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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讀《肩水金關漢簡(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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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
(首發)
由甘肅簡牘保護研究中心、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甘肅省博物館、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古文獻研究室和中國社會科學院簡帛研究中心聯合編撰的《肩水金關漢簡》第一冊,日前已由中西書局出版,[1]並在甘肅省第二屆國際簡牘會議上舉行了首發式。[2]近日閱讀這一批材料,對整理者提供的釋文略有一點補充和修訂,寫出來向大家請教。
一,T2:44:五鳳元年八月丁亥朔甲午居延都尉德謂□□□□
此處所見“居延都尉德”,之前公布的居延簡中屢見。其年代確切者,以五鳳三年(公元前55年)爲最早(159·14)。本簡的發現,可以將這位居延都尉的確切任期提前到五鳳元年(公元前57年)。此外,還有一些居延簡與這位“居延都尉德”有關:
甘露□□□月丁亥朔□寅,將屯居延都尉德謂甲渠塞候
都尉(40·2A)
據甘露年間朔望,已有學者將此年份補足爲甘露二年九月丁亥朔。[3]該月份內有庚寅、壬寅,尚不能確定具體是哪一天。另外有如下一枚:
居延甲渠第十二燧長公乘程宣 五鳳二年
居延都尉(101·33)
簡上繫年爲五鳳二年,署居延都尉。從上文可見,居延都尉一職,至少從五鳳元年開始就是這位名叫德的人擔任。因此,本簡也應該是居延都尉德簽署。
又,本次公布的T7:77:戊寅朔丁酉居延都尉德
這位居延都尉德可能也和上面說的是同一個人。但簡文月份缺失,僅五鳳、甘露兩個年號內,就有五鳳三年正月、甘露四年四月均是戊寅朔,故此無從判定年份。如果德在甘露二年或三年之後不再擔任居延都尉一職,那麼此處自應以五鳳三年正月戊寅朔較爲合理。[4]
又,T4:103有如下簡:
五鳳二年六月壬午
水候福謂嗇夫光□
考本年仍是居延都尉德在任上,故附論於此。簡文中所見的“嗇夫光”,疑是“關嗇夫光”。T8:8有這樣一份文件:
五鳳元年十一月乙卯朔辛酉肩水候福謂
關嗇夫光候行塞光兼行候事真官到
此處“肩水候福”和“關嗇夫光”當是前揭五鳳二年六月文件中所見的福和光。我們注意到以前曾公布的居延簡中還有這樣一份文件:
元年十一月壬辰朔甲午肩水關嗇夫光以小官印兼行
候事敢言之
出入簿一編敢言之(199.1A)
已有學者根據朔望判定這份文件是甘露元年發出,[5]當是。甘露元年文件中的關嗇夫光,可能就是五鳳元年文件中的“關嗇夫光”,在五鳳二年六月那份文件中,僅稱“嗇夫光”。此外,T10:140“關嗇夫光”,可能與此處所見“關嗇夫光”是同一人。
二,T3:55:河平四年二月甲申朔丙午倉嗇夫望敢言之故魏郡原城陽里王禁自言二年戍屬居延犯法論會正月甲子赦(提行)令免爲庶人願歸故縣謹案律曰徒事已毋糧謹故官爲封偃檢縣次續食給法所當得謁移過所津關毋(提行)苛留止原城收事敢言之。
二月丙午居令博移過所如律令 掾宣嗇夫望佐忠
此處所見“居令博”,即居延令博。此公在以往公布的居延簡中已見過,確切繫年有河平三年三月丁酉(140:9),可惜簡文不全。掾宣,同樣的署名又見如下簡牘:
元壽二年十二月庚寅朔戊申張掖居延都尉博庫守丞賢
兼行丞事謂甲渠障候言候長楊褒私使卒并積一日
賣羊部吏故貴卌五不日迹一日以上燧長張譚毋狀
請厈免有書案褒私使卒并積一日燧長張
掾宣守屬長書佐并(E·P·T59:548AB)
元壽二年(公元元年)距離河平四年已經(公元前25年)達二十五年之久,很難說是同一個人。但本次公布的T6:27A內容如下:
居延尉史梁褒 陽朔元年九月己巳,居延令博為傳 十二月丁[6]
市上書具長安
本簡所見之“居延令博”,繫年在陽朔元年(公元前24年),上距河平三年很近,兩處所見之“居延令博”應是同一個人。
三,T3:65: 己丑朔丙申居延令……肩水金關遣亭長張永從令封
當舍傳舍從者如律令/掾宗守令詡佐昌
以往公布的居延簡中已見如下一位“掾宗”:
元始四年十二月丁酉朔己亥觻得令建守丞安昌敢言之
謹移十月
掾宗守嗇夫延年佐就(57:10A、B)
該簡繫年在元始四年,本簡“己丑朔”,恰好和元始元年二月朔望相符,或者這兩處的“掾宗”是同一個人。如果這個推測不誤,則本簡年份也由此可以確定。
四,T4:171A:趙子都襜褕七
按:七,圖版作,整理者誤釋爲“十”。
五,T4:175: 七月盡八月食十石 丿
按:十,圖版作,整理者誤釋爲“七”。豎筆下端似又有短橫,則有可能是“七十”合文。
六,T5:73:以所帶劍對歐種(?)戍卒王奉親肩背皆青黑雍(臃)種(腫)廣袤各半所得以會(?)
按:袤,圖版作,整理者誤釋爲“裒”。秦漢司法檢驗文書中時常使用“廣袤”來描述傷口、瘢痕的尺寸。例如居延新簡“相擊,尊擊傷良頭四所,其一所創袤三寸”(E·P·T68:172)等,有學者對此有比較全面的整理分析,讀者可以參看。[7]但此處文意不是很容易理解。[8]
七,T6:75: 子男小狗年八
子女廉年十八
子女貴,年六
按:子女貴之“子”,整理者釋“小”,從圖版上看,當是“子”。
#八,T6:76:永光五
謂關嗇
按:關下之字,整理者闕釋。所存殘筆作,綜合字形、辭例來看,似乎是“嗇夫”之“嗇”字上部左側筆劃之殘留。例如T10:140“關嗇夫”之“嗇”作,可參考。[9]根據這條辭例,也許可以補“嗇夫”二字。簡文當是永光五年因某事,某某人“謂關嗇夫”,文例可參考前文所引T8:8。
九,T7:45: 亖月戊辰亡
按:戊,圖版作,整理者釋爲“午”。同批公布的簡文中有相同的寫法。例如“戊申”作(T9:142),戊字寫法與此相同。
十,T7:72: 軺車一乘,馬二匹出(?)
按:所謂“出”字,墨蹟較“馬二匹”三字濃,字體(筆劃)也較小,應是關口官吏檢查後書寫。圖版所謂“匹出”作,疑“出”字的釋讀不確。這種用小號字體書寫出入關的情況,一般都會先寫時間,這在本次公布的金關簡中就有很多例子。因此,簡牘上殘存的這兩個小字,可能是“十一”或“十二”的殘筆。殘去的簡牘上可能還有天干地支和“出”、“入”字樣。
十一,T8:7:戍卒穎川郡穎陰邑真定里公乘仁青跗明年卅四 丿
按:“明”字衍,圖版上無此字。又,仁青跗,仁是姓氏,見《廣韻·真韻》。青跗是此人的名字。《史記·扁鵲倉公列傳》有人名“俞跗”,是用“跗”字作人名的例子。又《集韻》訓“跗”爲“足”,可能“青跗”取名,猶如《左傳》“黑肩”(周桓公名)、“黑肱”(魯成公名)之類。
十二,T9:105:五鳳四年八月己亥朔己亥守令安世敢言之遣行左尉事亭長安世逐命張掖酒泉敦【煌】武威金城郡(提行)中與從者陽里鄭常富俱乘占用馬軺車一乘謁移過所縣道毋苛留敢言之
八月己亥居延令弘丞江移過所縣道如律令/掾忠守令史安世
牘文中列張掖以下地名,書“敦煌”時誤脫一“煌”字。簽署者“令史安世”,以往公布的居延簡中已經見到。漢簡中名“安世”者極多,與此有關而比較確定的,有如下例:
甘露三年六月癸丑朔庚辰,佐赦之敢言之,遣令史安世移
簿(43·12A)
簡文雖殘,但年代清楚。甘露三年(公元前51年)上距五鳳四年(公元前54年)才三年時間,安世先爲守令史,以后爲真,這個時間間隔是很合理的。兩處所見應該是同一人。另外,這份文件中提到的“居延令弘”,又見于下簡:
甘露二年三月庚申朔戊寅居延令弘移甲渠候官未得
七月盡十一月四月奉
凡十人直錢三千其二千二百五十付廩子卿七百付尉史
□□
掾忠佐安世(E·P·T51:198A、B)
這位“佐安世”,極有可能是個書佐。根據居延簡40·2AB“甘露□□□月丁亥朔”的一份文書,署名者有“掾仁卒史賞書佐安世”三人,前文已說到,此處繫年是甘露二年九月丁亥朔。則當年三月和掾忠一起署名的“佐安世”,就是同年九月和掾仁、卒史賞一同署名的書佐安世,[10]這個推測應該說是極有可能成立的。不過,據此懷疑這位“佐安世”和“令史安世”是同一人,[11]則是不可信的。這位書佐恐怕很難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成爲令史。現在知道令史安世在爲真之前守令史的經歷,更可以排除書佐升任令史的可能。
另外,甘露二年這份文件中出現的“居延令弘”,應該和五鳳四年八月這份文件中出現的“居延令弘”是同一人。而這位叫安世的守令史也就是甘露三年文書中的令史安世。而那位“掾忠”,則最晚從五鳳四年開始任此職務。居延令弘和掾忠的任期下限,至少到初元二年(公元前47年),居延新簡有紀年明確的簡文可作參考(E·P·T51:236)。本次公布的T10:313A,發出的年份是“甘露二年十二【月】丙辰朔庚申”,簽署人“掾忠”與上文所見掾忠也應是同一人。
由此還可以嘗試判定另一枚簡的年代。即T10:210A:
□□四年九月己巳朔己巳佐壽敢言之遣守尉史彊上計大守府案所占用馬一匹(提行)□謁移過所河津關毋苛留止如律令敢言之
□□□巳居延令守丞江移過所如律令/掾安世佐壽□[12]
這件文書署名“掾安世佐壽□”,一時不容易確定他們的經歷。這位安世和上面討論的那位安世是否有關,也很難下結論。但是文件中提到“居延令守丞江”,應該和五鳳四年八月那份文件中的“江”是同一人,按理,這份文件應該也是“五鳳四年”發出,朔望也是符合的。但是,此人在五鳳四年八月署名時已經爲真,四年九月的文件中署名卻是“守”,如果不是八月那份文件脫字,則很難解釋。我們前面說過,八月那份文件書寫時脫了一個“煌”字,看來寫得比較粗心,守字脫寫,也並非絕無可能。
十三,T9:338:候 以六月戊戌 已入 卩
按:已入,圖版作,整理者誤釋爲“”。這樣寫法的“已入”,例見T10:284,彼處釋讀正確,此處蓋偶然失檢。
十四,T10:160:府卒史丁卿傳馬二匹(?)往來五日積十匹□
按:傳馬二匹,所謂“匹”字作,從字形上看,應是“西”字。[13]十匹之“匹”作,兩者即明顯不同。同批簡牘中有這樣的辭例:“史田□□張掖傳馬二匹往來五日食積十五匹匹食四斗”(T10:78),據此,此處“西”可能是“匹”的錯字。
十五,T10:200:元鳳五年十二月乙巳朔癸卯通道廄佐敢言之謹移榖出入簿(提行)一編。敢言之。
按:“癸卯”,第二字圖版作,整理者誤釋爲“亥”。同樣的紀年又見T10:203A。
十六,T10:203A:元鳳五年十二月乙巳朔癸卯通道□□乘(護?)敢言之(提行)謹移榖出入簿一編敢言之
按:癸卯二字下,整理者補五個缺字符號,不確。從前揭T10:200的內容來看,兩牘都是漢昭帝元鳳五年(公元前76年)十二月乙巳朔癸卯“謹移榖出入簿一編”,故本牘殘泐之字,可與之對比。[14]圖版“卯”字以下,整理者補五個缺字符號,其實只有四個字。“卯”下的筆劃並不是單獨的文字,而是第二行“敢”字的末筆(圖版作),這一筆從左一直拖拽到木牘右側才收筆,這樣的寫法在西北漢簡中並不罕見。例如本枚木牘上的“榖”字右側最後一筆,就同樣拖長到了第一行“年”字下方。“卯”下只有四個字。第一、二兩字當即“通道”,這只要和T10:200對照即可知。“道”下之字可能是“廄”字,不能確定。至於所謂的“乘”字,圖版作,應該是一個左右結構、左邊從“言”的字,或是“護”字。[15]“之”字可據T10:200文例補足。
十七,T10:327B:□受教遣使錢持伏前宜當自伏門下恐
按:“錢”字下整理者缺釋一字,圖版作,當是“持”字。該牘正面有“持”字作,可證。
十八,T10:336:宗年卌自言爲家私戍居延縣
按:戍,圖版作,整理者誤釋爲“使”。秦漢文字“戍”作(《上華山鏡》),與牘文之字相近。[16]據同類簡牘文例判斷,此處“宗”是人名,漢簡已見數例。例如居延簡中見到有肩水庫嗇夫宋宗(284·4B)、甲渠令史宗(84·27)、張掖郡居延廣都里人李宗(88·57)、張掖郡居延肩水里人郅宗(E·P·T59:100);當然,其名字也可能是“某宗”,例如E·P·T52:4見到的士吏辛廣宗。[17]
十九,T10:401:戍卒氐沱(池)廣漢里公大夫徐脊年廿七 (削衣)
按:脊,圖版作,整理者誤釋爲“齊”。例如馬王堆帛書“脊”作;漢印“脊”作,皆可資參考。[18]這方漢印印文爲“臣脊”,古有臣氏,“脊”也當是人名。[19]臣脊與牘文徐脊同名。
参考書目:
陈垣:《二十史朔闰表》,古籍出版社,1956年。
漢語大字典字形組編:《秦漢魏晉篆隸字形表》,四川辭書出版社,1985年。
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甘肅省博物馆、文化部古文献研究室、中國社會科學院历史研究所编:《居延新簡—甲渠候官与第四燧》,文物出版社,1990年。
甘肅簡牘保護研究中心、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甘肅省博物館、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古文獻研究室、中國社會科學院簡帛研究中心編:《肩水金關漢簡(壹)》,中西書局,2011年。
李天虹:《居延漢簡簿籍分类研究》,科學出版社,2003年。
李振宏、孫英民:《居延漢簡人名編年》。河南大學出版社,1997年。
謝桂华、李均明、朱國炤:《居延漢簡释文合校》,文物出版社,1987年。
閆曉君:《出土文獻與古代司法檢驗史研究》,文物出版社,2005年。
附記:這篇筆記蒙彭浩老師、陳偉老師及鲁家亮师兄批評指正,特此致謝。至於文中的錯誤之處,由筆者負責。
(編者按:本文收稿日期爲2011年9月14日。)
[1]甘肅簡牘保護研究中心、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甘肅省博物館、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古文獻研究室、中國社會科學院簡帛研究中心編:《肩水金關漢簡(壹)》,中西書局,2011年。
[2]筆者有幸參與這一盛會,並得到會議主辦方贈送的《肩水金關漢簡(壹)》一套,借此機會表示感謝。
[3]《居延漢簡人名編年》,第92頁。
[4]就目前所見,此說不一定能成立。但居延簡中已見居延都尉德大多是五鳳年間的簡,甘露年間則沒有三年四年的簡,因此本文的推測也不能說全無道理。
[5]《居延漢簡人名編年》,第103頁。
[6]本年十二月癸酉朔,簡文“十二月丁”,當是十二月丁丑或丁亥。
[7]閆曉君:《出土文獻與古代司法檢驗史研究》,其中關於居延簡所見同類簡牘資料,見該書第313-318頁。文物出版社,2005年。
[8]彭浩老師看過本文后提出,這裡的“各半所”,“可能指肩、背的青黑、臃肿位于‘各半所’处相接。所,指位置、地方。”陳偉老師認爲:“半,或是指伤痕占肩、背各半。所,不定數詞。”陳老師還就簡文的幾個文字釋讀提出了一些新看法。兩位老師所說均有道理。至於簡文到底如何釋讀,擬另文探討。
[9]秦漢簡“嗇”字字形可參考:《秦漢魏晉篆隸字形表》,第351頁。
[10]《居延漢簡人名編年》,第107頁。
[11]《居延漢簡人名編年》,第109頁。
[12]整理者釋文“□□巳”顯然不正確,這裡至少有“幾月某巳”字樣。從簡牘相應地方的空間來看,也足夠書寫三個字。此處文件有“九月己巳朔己巳”的時間,掾安等人署名的時間不會距此很遠,應是當月就簽署,則此處時間可能是“九月辛巳”或“九月癸巳”。從“巳”上一字殘存的撇畫來看,更接近“癸”字。
[13]秦漢簡“西”字字形可參考《秦漢魏晉篆隸字形表》,第840頁。
[14]查是年十二月乙巳朔,與陳垣先生《二十史朔閏表》合。
[15]秦漢簡“護”字字形可參考《秦漢魏晉篆隸字形表》,第158頁。
[16]《秦漢魏晉篆隸字形表》,第1072頁。
[17]可參考《居延漢簡人名編年》相关部分。
[18]秦漢文字“脊”字字形可參考《秦漢魏晉篆隸字形表》,第880頁。
[19]羅福頤:《漢印文字征補遺》附錄一頁下。文物出版社,1982年。“臣”氏見《萬姓統譜》卷十九。中國譜牒學研究會、山西社科院家譜資料研究中心、巴蜀書社聯合編纂:《中華族譜集成》第一冊,第361頁上欄。巴蜀書社,199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