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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雝方鼎銘文考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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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三唐美術館) (首發)
吳鎮烽先生的《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著錄了一件私人收藏的方鼎,編號為02367,體呈橢方形,窄沿方唇,口沿上有一對立耳,下腹向外傾垂,底部微外鼓,下有四條柱足,上粗下細,頸部飾圓渦紋間小鳥紋,以雲雷紋填地。從鼎的形制和紋飾看吳鎮烽先生判斷此鼎的相對年代屬於西周中期前段[1],我們認為這個看法是合適的。
方鼎 方鼎銘文
下面再看鼎的銘文,鼎的內壁鑄有銘文五行三十六字,現依原行款隸寫如下:
隹(唯)九月既生霸丁卯,王才(在)周,各(格)大(太)室,白(伯)偯父右,王令(命),易(錫)冋(絅)黃、 。對(揚)王休,用作寶鼎。
我們將重點來討論銘文中周王赏赐給的物品,“冋黃”一詞金文習見,“黃”金文又作“亢”,常與“巿”作為配套賞賜。關於“黃”的解釋學術界有兩說,一說認為是玉,一說認為是帶子或腰帶,最近景紅艳先生有專文討論支持唐蘭先生認為“黃”是系“巿”的帶子或腰帶而不是玉的看法,證據非常充分可信[2]。冋為絅字,《禮記中庸》:“《詩》曰:“衣錦尚絅”,惡其文之著也。” 《詩經·鄭風·豐》;“衣錦絅衣,裳錦絅裳”。絅為衣的一種,是用葛或麻類植物為原料做成的有表無裡的禪衣,所以“冋黃”就是用葛或麻類植物為原料做成的帶子。
字所從的“”見於上博簡《昭王與龔之脽》簡七,作“”形,這一類字裘錫圭先生疑為“要”之訛變,所以就可以隸定為“”,金文中的字郭永秉先生有專文進行過詳細的讨论,認為字見於《說文·㫃部》訓為旗屬[3]。
字我們認為其字形與楚簡中的“”字相類,“”字劉雲先生認為就是甲骨文中的“”字,認為其像鸕鷀之形,當釋為“鷧”。“鷧”就是鸕鷀,《爾雅•釋鳥》:“鷀,鷧。”郭璞《注》:“即鸕鷀也[4]。”
所以“ ”就可以隸寫為“鷧”,意思就是畫著鸕鷀的旗子。商周金文中賞賜物品的旗子上有圖案以前是有發現的,我們搜集如下:
(1)鼎:旂五日
(2)弭伯師耤簋:(鑾)旂五日
(3)王臣簋:(鑾)旂五日
(4)師道簋:旂五日
(5)輔師□簋:旂五日
(6)虎簋蓋:(鑾)旂五日
(7)寏盤:易(錫)寏:(玄)衣、黹屯(純)(緇)巿(韍)、幽黃、(鑾)赤旂五日
(8)簋:旂四日
對於上揭金文中的旗五日,旗四日,張政烺先生第一次指出了這些都是旗子上太陽的圖案,見於文獻也見於戰國銅器的紋飾上[5]。
西周的旗子上畫有動物的圖案文獻多有所載如,《魯頌·閟宮》:“周公之孫,莊公之子。龍旂承祀,六轡耳耳。春秋匪解,享祀不忒。” 《周禮·春官·司常》:“司常掌九旗之物名,各有屬以待國事。日月為常,交龍為旗,通帛為旜,雜帛為物,熊虎為旗,鳥隼為旟,龜蛇為旐,全羽為旞,析羽為旌。”
綜上,周王一共賞賜給兩件物品:一條用葛或麻類植物為原料做成的帶子,一面畫著鸕鷀的旗子。而且我們可以看到在上引的寏盤銘文中周王對寏賞賜物品的先後順序也是帶子和旗幟(下面劃線部分),我們可以單獨把它們比較如下:
寏盤:易(錫)寏:(玄)衣、黹屯(純)(緇)巿(韍)、幽黃、(鑾)赤旂五日
方鼎:王令(命),易(錫)冋(絅)黃、 。
由此證明我們對於“鷧”的解釋是正確的,因為它所處的位置正好和寏盤中的(鑾)赤旂五日一致,即使我們對於字的看法或有可商榷,但是把字解釋成為旗子上的圖案一定是對的。
由金文看“冋黃”可以賞賜給師一級的高級貴族,如師奎父,司工,左右師氏見於元年師事簋等,“鷧”也是賞賜給高級貴族的,都是西周時期身份等級的象徵,令貴族們及其榮寵的事情,由此我們可以想見的身份和地位是極高的。
[1]吳鎮烽:《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第5卷第147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
[2]景紅艳:《金文所見周代王室賞賜物中的“黃”及其等級》,《寶雞文理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15年第2期。
[3]郭永秉:《談古文字中的“要”和從“要”之字》,《古文字與古文獻論集》,第189-201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
[4]劉雲:《釋“鷧”及相關諸字》,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1147,2010年5月12日。
[5]張政烺:《王臣簋释文》,《張政烺文集 甲骨金文與商周史研究》,第238-244頁,中華書局,2012年。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7年3月16日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