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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讀《肩水金關漢簡(叁)》筆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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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首發)
十三
□□□武都里張忘□ 73EJT24:775
今按:簡文“武都里”前的三字右部殘泐,整理者缺釋。據漢簡記錄人員信息的常例,這裏缺釋的內容極可能是“武都里張忘□”所歸屬的郡縣名。武都里,漢汝南郡灈陽縣、張掖郡驪靬縣均有。[1]本簡“武都里”前二字圖版作,灈陽、驪靬二縣名從字形看形體皆與之不合。我們注意到,肩水金關漢簡中習見縣名“氐池”,73EJT28:42、73EJT30:9、73EJT30:10等簡中分別寫作、、,上述“氐池”左邊寫法與殘形較近,或可據此補釋之。氐池,《漢書·地理志》載屬張掖郡轄地。若補釋不誤,本簡“武都里”或屬張掖郡氐池縣。十四
公乘郭毋□年廿四 73EJT25:231
今按:整理者缺釋字簡文寫作,雖字形體稍顯模糊但仍可辨認,上部爲類似“+”形、下部爲“各”形。《說文》:“咎,災也。从人从各。”疑或是“咎”之異構,而該字上部“+”形或即“人”的變形。毋咎,亦作“無咎”,先秦時常用作人名。《左傳》記載“高無咎”“棠無咎”等人名,可與本簡“郭毋咎”相參。
十五
河南故市……蘇□ 73EJT25:244
今按:簡文“故市”後一字形體作,整理者缺釋。從殘存形體看,該字或可補釋作“樂”。
十六
戍卒淮陽郡苦葉里宣橫 73EJT26:217(第一欄)
今按:原釋“葉”字簡文寫作,整理者釋不確。《說文》:“葉,艸木之葉也。从艸,枼聲。”審看字形,該字形體較爲清晰,上部从隹、下部从木,與“从艸,枼聲”的“葉”字寫法有別。73EJT26:187、73EJT29:13A、73EJT30:14等簡中“葉”字分別寫作、、,皆可比對。字或當改釋爲“集”,原釋所謂“葉里”實當作“集里”。
十七
戍卒伯人宣利里董安世 73EJT28:6(第一欄)
今按:原釋“宣”字簡文寫作,整理者釋可商。《說文》:“宣,天子宣室也。从宀,亘聲。”秦漢簡牘文字中宣、宜二字雖形近,但寫法仍有區別。73EJT26:217、73EJT30:48、73EJT31:149等簡中“宣”字寫作、、,而73EJT28:42、73EJT29:96、73EJT30:144等簡中“宜”字則寫作、、。對比圖版,本簡字上部爲“宀”形,下部爲類似“且”形構件,與上述“宜”字形體相近,或應改釋作“宜”。因此,原釋“宣利里”應當作“宜利里”。
十八
上而不驕者高而不危制節謹度而能分施者滿而不溢易曰亢龍有悔言驕溢也亢之爲言 73EJT31:44A+73EJT30:55A
今按:原釋“亢龍有悔”之“悔”,簡文寫作。該字實非“悔”,而應是“毒”字。毒,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賊律》18簡凡四見分別寫作、、、,[2]武威醫簡87簡乙寫作、《石門頌》寫作,[3]皆可比對。本簡中“毒”應是用作“悔”。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4年9月4日08:14。)
[1]汝南郡灈陽縣武都里,參見周振鶴《新舊漢簡所見縣名和里名》,《歷史地理》(第十二輯),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張掖郡驪靬縣武都里,參見晏昌貴《增補漢簡所見縣名和里名》,《歷史地理》(第二十六輯),2012年。
[2]彭浩、陳偉、工藤元男主編:《二年律令與奏讞書》圖版第4頁、釋文第97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
[3]漢語大字典字形組編:《秦漢魏晉篆隸字形表》第29頁,四川辭書出版社,198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