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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讀新出戰國兵銘札記二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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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學古文字與先秦史研究中心)
(首發)《文物》2022年第9期刊布了臨淄西關南村一號戰國墓(M1)的發掘簡報,該墓為一單墓道“甲”字形豎穴土坑木槨墓,發掘者將其年代定為“戰國早期”[1]。墓中出土青銅禮器20件,主要有鼎、敦、豆、壺、盤等;青銅鐘12件;青銅兵器37件,主要有戈、劍、殳、钜、矛、鏃、等,另有車馬器若干。其中,青銅戈共7件,分為A、B兩型,這兩類戈上均有銘文,由於A型戈上之銘文鏨刻的十分淺,故而模糊難辨,整理者僅對B型戈之銘文進行了釋讀。另馬超先生在“語言與文獻”公眾號上對B型戈之銘文亦作了解讀[2],但上揭二文均未對戈銘中相關疑難字詞進行解釋,誠不利於相關研究的深入開展。
在初讀簡報的過程中,我們發現B型戈上之疑難字詞似可作進一步解釋,故而草就此劄,以求教於方家,不當之處,尚祈批評指正。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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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一
1.臨淄西關南村M1G:131戈 2.臨淄西關南村M1G:53戈 3.臨淄西關南村M1G:132戈 4.臨淄西關南村M1G:65戈
臨淄西關南村M1:131戈上有銘文4字,其中第二字作“”,簡報整理者及馬超先生均未釋出。從字形及文例綜合考慮,此字很有可能為反寫之“侯”字。
一、釋“M1G:131”戈上之“侯”字 臨淄西關南村M1G:131戈銘之第二字作“”,西周晚期金文“侯”作“”(《集成》2810)“”(《集成》4215),偶作“”(《集成》2441);春秋金文作“”(《集成》2424),偶作“”(《集成》2772)。陳侯作嘉姬簋作“”(《集成》3903)。通過與以上諸“侯”字字形之對比可知,戈銘第二字當釋作“侯”。戰國金文“散”作“”(《集成》11210)“”(《集成》11083)“”(《集成》10963)等,戈銘第三字作“”,研究者均釋為“散”,可從。綜上,可將臨淄西關南村M1G:131戈之銘文釋作“陳侯散戈”。
同屬B型的M1G:53、132、65三戈亦有銘文,其字作“”研究者將其釋為“□夷”,首字缺釋。安大簡《詩經·樛木》篇有字作“”,可能與戈銘之“”為同一字。二、釋M1G:53、132、65戈上之“”字 臨淄西關南村M1G:53、132、65戈上各有銘文2字,研究者將第二字釋為“夷”可信,首字作“”,未釋。通過與安大簡《詩經·樛木》篇“”字之比較可知,二字很有可能為同一字之繁簡形體。《樛木》“葛藟之”對照毛詩作“葛藟縈之”,安大簡整理者將“”字釋為“榠”,指出“簡文‘榠’字,與《上博五·三》簡一九、《上博三·周》簡一五、《清華三·祝辭》簡二‘榠’字寫法同。《儀禮·士喪禮》‘幎目用緇’鄭注:幎,讀若《詩》雲‘葛藟縈之’之‘縈’毛傳:縈,旋也。迴旋纏繞之義”[3]。此說可信。通過與以上簡牘文字中“榠”之比較,我們認為戈銘中之“”似為“”之簡省形體,亦應釋為“榠”,“榠夷”當為人名。《呂氏春秋·孟冬記》記載“物勒工名,以考其誠。工有不當,必行其罪,以究其情。”,“物勒工名”乃東周時期推行十分廣泛的一種制度,齊國亦不例外,故此處之“榠夷”乃齊國負責鑄造兵器之工匠名。
綜之,通過與相關字形之對比,對臨淄西關南村M1G所出幾件青銅戈之銘文進行了初步釋讀,將M1G:131上之“”字釋為“侯”字,戈銘可隸作“陳侯散戈”;將M1G:53、132、65戈上之“”字釋為“榠”之簡體或異體,戈銘可隸作“榠夷”,乃負責鑄造兵器的工匠之名。
[1]淄博市臨淄區文物局:《山東淄博臨淄西關南村一號戰國墓發掘簡報》,《文物》2022年第9期。
[2]馬超:《山東淄博臨淄西關南村一號戰國墓出土金文介紹》,《語言與文獻》公眾號,2022年10月21日。
[3]黃德寬、徐在國主編:《安徽大學藏戰國竹簡》第77頁,中華書局,2019年。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為2022年10月27日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