“東夷、西夷、古蔑、句吳四方之民乃皆聞越地之多食,政薄而好信,乃頗往歸之,越地乃大多人。”“政薄”即“賦稅輕少”,《周禮·地官司徒》:“以為地法而待政令,以荒政十有二聚萬民:一曰散利,二曰薄征,三曰緩刑,四曰弛力,……。”“薄征”即“減輕賦稅”的意思。
六
第七三簡:殹民生不仍,王其勿死。
按:“殹”字整理者無說。“殹”當讀爲“繄”,義爲“惟”。《漢書·外戚傳》:“惟人生兮一世,忽一過兮若浮。”清華簡七《子犯子余》:“信難成,殹或易成也。”其中“殹”亦讀爲“繄”,訓“惟”。用例相同。
[1]「簡帛論壇:清華七《趙簡子》初讀」第84層海天遊蹤評論,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2017年4月29日。
[2] 楊樹達《積微居讀書記·讀<後漢書>札記》,中華書局,1963年9月,第118頁。
[3]清華大學出土文獻讀書會:《清華七整理報告補正》,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網,2017年4月23日。
[4]「簡帛論壇:清華七《趙簡子》初讀」第2層汗天山評論,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2017年4月26日。
[5]「簡帛論壇:清華七《趙簡子》初讀」第95層暮四郎評論,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2017年4月29日。
[6]「簡帛論壇:清華七《趙簡子》初讀」第109層王寧評論,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2017年4月30日。
[7]「簡帛論壇:清華七《趙簡子》初讀」第1層暮四郎評論,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2017年4月23日。
[8]「簡帛論壇:清華七《趙簡子》初讀」第32層無痕評論,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2017年4月23日。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7年5月17日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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