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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讀《〈肩水金關漢簡(壹)〉釋文》劄記一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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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沛鴻民族中學)
(首發)
近日得見張俊民先生《〈肩水金關漢簡(壹)〉釋文》,其中有一簡釋文如下:
甘露四年戊寅朔甲午甲渠鄣守候何齋移肩水金關令史□
罷軍徙補觻得臨穀谷候官令史書到案籍內如律令 73EJT5:68A [1]
簡文僅言“甘露四年戊寅朔”,未言具體月份。查陳垣先生《二十史朔閏表》,甘露四年四月戊寅朔[2]。同批簡文中亦有兩簡可證:
甘露四年四月戊寅朔壬午西鄉有秩元敢言之中丘里胡年自言為
謹案年毋官獄徵事當得…… 73EJT10:230A
甘露四年四月戊寅朔丁酉佐親敢言之卅井里男子王譚自□ 73EJT10:237
由此可確定“甘露四年戊寅朔”之月為甘露四年四月。由此亦可補足以下一簡之闕文:
甘露四年四月□□朔……自言為家私市張掖酒泉郡中與子男猛持牛車一兩
……毋官獄徵事當得取傳寫移縣道河津關毋苛留止如律令敢言之
……之移……令 / 掾安世佐親 73EJT9:62A
則“甘露四年四月□□朔”所缺二字應為“戊寅”無疑。
簡中“甲渠鄣守候何齋”者,乃《居延漢簡人名系年》地節年間之甲渠候史高何齊。據《居延漢簡人名系年》,高何齊至遲於地節二年正月已為甲渠候史,五鳳年間任甲渠塞尉,已是“秩二百石的長吏”。[3]此簡言甘露四年,去五鳳年間至少四年。此時高何齊完全有可能由塞尉升任甲渠鄣守候。所謂“守候”,《居延漢簡語詞匯釋》引《中國簡牘集成》曰:“即試守侯官。漢制,官吏試職一年為守,滿歲為真。試守時,不食全俸。”[4]另據《居延漢簡人名編年》,漢彊自神爵四年至甘露三年三月任甲渠候;之後,甘露四年三月,甲渠守候是名為望者。[5]此間間隔不足一年,故可確定,守候望為漢彊繼任者。由此,又可推斷,守候望試守一年之後,並未轉為真官,而是由高何齊來接任。因而,高何齊任試守侯官應從甘露四年四月始。
至於守候望,《居延漢簡人名編年》謂都尉丞與甲渠候秩比接近;甲渠候守望有可能即都尉丞何望。[6]若《居延漢簡人名編年》所言無誤,是否由此可推出,守候望試守一年後並未任甲渠候而是轉任都尉丞。
又據《居延漢簡人名編年》,初元四年三月時甲渠候名喜。[7]可知,高何齊任甲渠候時間亦不會太長,最遲至於初元四年。
另外,由《居延漢簡釋文合校》簡文:
都內賦錢五千一百卌?
入 給甲渠候史利上里高何齊
地節二年正月盡九月積九月奉 111.7 [8]
可知高何齊籍貫為利上里。《<肩水金關漢簡(壹)>釋文》中有兩簡言及“利上里”:
左馮翊池陽利上里公乘郝候楊熊年五十八 73EJT9:339
居延城倉令史居延利上里公乘呂安 73EJT10:264
由以上兩簡可知,利上里有二,一為左馮翊池陽利上里,一為居延利上里。池陽,《漢書·地理志》曰:“池陽,惠帝四年置”,為左馮翊二十四縣之一。[9]利上里,《居延漢簡釋文合校》中亦有兩簡言及:
利上里年卅五歲 214.59
第十六燧长居延利上里上造郑阳年卅七 始建国地 231.106 [10]
《居延新簡》中亦有兩簡言及利上里:
□掾谭受訾家利上里崔广 E.P.T 7:4
□当曲隧长居延利上里公乘徐延寿年卅 五凤四年十一月庚午有劾缺 E.P.T 56:24 [11]
然而,上述四簡中可確定簡文所言之利上里即為居延利上里者亦僅為兩簡。《居延漢簡人名編年》據《居延漢簡釋文合校》簡文將高何齊籍貫徑定為居延利上里,似猶有可論者。
(編者按:本文收稿日期爲2011年9月30日。)
[1]張俊民:《〈肩水金關漢簡(壹)〉釋文》,簡帛網2011年9月23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555)。之後所引《〈肩水金關漢簡(壹)〉釋文》簡文均出於此
[2]陳垣:《二十史朔閏表》第19頁,古籍出版社 1956年
[3]李振宏、孫英民:《居延漢簡人名編年》第35、36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1997年
[4]沈剛:《居延漢簡語詞匯釋》第97頁,科學出版社 2008年
[5]李振宏、孫英民:《居延漢簡人名編年》第79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1997年
[6]李振宏、孫英民:《居延漢簡人名編年》第114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1997年
[7]李振宏、孫英民:《居延漢簡人名編年》第135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1997年
[8]謝桂華、李均明、朱國炤:《居延漢簡釋文合校》第181頁,文物出版社 1987年
[9]班固 撰 顏師古 注:《漢書》(第六冊)第一五四五頁,中華書局 1962年
[10]謝桂華、李均明、朱國炤:《居延漢簡釋文合校》第339、379頁,文物出版社 1987年
[11]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甘肅省博物館、文化部古文獻研究室、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居延新簡》第46、307頁,文物出版社,199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