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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漢初齊國無郡論——戰國秦漢郡縣制個案研究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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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興大學歷史學系)
傳世文獻裡漢初齊國曾經封郡、獻郡、割郡,齊國有郡似無可疑。如《漢書.高帝紀》高祖「以膠東、膠西、臨淄、濟北、博陽、城陽郡七十三縣立子肥為齊王」、[1]《史記.齊悼惠王世家》記載「齊王懼不得脫,乃用其內史勳計,獻城陽郡」、[2]《漢書.高五王傳》記載呂后元年「割齊之濟南郡為呂王奉邑……呂后七年,割齊琅邪郡,立營陵侯劉澤為琅邪王……文帝元年,盡以高后時所割齊之城陽、琅邪、濟南郡復予齊……二年,王諸子,乃割齊二郡以王章、興居」。[3]然而我曾運用兩百餘枚官印、數千方封泥等出土文獻,重新解讀傳世文獻,提出漢初楚國無郡論。[4]出土文獻反映漢初楚國曾經無郡既為前車之鑑,據傳世文獻論漢初齊國有郡便宜更加謹慎。
我又指出《漢書.高帝紀》記載漢初劉邦「以太原郡三十一縣為韓國」,[5]當時韓國僅一郡之地,建國後應置有內史,故韓王信極可能廢除漢太原郡,改置內史。即便韓國仍置郡,其郡制也不會是下轄三十一縣的太原郡一郡。因此〈高帝紀〉只反映漢廷將太原郡轄下三十一縣之地封給韓國,未能反映韓國之後的郡縣建置。高祖封建彭越之梁國、文帝封建其子揖之梁國均僅轄碭郡之地,文帝封建其子武之淮陽國僅轄淮陽郡之地。[6]同理可證這些諸侯王國境內大抵僅置內史,即便有郡,亦與漢郡建置不同。故傳世文獻裡諸侯王國封郡、割郡的記載,嚴格說來皆本於漢廷立場,僅反映諸侯王國的始封疆域及後來漢廷對王國疆域的認識,不一定能真正反映諸侯王國當時的政區建置。而傳世文獻裡齊國置郡的記載確有籠統之處,如《史記.孝文本紀》曾記載文帝「以齊劇郡立朱虛侯為城陽王。」[7]周振鶴認為此處城陽國的封域為城陽郡,馬孟龍則認為尚包含琅邪郡。[8]不管城陽國封域是一郡之地或兩郡之地,《史記》以「劇郡」一詞稱呼城陽國的封域,均稱不上準確。由此可見,研究漢初齊國的政區建置,應充分重視齊國當地的出土文獻──齊國都城臨淄出土的數千方封泥資料。[9]
一、考古出土的臨淄劉家寨封泥
本文首先探討考古出土的臨淄封泥。山東臨淄齊國故城是戰國至漢代的齊國都城。[10]1958年,山東省文化局組織考古隊調查、鑽探與試掘,在城內劉家寨南邊發掘出四十餘方封泥,其地層斷代為漢代,內容多見齊國官吏,形制無界格(秦封泥多有界格),[11]孫慰祖指出這批封泥主要是漢初齊國及其屬縣、鄉的封泥。[12]臨淄齊國故城於先秦築有大小城,均沿用至秦漢。戰國齊國與漢初齊國宮殿均在小城之內,劉家寨則位於小城外、大城內的西南部,附近有漢代臨淄鐵官遺址。[13]封泥集中出土的劉家寨當地,應為漢初齊國官署廢棄封泥之處,官署應在左近。
圖一:山東臨淄齊國故城考古勘探圖[14]
臨淄齊故城發掘簡報公布了三十四枚封泥,但未作釋文,僅刊布其原大拓本。[15]正式考古報告《臨淄齊故城》已作封泥釋文,並指出當時出土約四十枚封泥,完整者有三十四枚。[16]但因《臨淄齊故城》甫出版不久,且釋文不無可商之處。我不避重複,試作全部封泥的釋文,並稍加分類,考證地望,[17]製表如下:[18]
表一:山東臨淄齊國故城考古發掘所見封泥 文字 拓本 分類 地理志所屬郡國 漢初所在之郡(擬) 原編號 齊中尉印 中央官印 15 齊祠祀印 中央官印 17 齊郎中丞 中央官印 22 齊內官印 中央官印 1 齊內官丞 中央官印 8 齊宮司丞[19] 中央官印 29 齊鐵官印 中央官印 10 臨菑 縣級官印 齊郡 齊內史 20 臨菑右尉[20] 縣級官印 齊郡 齊內史 30 臨菑市丞 縣級官印 齊郡 齊內史 23 臨朐丞印[21] 縣級官印 齊郡 齊內史 16 西安丞印 縣級官印 齊郡 齊內史 3 廣侯邑丞 縣級官印 齊郡 齊內史 32 博昌 縣級官印 千乘郡 齊內史 33 狄丞 縣級官印 千乘郡 齊內史 26 東安平丞 縣級官印 甾川國 齊內史 2 平壽 縣級官印 北海郡 膠西郡 27 營陵丞印 縣級官印 北海郡 膠西郡 24 益丞 縣級官印 北海郡 膠西郡 14 都昌邑丞 縣級官印 北海郡 膠西郡 18 朱虛丞印 縣級官印 琅邪郡 膠西郡 11 即墨丞印 縣級官印 膠東國 膠東郡 31 [昌]陽丞印[22] 縣級官印 東萊郡 膠東郡 25 來無丞印 縣級官印 泰山郡 博陽郡 4 [邯]鄲丞印[23] 外地官印 趙國 趙國 12 右鄉[24] 鄉級官印 6 左鄉 鄉級官印 28 正鄉[25] 鄉級官印 7 東閭鄉印 鄉級官印 9 新息鄉印 鄉級官印 5 臺鄉 鄉級官印 13 廣鄉 鄉級官印 21 李達 私印 19 ? 畫像印[26] 34
上表移錄目前唯一一批考古發掘出土的臨淄劉家寨封泥,數量雖少,卻是非科學發掘的傳世劉家寨封泥的研究基石。三十三枚封泥的鈐印者分別為齊國中央官吏(七枚)、屬縣官吏(十六枚)、外地官吏(一枚)、鄉吏(七枚)、私人(一枚),五種類別已涵蓋千餘方傳世劉家寨封泥的絕大部分,足證傳世劉家寨封泥是值得關注的材料。十六個屬縣位於漢初齊內史者有九、膠西郡有五、膠東郡有二、博陽郡有一,反映漢初齊國疆域過半,不見位於濟北、城陽、琅邪三郡之地的封泥,可能為封泥數量太少之故;因此上述封泥雖然不見郡的內容,但不宜妄作解釋。整體而言,考古發掘出土的臨淄劉家寨封泥內容與漢初齊國高度相關,確為漢初齊國封泥。
二、近年傳出土於臨淄劉家寨的封泥
近年臨淄劉家寨有大量封泥以非考古發掘的形式出土,如齊國故城博物館徵集的二十九種、四十二方,[27]劉創新編《臨淄新出漢封泥集》的七十三種、一百方,[28]楊廣泰編《新出封泥彙編》的三百一十四種、一千六百八十方,[29]上述三種來源的臨淄劉家寨封泥共一千八百八十二方,其內容、形制、書跡大抵可信,是研究漢初齊國官制與政區的絕佳材料,[30]近兩千方的封泥數量更是「漢初齊國無郡論」的研究基石。下文分中央、屬縣、外地、鄉四類,整理上述三種來源的傳世劉家寨封泥。
(一)中央官吏
本節首先整理內容見有漢初齊國中央官吏的臨淄劉家寨封泥。
表二:內容見有漢初齊國中央官吏的臨淄劉家寨封泥[31] 內容 數量 〈百官公卿表〉所屬 出處 齊御史丞 3 御史大夫 齊大祝印 7 奉常 齊祝長印 1 奉常 齊悼惠寢[32] 1 奉常 齊悼惠園 3 奉常 齊哀寢印[33] 2 奉常 齊哀寢長 1 奉常 齊哀寢丞 1 奉常 〈臨淄〉1 齊哀園印 4 奉常 齊文寢長[34] 2 奉常 齊文園長 4 奉常 齊孝園長[35] 1 奉常 齊孝后丞 1 奉常 齊□園□ 1 奉常 《臨淄》1 齊食官丞 9 奉常 《臨淄》1[36] 齊祠祀印[37] 2 奉常/詹事 齊祠祀長 3 奉常/詹事 齊郎中丞 15 郎中令 齊郎中印 1 郎中令 齊中謁者 1 郎中令 齊衛士印 6 衛尉 《臨淄》1[38] 齊大僕印 2 太僕 齊家馬丞 1 太僕 齊中廄丞 11 太僕 〈臨淄〉1 齊廄丞印 2 太僕 齊正之印[39] 1 廷尉 齊內官印 3 宗正 齊內官丞 23 宗正 《臨淄》1 齊大倉印 8 治粟內史 《臨淄》1 齊都內長 1 治粟內史 齊大官印 3 少府 齊樂府印 3 少府 《臨淄》1 齊樂府長 3 少府 齊居室丞 4 少府 齊御府印 7 少府 齊御府丞 3 少府 齊宦者丞 8 少府 齊都水印 4 少府/內史 齊都水長 1 少府/內史 齊都水丞 6 少府/內史 《臨淄》1 齊中尉印 22 中尉 齊中尉丞 1 中尉 齊都司馬 1 中尉 齊都尉印 1 中尉 齊武庫長 1 中尉 齊武庫丞 22 中尉 《臨淄》1、〈臨淄〉1 齊宮司空[40] 3 將作少府 齊宮司長[41] 3 將作少府 齊宮司丞[42] 34 將作少府 《臨淄》1 齊家丞印 1 詹事 齊內史印 13 內史 〈臨淄〉1 齊內史丞 2 內史 齊鐵官印 13 內史 《臨淄》1 齊鐵官長 2 內史 齊鐵官丞 6 內史 齊采鐵印 5 內史 齊大□丞 2 齊□共□ 1 齊□家□ 1 《臨淄》1 共59種 297方
上表官吏在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秩律》裡秩級最高者為二千石的太僕、中尉、內史、都尉,其餘官吏的長官如御史大夫、奉常、郎中令、衛尉、廷尉、宗正、治粟內史、少府、將作少府、詹事,在〈秩律〉及《漢書.百官公卿表》裡亦為二千石以上之秩。〈百官公卿表〉官秩在二千石以上的職官約二十二種,上表已見十四種,涵蓋近三分之二,可見臨淄劉家寨封泥的內容已包含相當比例的漢初齊國中央官吏。[43]
尚有部分封泥內容未冠「齊」字,但使用者的職掌可能是中央職官,姑列於表三。
表三:內容應見有漢初齊國中央官吏的臨淄劉家寨封泥 文字 封泥數 出處 大匠 2 大匠丞印 4 采銅 2 重鑄之印 1 司空 18 《臨淄》2 司空之印 12 《臨淄》1、〈臨淄〉1[44] 祠官 2 祠官之印 8 廟守室印 1 南平宮丞 1 少內 5 《臨淄》1 冶府 2 金府 1 市府 9 昭里府印 2 脩中府印 1 寨門府印 2 倉 1 倉印 2 《臨淄》1 庫印 8 左庫 2 左庫之印 2 廄印 10 《臨淄》1 廚印 4 少府市印 3 右市 5 《臨淄》1 左市 6 〈臨淄〉1 西市 7 東市 1 陽市 1 郵印 3 傳舍 2 苑田 1 《臨淄》1 田印 1 官監 2 共35種 134方
(二)屬縣
本節繼而整理內容見有漢初齊國屬縣的臨淄劉家寨封泥。
表四:內容見有漢初齊國屬縣的臨淄劉家寨封泥 內容 出處 數量 臨菑[45] 4 臨菑右尉 《臨淄》1 26 臨菑市丞 8 臨菑左尉 《臨淄》2 40 臨淄□尉 《臨淄》2 2 臨菑丞印 《臨淄》11、〈臨淄〉1 104 臨菑卒尉 1 西安 3 西安丞印 《臨淄》1 49 利邑丞印[46] 2 廣侯邑丞[47] 3 臨朐丞印 《臨淄》1、〈臨淄〉1 26 千乘丞印 3 狄丞 《臨淄》1、〈臨淄〉1 5 琅槐 〈臨淄〉1 1 琅槐丞印 3 博昌 5 博昌丞印 《臨淄》2 16 營陵丞印 《臨淄》2 7 平壽丞印 5 益丞 《臨淄》2 14 益邑丞印[48] 3 淳于丞印 〈臨淄〉2 8 都昌邑丞[49] 《臨淄》1 9 都昌侯相 5 都昌丞印[50] 6 高唐丞印 3 夜丞[51] 1 昌陽 1 昌陽丞印 〈臨淄〉1 3 黃丞 《臨淄》1 2 腄丞 《臨淄》1 2 勮丞[52] 《臨淄》2 3 勮印 1 東安平丞 《臨淄》6[53]、〈臨淄〉2 70 筥丞[54] 2 陽都邑丞[55] 2 辟陽邑丞[56] 《臨淄》1[57] 5 盧丞 1 盧丞之印 6 來無右尉[58] 3 來無丞印 《臨淄》2 24 高密丞印 3 東武丞印 1 姑幕丞印 《臨淄》1 8 岪其丞印[59] 1 朱虛丞印[60] 《臨淄》1[61] 6 昌侯邑丞[62] 1 計斤丞印 1 即墨丞印 3 下密丞印 《臨淄》1 5 東平陵丞 《臨淄》2 14 於陵丞印 7 般陽丞印 《臨淄》2 13 粱鄒邑丞[63] 1 粱鄒丞印[64] 9 臺侯邑丞[65] 4 蓍丞[66] 2 蓍丞之印 5 磿城丞印[67] 《臨淄》1 3 臨□丞印 《臨淄》1 1 委□邑□ 《臨淄》1 1 □丞 《臨淄》1 1 共63種 574方
上表封泥共63種、574方,種類雖少於中央官吏的94種,數量卻多於中央官吏的431方。[68]似反映地方官吏種類雖較少,地方與中央的文書往來數量卻多於中央各官署之間的文書往來數量。
本節再據上表整理臨淄劉家寨封泥所見漢初齊國屬縣與侯國應位於何郡之地。
表五:臨淄劉家寨封泥所見漢初齊國屬縣與侯國的所在之郡(擬) 縣與侯國 封泥數 〈地理志〉屬郡或王國 漢初所屬政區(擬) 臨淄縣[69] 185 齊郡 齊內史(11地375方) 西安縣 52 利侯國 2 廣侯國 3 臨朐縣 26 千乘縣[70] 3 千乘郡 狄縣 5 琅槐縣 4 博昌縣 21 劇縣[71] 4 甾川國 東安平縣 70 高唐縣 3 平原郡 濟北郡(2地10方) 盧縣[72] 7 泰山郡 東平陵縣[73] 14 濟南郡 博陽郡(8地85方) 於陵縣[74] 7 般陽縣 13 梁鄒侯國/縣 1/9 臺侯國 4 著縣 7 歷城縣 3 萊蕪縣 27 泰山郡 莒縣[75] 2 城陽國 城陽郡(3地9方) 陽都侯國 2 辟陽侯國 5[76] 營陵縣[77] 7 北海郡 膠西郡(10地76方) 平壽縣 5 益縣/侯國 14/3 淳于縣 8 都昌侯國/縣 14/6 高密縣[78] 3 高密國 東武縣[79] 1 琅邪郡 姑幕縣[80] 8 朱虛縣 6 昌侯國 1 即墨縣[81] 3 膠東國 膠東郡(6地17方) 下密縣 5 掖縣[82] 1 東萊郡 昌陽縣 4 黃縣 2 腄縣 2 不其縣 1 琅邪郡 琅邪郡(2地2方) 計斤縣 1 共42地 582方 14 7
圖二:臨淄劉家寨封泥所見地望
根據上述圖表,臨淄劉家寨封泥已全面涵蓋漢初齊國所封臨淄、博陽、膠西、膠東、濟北、城陽、琅邪七郡之地,《史記.齊悼惠王世家》記載齊王初立「食七十城」,[83]上表共見四十二個縣及侯國,已達六成之數。齊內史(臨淄郡)乃王畿所在,所見屬縣及封泥最多,鄰接的博陽郡、膠西郡次之;相較之下,位處邊陲的膠東、濟北、城陽、琅邪四郡所見屬縣與封泥甚少,封泥多寡似可反映中心與邊陲之別。
(三)外地
臨淄劉家寨封泥內容見有漢初齊國疆域以外的地望,值得關注。
表六:內容見有漢初齊國疆域以外地望的臨淄劉家寨封泥 內容 出處 數量 〈地理志〉屬縣或侯國 〈地理志〉屬郡或王國 漢初屬郡或王國 長安丞印 9 長安縣[84] 京兆尹 內史(6地15方) 新豐丞印 2 新豐縣 鄭丞 1 鄭縣 藍田丞印 1 藍田縣 楊丞之印 1 楊縣 左馮翊 宜陽丞印 1 宜陽縣 弘農郡 西安陽丞 《臨淄》1[85] 7 西安陽縣 五原郡 雲中郡(1地7方) 建成邑丞[86] 3 建成侯國 沛郡 沛郡(2地6方) 建成侯相 3 熒陽丞印 《臨淄》1 6 熒陽縣 河南郡 河南郡(1地6方) 阜陵邑印[87] 4 阜陵侯國 九江郡 淮南國(1地6方) 阜陵邑長 2 邯鄲丞印 1 邯鄲縣[88] 趙國 趙國(5地5方) 內黃丞印 1 內黃縣 魏郡 盧奴丞印 1 盧奴縣[89] 中山國 安國侯相[90] 1 安國侯國 廣平丞印 1 廣平縣[91] 廣平國 祁侯邑丞[92] 1 祁侯國 太原郡 代國(1地1方) 博陽之印 1 博陽侯國 汝南郡 淮陽國(2地11方) 博陽邑丞[93] 3 定陵邑印[94] 〈臨淄〉1[95] 7 定陵縣 潁川郡 濮陽丞印 〈臨淄〉1 3 濮陽縣[96] 東郡 梁國(4地8方) 東阿丞印 1 東阿縣[97] 茬平丞印 2 茬平縣 清侯邑丞[98] 2 清侯國 彭城丞印 1 彭城縣[99] 楚國 楚國(2地2方) 呂丞之印 〈臨淄〉1 1 呂縣 共27種 67方 24 16 10
上表封泥分別來自於二十四個縣及侯國,遍及漢廷及其轄郡、淮南國、趙國、代國、淮陽國、梁國、楚國等地,反映漢初齊國與境外的廣泛往來。上表封泥僅二十七種、六十七方,數量遠少於齊國疆域內的封泥,則反映漢初齊國對內往來的頻率遠高於對外。傳劉家寨封泥可見的境外郡國封泥平均值為2地7方,接近前表所見封泥較少的濟北、城陽、膠東、琅邪的平均值4地10方,暗示我們思考濟北、城陽、膠東、琅邪四郡之地少見封泥的原因時,除了位處邊陲的解釋以外,尚須考慮這四郡之地後來已在齊國境外的可能性。如城陽與琅邪郡之地曾為呂后所削,濟北、城陽、琅邪郡之地於文帝二年(西元前178年)被分封給濟北國、城陽國,膠東郡之地亦於文帝十六年(西元前164年)封給膠東國,四郡之地屬齊的時間確實較短,較少見於臨淄劉家寨封泥甚為合理。然而我們也得注意到所見封泥多於四郡之地的博陽(濟南)、膠西二郡之地亦曾不屬齊,如博陽郡之地曾為呂后所削,膠西郡之地與膠東郡之地同時被分封出去。故郡國更置絕非影響各郡之地封泥多寡的唯一因素,中央與邊陲差異的因素不容忽視。根據封泥數量,我們甚至可將齊內史視為王畿,齊內史加博陽、膠西二郡之地視為「大王畿」,濟北、城陽、膠東、琅邪四郡之地則屬邊陲。
(四)鄉
鄉之封泥雖與無郡論不直接相關,但有助於理解臨淄劉家寨封泥的性質,本節一併探討之。
表七:內容見有鄉的臨淄劉家寨封泥 文字 出處 封泥數 鄉名 封泥總數 東鄉 16 東鄉 16 西鄉 《臨淄》1 14 西鄉 14 南鄉 《臨淄》1 15 南鄉 16 南鄉之印 1 北鄉 《臨淄》2 21 北鄉 22 北鄉之印 1 中鄉 2 中鄉 15 中鄉之印 《臨淄》1 13 左鄉 《臨淄》2 7 左鄉 7 右鄉 8 右鄉 9 右鄉之印 1 都鄉 《臨淄》1 10 都鄉 11 都鄉之印 1 平望鄉印 《臨淄》1 8 平望鄉 8 正鄉 《臨淄》1、〈臨淄〉1 16 正鄉 18 正鄉之印 2 安平鄉印 〈臨淄〉1 23 安平鄉 23 安國鄉印 《臨淄》1 16 安國鄉 16 安鄉 〈臨淄〉1 15 安鄉 17 安鄉之印 2 成鄉 13 成鄉 13 利居鄉印 《臨淄》1[100] 20 利居鄉 20 利鄉 7 利鄉 7 呂鄉 7 呂鄉 7 宜春鄉印 14 宜春鄉 14 定鄉 《臨淄》1 8 定鄉 9 定鄉之印 〈臨淄〉1 1 宛鄉 3 宛鄉 3 昌門鄉印 7 昌門鄉 7 昌鄉 《臨淄》1 14 昌鄉 18 昌鄉之印 〈臨淄〉1 4 東閭鄉印 16 東閭鄉 16 武鄉 《臨淄》1、〈臨淄〉1 20 武鄉 20 祁鄉 6 祁鄉 6 信安鄉印 《臨淄》1、〈臨淄〉1 11 信安鄉 11 建鄉 11 建鄉 14 建鄉之印 3 昭鄉 《臨淄》1 12 昭鄉 14 昭鄉之印 2 原鄉 5 原鄉 5 狼虛鄉印 5 狼虛鄉 5 益利鄉印 《臨淄》1 16 益利鄉 16 高望鄉印 2 高望鄉 2 高鄉 《臨淄》1、〈臨淄〉1 11 高鄉 11 朝陽鄉印 1 朝陽鄉 1 猶鄉 15 猶鄉 15 畫鄉 10 畫鄉 11 畫鄉之印 1 軹鄉 《臨淄》1 6 軹鄉 6 陽夏鄉印 《臨淄》2 21 陽夏鄉 21 新息鄉印 25 新息鄉 25 路鄉 《臨淄》1 21 路鄉 23 路鄉之印 2 漬郭鄉印 《臨淄》1 12 漬郭鄉 12 端鄉 10 端鄉 11 端鄉之印 1 臺鄉 〈臨淄〉1 12 臺鄉 12 勮里鄉印 23 勮里鄉 23 廣文鄉印 《臨淄》2、[101]〈臨淄〉1 6 廣文鄉 6 廣陵鄉印 《臨淄》1 12 廣陵鄉 12 廣□鄉印 5 5 廣鄉 〈臨淄〉1 12 廣鄉 15 廣鄉之印 3 請鄉 1 請鄉 1 阜鄉 《臨淄》1 1 阜鄉 1 □望鄉印 〈臨淄〉1 1 1 共66種 612方 49
上表所見鄉數共四十九,但漢初齊國封有七十餘縣,臨淄劉家寨封泥所見齊之屬縣、侯國已達四十二個,可見齊國境內所有縣下轄鄉的總數必然遠超過四十九,劉家寨封泥所見鄉數並非齊國境內全部鄉的數目。
那麼劉家寨封泥所見鄉數四十九,會是範圍小於全國的齊國王畿(內史)下轄鄉數的總和嗎?劉家寨封泥所見齊內史至少轄十一縣,四十九鄉除以十一縣,每縣平均4.45個鄉。而《漢書.地理志》記載1314個縣、241個侯國,〈百官公卿表〉載有6622個鄉,兩者相除,每縣平均轄4.25個鄉。[102]兩項數據幾乎一致,似可證實劉家寨封泥所見鄉數即齊內史轄下鄉數。
但數目上的偶合,不一定能反映歷史真實。尹灣漢簡〈東海郡吏員簿〉記載西漢晚期東海郡轄下三十八個縣道邑侯國的鄉嗇夫總數為137人,[103]平均一縣有3.6名鄉嗇夫,略低於全國的4.25,看似為內史轄下鄉數說的又一力證。然而平均數值若缺乏標準差修正,往往缺乏代表性。如鄉嗇夫數目最多的東海郡屬縣蘭陵共有13個鄉嗇夫,高達平均值的四倍;但承、良成等十二個東海郡下轄縣與侯國卻都僅有1個鄉嗇夫,不到平均值的三分之一。劉家寨封泥所見鄉數會否是數值偏高的特例呢?為此我們須考慮範圍比內史更小的臨淄縣。
臨淄縣為齊國國都,乃戰國秦漢關東一大都會。《史記.齊悼惠王世家》記載武帝時「齊臨菑十萬戶」,[104]漢初齊國首都人口應相差不遠。故臨淄縣下轄諸鄉數目應遠高於整體平均值。侯旭東研究長沙走馬樓吳簡,認為目前吳簡所見的二十八個鄉,大多為當地臨湘侯國所轄,並非長沙郡的所有轄鄉。[105]地處邊陲的臨湘侯國尚轄兩位數的鄉,何況當時的大都臨淄?雖然劉家寨封泥所見鄉數四十九看似偏多,竟接近臨湘侯國下轄鄉數的兩倍;但東漢長沙郡十三個縣邑侯國的總戶數不過二十五萬戶,平均一縣不到兩萬戶,不到臨淄戶數的五分之一。如此觀之,鄉數四十九更可能是臨淄縣下轄鄉數。[106]
上文只是單純就政區與戶口的相互數量關係加以推敲,其實就文書行政而言,鄉本不應越過上級的縣,直接上呈文書到國都諸官署,里耶秦簡、走馬樓吳簡等地方行政文書均為明證。劉家寨出土的鄉之封泥並未標明上級的縣,而當時每個縣很可能均轄有都鄉及東西南北左右等以方位為名的鄉。鄉若越級傳遞文書,鈐印文字卻如此簡約,無法反映是何縣之鄉,勢必造成文書行政大亂。因此臨淄劉家寨出土的鄉封泥應該就是臨淄縣轄下諸鄉的封泥,不應是他縣轄下諸鄉的封泥。由此可知,臨淄劉家寨出土封泥只能反映各地政府傳遞文書到臨淄當地各官署的情形,無法反映臨淄以外的文書傳遞情況。
三、臨淄劉家寨封泥斷代
上節整理了新見近兩千方傳出土於臨淄劉家寨的漢初齊國封泥,裏頭有比較完整的中央官吏、地方屬縣與臨淄縣轄鄉封泥,甚至還見有一些境外封泥。然而本文主旨「齊國之郡」的封泥卻付諸闕如、一個未見。既然中央、縣、鄉的封泥均已普遍出現,封泥總數又超過四位數,郡封泥之不存,顯然已不能用「目前尚未發現」的偶然因素解釋。
本文主張漢初齊國跟楚國一樣,皆曾廢郡。除了廢郡、無郡的解釋,郡封泥不存於臨淄劉家寨的現象,是否有其他的解釋呢?一種可能的解釋是臨淄劉家寨封泥是文帝十六年(西元前164年)「齊分為七」之後的封泥,此時齊國疆域已從高祖時的七郡縮減為齊內史(臨淄郡),只要臨淄劉家寨封泥是齊國內部文書傳遞的遺存,其內容自然不見齊國疆域之外的其餘六郡。若然,無郡便只是封泥未能精確斷代所造成的假象,「漢初齊國無郡論」也就不攻自破。
不像隨葬於楚王陵的漢初楚國官印、封泥,臨淄劉家寨封泥缺乏精確的考古學遺址、地層資料,難以憑藉齊王的生卒年全面斷代,只能籠統稱為漢初齊國封泥。但某些臨淄劉家寨封泥的內容可進一步斷代,歸納這些封泥的年代,在一定程度上便得以部分推知整體,窺測臨淄劉家寨封泥的斷代上下限及普遍存在的時代,進一步檢驗漢初齊國無郡論的成立基礎。
首先須指出有些臨淄劉家寨封泥,如「高密丞印」、「東平陵丞」等封泥,其斷代上下限大抵與西漢興亡相始終。換言之,這些封泥既可能存在於漢初齊國,亦可能存在於齊國廢除之後,無助於漢初齊國封泥的進一步斷代。其次要探討七方「定陵邑印」封泥。若據《漢書.外戚恩澤侯表》,定陵侯國晚至成帝元延三年(西元前10年)始封,綏和元年(西元前8年)廢除,[107]是目前臨淄劉家寨封泥可考時代最晚者,反映臨淄劉家寨封泥的整體年代下限。然而漢初齊國於高祖六年(西元前201年)始封,至武帝元封元年(西元前110年)廢除,齊國改為齊郡後,直至王莽代漢未再復國。因此上述臨淄劉家寨出土的數百方齊國中央官吏封泥均只能存在於元封元年以前,遠早於成帝元延二年,「定陵邑印」封泥無助於漢初齊國封泥的進一步斷代。
綜上所述,要為漢初齊國封泥進一步斷代,必須排除可能存於齊國廢除之後的臨淄劉家寨封泥,把焦點集中於與漢初齊國共存的臨淄劉家寨封泥,進一步探討這些封泥的年代上下限。從郡之有無的角度,可將漢初齊國疆域變遷的歷程分成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漢初齊國疆域大於一郡之地之時,也就是高祖六年(西元前201年)至文帝十五年(西元前165年)期間;第二階段自文帝十六年(西元前164年)「齊分為七」開始,直至武帝元封元年(西元前110年)廢除齊國,此階段齊國疆域僅有一郡之地,應無置郡。換言之,與漢初齊國共存的臨淄劉家寨封泥裡,如果存在於第一階段(西元前201年至西元前165年)者眾,臨淄劉家寨的漢初齊國封泥時代便應偏早,此時齊國疆域大於一郡之地,無郡之封泥出現並不合理,漢初齊國可能廢郡;反之,如果存在於第二階段(西元前164年至西元前110年)的臨淄劉家寨封泥數量較多,臨淄劉家寨的漢初齊國封泥時代便應偏晚,此時齊國疆域僅有一郡之地,自然不會出現郡之封泥,漢初齊國無郡論就是假命題。
與漢初齊國共存的臨淄劉家寨封泥裡,存在於第二階段的有幾方呢?漢初齊國中央官吏封泥可進一步斷代者十分罕見,但掌管齊王及王后陵園寢廟的官吏的封泥,則可透過齊王卒年加以精確斷代。如「齊孝園長」與「齊孝后丞」各一方,齊孝王為第四代齊王劉將閭,死於景帝四年(西元前153年),帶有其諡號的封泥只能見於此後,故這兩方漢初齊國封泥年代必晚於西元前153年,屬於第二階段。至於地方官吏封泥則因西漢之縣與侯國的政區更替頻繁,某些侯國及縣的封泥存在時間很短,甚有助於精確斷代。如都昌侯國封於高祖六年(西元前201年)、廢於景帝中元年(西元前149年),[108]故六方「都昌丞印」為都昌縣丞之印,只能見於景帝中元年之後。梁鄒侯國封於高祖六年(西元前201年)、廢於武帝元鼎五年(西元前112年),[109]九方「梁鄒丞印」為梁鄒縣丞之印,只能見於元鼎五年之後。綜上所述,存在於第二階段的臨淄劉家寨封泥至少有十七方。
與漢初齊國共存的臨淄劉家寨封泥裡,存在於第一階段的又有幾方呢?阜陵侯國封於文帝八年(西元前172年)、廢於文帝十六年(西元前164年),[110]四方「阜陵邑印」與兩方「阜陵邑長」只能見於齊國尚轄內史、膠東、膠西三郡之地的九年間。建成侯國封於高祖六年(西元前201年)、廢於呂后七年(西元前181年),[111]三方「建成邑丞」或見於齊國尚轄七郡的高祖、惠帝時期,或見於齊國轄有四至六郡的呂后時期。此外始封於高祖六年(西元前201年)的廣侯國,雖於景帝元年(西元前157年)始廢,故三方「廣侯邑丞」的存在年代下探第二階段,但整體而言「廣侯邑丞」封泥可能存於第二階段的年代只有八年,可能存於第一階段的年代卻有三十八年,將之視為主要存在於第一階段的封泥並不為過。類似情形尚見九方「都昌邑丞」、五方「都昌侯相」、兩方「陽都邑丞」、五方「辟陽邑丞」、一方「昌侯邑丞」、四方「臺侯邑丞」、三方「博陽邑丞」,主要存在於第一階段的臨淄劉家寨封泥多達四十一方。
綜上所述,目前年代可考的臨淄劉家寨封泥,存在於第一階段的數量將近第二階段的三倍。此批封泥的斷代若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全體臨淄劉家寨封泥的斷代,則近兩千方劉家寨封泥約有近四分之三,也就是近一千五百方的封泥存在於第一階段。漢初齊國有四位數的封泥內容應有郡而無郡,適足證實漢初齊國無郡。
不過與漢初齊國共存的臨淄劉家寨封泥裡,亦見存在年代橫跨第一、二階段者,如一方「粱鄒邑丞」、一方「安國侯相」、一方「祁侯邑丞」、兩方「清侯邑丞」、六方「朱虛丞印」;加上那數百方年代同樣橫跨第一、二階段的漢初齊國中央封泥,主張臨淄劉家寨封泥多存在於第一階段,未免有失謹慎。但退一步說,即使認為存在於第一階段的臨淄劉家寨封泥數量不若想像地多,目前亦無證據主張臨淄劉家寨封泥多存在於第二階段。既然如此,便只能承認近兩千方的臨淄劉家寨封泥年代或早或晚,大抵自高祖至武帝時期皆有,封泥並非一段較短時期的廢棄物,故不反映某一時期的特殊現象,反而較能反映漢初齊國政制與政區的整體面貌。因此臨淄劉家寨封泥反映的歷史現象的年代跨度較大,不只反映文帝十六年以後齊國僅轄內史的文書來往情況,更反映文帝十六年以前齊國轄有數郡的文書來往情況;無郡封泥的現象應涵蓋文帝十六年以前,文帝十六年以前的齊國可能無郡,漢初齊國無郡論仍可成立。
表八:漢初齊國地名封泥年代上下限表 封泥名稱 代號 封泥數量 年代上限 年代下限 階段 齊孝園長 A 1 -153 -110 二 齊孝后丞 B 1 -153 -110 二 都昌丞印 C 6 -149 -110 二 梁鄒丞印 D 9 -112 -110 二 阜陵邑印 E 4 -172 -164 一 阜陵邑長 F 2 -172 -164 一 建成邑丞 G 3 -201 -181 一 粱鄒邑丞 H 1 -201 -113 一二 都昌邑丞 I 9 -201 -150 (一) 都昌侯相 J 5 -201 -150 (一) 廣侯邑丞 K 3 -201 -157 (一) 陽都邑丞 L 2 -201 -155 (一) 辟陽邑丞 M 5 -201 -154 (一) 朱虛丞印 N 6 -201(-187) (-178)-110 一二 昌侯邑丞 O 1 -199 -154 (一) 臺侯邑丞 P 4 -201 -154 (一) 安國侯相 Q 1 -201 -112 一二 祁侯邑丞 R 1 -201 -133 一二 博陽邑丞 S 3 -201 -152 (一) 清侯邑丞 T 2 -199 -112 一二
圖四:漢初齊國地名封泥年代上下限圖
四、反例?──論臨淄東門秦封泥與劉家寨漢封泥之別
上節根據近年新出的近兩千方臨淄劉家寨封泥論證漢初齊國無郡論,本節則要探討晚清民初傳出土於臨淄的秦漢封泥。這批材料裏頭有少量郡之封泥,似為漢初齊國無郡論的反證,必須進一步檢討。
臨淄封泥於清末民初便已大量出土,吳式芬、陳介祺的《封泥考略》,羅振玉、王國維的《齊魯封泥集存》,周明泰的《續封泥考略》均有收錄,王獻唐《臨淄封泥文字》更是專收臨淄出土封泥。臨淄封泥在二十世紀的封泥研究中佔據重要地位。1994年孫慰祖編著《古封泥集成》時,估計當時存世封泥約三千餘方,[112]臨淄出土者便有一千餘枚,數量達三分之一。[113]1990年,吳榮曾撰寫〈西漢王國官制考實〉一文,所用的出土文獻便以臨淄封泥為主。[114]
惟在封泥之學尚未發達的晚清民初,偽作封泥瞞過行家法眼,被收進著錄,進而成為現代學者引用的「史料」,並非稀罕之事。孫慰祖便指出陳介祺在光緒初年已發現偽作封泥,晚清民國間劉鶚、吳式芬、陳介祺、周明泰等人的藏品都有雜入偽品,他僅舉例便剔出三十二件早期封泥著錄裡的偽品。就郡之封泥而言,《續封泥考略》所載兩枚「臨菑守印」()、「濟北大守」()封泥,[115]均被孫慰祖視為偽作。孫慰祖指出「濟北大守」封泥的「守」字書法有可疑之處,但有些偽品的文字摹仿水平上乘,僅見印文容易誤鑒,須進一步考察封泥實物。他目驗原物後,指出其質地添加過多膠質,背面檢痕過粗,側面沒有固定的繩孔,表面卻有繩痕,皆為偽作的標誌。[116]孫慰祖的考察提醒我們郡之封泥的真偽判定不可不留心。上文整理新出臨淄劉家寨封泥,不見任何一方郡之封泥,即使不能絕對證明漢初齊國無郡,至少可以反映劉家寨出土的郡之封泥極其罕見。我們雖不宜據此主張其他傳世的漢初齊國轄郡之封泥皆屬偽造,卻須推想到極為罕見的郡之封泥必奇貨可居,而郡之封泥的「存在」又極為「合理」,偽造「臨菑守印」、「濟北大守」等郡之封泥的行徑也就是意料中事。漢初齊國無郡論的史料基礎既建立於來歷相對可靠的新出臨淄劉家寨封泥之上,出處不明的早期封泥便非有力的反證。
傳世臨淄封泥的真偽辨別只是最基礎的工作,探討郡之封泥的有無問題仍須留心斷代。秦無封建,秦封泥必有齊地之郡。若將秦封泥與漢初封泥混為一談,便可能把秦郡視為漢初之郡,從而掩蓋漢初齊國無郡的可能性。換言之,只有分辨秦封泥與漢初封泥之異,才能找出漢初齊國有郡的封泥確證,否則漢初齊國無郡論便無有力反證。
傳世的臨淄封泥與近年出土的臨淄劉家寨封泥之差異可從出土地點談起。後者的出土地點僅有一處臨淄劉家寨,前者的出土地點則見於1936年王獻唐在《臨淄封泥文字》裡記載:
余嘗身至臨淄,勘視封泥出土所在矣。地在縣城北門外東北、劉家寨村西南,各據里許……四十年來,各家所收臨淄漢封泥,類出是鄉。其有闌格之秦封泥則在縣城東門外偏北一帶。光緒三十四五年間,村人掘土製磚,亦出一坑,多為陳氏購去。[117]
由此可知傳世臨淄封泥的出土地點有兩處,除了臨淄劉家寨,尚有臨淄縣城東門外。而出土地點的差異進而決定了臨淄封泥的時代區別,王獻唐已注意到臨淄封泥的出土地點、時代與形制之間有密切關係,可整理如下:
表九:傳世臨淄封泥的出土地點、時代與形制 出土地點 臨淄縣城東門外 臨淄縣城北門外、劉家寨村西南 封泥時代 秦 漢 封泥形制 有界格 無界格
出土地點之所以影響封泥的時代,王獻唐認為是因為秦漢官署所在地點不同所致:漢初不沿用秦朝舊有官署,則是因為秦楚之際,項羽「遂北燒夷齊城郭室屋,皆阬田榮降卒,係虜其老弱婦女。徇齊至北海,多所殘滅。」[118]在項羽的「無差別」破壞下,位於臨淄的秦朝官署確實難以倖存。[119]而秦封泥多有界格,近年已為數千枚傳出土於西安相家巷的秦封泥證實。[120]王獻唐《臨淄封泥文字》所收封泥以傳劉家寨出土為主,傳東門外出土秦封泥僅七例,皆有界格,印證其說。至少臨淄當地出土封泥的斷代,大抵可藉由出土地點與界格有無加以辨別。
上引王獻唐之文提及陳介祺曾買走大量傳出土於臨淄東門外的秦封泥,這些封泥應收於陳介祺等人的著錄之中。然而《封泥考略》、《續封泥考略》所收封泥不辨地域,《齊魯封泥集存》的地域說明亦甚籠統,我們目前只能根據封泥內容推測其為臨淄出土,再根據界格之有無來區別秦封泥與漢初封泥,藉此篩選出漢初齊國的郡之封泥。
篩選郡之封泥時,尚須注意封泥內容與政區、官制的關係。如漢初齊國置內史時,應廢除臨淄郡,因此地名為臨淄的漢初齊國封泥應為臨淄縣之封泥,而非臨淄郡之封泥,此問題過去乏人注意。郡守只此一家,別無分號,內容見有守的封泥為郡之封泥自無爭議。但郡、縣同名時,郡丞、郡尉便難以和縣丞、縣尉區別,內容見有丞、尉的封泥便無法確定是郡之封泥。近年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秩律》更揭示漢初郡縣皆有司馬、發弩、候等同名官吏,內容見有司馬、發弩、候的封泥亦無法確定是郡之封泥,而「臨菑司馬」等封泥更可確定為臨淄縣之封泥,而非臨淄郡之封泥。
綜上所述,只有完整運用出土地點、形制、內容等各種標準,逐一檢討下表所列晚清民初傳世的齊地郡級封泥,方可篩選出確鑿無疑的漢初齊國轄郡之封泥。
表十:晚清民初傳世的齊地郡級封泥 拓片 內容 界格 縣吏 秦置郡年代 漢置郡年代 出處[121] 臨菑守印 無 無 始皇廿六年至二世三年(共15年) 文帝十五年(共1年) 《齊魯》[122] 臨菑司馬 有 有 《齊魯》[123] 臨菑發弩 無 有 《臨淄》[124] 臨菑候印 無 有 《周》[125] 臨菑候印 無 有 《存真》[126] 臨菑鐵丞 無 《續》[127] 臨菑鐵丞 無 《齊魯》[128] 臨菑采鐵 無 《續》[129] 即墨大守 有 無 始皇廿六年至二世三年(共15年) 《齊魯》[130] 即墨大守 有 無 《續》[131] 濟北守印 無 無 始皇廿六年前、秦始皇三十三年至二世三年(共8年)[132] 高祖六年至文帝元年(共23年)、文帝四年至十五年(共12年) 《齊魯》[133] 膠西都尉 無 無 武帝元封三年後 《續》[134] 琅邪司馬 有 有 始皇廿六年至二世三年(共15年) 高祖六年後 《封》[135] 琅邪候印 有 有 《臨淄》[136] 琅邪都水 有 《續》[137] 琅邪水丞 有 《齊魯》[138] 琅邪左鹽 有 《齊魯》[139] 琅邪發弩 有 有 《集成》[140] 城陽候印 有 有 始皇廿六年至二世三年(共15年) 高祖六年至文帝元年(共23年)、文帝十一年至十五年(共4年) 《齊魯》[141] 城陽候印 有 有 《續》[142] 博陽守印 無 無 高祖元年至呂后元年(共20年)[143] 《封》[144]
上表共二十一方晚清民初傳世的齊地郡級封泥,若不能排除其為漢初齊國轄郡之封泥的可能性,便是漢初齊國無郡論的有力反證,故須逐一探討。
首先討論「臨菑司馬」、[145]「即墨大守」、「琅邪司馬」、「琅邪都水」、「琅邪水丞」、「琅邪左鹽」、「琅邪發弩」、「琅邪候印」、「城陽候印」[146]等十一方封泥。這十一方封泥在形制上均有界格,書風亦相近,可歸於一類。進一步觀察其內容可知:漢無即墨郡,[147]其中兩方「即墨大守」應為秦郡封泥;[148]「都水」目前似無縣吏之例,「琅邪都水」應為秦琅邪郡封泥。「即墨大守」、「琅邪都水」等三方有界格的封泥,可從其內容進一步論證為秦封泥,反映有界格的封泥確實較可能為秦封泥,其他八方有界格的封泥也可能是秦封泥。我們甚至可以推測這十一方封泥可能是出土於臨淄東門的秦封泥。總之,這十一方封泥並非漢初齊國無郡論的有力反證。
接著逐一辨析其餘十方無界格的封泥。由於景帝二年後郡尉始稱「都尉」,故「膠西都尉」封泥只能屬於武帝以後直轄漢廷的膠西郡,[149]與漢初齊國無涉。由於西漢臨淄郡僅存在於文帝十五年,因此一方「臨菑發弩」、兩方「臨菑候印」封泥較可能屬於漢初六十餘年皆存在的臨淄縣之發弩及候,恰好屬於文帝十五年臨淄郡之發弩及候的可能性甚低。同理,一方「臨菑守印」、兩方「臨菑鐵丞」、一方「臨菑采鐵」封泥應非縣吏封泥,但要恰好屬於文帝十五年的臨淄郡吏,機率仍舊不高,這四方無界格的臨淄封泥可能是秦代臨淄郡的封泥。畢竟封泥有界格者固然較可能為秦封泥,卻不宜反向推論秦封泥必無界格。事實上王偉所蒐集的6465方秦封泥中,至少有1466方無界格,佔總數約四分之一,[150]界格並非判斷是否為秦封泥的絕對標準。既然如此,上述「臨菑守印」、「臨菑鐵丞」、「臨菑采鐵」、「臨菑發弩」、「臨菑候印」封泥皆可能是秦封泥。[151]而「濟北守印」雖可能是漢初齊國轄郡封泥,亦可能是秦封泥。無界格的十方封泥裡,只有「博陽守印」應為漢初齊國轄郡封泥,因為傳世文獻未見秦代置博陽郡的跡象。
上述二十一方晚清民初傳世的齊地郡級封泥,只有一方「博陽守印」堪稱漢初齊國無郡論的反證。而〈漢初楚國無郡論〉亦有一方傳世的「楚東海守」封泥為其反證,該文指出「楚東海守」封泥無法明確判定其鈐印年代,雖可證明漢初楚國於某年置有東海郡,卻不能推翻漢初楚國於某些時期無郡的可能性。[152]「博陽守印」封泥同樣無法明確判定其鈐印年代,同樣只能證明漢初齊國於某年置有博陽郡,卻不能推翻漢初齊國於某些時期無郡的可能性。何況「博陽守印」封泥在「博陽」二字之上並未冠以「齊」字,不像「楚東海守」封泥篤定為楚國所有,「博陽守印」封泥不無可能是漢廷直轄之博陽郡封泥,甚至可能是秦代博陽郡封泥,也就談不上是反駁漢初齊國無郡論的鐵證。
五、結語
既然二十一方晚清民初傳世齊地郡級封泥的反證效力相對薄弱,根據近兩千方出土於臨淄劉家寨的漢初齊國封泥所論證的漢初齊國無郡論,便有立足的餘地。[153]本文揭示漢初齊國應於某些時期無郡,提供了楚國以外的廢郡之例。漢初齊、楚兩大諸侯王國無郡的史實,似反映漢家天下或有郡、或無郡,秦始皇「海內為郡縣」的景象並未完全見於漢初,只有縣乃普天之下共有。秦郡的普及,來自於秦的侵略戰爭及秦始皇廢除封建,面對廣土眾民的天下,不得不依賴郡制治理地方。漢初諸侯王國的疆域較小,無郡亦可有效治理地方,遂於適當時機廢郡。
相較於封建制,先秦時期置郡設縣一般服膺於中央集權。然而郡制的中央集權功能可能隨時移境遷而減弱、消失,甚至不利於中央集權。當漢初諸侯王國感到郡制無益於王國自身的中央集權時,廢郡之舉也就提上日程。雖然漢初諸侯王國廢郡、無郡只是局部、特殊的現象,在鋪天蓋地的郡縣化浪潮下,廢郡、無郡有如曇花一現、埋沒於海內為郡的歷史洪流。《史記》、《漢書》對廢郡、無郡隻語未提,因為司馬遷、班固著意呈現郡縣化中央集權的歷史大勢,廢郡、無郡只是當時的小逆流,不必在通史、王朝史裡佔據篇幅。但當郡縣化中央集權的歷史主流已幾成教條時,揭示廢郡、無郡的現象,探索當時的逆流、伏流,可能有助於我們反思郡縣制的本質並非中央集權的工具,郡縣制的發展亦可能走向地方分權。漢初齊、楚無郡論,所論雖小,卻可能帶給我們新的視野,重新理解秦漢地方政制的性質。
附記:本文刊於《歷史地理(第三十三輯)》(上海:上海人民,2016),頁1-26。撰寫過程得到陳昭容、閻鴻中、馬孟龍、熊龍、鄭宗賢等師友賜教並提供資料,在此致謝。唯文中一切錯誤均由作者本人負責。
[1] 見《漢書》卷1下,頁61。
[2] 見《史記》卷52,頁1999。
[3] 見《漢書》卷38,頁1991。
[4] 參游逸飛,〈漢初楚國無郡論——戰國秦漢郡縣制個案研究之二〉,《新史學》第26卷第4期(2015),頁1-78。
[5] 見《漢書》卷1下,頁61。
[6] 參周振鶴,《西漢政區地理》。
[7] 見《史記》卷10,頁423。
[8] 參周振鶴,《西漢政區地理》,頁108;馬孟龍,《西漢侯國地理》,頁162。
[9] 孫慰祖近年指出中國大陸「各處集中出土的封泥,在內容和時代上各具特徵。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前所知三地,四川某地以西漢中晚期郡、縣官印封泥為主,西安以秦及西漢中晚期中央、各地郡縣官印封泥為主,臨淄所出則大多為西漢早期齊國官印,它們各成系統,對於研究其官制、地理及印文書體、簡牘封欄形態等學術信息來說,具有不同的側重點。」見孫慰祖,〈臨淄新出封泥述略〉,收於劉創新編,《臨淄新出漢封泥集》(杭州:西冷印社,2005),頁3。
[10] 城址始於先秦。發掘者認為城牆始築年代可早至西周中期,杜正勝認為不晚於春秋初年。參山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臨淄齊故城》(北京:文物,2013),頁532;杜正勝,〈關於齊國建都與齊魯故城的討論(上)、(下)〉,《食貨月刊復刊》第14卷第7、8期(1984,臺北),頁11-20、25-33。
[11] 參張懋鎔,〈試論秦代封泥與漢初封泥的區分〉,收於西泠印社、中國印學博物館編,《青泥遺珍--戰國秦漢封泥文字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杭州:西泠印社,2010),頁121-124。
[12] 參孫慰祖,〈臨淄新出封泥述略〉,收於劉創新編,《臨淄新出漢封泥集》,頁3-4。
[13] 參山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臨淄齊故城》。
[14] 見山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臨淄齊故城》,頁17。
[15] 見山東省文物管理處,〈山東臨淄齊故城試掘簡報〉,《考古》1961年第6期(北京),頁289-297。孫慰祖主編的《古封泥集成》失收,參孫慰祖主編,蔡進華、張健、駱錚編,《古封泥集成》(上海:上海書店,1994)。
[16] 見山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臨淄齊故城》,頁521。
[17] 郡縣地望的確定主要參考周振鶴《西漢政區地理》與馬孟龍《西漢侯國地理》的復原。
[18] 關野雄亦進行類似工作,與本文有異之處,將於下表指出。參[日]關野雄著,瀚澦、陳公柔譯,〈臨淄封泥考〉,收於任繼愈編,《國際漢學(第1輯)》(鄭州:大象,1995),頁279-301。
[19] 關野雄認為該封泥文字順序較為特別,應讀為「齊司宮丞」,「司宮」指掌管宗廟之官。其實根據其他漢初諸侯王國封泥可知,該封泥文字按一般順序閱讀即可,「齊宮司丞」應為齊國宮司空之丞。參[日]關野雄著,瀚澦、陳公柔譯,〈臨淄封泥考〉,收於任繼愈編,《國際漢學(第1輯)》,頁279-301。
[20] 整理者釋作「臨淄司尉」。該封泥上方稍殘,筆劃不明。但據縣級封泥常見左、右尉,下引劉家寨封泥見有二十六方「臨淄右尉」,該封泥宜釋作「臨淄右尉」。參山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臨淄齊故城》,頁521。
[21] 《漢書.地理志》於齊郡及東萊郡均載「臨朐」,當有其一失注「侯國」。周振鶴認為武帝元朔二年(西元前127年)推恩而封的王子侯國「臨朐」應在王國附近,故認為齊郡的「臨朐」方為侯國。馬孟龍則指出景帝中五年(西元前145年)以後已有「王國境內無侯國」的分封原則,元狩六年(西元前117年)齊郡復為齊國時,「臨朐」侯國夾於齊國與甾川國之間,無郡可遷,只好遷至較遠的東萊郡下。下文整理的傳劉家寨封泥「臨朐丞印」達26方,數量甚多,在齊內史之地可排第五;而東萊郡屬縣封泥最多者為昌陽縣的4方,比例懸殊。可見漢初「臨朐」確應在齊內史,今從馬孟龍說。參《漢書》卷28上,頁1583-1585;周振鶴,《漢書地理志匯釋》,頁225;馬孟龍,《西漢侯國地理》,頁347-351。
[22] 整理者釋為「□陽□印」,關野雄釋為「觀陽丞印」。該封泥「丞」字雖殘,仍可據殘存筆劃推定。下文引用傳臨淄劉家寨出土封泥不見「觀陽」地名,卻有四方「昌陽丞印」與一方「昌陽」封泥,該封泥宜釋為「昌陽丞印」。參[日]關野雄著,瀚澦、陳公柔譯,〈臨淄封泥考〉,收於任繼愈編,《國際漢學(第1輯)》,頁279-301;山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臨淄齊故城》,頁523。
[23] 整理者釋為「邯鄲□印」,可據殘存筆劃及詞例推定「□」即「丞」字。參山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臨淄齊故城》,頁523。
[24] 關野雄誤釋為「司鄉」。參[日]關野雄著,瀚澦、陳公柔譯,〈臨淄封泥考〉,收於任繼愈編,《國際漢學(第1輯)》,頁279-301。
[25] 關野雄誤釋為「平鄉」。參[日]關野雄著,瀚澦、陳公柔譯,〈臨淄封泥考〉,收於任繼愈編,《國際漢學(第1輯)》,頁279-301。
[26] 關野雄認為該封泥是一種私印,上頭鈐印畫像:「在開有五個門的圍牆圍起的衙署中,停著一輛獨輪車,在車上卸下的堆積品旁,站著一個執行公務的人,他一邊核對簡文書帳簿,一邊往旁邊的建築物中收納物品。」參[日]關野雄著,瀚澦、陳公柔譯,〈臨淄封泥考〉,收於任繼愈編,《國際漢學(第1輯)》,頁279-301。
[27] 參張龍海、張愛雲,〈山東淄博市臨淄區齊國故城出土漢代封泥〉,《考古》2006年第9期,頁91-92。《臨淄齊故城》亦收錄這批封泥,但只公布了三十六方。參山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臨淄齊故城》,頁524。
[28] 參劉創新編,《臨淄新出漢封泥集》。
[29] 參楊廣泰編,《新出封泥彙編》(杭州:西泠印社,2010)。該書刊布了編者個人收藏共一千兩百七十二種、七千八百方封泥,其數量已過目前所知秦漢封泥之半,又有五百零七種封泥為首次得見,無疑是秦漢封泥研究的一顆震撼彈。更值注意者為,這些封泥雖為收藏品,卻都有明確的傳出土地,如新蔡古呂鎮、西安相家巷、西安六村堡、西安高陵、平輿古城村、西安焦家村、徐州土山、臨淄劉家寨、西安盧家口等等,極有益於封泥的區域研究。
[30] 參孫聞博、周曉陸,〈新出封泥與西漢齊國史研究〉,《南都學壇》2005年第5期(南陽),頁9-15。
[31] 封泥出於〈山東淄博市臨淄區齊國故城出土漢代封泥〉一文者簡稱〈臨淄〉,出於《臨淄新出漢封泥集》者簡稱《臨淄》,其餘皆出於《新出封泥彙編》,不加說明,下表皆同。
[32] 第一代齊王劉肥之陵寢,劉肥於惠帝七年(西元前188年)卒,該年為該封泥的時代上限。
[33] 第二代齊王劉襄之陵寢,劉襄於文帝二年(西元前178年)卒,該年為該封泥的時代上限。
[34] 第三代齊王劉則之陵寢,劉則於文帝十六年(西元前164年)卒,該年為該封泥的時代上限。
[35] 第四代齊王劉將閭之陵園,劉將閭於景帝四年(西元前153年)卒,該年為該封泥的時代上限。
[36] 該封泥已殘,印文作「齊食□丞」,應即「齊食官丞」。
[37] 〈百官公卿表〉記載「景帝中六年更名『太祝』為『祠祀』」(見《漢書》卷19上,頁726。)但諸侯王國「太祝」是否更名,不得而知。且〈百官公卿表〉記載奉常、詹事均有「祠祀」之官(見《漢書》卷19上,頁734。)此處「齊祠祀印」、「齊祠祀長」實無法判定為奉常抑或詹事的屬官所用。故亦無法據「祠祀」的封泥進一步為臨淄劉家寨封泥斷代,類似爭議又見於獅子山楚王陵隨葬官印的斷代探討,參黃盛璋,〈徐州獅子山楚王墓墓主與出土印章問題〉,《考古》2000年第9期,頁69-78;梁勇,〈徐州獅子山楚王墓出土印章與墓主問題的再認識〉,《考古》2006年第9期,頁78-82;劉瑞,〈獅子山楚王陵墓主考略〉,原收於《文博》2002年第6期(西安),頁28-33,後收入劉瑞、劉濤,《西漢諸侯王陵墓制度研究》(北京:中社科,2010),頁550-560。
[38] 該封泥已殘,印文作「齊衛士□」,以「齊衛士印」可能性最大,姑附於此。
[39] 疑即「廷尉正」。
[40] 〈百官公卿表〉無,疑為王宮內職掌土木之官。由於〈百官表〉記載將作少府「掌治宮室」,故繫於此。見《漢書》卷19上,頁733。
[41] 疑指宮司空之長。
[42] 疑指宮司空之丞。
[43] 出土官印封泥本以掌管文書的屬官「丞」為多,上表僅見四種長官,並不足怪。且上表未能涵蓋的〈百官公卿表〉高官,多有緣由可論:如太尉、前後左右將軍本不常置;太傅、太子太傅及少傅為古官,諸侯王國未必置;典客、典屬國掌歸義蠻夷,諸侯王國可能無權設置;漢初王國丞相多無實權,丞相府若公文往來甚少,則不易發現封泥;將行為皇后卿,職掌似與詹事重疊。
[44] 該封泥已殘,印文作「司空□□」,應即「司空之印」。張龍海、張愛雲認為該印為漢朝官印,不確。參張龍海、張愛雲,〈山東淄博市臨淄區齊國故城出土漢代封泥〉,《考古》2006年第9期,頁91-92。
[45] 〈地理志〉縣名作「臨淄」,封泥皆作「臨菑」,此從封泥。見《漢書》卷28上,頁1583。
[46] 〈地理志〉為利縣。見《漢書》卷28上,頁1583。
[47] 〈地理志〉為廣縣(見《漢書》卷28上,頁1583),錢大昕認為下失注「侯國」,參周振鶴,《漢書地理志匯釋》,頁225。漢初齊國的廣侯國封於高祖六年(西元前201年)、廢於文帝後元七年(西元前157年),此為該封泥斷代的上下限。參《史記.高祖功臣候者年表》卷18,頁885。
[48] 〈地理志〉為益縣,益侯國存在時間似較縣為短。見《漢書》卷28上,頁1583。
[49] 〈地理志〉為都昌縣,王先謙指出都昌於漢初為侯國,參周振鶴,《漢書地理志匯釋》,頁229。都昌侯國封於高祖六年(西元前201年)、廢於景帝中元年(西元前149年),此為該封泥及「都昌侯相」封泥斷代的上下限。參《史記.高祖功臣候者年表》卷18,頁907。
[50] 都昌侯國廢於景帝中元年(西元前149年),此為「都昌丞印」封泥斷代的上限。「都昌丞印」數量較「都昌邑丞」、「都昌侯相」為少,因為都昌一地在漢初大部分時間為侯國,故都昌縣封泥較少見。
[51] 〈地理志〉縣名作「掖」,封泥皆作「夜」,此從封泥。見《漢書》卷28上,頁1585。
[52] 〈地理志〉縣名作「劇」,封泥皆作「勮」,此從封泥。見《漢書》卷28下,頁1634。
[53] 其中一枚已殘,印文作「□□平丞」,以「東安平丞」可能性最大,姑附於此。
[54] 〈地理志〉縣名作「莒」,封泥皆作「筥」,此從封泥。見《漢書》卷28下,頁1635。
[55] 陽都侯國封於高祖六年(西元前201年)、廢於景帝二年(西元前155年),此為該封泥斷代的上下限。參《史記.高祖功臣候者年表》卷18,頁904。
[56] 高祖六年(西元前201年)封審食其、廢於景帝三年(西元前154年),此為該封泥斷代的上下限。參《史記.高祖功臣候者年表》卷18,頁926。
[57] 該封泥已殘,印文作「辟□邑□」,以「辟陽邑丞」可能性最大,姑附於此。
[58] 〈地理志〉縣名作「萊蕪」,封泥皆作「來無」,此從封泥。見《漢書》卷28上,頁1582。
[59] 〈地理志〉縣名作「不其」,封泥皆作「岪其」,此從封泥。見《漢書》卷28上,頁1586。
[60] 朱虛侯國封於呂后二年(西元前186年)、廢於文帝二年(西元前178年),朱虛縣或在其前、或在其後。該封泥應為朱虛縣丞之印,故可能在呂后二年之前或文帝二年之後。參《史記.惠景間候者年表》卷19,頁985。
[61] 該封泥已殘,印文作「□虛□□」,疑即「朱虛丞印」,姑附於此。
[62] 昌侯國封於高祖八年(西元前199年)、廢於景帝三年(西元前154年),此為該封泥斷代的上下限。參《史記.高祖功臣候者年表》卷18,頁944。
[63] 〈地理志〉縣名作「梁鄒」,封泥皆作「粱鄒」,此從封泥。見《漢書》卷28上,頁1581。〈地理志〉為梁鄒縣,王先謙指出漢初為侯國,參周振鶴,《漢書地理志匯釋》,頁213。梁鄒侯國封於高祖六年(西元前201年)、廢於武帝元鼎五年(西元前112年),此為該封泥斷代的上下限。參《史記.高祖功臣候者年表》卷18,頁897。
[64] 梁鄒侯國廢於武帝元鼎五年(西元前112年),此為「粱鄒丞印」封泥斷代的上限。武帝自太初元年(西元前104年)開始規定印章用五字,此為該封泥的下限。然「粱鄒丞印」的使用時間應遠較「粱鄒邑丞」為短.前者多達九方,後者卻僅見一方,令人不解。
[65] 臺侯國封於高祖六年(西元前201年)、廢於景帝三年(西元前154年),此為該封泥斷代的上下限。參《史記.高祖功臣候者年表》卷19,頁924。
[66] 〈地理志〉縣名作「著」,封泥皆作「蓍」,此從封泥。見《漢書》卷28上,頁1581。
[67] 〈地理志〉縣名作「歷城」,封泥皆作「磿城」,此從封泥。見《漢書》卷28上,頁1581。
[68] 由於上表所列的中央官吏封泥,部分不能排除是地方官吏封泥的可能性。如此一來,地方封泥的種類與數量只會更多。
[69] 臨淄郡治、齊國國都、齊郡郡治。
[70] 千乘郡治。
[71] 甾川郡治。
[72] 〈地理志〉泰山郡有盧縣,為都尉治。城陽國則有慮縣。王念孫、王先謙均主張「慮」當作「盧」。然漢初齊國有兩個同名屬縣的可能性似不大,應有一縣後來方名為「盧」。
[73] 濟南郡治。
[74] 濟南都尉治。
[75] 城陽國治。
[76] 〈地理志〉記載辟陽縣在信都國(見《漢書》卷28下,頁1633。)司馬貞、王先謙均主張漢初辟陽侯國便在此。趙一清、梁玉繩據《漢書.王陵傳》「辟陽近淄川」(見《漢書》卷40,頁2050。)主張辟陽侯國在《水經注.沭水》的「辟陽城」,位於城陽國境內。參王恢,《漢王國與侯國之演變》(臺北:國立編譯館,1984),頁162。
[77] 北海郡治。
[78] 高密國治。
[79] 琅邪郡治。
[80] 琅邪都尉治。
[81] 膠東國治。
[82] 東萊郡治。
[83] 見《史記》卷52,頁1999。
[84] 漢廷首都。
[85] 該封泥已殘,印文作「西□陽□」,疑即「西安陽丞」,姑附於此。
[86] 建成侯國封於高祖六年(西元前201年)、廢於呂后七年(西元前181年),此為該封泥斷代的上下限。參《史記.高祖功臣候者年表》卷18,頁889。
[87] 阜陵侯國封於文帝八年(西元前172年)、廢於文帝十六年(西元前164年),此為該封泥斷代的上下限。參《史記.惠景間候者年表》卷19,頁1003。
[88] 趙國國都。
[89] 中山國都。
[90] 安國侯國封於高祖六年(西元前201年)、廢於武帝元鼎五年(西元前112年),此為該封泥斷代的上下限。參《史記.高祖功臣候者年表》卷18,頁924。
[91] 廣平國國都。
[92] 祁侯國封於高祖六年(西元前201年)、廢於武帝元光二年(西元前133年),此為該封泥斷代的上下限。參《史記.高祖功臣候者年表》卷18,頁916。
[93] 博陽侯國封於高祖六年(西元前201年)、廢於景帝五年(西元前152年),此為該封泥斷代的上下限。參《史記.高祖功臣候者年表》卷18,頁886。
[94] 《漢書.外戚恩澤侯表》記載的定陵侯國晚至成帝元延二年(西元前10年)始封,未必與此封泥有關。參《漢書》卷18,頁708。
[95] 張龍海、張愛雲認為該印為漢鄉亭印,不確。參張龍海、張愛雲,〈山東淄博市臨淄區齊國故城出土漢代封泥〉,《考古》2006年第9期,頁91-92。
[96] 東郡郡治。
[97] 東郡都尉治。
[98] 清侯國封於高祖八年(西元前199年)、廢於武帝元鼎五年(西元前112年),此為該封泥斷代的上下限。參《史記.高祖功臣候者年表》卷18,頁941。
[99] 楚國國都。
[100] 該封泥已殘,印文作「利居□□」,應即「利居鄉印」。
[101] 其中一方已殘,印文作「□文鄉印」,以「廣文鄉印」可能性最大,姑附於此。
[102] 邢義田討論漢代縣、鄉關係時,亦以〈地理志〉與〈百官公卿表〉為據。參邢義田,〈漢代案比在縣或在鄉?〉,收於氏著,《治國安邦:法制、行政與軍事》(北京:中華書局,2011),頁211-248。
[103] 參連雲港博物館、東海縣博物館、中國社會科學院簡帛研究中心、中國文物研究所編,《尹灣漢墓簡牘》(北京:中華書局,1997);謝桂華,〈尹灣漢簡所見東海郡行政文書考述〉,收於連雲港博物館、中國文物研究所編,《尹灣漢墓簡牘綜論》(北京:科學,1999),頁22-45。
[104] 見《史記》卷52,頁2008。
[105] 參侯旭東,〈長沙走馬樓三國吳簡所見「鄉」與「鄉吏」〉,收於北京吳簡研討班編,《吳簡研究(第一輯)》(北京:崇文書局,2004),頁87-113。
[106] 四十九只是目前 臨淄劉家寨封泥所見的鄉數,隨著更多臨淄劉家寨封泥的發掘與刊布,所見鄉數很可能持續增加。但臨淄劉家寨封泥的時間跨度較大,期間諸鄉必定有所分合增省,鄉數四十九並非同一年裡臨淄縣轄下諸鄉的總數。考慮上述兩項因素,鄉數四十九只是概略數字,大抵反映臨淄縣下轄有數十個鄉而已。
[107] 參《漢書》卷18,頁708。
[108] 參《史記.高祖功臣候者年表》卷18,頁907。
[109] 參《史記.高祖功臣候者年表》卷18,頁897。
[110] 參《史記.惠景間候者年表》卷19,頁1003。
[111] 參《史記.高祖功臣候者年表》卷18,頁889。
[112] 參孫慰祖,〈古封泥述略〉,收於孫慰祖編,《古封泥集成》,頁7。
[113] 孫慰祖於2005年指出「到二十世紀五十年代為止,公私各家所藏約為一千餘枚……近五十年中,臨淄未見大宗發現封泥的報導。」見孫慰祖,〈臨淄新出封泥述略〉,收於劉創新編,《臨淄新出漢封泥集》,頁3。
[114] 參吳榮曾,〈西漢王國官制考實〉,《北京大學學報》1990第3期,後收入氏著,《先秦兩漢史研究》(北京:中華書局,1995),頁285-309。
[115] 見孫慰祖編,《古封泥集成》516號、529號,頁89、91。
[116] 參孫慰祖,《封泥:發現與研究》(上海:上海書店,2002),頁131-146。但這兩枚封泥同時又被孫慰祖收入《古封泥集成》,由此可見孫慰祖並不主張《古封泥集成》所收錄的封泥盡皆為真,我們不宜逕以《古封泥集成》所收錄者為真。
[117] 見王獻唐,〈《臨淄封泥文字》敘〉,收於氏著,《海嶽樓金石叢編》(青島:青島,2009),頁277-279。
[118] 參《史記.項羽本紀》卷7,頁321。
[119] 參王獻唐,〈《臨淄封泥文字》敘〉,收於氏著,《海嶽樓金石叢編》,頁282-285。
[120] 參王偉,《秦璽印封泥職官地理研究》(北京:中社科,2014)。
[121] 下表封泥出自《封泥考略》者省稱《封》;出自《續封泥考略》者省稱《續》;出自《建德周氏藏封泥拓影》者省稱《周》;出自《封泥存真》者省稱《存真》;出自《齊魯封泥集存》者省稱《齊魯》;出自《臨淄封泥文字》者省稱《臨淄》;出自《古封泥集成》者省稱《集成》。
[122] 見孫慰祖編,《古封泥集成》528號,頁91。
[123] 見孫慰祖編,《古封泥集成》735號,頁125。
[124] 見孫慰祖編,《古封泥集成》2046號,頁344。
[125] 見孫慰祖編,《古封泥集成》743號,頁127。
[126] 見孫慰祖編,《古封泥集成》744號,頁127。
[127] 見孫慰祖編,《古封泥集成》2048號,頁344。
[128] 見孫慰祖編,《古封泥集成》2049號,頁344。
[129] 見孫慰祖編,《古封泥集成》2050號,頁345。
[130] 見孫慰祖編,《古封泥集成》513號,頁88。兩方封泥似非一印所鈐,應存在兩方以上的「即墨太守」印章。
[131] 見孫慰祖編,《古封泥集成》512號,頁88。
[132] 辛德勇認為秦併天下之初有濟北郡,後併濟北與臨菑為齊郡,置三十六郡。秦始皇三十三年又分出濟北郡。參辛德勇,〈秦始皇三十六郡新考〉,收於氏著,《秦漢政區與邊界地理研究》,頁3-92。
[133] 見孫慰祖編,《古封泥集成》527號,頁91。
[134] 見孫慰祖編,《古封泥集成》712號,頁121。
[135] 見孫慰祖編,《古封泥集成》736號,頁125。
[136] 見孫慰祖編,《古封泥集成》739號,頁126。
[137] 見孫慰祖編,《古封泥集成》2041號,頁343。
[138] 見孫慰祖編,《古封泥集成》2042號,頁343。
[139] 見孫慰祖編,《古封泥集成》2043號,頁343。
[140] 見孫慰祖編,《古封泥集成》2045號,頁344。
[141] 見孫慰祖編,《古封泥集成》513號,頁88。
[142] 見孫慰祖編,《古封泥集成》741號,頁126。
[143] 博陽郡之名始見於漢高祖封七郡給齊國之時。呂后元年割齊國之濟南郡為呂王奉邑,周振鶴指出濟南郡就是博陽郡。此後只見濟南郡或濟南國。換言之,博陽郡只存於秦亡之後(西元前二○六年)至呂后元年(西元前一八七年)之間這二十年。參周振鶴,《西漢政區地理》,頁107。
[144] 見孫慰祖編,《古封泥集成》526號,頁90。
[145] 辛德勇曾據《漢官舊儀》「邊郡……置部都尉、千人、司馬、候、農都尉」,推論秦臨菑郡臨海,屬邊郡,故有司馬。然而據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秩律》,郡皆有司馬,無內郡、邊郡之別,辛說似可修正。參辛德勇,〈秦始皇三十六郡新考〉,收於氏著,《秦漢政區與邊界地理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09),頁66-67。
[146] 周曉陸、路東之認為「城陽」通「成陽」,兩方「城陽候印」封泥屬東郡成陽縣。辛德勇則據上引《漢官舊儀》主張秦縣無候,邊郡方有候,故主張「城陽候印」封泥屬城陽郡之候,城陽郡為秦初併天下時之郡。他又認為城陽郡不濱海,只能是內郡,不應有候,其中有矛盾。然而據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秩律》,郡皆有候,無內郡、邊郡之別,辛說略可修正;縣亦有候,支持周曉陸、路東之的說法。但「城陽」未必可通「成陽」,「城陽候印」封泥仍應屬秦城陽郡之候。參周曉陸、路東之編,《秦封泥集》(西安:三秦,2000),頁300;辛德勇,〈秦始皇三十六郡新考〉,收於氏著,《秦漢政區與邊界地理研究》,頁66-67。
[147] 辛德勇認為即墨郡為秦三十六郡之一,參辛德勇,〈秦始皇三十六郡新考〉,收於氏著,《秦漢政區與邊界地理研究》,頁66。
[148] 王國維則認為該封泥時代「當在新室之後、建武之初。」見王國維,〈《齊魯封泥集存》序〉,收於氏著,《觀堂集林》卷十八〈史林〉十下(石家莊:河北教育,2001),頁570-573。此說縱是,該封泥仍非漢初齊國之物,與本文的討論無涉。
[149] 傳世文獻不見秦置膠西郡。辛德勇曾推測秦析分琅邪郡時,同時設置膠東、膠西兩郡,但他又指出此可能性很小。參辛德勇,〈秦始皇三十六郡新考〉,收於氏著,《秦漢政區與邊界地理研究》,頁89。
[150] 參王偉,《秦璽印封泥職官地理研究》。
[151] 王國維認為漢初封齊國後,臨淄郡改為內史,國除後又為齊郡,故冠名「臨淄」的封泥時代「必在高帝初葉,悼惠未封之時」。王國維似乎完全未考慮秦有臨淄郡的可能性,其實這些封泥均可能為秦封泥。參王國維,〈《齊魯封泥集存》序〉,收於氏著,《觀堂集林》卷十八〈史林〉十下,頁570-573。
[152] 參游逸飛,〈或有或無的漢初王國郡制〉,收於氏著,《戰國至漢初的郡制變革》第四章,頁217-297;〈漢初楚國無郡論——戰國秦漢郡縣制個案研究之二〉,將刊於《新史學》。
[153] 無郡以外的其他解釋,可參考〈漢初楚國無郡論〉的探討。該文立足於官印與封泥等史料,性質較為多元,故論證較為全面。漢初齊國無郡論依賴的材料以封泥為主,封泥反映的是當時公文或物品的傳遞體系,因此無郡級封泥不一定反映無郡,還可能反映公文或物品的傳遞體系不透過郡級政府。如此一來,或有人懷疑臨淄劉家寨出土封泥無郡級,反映的不是漢初齊國無郡,而是齊國所轄的縣與侯國可以直接發送公文或物品到中央政府,齊國轄郡並不干涉地方行政、財政、司法等事務,只負責軍事事務,較近於現代的「軍區」。齊國轄郡雖然也得與中央往來公文,但其系統與一般公文系統不同,銷毀文書、封泥的地點也不同,因此我們才會在劉家寨出土封泥中找不到一絲一毫郡存在的痕跡。然而此說的強力反證為劉家寨出土封泥有齊中尉印、齊中尉丞、齊都司馬、齊武庫長、齊武庫丞、齊都尉印等大量中央武官封泥。若軍事公文的傳遞自成系統,劉家寨似不應出現這麼多武官封泥。因此漢初齊國無郡論看似大膽,似乎仍是較合宜的解釋。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7年2月4日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