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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讀《肩水金關漢簡(叁)》筆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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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
(首發)
七
牛一黃牝齒十歲□右□ 73EJT25:102
今按:“右”字前後缺釋二字寫作、,字形尚可辨識,或應補釋作“久”、“面”。本簡記載的是牛的體貌特征。“久”或讀作“灸”,灸灼義。睡虎地秦簡《封診式》60簡“(男子)其腹有久故瘢二所”,[1]可參看。“久右面”應是在牛右邊面部灸灼上標識。這種在牲畜身體上做標記以便於區分管理的方法,秦漢時期及後世都較常見。73EJT26:14簡載“牛一黃涂轄白口腹下左斬齒七歲絜八尺 第八百九十二人 元鳳四年閏月丙申守農令久左尻以付第五令史齊卒張外人”,這裏“久左尻”或可與“久右面”相參。
八
□□上里段魏年廿八 73EJT25:127
今按:缺釋二字圖版分別作、,形體稍殘,但可辨認首字或即“扶”,第二字左部殘存類似“氵”形筆畫,疑二字可補釋作“扶溝”。扶溝,前漢時爲沛郡屬縣,後漢時則爲淮陽國轄地。73EJT28:36、73EJT29:40簡所載“扶溝”分別寫作、,可供參看。又,原釋“魏”字簡文寫作,審看字形該字下部有一“山”形構件,或當改釋爲“巍”。
九
□三……令史信□張外人 73EJT26:8
今按:原釋“信”字圖版作,從形體看該字左右兩側均與“信”字有別,整理者所釋可商。本簡所涉“張外人”當爲人名,亦見於73EJT26:14簡,作“第五令史齊卒張外人”。被發現於同一探方中的兩枚簡牘分別記載的“張外人”,極可能爲身份無異的同一人。73EJT26:14簡中“令史”後一字爲“齊”,而原釋“信”字之與“齊”形體也較爲接近,或應改釋作“齊”。73EJT28:107、73EJT31:77簡“齊”字分別作、,可參看。又,本簡“張外人”前缺釋字圖版作,該字殘存輪廓也與“卒”字相近,或即“卒”字;“令史”二字前有筆畫作,疑即“五”字殘筆。故本簡釋文或可作“□三……第五令史齊卒張外人”。
十
孝武皇帝兄弟子有屬籍在郡國者賜馬各一匹駟資馬錢十四萬 73EJT26:31
今按:漢代政府成規模給宗室賜馬之事凡兩見,即《漢書·元帝紀》載初元元年四月漢元帝詔“賜宗室有屬籍者馬一匹至二駟”和初元五年四月詔“賜宗室子有屬籍者馬一匹至二駟”(駟,即四匹馬),而元帝後之兩漢諸帝似未有這類賜馬宗室之事見載。本簡記載給孝武皇帝兄弟子有屬籍在郡國者賜馬各一匹,並且述及“駟資馬錢十四萬”這一不見於元帝詔書的內容。雖然本簡與漢元帝詔書記載賜馬宗室的內容有別,但卻不能據此斷定兩者全無關聯。馬匹作爲漢代極爲重要的物資,朝廷成規模賜予宗室馬匹,這種官方行爲被史籍漏載的可能性較低。從漢元帝詔書可以看出,朝廷賜馬的數量是在“一匹至二駟”的範圍內浮動的,這種浮動或許是考慮到宗室子弟與皇帝的血緣親疏程度等因素。簡文“孝武皇帝兄弟子有屬籍在郡國者賜馬各一匹”似乎正是漢元帝兩次賜馬宗室中的某一次具體實施細則。
另外,簡文“駟資馬錢十四萬”則不易理解。資,或训作給。《戰國策·秦策四》:“王資臣萬金而遊。”高誘注:“資,給。”《漢書·項籍傳》:“愿大王資餘兵,使擊常山,以復趙王,請以國爲扞蔽。”本簡“駟資馬錢十四萬”似以四匹馬爲單位資馬錢,這或許不是對孝武皇帝兄弟子有屬籍在郡國者獲賜的一匹馬而言的。因爲若資馬錢是針對獲賜的一匹馬的,是可以按每匹馬資錢若干的方式行文,而無須採用“駟資馬錢十四萬”的繁複表述。頗疑“駟資馬錢十四萬”,是朝廷對孝武皇帝兄弟子有屬籍在郡國者原本擁有的馬匹所“資”之錢。這似乎是另一種賞賜措施,即有屬籍在郡國的孝武皇帝兄弟子原有馬匹數量爲四匹的則會獲資馬錢十四萬;至於所持馬匹多於或少於四匹者是否享有資馬錢,或者是否按“駟資馬錢十四萬”比例增減資馬錢則待考。
十一
爲屏圂良日五癸及壬申六日壬辰爲屏圂大富戊寅戊辰大凶 73EJT30:126
今按:本簡記載的是爲屏圂的宜忌日。屏,《急就篇》:“屏廁清圂糞土壤。”顏師古注:“屏,僻晏之名也。”《集韻·徑韻》:“屏,偃廁。”圂,《説文·口部》:“圂,廁也。”《玉篇·口部》:“豕所居也。”將廁所和豬圈相連通,在漢代是很普遍的。[2]兩者往往合二爲一,養豬與測清功能兼而有之。簡文“屏圂”,應即指廁所和豬圈。我們嘗試斷讀簡文作“爲屏圂良日:五癸及壬申六日。壬辰爲屏圂,大富;戊寅、戊辰,大凶”。與本簡相近的內容,亦見於睡虎地秦簡《日書》乙種和孔家坡漢簡《日書》當中,分別作:
圂忌日,己丑爲圂廁,長死之;以癸丑,少者死之。其吉日,戊寅、戊辰、戊戌、戊申。凡癸爲屏圂,必富。 睡簡《日書》乙種188-190簡貳[3]
屏圂良日:戊寅、辰、申、戌。己丑、癸□□爲屏圂。 孔家坡《日書》232簡[4]
對比可知,睡簡《日書》乙種及孔家坡《日書》中爲屏圂的宜忌日基本相同,而與本簡則相差甚遠。戊寅、戊辰兩日爲屏圂,本簡視爲大凶,睡簡《日書》乙種和孔家坡《日書》則爲大吉;本簡視爲良日的壬申和大富的壬辰,睡簡《日書》乙種和孔家坡《日書》則未提及。另外,本簡爲屏圂良日的“五癸”,雖未具體闡述是“六癸”當中的哪五日,卻說明這類爲屏圂宜忌日中有“五癸”這種提法。我們注意到,關於睡簡《日書》乙種中“凡癸爲屏圂,必富”,劉樂賢先生曾指出:“‘凡癸爲屏圂’中,‘癸’後當脫了一地支,否則‘凡癸爲屏圂必富’與前文‘以癸丑,少者死之’相爲矛盾。”[5]這種看法是有合理性的,但睡簡《日書》乙種中似乎也可能存在類似本簡中“五癸”的情況,即“凡癸爲屏圂,必富”的“癸”前脫一“五”字,或者“癸”本就指除去癸丑日外的“五癸”。因此,參考睡簡《日書》乙種所述“以癸丑,少者死之”,本簡“五癸”指“六癸”中除去“癸丑”這一忌日後剩下的五日,也有可能。
又,本簡首字整理者釋“爲”,簡文寫作,審看圖版頗疑字當釋作“治”而非“爲”。屏圂這一場所有自身特點,需要及時清理。字釋作“治”,抑或釋“爲”,似乎都不能排除本簡與睡簡《日書》乙種和孔家坡《日書》中圍繞屏圂的宜忌日存在兩種可能,一是指建造修整屏圂的宜忌日,另一是指清理屏圂的宜忌日,二者內涵是不同的。
十二
朱濡行三日行三里不日行一里日倍昨今問初日行幾何曰初日行七分里三明□ 73EJT31:140
今按:本簡應爲一枚計算行程的算術簡,似可斷讀作“朱濡行,三日行三里,不日行一里,日倍昨,今問:初日行幾何?曰:初日行七分里三,明□”。簡文大意指“朱濡行三日總里程三里,按每日爲前日兩倍的速度行進,問第一天行進的里程?答:第一天行進了七分之三里,第二天……”。據此,我們假設本簡初日行進里數爲未知量χ,列出方程式作χ+2χ+4χ=3,可知χ=3/7,無疑簡文中計算是正確的。又,简文“朱濡”疑爲人名,但考虑到本简算題類似今日之應用題似乎也要一定程度符合實際,而“三日行三里”“初日行七分里三”對於常人而言實在太慢。這裏“朱濡”,或亦可指“侏儒”。《禮記·王制》:“瘖聾、跛躃、斷者、侏儒、百工,各以其器食之。”鄭玄注:“侏儒,短人也。”侏儒,亦作“朱儒”。《漢書·東方朔傳》東方朔云:“朱儒長三尺餘,奉一囊粟,錢二百四十。臣朔長九尺餘,亦奉一囊粟,錢二百四十。朱儒飽欲死,臣朔飢欲死。”或許本簡“朱濡”正是指“侏儒”這類身體短小有別於常人之人,才使算題中假設的慢行情景看起來合理。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4年8月23日09:36。)
[1]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編:《睡虎地秦墓竹簡》圖版第73頁、釋文第157頁,文物出版社,1990年。
[2]孫機:《漢代物質文化圖説(增訂本)》第247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
[3]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編:《睡虎地秦墓竹簡》圖版第134頁、釋文第248頁。
[4]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隨州市考古隊:《隨州孔家坡漢墓簡牘》圖版第88頁、釋文第160頁,文物出版社,2006年。按,孔家坡漢簡整理者疑後一句可能是“己丑、癸丑,忌爲屏圂”,可取。
[5]劉樂賢:《睡虎地秦簡日書研究》第382頁,文津出版社,199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