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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試說甲骨文中“化”字爲“過”的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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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大學文學院)(首發)
摘要:甲骨文中“化”字常見,而不見“過”字。要之,甲骨文中“化”字爲“過”字的象意初文,“過”字為後起形聲字。
關鍵字:甲骨文 “化” “過” 初文
甲骨文中有“化”字,常作“,,”形,還有一個不常見的字形作“”(《合集》21555片)形,胡厚宣先生主編的《甲骨文合集釋文》未釋此字[1],王宇信先生主編的《甲骨文精萃選讀》在引此片甲骨時,將其隸定為“化”字[2],王先生之後主編的《甲骨文精粹釋譯》仍然使用之前的隸定[3]。或以為“尼”[4]字,筆者認為此字與“尼”字作“[5]”(“秜”字所從)字形上有很大差別。王宇信先生的隸定大概是可信的。
甲骨文中“化”字常用為方國名[6]或者人名[7]。如下揭諸辭:
貞,乎化······《乙·4051》
乙巳卜,貞,化弗其協王事 《乙8209》
七月乙巳,允有來,自······止戈化乎 《合集137反》
辛亥卜,貞,化(氐?以?)王繫《合集1100正》
其中,“化”在卜辭中習見,王宇信先生即認爲其是地方貴族的名字[8],當然這個問題尚待研究,很多學者都認為是三個方國名。無論怎樣,“化”字用為人名或方國名是顯而易見的。但是,“化”字造字本義無人指出。筆者不揣淺薄,對“化”字本義作一個簡略討論,不當之處,敬請指出。
從字形上來看,“化”字像兩人相背上下顛倒而不及之形,筆者認為即“過”字初文。它與“北”的區別在於,“北”字是相平行的兩人背向站立以會意,而“化”字是兩人上下相背相錯而立。“化”字不常見的形(或者稱為異體),兩人相錯之形尤顯,與“比”字又區別開來。筆者認爲“化”字造形可能是爲造“及”字相反義而形成的。古語常見有“過猶不及”。尤其是從形與“及”字的區別,我們可以看出,及字下面所從之手與所從之人很明顯可以區別開來。儘管這樣,仍然很容易混淆,筆者懷疑大概是由於這個原因,所以常態的“化”字都作“”,這樣與“及”字就區別開來,而表示相反的意思。
有一則卜辭使筆者懷疑“化”字有用為“過”的本義的:
大雲北西化,唯風 《京2920》
徐中舒先生主編的《甲骨文字典》也收録了這條卜辭,但是認為其義不明[9]。筆者認爲這裏的“化”字就應該讀爲“過”,全辭就是,有雲從北方和西方經過,帶來了大風。
另外,甲骨文中有一個字作“”,字從水從化,此與“”字作“”是決然有別的,《甲骨文字詁林》隸定為“”字是非常正確的,並且按語說“卜辭用為地名”[10]。《甲骨文字典》也持有相同看法,並且引用了《乙5061》的一條卜辭:“丁卯卜,作(宀)于”[11],卜辭用為地名無疑,而且很可能是表示一條河流。殷人緣河建宅建宇是大家所熟知的,殷墟遺址就位於洹河附近。筆者認為,這裏的“”很可能與說文裏面的“濄”(渦)字有關。《說文》“濄”字“濄水,受淮陽扶溝狼湯渠東入淮”,據段玉裁注,其水發源“淮陽扶溝”即今天開封境內,東南入淮河[12]。所以此河在殷商時期也是在商人的活動範圍之內的。
“化”字在金文中作“”(中子化盤),與甲骨文形相同。“過”字甲骨文不見,金文中作“,”(過伯簋,過伯爵),金文中“過”字從(冎)聲。
以上,筆者從字形與字義上說明瞭“化”可能是經過之“過”的象意初文。下面,筆者再從其他方面說明“化”與“過”的關繫。
古文字中從過之字與從化之字相通是學者們的共識。過字古見母哥部,化字古曉母哥部,同為喉音,韻部相同,所以上古音近相通。《郭店楚墓竹簡·太一生水》中“故其方”的“”字從心化聲,整理者讀為“過”[13],是非常正確的。《老子·丙》中“復衆之所”的字從辵化聲,整理者讀為過[14],同樣也是很正確的。楚簡中不乏其例,筆者在此衹略引一二。
筆者還要在此用反證法來討論一下和筆者意見有關的一個學術爭論,不當之處,敬請指出:
《説文》中“囮,譯也,從口化,率鳥者繫生鳥以來之名曰囮,讀若譌㘥,訛或從繇”,段注“譯,疑當作誘······今小徐本有聲字······[15]”筆者以為,在此許慎可能用“譯”聲的聲訓方法來解釋此字。《尚書大傳·高宗肜日》“編發重譯來朝者六國[16]”,此處“重譯”可能就是指“編發”的形態,“譯”字其實可以讀為“繇”,《詩·小雅·都人士》“彼君子女,卷發如蠆”,就把編發之狀寫得似蠍子尾巴之形,其實正象“爻”(繇)形。所以許慎用譯釋囮應該還是有道理的。當然這個結論成立的前提是㘥字從繇聲,囮字從化聲,我們反過來再看段注,我們發現段玉裁依小徐本,作“囮,從口化聲”,其實是很有見解的,因為這個字衹能是後起的形聲字(詳見後),但是他進而認為㘥與囮是“義同而音異”的兩個字,確是我們無法接受的。近來又讀到孫雍長先生的《釋》,其中某些觀點與筆者相合,孫先生說“但許慎明以㘥為囮字之重文,別為二字證據不足。聞一多著《釋㘥》堅持認為是同字之異體者,不無道理,“讀若由”當為㘥字之本音,所以我們說為㘥字初文”[17],其說頗有道理。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囮字是後起的形聲字,㘥也是後起形聲字,㘥為囮重文,就應該是可通的,進而,從化聲與從繇聲是可通的。
現在,我們再來看甲骨文中與“,,”相關的釋字問題。三種字形在相關卜辭中用法相同,很可能是同一個字。當然“”即被金文中“過”字所從聲符“”字所本。《甲骨文字典》把這三種字形都隸定為“冎”[18],並認為各字形之間是漸變簡化的結果。郭沫若先生及大多數學者將“”字釋為“冎”,唐蘭先生讀甲骨文中“”為“繇”,讀“”為咎,裘錫圭先生指出與同音或音近,並且同意唐蘭先生釋為“繇”,讀為[19]。筆者以為,結合上段所述,我們是否可以把各家所釋綜合起來考慮,爲“冎”字初文是可信的,與與可能是同一個字,至少應該是音近的,這也是可以類推的。所以,甲骨文中從冎聲與從繇聲也應該是相同或者相近的。
結合上面兩段,我們可以得出從化聲之字與從冎聲之字是相通的,得出的結論並在楚簡中得到驗證。所以,至此我們應該可以相信“化”與“過”是無疑相通的。
綜上,筆者從字形,字義,字音等方面提出並考察了“化”字可能是經過之“過”的初文的想灋,並且也能夠說明由於“冎”“化”音同或相近,金文中“過”字將“化”字初文所表示的意義借過去的情況,“過”字乃後起的形聲字也應該是可信的。
(附記:筆者近來得知趙平安先生幾年前在課堂上講過類似觀點,為了不掠先生之美,附識於此。另外,筆者在寫作過程中也承蒙付強先生指導修改,在此一並感謝。)
(编者按:本文收稿日期为2013年7月18日08:13)
[1]胡厚宣主編:《甲骨文合集釋文》,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9年,第21555片釋文。
[2]王宇信主編:《甲骨文精萃選讀》,語文出版社,1989年,第304頁。
[3]王宇信主編:《甲骨文精粹釋譯》,雲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745頁。
[4]參考 于省吾:《甲骨文字釋林》,中華書局,1979年,第303-305頁。
[5]徐中舒主編:《甲骨文字典》,四川辭書出版社,2003年,第786頁。
[6]于省吾主編:《甲骨文字詁林》,中華書局,1996年,第149頁。
[7]李孝定:《甲骨文字集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専刊,第2677頁。
[8]同3,第1457頁。
[9]同5,第912-913頁。
[10]同4,第149頁。
[11]同7,第1215頁。
[12]段玉裁:《說文解字注》,浙江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534頁。
[13]文物出版社:《郭店楚墓竹簡》,1998年,第13頁圖版,第125頁釋文。
[14]同上,第10頁圖版,第121頁釋文。
[15]同10,第278-279頁。
[16]同6,第65頁引。
[17]孫雍長:《甲骨文字考釋五例》,《古文字研究·26輯》,中華書局,2006年,第91頁。
[18]同7,第463-464頁。
[19]以上見裘錫圭:《古文字論集》,中華書局,第10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