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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昔雞簋銘文補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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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考古研究院) (首發)
2015年周原考古隊在陝西岐山縣賀家村發掘的M11,未經盜擾,保存完好,是近幾年來考古發掘的重要西周早期墓葬。該墓出土了大量的青銅器,其中昔雞簋、昔雞卣銘文重要,Bohong、王寧、章寧、傅強等先生都做了考釋,受益良多,但就其中對關鍵的“王(姒)乎(呼)昔奚(雞)(艿)姞于倝(韓)”一句的解釋各不相同,我也有不同理解,寫出來以就教於大家。
由於所採用的銘文照片不清,Bohong先生的釋文,“奚”字之下漏釋了一個關鍵字——“”[1]。王寧先生已看出“奚”字之下還有一個字,但猜想爲“隹”,認爲“奚”與“隹”系“雞”字之分書,並將昔雞與艿姞並列,以爲艿姞是昔雞的妻子,也在宮中擔任某種職務。“王姒乎昔雞、艿姞于韓,就是王姒召喚昔雞、艿姞前往韓去辦某事,韓侯敬獻給他們貝、馬。”[2]
其實,同墓出土兩件昔雞簋,第一件“雞”作“奚”,第二件“雞”不省“隹”。所以,第一件不存在雞字分書現象,而是以“奚”代“雞”。
昔雞簋甲(採自《陝西金文集成》)
昔雞簋銘文(採自《陝西金文集成》)
“奚”爲支部匣紐,“雞”爲支部見紐,二者疊韻,見匣旁紐,故相通假。馬王堆帛書《十二病方·漆》:“漆王若不能漆甲兵,令某傷,奚矢鼠襄(壤)塗漆王。”“奚矢”即“雞屎”。《淮南子·主術》:“天下之物莫凶於雞毒。”《羣書治要》引雞作奚。所以,銘文作“昔奚”不誤。
上述二位先生由於缺釋關鍵的字詞,致使銘文內容的曲解,不足爲怪。
章寧先生釋出了“”,但認爲此字通會,將“王姒呼昔雞艿姞于韓”,解釋爲“成王之后王姒呼令昔雞會艿姞于韓地”[3]。“”與“會”均屬月部匣紐,雙聲疊韻,通假不存在問題。但問題在於此篇銘文中“”字是否是“會”字的假借字,值得商榷。如果作會見解,王姒呼令昔雞一位男士到韓國去會見韓侯的夫人,韓侯還賓贈給昔雞貝幣和馬匹,這似乎不合情理。所以,將該字理解爲“會”字的假假借字,恐不妥。
付強先生認爲“”字見於甲骨文,同意趙平安先生將此字釋爲“達”,讀爲如,訓爲致、送,表示讓某某來或讓某某去[4]。他認爲銘文的大意是“韓侯的妻子艿姞可能是去周王室參加活動去了,活動結束以後,成王的王后讓昔雞把艿姞安全護送回韓國。”[5]付先生對銘文的含義理解不錯,但對於“”字的釋讀還值得再議。甲骨文中的“”字,從從止。劉桓先生釋爲,讀爲遏。《詩·大雅·民勞》:“式遏寇虐”,鄭戔:“遏,止也。”《爾雅·釋詁》:“遏,止也。”又遏有到達義。《爾雅·釋言》:“遏,逮也。”《方言》卷七:“蝎,噬,逮也。東齊曰蝎,北燕曰噬。逮,通語也。”郝懿行《爾雅義疏》認爲遏、蝎音遏,通作曷。《詩》“曷云能穀”,《傳》:“曷,逮也。”《玉篇》:“逮,及也。”“及”有至、到達之義。
將昔雞簋銘文中的“”字讀爲遏,用其遏止義,顯然不合適。用其逮義即至、到達之義,也似是而非。因爲該字後面是“艿姞于韓”。于爲介词,有至、到之義。《書·湯誥》:“慄慄危懼,若將隕于深淵。”《詩·小雅·鶴鳴》:“聲聞于天。”“艿姞于韓”就是艿姞到達韓,回到韓的意思。所以,不能再在“于韓”之前,特別是在昔雞和艿姞兩個人名之間加上至、到之類的詞語。
我意將讀爲介。字從害聲。害與介、匃、割、曷古相通用。《易·晉》“受茲介福”,叔多父盤作“受害福”,《詩·七月》“以介眉壽”,無叀鼎作“用割眉壽”,師父鼎作“用匃眉壽”,《尚書·泰誓》:“予曷敢有越厥志。”敦煌本曷作害。毛公鼎“邦將害吉?”,《金文編》讀害爲曷,均其例證。介,有佐助之義。《爾雅·釋詁下》:“介,右也。”邢昺疏引孫炎曰:“介者,相助之義。”《詩·豳風·七月》:“爲此春酒,以介眉壽。”鄭玄戔:“介,助也。”這樣,“昔雞艿姞于韓”則是昔雞佐助艿姞到達韓國,也就是昔雞護送艿姞回到韓國。昔雞是周王和王后的使者,所以韓侯感謝周王和王姒的恩德,也感謝昔雞一路辛勞,於是賓贈給昔雞貝幣和馬匹,順理成章。
[1] Bohong:《岐山縣賀家村殷商遺民墓葬M11昔雞簋銘文考釋》,bohong的新浪博客2015-03-15。
[2]王寧:《岐山縣賀家村墓葬M11出土昔雞簋銘箋釋》,武汉大学简帛网,2017年2月13日。
[3]章宁:《近出昔雞簋銘文考釋》,《石家莊學院學報》2017年第2期。
[4]趙平安:《達字兩系說—兼釋甲骨文所謂“途”和齊金文中的所謂“造”》,《中國文字》新27期第51-63頁,藝文印書館,2001年。
[5]付強:《昔雞簋新釋》,武漢大學簡帛網,2017年6月18日。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7年7月3日0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