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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肩水金關漢簡(貳)》地名補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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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大學歷史學院)
(首發)
黃浩波先生《<肩水金關漢簡(貳)>所見郡國縣邑鄉里》[1]輯錄《肩水金關漢簡(貳)》中的地名已經較為詳盡,然而筆者發現其中仍然有些許錯誤和疏漏之處,故擬在黃浩波先生研究的基礎上對其加以訂補,並對其中的個別釋文提出一點意見。文中所敘地名順序依從《漢書·地理志》的記載。
1.河東池北呂弘 73EJT24:241
此條簡文前無斷折,釋讀應當存在兩種可能性。《漢書·地理志》河東郡安邑,莽曰河東,此條簡文之河東應是安邑之更名,池北應為里名,這樣河東郡下應有河東縣池北里,周振鶴指出:“表示戶籍的兩個基本地名,即縣名和里名,在某種意義上比郡國名和鄉名來得重要。”[2]此簡記載與此正相符合[3]。若以上結論成立,則此條簡文當時書寫于王莽時期。然而我們不能因此而完全排除河東郡池北里存在的可能性,因為肩水金關漢簡中有“郡名+里名”的記載:
淮陽壽陽里董方年卅字子侯 73EJT4:17
從者魏郡北里耶道年廿二 73EJT9:88
淮陽西猛里公乘 73EJT10:190
田卒淮陽上雍里許鈞年卅七 73EJT22:93
我們首先來分析“淮陽”簡,《漢書·地理志》記載有淮陽郡(國),然而並沒有淮陽縣的存在,因而簡文中的淮陽只能為郡級行政單位。“壽”在漢代不曾為縣;“西”雖為縣,但是隸屬隴西郡,與淮陽郡亦相隔甚遠,淮陽郡不可能轄有隴西郡的西縣,筆者在《<肩水金關漢簡(壹)>地名訂補》中曾推測“西”字後面或脫“華”字,可別作一解[4]。“上雍里”基本類似於“壽陽里”, 這里的“上”必須為縣才能夠使得此條簡文信息完整,但是漢代不曾有“上”縣存在,因而這樣的推論不能成立。漢中郡雖轄有上雍縣,然而淮陽郡與漢中郡相隔懸遠,不可能轄有漢中郡上雍縣,即便如此,“上庸”若為縣級行政單位,后免的“里”名則消失了。“魏郡北里”簡文中的“北”字更不可能為縣,否則“里”名亦消失。
因而此條簡文中的“河東池北”也不排除為“郡名+里名”的可能性;不過筆者傾向於河東縣池北里的釋讀,因為這種釋讀更為符合漢代等級人口信息的原則。依據黃浩波先生輯錄地名的凡例,應當增補之。
2.河東解皮氏四月壬戌 73EJT23:11
此簡應斷句為河東解、皮氏,《漢書·地理志》解與皮氏皆為河東郡屬縣,黃浩波先生在河東郡下輯錄有皮氏縣,漏輯解縣,應增補之。
3.絳蓮勺嗇夫弘主 73EJT21:315
黃浩波先生輯錄此處地名為左馮翊蓮勺縣,筆者以為或非如此。我們知道名縣爵里是漢代登記人口的通行作法,《肩水金關漢簡(貳)》多次出現“名縣爵里”的簡文,茲舉二則引為佐證,
名縣爵里年姓如牒73EJT15:29A,
名縣爵里年姓官秩它坐或73EJT21:47
周振鶴在總結居延新舊漢簡以及敦煌漢簡時,也指出:“名縣爵里是漢代用來表示一個人的身份的基本標識,……名縣爵里四個要素的記錄順序,一般是縣、里、爵、名。”[5]實則完整的標識應為郡、縣、鄉、里、爵、名以及官職等信息,“名縣爵里”只是通俗的稱謂,當然由於各種原因,這種登記或多或少出現一定的不完整性。
明乎此,我們再來審視此條簡文,黃浩波先生認為蓮勺應為縣名,故依據《漢書·地理志》歸之為左馮翊下,然而這樣的釋讀顯然不能解釋蓮勺前“絳”的含義,《肩水金關漢簡(貳)》有一處記載與之相似:
南陽陰鄉嗇夫曲陽里大夫馮均年廿四73EJT23:53
黃浩波先生認為南陽為縣名,陰鄉為鄉名,然而不知為何在釋讀 “絳蓮勺嗇夫”時卻採用了另外一種方法。筆者以為此處的“絳”應當釋為縣名,《漢書·地理志》絳屬河東郡,蓮勺應當為絳縣之下的鄉名,如此才能完整地解釋此條簡文的疑問。雖然 “侯國別邑”可以作為漢代“邑”的一種類型[6],筆者對此也深為贊同,然而此處的“絳蓮勺”似不可作此解,由於漢代存在著三輔之內不分封侯國的原則,“侯國別邑”是否可以存在于三輔地區應當持較為謹慎的態度,此處簡文筆者以為釋讀為絳縣蓮勺鄉更為合理。
4.史王佐赦敢告之尉史浥城陬里大夫張恢自言群父騎將為居延司馬取傳與葆73EJT24:249
由於“浥城陬里”中有里名的存在,那麼一般應包含縣名的存在,然而檢《史記》、《漢書》並沒有發現“浥”縣或“浥城”縣,所以可以排除“浥”縣或“浥城”縣的存在。然而《肩水金關漢簡(叁)》中記載有溫城陬里(EJT24:570、EJT24:733),通過對比我們發現“浥”字與“溫”字十分相似,左邊均為三點水,右邊字形相近,因而我們認為此條簡文中的“浥”字釋讀應當有誤,應當改釋為“溫”字為是。同時我們從“浥城陬里”和“溫城陬里”中,也可發現兩處簡文的里名完全一致,“城陬里”作為里名迄今為止只在這三處簡文有所發現,因而我們認為此處簡文中的“浥”釋讀應當有誤,溫縣《漢書·地理志》屬河內郡,因而河內郡應當轄有溫縣城陬里,黃浩波先生沒有記錄此條地名,應當增補之。
5. 長平舒里牟霸 73EJT21:315
黃浩波先生輯錄為汝南郡長平邑舒里,誤,簡文明為長平,後無邑字,依據黃浩波先生的凡例三,應當輯錄為汝南郡長平舒里為是。
6.□觻得延壽 73EJT23:542
黃浩波先生漏輯,然而黃浩波先生在考校以下三條簡文時則採取了不同的做法:
地節三年獄計張掖居延農都尉隴西郡西始昌□73EJT24:101+116
坐與同縣富昌里男子呂湯共盜大原郡於縣始昌73EJT24:131
橐他候長呂漢昌妻觻得樂就□ 73EJT24:333
這三條簡文的共同之處皆是缺考“里”字,黃浩波先生在考訂時皆補釋“里”字,尤其以“觻得樂就”最為明顯,這條簡文與“觻得延壽”完全相似,只是里名不同而已,觻得為縣名是無疑的,所以此處理應補釋“里”字,故黃浩波先生張掖郡觻得縣漏輯延壽里。
7.作者樂得廣昌里韓況□ 73EJT24:248
黃浩波先生在張掖郡觻得縣下輯錄有廣昌里,然而卻沒有收錄此條簡文,此條簡文“樂得”應當為張掖郡觻得,因而可以增補此簡。
8.觻得廣□里張猛年…… 73EJT24:70A
由此簡可知觻得縣轄有廣□里,按黃浩波先生在輯錄里名時採用的缺字存疑的原則,如河南郡雒陽富□里,魏郡揤悲縣翟□里,張掖郡觻得佗□里,淮陽郡圉縣□里等,皆是其例,故此處應增補之。
9.居延□□□與子男□葆延壽里段延年□□所占用馬一匹軺車一乘 謹案戶籍在鄉□ 73EJT23:772A
由此簡可知居延縣轄有延壽里,黃浩波先生漏輯,當補。
10. 食令史廣與從者居延□□里記萬富里公孫世俱來 73EJT23:1047
黃浩波先生在張掖郡居延縣下輯錄有富里,然而並沒有收錄此條簡文,黃浩波先生在輯錄地名時一般都採用求全責備的方式,對里名的出現輯錄甚為詳細,因而可增補此條簡文。
11.戍卒趙國易陽壽 73EJT23:1058
依據漢代登記人口信息時所採用的名縣爵里原則,可以肯定易陽下“壽”應為里名或里名之一部分,只是此完整的里名難以考證。黃浩波先生沒有輯錄,應當增不之。
12.□國寧平第一車 73EJT23:766
《漢書·地理志》淮陽國轄有寧平縣,此簡所載或是。由於此簡有斷折和缺字,所以“國”之前應當有多字缺失,寧平在西漢一直隸屬淮陽郡(國),不曾有別屬他郡之舉,因而我們可以推定此簡應為淮陽國寧平。黃浩波先生沒有輯錄,應當增補之。
13.淮陽郡圉宣里宋樂 73EJT21:313
黃浩波先生輯錄為淮陽國圉宣里,誤,簡文為淮陽郡,非淮陽國也,因當更國為郡為是。
14.田卒淮陽上雍里許鈞年卅七 73EJT22:93
上文已經論述,此處簡文應當是“郡名+里名”的形式,黃浩波先生沒有輯錄此條簡文,依黃浩波先生的體例,應當輯錄。
15.田卒粱國睢陽汴陽里牛充 73EJT21:419
黃浩波先生輯錄為淮陽國陽夏汴陽里,梁國睢陽下沒有收錄此文。此處簡文清晰可見,黃氏此處或為筆誤所致,應當歸於梁國睢陽下。
附:《<肩水金關漢簡(壹)>地名訂補》的補充說明
由於筆者在《<肩水金關漢簡(壹)>地名訂補》中出現了幾處錯誤,主要為對黃浩波先生所作表格的誤解,深表歉意!然而這幾條簡文還有待進一步的說明,因而在此作一個補充。以下三條說明中的黃文指黃浩波先生《<肩水金關漢簡(壹)>所見郡國縣邑鄉里》,晏文指代晏昌貴先生《增補漢簡所見縣名與里名》。
1.河內西平里不更王安 73EJT1:114
筆者在《<肩水金關漢簡(壹)>地名訂補》中對此條簡文解讀一定的失誤,實際上黃文將此條簡文歸之于河內郡西平里,非河內郡野王縣下;晏文在河內郡野王縣及河內縣下皆輯錄此條簡文,同時在河內縣西平里注云:“王莽改河內郡懷縣為河內”,按《漢書·地理志》有此記載,可知晏文所論可據,因而此條簡文釋讀為河內縣西平里可備一說,然而晏文在河內郡野王縣下又再次收錄此文,不知何據。黃文將此條簡文歸之于河內郡西平里的作法,雖說有失妥當[7],但是也顯得較為謹慎,因為肩水金關漢簡中有“郡名+里名”的記載:
淮陽壽陽里董方年卅字子侯 73EJT4:17
從者魏郡北里耶道年廿二 73EJT9:88[8]
淮陽西猛里公乘 73EJT10:190
田卒淮陽上雍里許鈞年卅七 73EJT22:93
關於這四條簡文的解讀已經在上文中作了解釋,此處就不再一一詳述了,但是漢簡中確實“郡名+里名”的記載,雖說可能為當時登記人口信息的失誤,但是不能完全排除這種可能,因而筆者認為此處的“河內西平里”,應當可以有兩種解釋,不過筆者依舊更為傾向於晏文的釋讀。
2.河南安樂里徐捐之年廿長七尺二寸黑色 73EJT9:137
河南宜成里王葆年卅 73EJT10:157
筆者在《<肩水金關漢簡(壹)>地名訂補》中誤認為黃文把此條簡文歸于河南郡平縣下,實際上黃文把這兩條簡文歸之于河南郡下,晏文則同時歸之于河南郡河南縣與平縣下。不過二者的輯錄都是有問題的,以上兩條簡文明晰無誤,分別為河南縣安樂里及河南縣宜成里,應當歸之於河南郡河南縣下為是。
3.戍卒淮陽郡西釜田里不更蔡樂年廿三 73EJT9:45
淮陽西猛里公乘 73EJT10:190
筆者在《<肩水金關漢簡(壹)>地名訂補》誤認為黃文把“淮陽郡西釜田里”與“淮陽西猛里”隸屬于淮陽郡西華縣下,實際上黃文將之直接歸之於淮陽郡下,這樣的隸屬是可據的。不過晏文則認為淮陽郡西釜田里”中的“西”字后脫“華”字,故輯錄為淮陽郡西華縣釜田里,筆者在《<肩水金關漢簡(壹)>地名訂補》中依從晏文對“淮陽郡西釜田里”的釋讀,認為“淮陽西猛里”亦后脫“華”字,這樣的解釋可備一說。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4年8月24日20:34。)
[1]黃浩波:《<肩水金關漢簡(貳)>所見郡國縣邑鄉里》,簡帛網,2013年9月18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908。以下文中凡征引此文,不再一一註明。
[2]周振鶴:《新舊漢簡所見縣名和里名》,《周振鶴自選集》,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1999年,第216頁。
[3] 晏昌貴在解讀“河內西平里73EJT1:114”時,採取的也是這種方法,即認為王莽時期改河內郡懷縣為河內,關於此條簡文的具體論述詳後。參晏昌貴:《增補漢簡所見縣名與里名》,《歷史地理》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6輯,第250頁。
[4]趙海龍:《<肩水金關漢簡(壹)>地名訂補》,2014年8月23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059。
[5]周振鶴:《新舊漢簡所見縣名和里名》,《周振鶴自選集》,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1999年,第216頁。
[6]馬孟龍:《松柏漢墓35號侯國問題初探》,《中國史研究》2011年第2期。
[7]黃浩波先生《<肩水金關漢簡(貳)>所見郡國縣邑鄉里》,“河內曲陽里73EJT23::86B”釋讀為河內縣曲陽里,但是在這條簡文中卻採用了不同的處理方式。
[8]趙海龍:《<肩水金關漢簡(壹)>地名訂補》,2014年8月23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059。筆者在文中誤認為黃浩波先生把北里隸屬于魏郡稟丘縣下,實際上黃浩波先生將之歸于魏郡下,沒有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