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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家湖墓地M277出土銘文鼎初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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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發) 2021年發掘的湖北雲夢鄭家湖M277出土的銘文銅鼎,[1]刻有五處文字:
六年,右工肖、乍工書、冶成。正□八斤四八朱。曰:十九。 (腹部口沿刻)
吂,亡需= (鼎蓋、鼎耳刻)
四年,□邑 (鼎蓋刻)
容九升 (腹部口沿刻)
內容比較重要。下面分別加以考釋。
口沿的長銘實際由兩部分組成。其中,“六年,右工肖、乍工書、冶成”屬於“物勒工名”的性質,文字寫法是戰國中晚期的三晉文字;“正□八斤四八朱”是指鼎的重量,“曰:十九”可能是器物的編號。從使用“斤、朱”衡制和文字風格判斷,應是秦文字。可見,這一行文字是在不同的時段內刻寫而成的。
鼎銘“八斤四八朱”爲2056克(以253克爲一斤計),經實測,鼎重2113克,二者基本相符。“四年,□邑”從文字風格、內容來看,應是六國文字,而非秦、西漢早期文字。鼎腹口沿刻寫的“容九升[2]”三字也是如此,鄭家湖出土這件鼎的實測容積與銘文所記相符。
鼎耳、鼎蓋上的“吂”應是銅鼎的置用地名,也見於江陵九店東周墓出土的二十四年吂令戈(《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17229號。以下簡稱爲《銘像》)等多件三晉兵器銘文。地名“吂”即“許”,在今河南許昌市東。[3]“亡需”的刻寫位置與“吂”稍有間距,從刻寫的位置看,應是第二次置用地的地名,疑即《戰國策·魏策一》的地名“無疏”(《史記·蘇秦列傳》作“無胥”),在今河南商水縣境內。[4]
“六年,右工肖、乍工書、冶成”的內容,可與三晉兵器十九年相邦戈銘文相對照:
十九年,相邦攻室波、左乍攻暲、冶觸造(內刻) (《銘像》17265戈“備註”
十九年,相邦攻室□、左乍攻暲、冶觸造(內刻) 《銘像續》1250戈
鼎銘的“工”應該是“攻(工)室”的簡稱,“乍工”就是戈銘的“乍攻”。可見,這件銅鼎實行的是“工(攻)室、乍工(攻)、冶”的三級監造制。鼎銘“冶”字的寫法常見於戰國中晚期韓、魏兩國文字,“年”字與十九年相邦戈的寫法全同,類似的寫法還見於齊陶文字[5]等。從文字寫法以及地名“吂(許)”等因素判斷,這件銅鼎的國别最有可能是三晉中的魏國。由於“工室”之前没有鑄造城邑之名,它可能是在都城鑄造的,然後置用於“吂(許)”地,再改置於“亡需”,所以在鼎身、鼎蓋都刻寫了這些置用地信息。
如果銅鼎確是魏器,鼎銘的鑄造時間“六年”是哪位魏王的紀年,就可以從監造制度、置用地名的歸屬變化等因素加以推斷。魏惠王、魏襄王時的銅器實行的是都城由“大梁司寇”監造、縣邑實行“令/工帀、眂事、冶”三級監造制;魏昭王及之後實行的是“令、工帀/上官冢子、冶”、“令、工帀、大夫、冶”的等級制。[6]鄭家湖銅鼎實行的“工(攻)室、乍工(攻)、冶”三級監造制,雖然與它們都不相同,但没有了“眂事”這一具有時代特徵的職官,肯定不能早到魏襄王時。置用地“許”、“亡需”歸屬魏國的時間有先後,“亡需”如確是“無疏(胥)”,其屬魏大約在前300年韓、魏取得宛、葉以北之後。綜合考慮,鼎銘的“六年”可能是魏昭王六年(前290年)或安釐王六年(前271年)。至於“四年,□邑”,因地名不可考,只能推定爲器物改變歸屬之後加刻的信息。
銅鼎的多處銘文中,“六年”那一部分魏國文字肯定是最早刻寫的,其次是“吂,亡需”的置用信息,“四年,□邑”、“容九升”尚在其次,“八斤四八朱”那一部分文字刻寫時間最晚。戰國時期銅器的置用以及之後的流轉情况,在鄭家湖出土的這件銅鼎上得到了充分的體現。
[1] 羅運兵、趙軍、史德勇:《湖北雲夢鄭家湖墓地》,公眾號“文博中國”2022年2月28日。
[2] 鼎銘“升”字與洛陽金村出土的多件銅方壺銘“斗”字(《銘像》12312—12318等)相同,然三晉文字中“升、斗”作爲偏旁時有混同的情況,結合實測結果來看,鼎銘應是“九升”。
[3] 周波:《戰國文字中的“許”縣和“許”氏》,《古文字研究》第二十八輯,中華書局2010年,第353、354頁。
[4] 上古音“亡”、“無”音近可通假,例證很多,不贅舉。“需”在心母、侯部,“胥”在心母、魚部,聲母相同,侯、魚二部旁轉。古書中“需”與“須”可通假,而“疋”聲之字可與“須”通假。參看:張儒、劉毓慶著《漢字通用聲素研究》,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281、373頁。
[5] 南京博物院、徐州博物館、新沂市博物館:《江蘇新沂釣臺遺址發掘簡報》,《東南文化》2017年第5期,第49、50頁。
[6] 吴良寳:《九年承匡令鼎考》,《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九輯,中華書局2012年,第430—433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2年3月3日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