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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絳縣橫水M1墓主身份獻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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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學古文字與先秦史研究中心)
(首發)
摘要:2006年《文物》第8期公布了絳縣橫水M1、M2的相關資料,學者根據墓中出土倗伯鼎(M1:212)、倗伯簋(M1:199)之銘文“”進而將M1的墓主定爲“畢姬”,此說爲學界所認同,至今無有异議。然而,此說雖于文義上通順無礙,然于字形尚有疑慮,通檢目前甲骨金文中之“畢”字,似無一例與此字近同者,故而將“”釋爲“畢”可疑。通過初步對比,筆者以爲“”似乎可釋爲“毛”字,若此猜測不誤,則橫水M1之墓主當爲“毛姬”,于文義亦可通。
關鍵詞: 絳縣 橫水 M1 畢姬 毛姬一 關于絳縣橫水M1
2004年因橫水墓地被盜,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現已改爲院)、運城市文物工作站、絳縣文化局等組成聯合考古隊,對此墓地進行了搶救性發掘,截止2005年,共發掘1299座墓葬。2006年始,此批墓葬之簡報不斷刊布,一時間引起了學術界的熱烈討論。這其中研究最爲熱烈的當數M1、M2以及M2158、M2531,關于墓葬的詳細情况,已有簡報公布,讀者可自參看[1]。
橫水M1爲單墓道竪穴土坑墓,墓室面積約13㎡,墓主爲一女性,仰身直肢,葬具爲雙棺一椁,墓中隨葬大量青銅禮樂器、陶器、玉器、漆器等,尤其出土了迄今保存最完好的荒帷,對研究西周時期的喪葬制度等具有重要意義。M1出土青銅禮樂器25件,其中8件鑄有銘文,對研究墓主的身份至關重要。
2005年《中國文物報》刊發了田建文、宋建忠、吉琨璋三先生《橫水墓地的發現與晋文化研究》一文,文中簡要介紹了M1、M2的相關資料,幷指出M2爲倗伯墓,M1爲其夫人畢姬墓。同年,李學勤先生撰文就倗伯之姓氏、族屬等問題進行了研究[2]。2006年,李零先生對M1、M2墓主的身份等進行了考證,指出M2爲倗伯墓、M1爲畢姬墓[3]。據筆者所見,迄今對M2墓主“畢姬”之釋讀無任何异議。近來,筆者讀到《倗金集萃—山西絳縣橫水西周墓地出土青銅器》一書,對倗伯鼎、簋中表明墓主國族的“”字之釋爲“畢”似覺可疑,故草就此文,以求教于方家。撰此文之目的,實非罔顧學界一致認可之觀點,且發掘者及以上諸位研究者皆親睹實物,其可信度當不應有所懷疑。現主要從字形及婚姻兩個方面,就“”字的釋讀略陳淺見。
二 關于字形
橫水M1中用于表明國族的字作“”或“”,據筆者檢索,此字僅見于倗國青銅器之上,總計有四例,兩例見于倗伯鼎,其餘兩例分別見于倗伯簋和倗伯甗。除目前一致的看法釋讀爲“畢”外,筆者以爲在構形上與“毛”近似,或可隸作“毛”,現就相關字形列爲表一以作對比。
表一 相關字形對比表 橫水M1:199倗伯簋 橫水M1:212倗伯鼎 40199倗伯鼎(M2158) 40353倗伯甗(M1) 畢 Ⅰ 4987史簋 5221獻簋 19255召卣 30275䢔甗 Ⅱ 1961倗仲鼎 5234段簋 30246番伯鬲 Ⅲ 2170伯夏父鼎 2273畢伯克鼎 2446吳虎鼎 2996伯夏父鬲 2998伯夏父鬲 5050畢鮮簋 Ⅳ 2976陳侯鬲 5912畢中刈簠 5953何次簠 15578郘鐘 15591邾公華鐘 17996商鞅鈹 毛 Ⅰ 41140毳卣 2336毛公旅鼎 2345鼎 19458叔佅器 Ⅱ 5174孟簋甲 5175孟簋乙 5401班簋 5401班簋 5401班簋 16497毛伯戈 Ⅲ 2210膳夫旅伯鼎 2484此鼎甲 2485此鼎乙 2518毛公鼎 2793召伯毛鬲 4970毛伯巤父簋 4991毛舁簋 5138隥簋 5295簋 5342簋 5354此簋甲 5355此簋乙 Ⅳ 5356此簋丙 5359此簋己 5360此簋庚 30424毛父簋 14489毛叔盤 30988毛百父匜 說明:文中編號皆來源于《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銘圖》)。Ⅰ,約當西周早期;Ⅱ,約當西周中期;Ⅲ,約當西周晚期;Ⅳ,約當春秋時期。“毛”字最後一行西周晚期與春秋時期字形皆有之。
由表一可知,倗伯器中“、、、”與“畢”在構形上差异較大,與“毛”相比,具有一些相似性,尤其與“、、、、”等較爲接近,故而,將“、、、”釋爲“畢”可商,或可隸作“毛”,若此猜測不誤,則橫水M1的墓主當爲“毛姬”。
三 關于婚姻關係
學者將鼎、簋銘文中之“”釋爲“畢”,有一個十分重要的依據就是“倗畢互通婚姻”。然而,這一證據除却“倗仲鼎”(圖一)能證明倗氏與姬姓畢氏通婚外,“畢與倗”通婚主要還是依據M1所出之“倗伯鼎、簋”。謝堯亭先生認爲,“倗國與畢、成、、番、、南宮、虎、義、晋、芮、、周王室等國族存在聯姻關係”[4],此說可從。可知,與倗通婚之姬姓貴族不獨惟畢,成、南宮、晋、芮等皆爲“姬姓”。故而,若僅依據聯姻這一證據,將“”釋爲“畢”,似有未安。《左傳·僖二十四年》記載“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親戚以藩屏周。管、蔡、郕、霍、魯、衛、毛、聃、郜、雍、曹、滕、畢、原、酆、郇,文之昭也。邘、晋、應、韓,武之穆也。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金文中屢見“毛伯”、“毛公”、“毛叔”等,當爲《左傳》所載“魯、衛、毛、聃”之“毛”,膳夫旅伯鼎銘曰“膳夫旅伯作毛中姬尊鼎”(《銘圖》2210)、毛叔盤“毛叔媵彪氏孟姬寶盤”(《銘圖》14489),可知“毛爲姬姓”,與文獻記載相合。《倗金集萃》03、04著錄兩件倗伯簋,銘文首句作“倗伯肇作芮姬…”,可見,與倗通婚之“姬姓”不止“畢”,故而僅依靠“倗仲鼎”尚難以推出M1所出鼎、簋之“姬”爲“畢姬”。
圖一 倗仲鼎銘
綜上,小文從字形、婚姻等方面對表明絳縣橫水M1國族所由來之“、”字進行了初步對比。“、”在字形上與“畢”差异較大,故學者將其釋爲“畢”字尚有可商。通過與“毛”字的對比,尤其是西周中期的“毛”字字形,其與“、”有許多相似之處,因此,我們認爲“、”或可釋爲“毛”,那麽橫水M1的墓主則應爲“毛姬”。毛爲姬姓貴族,在西周時期地位較爲顯赫,故倗氏與其聯姻亦在情理之中。
[1]山西省考古研究所、運城市文物工作站、絳縣文化局:《山西絳縣橫水西周墓地》,《考古》2006年第7期;山西省考古研究所、運城市文物工作站、絳縣文化局:《山西絳縣橫水西周墓發掘簡報》,《文物》2006年第8期;山西省考古研究所、運城市文物工作站、絳縣文物局聯合考古隊、山西大學北方考古研究中心、中國人民大學出土文獻與中國古代文明研究協同創新中心:《山西絳縣西周橫水墓地M2158發掘簡報》,《考古》2019年第1期;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絳縣文物局聯合考古隊、山西大學北方考古研究中心:《山西絳縣橫水西周墓地M2531發掘報告》,《考古學報》2020年第1期。
[2]李學勤:《絳縣橫北村大墓與䣙國》,《中國文物報》2005年12月30日;李學勤:《論倗伯爯簋的曆日》,見《文物中的古文明》第538-540頁,商務印書館,2008年。
[3]李零:《倗伯與畢姬—山西絳縣橫水西周墓M2和M1的墓主》,《中國文物報》2006年12月8日。
[4]謝堯亭:《倗、霸及其聯姻的國族初探》,《金玉交輝—商周考古、藝術與文化論集》第299頁,中研院史語所,2013年。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1年8月6日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