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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大漢簡《節》考釋零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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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成功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博士班)(首發)
一、北大漢簡《節》考釋
新出北大漢簡《節》有一段講述「地形相勝」的話,比之銀雀山漢簡《地典》,顯得十分完整。茲先錄簡文於下:
十二勝:一曰山勝丘,丘勝陵,陵勝城,城勝虛,虛勝墓,墓勝險,險勝昜〈易〉,昜〈易〉勝澤,澤勝藪,藪勝夷,夷勝豁,豁勝溝。[1]
簡文提到的各種地形,值得深究。十三種地形,有十二種相勝之狀態,其中「虛」、「墓」、「險」、「昜〈易〉」、「藪」、「夷」六種,較可論述。
依照《地典》所提「地有六高六下」的相勝規則,可以推測《節》之十三種地形,應是利用相同的規則,故山最高,溝最低。有此認識,才能順利解讀簡文地形。
「虛」字,《說文‧丘部》:「虛,大丘也。崐崘丘謂之崐崘虛,古者九夫為井,四井為邑,四邑為丘,丘謂之虛。」知「虛」可解釋為「大丘」或「古代田制」,但簡文所指當為地形,故「虛」當非田制。簡文將「丘」列為第二種地形,「虛」低於城,高於墓,位於第五,當然不能如《說文》解釋為「大丘」。依照簡文,「虛」既不能解為「丘」,又必須是較高之地形,正如段注云:
虛本謂大丘,大則空曠,故引伸之為空虛。
是「虛」可指「高而空曠」之地形。雖云「高」,然較之於前述「山」、「丘」、「陵」、「城」,卻又低、矮、空曠。
「墓」字,《說文‧土部》:「墓,丘墓也。」簡文之「墓」當然不是「墳墓」,義是「土丘」、「山丘」之意,只是高度又較「虛」為低。
「險」字,《說文‧阜部》:「險,阻難也。」「險」雖有「高峻」意,《玉篇‧阜部》:「險,高也。」然前述六種地形皆為「高」,此處「險」字應不應重言「高」意,而當解為「險難」、「險阻」,「高」固然險,然「險」未必高。簡文以「高」為地形之要,「險」字位於第七,恰巧為「高」、「低」十三種地形之轉折。 「昜〈易〉」字,原整理者以之為「易」字訛寫,改隸為「易」,北大漢簡中確實有將「易」寫為「昜」之習慣,字例甚多。「易」字接於「險」後,但不可解為「險易」之易,因為「容易」是一相對概念,無法與具體地形相提並論,若解為「容易」,雖可理解「險勝易」,但對於「易」如何勝過其他地形,便不得而知。
「易」,指「疆埸」。《說文通訓定聲‧解部》:「易,叚借為埸。」《易‧大壯》:「喪羊于易,位不當也。」朱熹《注》:「易,或作疆埸之埸,亦通。」《漢書‧禮樂志》:「吾易久遠,燭明四極」,顏師古《注》引晉灼曰:「易,疆易也。」「易」應是低且廣袤之地,無險阻可守,如《孫子兵法‧行軍》:「其所居易者,利也。」[2]杜牧注云:「居平易,必有以便利於事也。」
「以易為平」之概念,又見銀雀山漢簡《十問》簡1565「慎避光(廣)易」、簡1567「牴(抵)諸易」,整理者以「廣易」連詞,認為:「指平敞開闊的地形。」[3]《節》篇雖僅言「昜〈易〉」,但應亦以平敞開闊為主。
「藪」字,《說文‧艸部》:「藪,大澤也。」是許慎以藪、澤相同。然簡文言「澤勝藪」,亦認為澤、藪有別。《說文》段注引《周禮‧地官‧澤虞》「每大澤大藪,中澤中藪,小澤小藪」,《注》云:「澤水所鍾也,水希曰藪。」認為:「此析言澤藪殊也。」又云:「《爾雅》十藪釋地,不釋水,正謂地多水少,艸木所聚。」是知簡文概念或與《爾雅》相同,以水之多寡區分澤、藪。
「夷」字,大徐本《說文‧大部》:「夷,平也。」段注本云:「夷即易之假借也,易亦訓平,故叚夷為易也。」段注雖以為「夷」、「易」皆有「平坦」之意,但頗疑簡文之「易」為「疆埸」,指廣袤之地形;而「夷」則特指平坦之地形,如《爾雅‧釋丘》:「夷上洒下」,邢昺《疏》引李巡曰:「夷上,平上。」《韓非子‧五蠹》:「千仞之山,跛牂易牧者,夷也。」。
二、銀雀山漢簡《地典》補札
梳理過《節》篇的十二勝後,再讀銀雀山漢簡《地典》,則較為明瞭。《節》與《地典》之不同處有二:一是地形數目不同。《節》講十二勝,而有十三種地形,《地典》卻是說十一勝,有十二種地形;二是地形名稱不同。《地典》簡文多殘,僅存五種地形,《節》則保留完整地形名稱。《地典》十一勝的簡文如下:
十二者相勝有時 。一曰□1110……【四】曰林勝城,五曰城勝,六曰【勝□】 ,七曰□勝□,八……【十曰】□勝奚(溪),十一曰奚(溪)1111勝溝。[4]
簡文殘缺嚴重,只能復原如上。又李零、連劭名在討論《地典》時皆將「簡:……勝澤,此……」(出土號3861)納入,吳九龍亦將該簡歸入《地典》,但卻不見於《銀雀山漢墓竹簡(貳)》。楊安認為:「如果不是因爲字體有明顯差別,這支簡應該就是屬於本篇,其位置應可依李零編連在 1111與1112之間,整理小組認爲此二簡緊接,但是,拼接後的簡文『十一曰溪勝溝』和後文『此十二者』不協。」[5]
雖不知原整理者為何在《銀雀山漢墓竹簡(貳)》出版時刪去該簡,但若該簡屬於《地典》一篇,由於銀雀山漢簡錯字甚多,亦無法排除書手將「溝」抄成「澤」之可能。故此就已出版之《銀雀山漢墓竹簡(貳)》簡文討論。
《地典》將地形分為「六高六下」,六高有「林城」,六下則有「溪溝」,對照至《節》篇,高則為「山丘陵城虛墓」,下則為「易澤藪夷豁溝」。「險」則是作為高、下之間的中央地帶,強調其險阻,未必非高即低。針對《地典》殘缺之地形,洪德榮認為:
「六高」之首,應該是山,其次可能是陵或丘相對比山稍低的地形……「六下」幾個可能的地勢有「谷」、「澤」、「斥」。[6]
由《節》篇回頭檢視《地典》之地形,足證此說極有可能,所論山、陵、丘、谷、澤正是《節》十二勝之地形。而透過與《節》篇之對照,或可補充說明《地典》之地形。
《地典》簡1119有「死山陵丘林,其名為□地□」句,現在看來「山陵丘林」應即簡文所殘佚之地形,且與《地典》十一勝相同,皆將「林」字列於第四種地形。據此,《地典》可補為「一曰山勝陵,二曰陵勝丘,三曰丘勝林,四曰林勝城,五曰城勝」,而「山陵丘林城」之排列,大抵與《節》篇「山丘陵城虛墓」類似。
《地典》「」字,原整理者以為:「疑是『辤』之異體。此字之義不詳。」[7]葉山則以為:「似即薛,是生長於沼澤的一種草。」[8]洪德榮則此字通「塞」,指險要的地方,基本屬於有高度的地勢或建築。[9]由《地典》看,「」當為「高」之地,或許可與《節》篇之「虛」字連結。「」屬邪紐之部,「虛」屬溪紐魚部,二字韻部為之魚旁轉,聲紐則稍遠。邪紐古歸定紐,定、溪二紐,一為舌頭音,一為牙音,發音部位雖不同,卻亦有相通之例,如「」字屬來紐魚部,可讀為「虛」[10],來紐與溪紐,即為舌頭音與牙音之關係。又《大戴禮記‧易本命》:「虛土之人大」。《淮南子‧墜形》虛作壚。《史記‧十二諸侯年表》:「立景侯子盧。」《集解》徐廣曰:「一本作景侯子虛」。「盧」、「虛」亦為來紐與溪紐之通假關係。
是知「」字之邪紐(定紐)雖與「虛」字之溪紐關係較遠,卻亦存在通假之可能。當然這只是一種將《地典》與《節》篇互相對照下產生的權宜解釋,或許《地典》之「」字當作另一種「高」的地形,並通假為《節》篇之「虛」。
又《地典》簡1121「水而不留(流),其名為樿,其骨獨,居之死」句,李零解釋為:「水靜止不流,其名爲樿,若孤獨居之則死。」[11]洪德榮則讀為:「水而不留(流),其名為樿,其骨(孤)獨,居之死。」[12]
案:「樿」字,本義為有白紋之樹木,可製成梳子、杓子等器物。但此處應用指「水而不流」。頗疑「樿」當假為「單」,指孤單、孤獨。「骨」字,當假為「禍」。「骨」為見紐物部,「禍」為見紐歌部,二字聲紐相同,韻則稍遠,但出土文獻中常見二字通假之例,如清華簡《尹至》〉簡3「隹(惟)我(速)(禍)」。
故「水而不留(流),其名為樿(單),其骨(禍)獨,居之死」意為「水不流動,這是『單』,其禍害則為獨,若居於此地則會死」。不將「孤獨居之」連言,是因簡1122有「……之,而居之死……」,其用法當與本簡同。
(編者按:本文到達收稿信箱時間爲2015年11月24日22:13。)
[1]北京大學出土文獻研究所編:《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伍)》(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12月),頁41。
[2]〔東周〕孫武撰,〔東漢〕曹操等注,楊丙安校理:《十一家注孫子校理》(北京,中華書局,1999年3月),頁193。
[3]銀雀山漢墓竹簡整理小組編:《銀雀山漢墓竹簡(貳)》(北京,文物出版社,2010年1月),頁195。
[4]銀雀山漢墓竹簡整理小組編:《銀雀山漢墓竹簡(貳)》,頁147。
[5]楊安:《《銀雀山漢墓竹簡‧佚書叢殘》集釋》(吉林大學,古籍研究所碩士論文,2013年4月),頁60。
[6]洪德榮:《秦漢出土文獻中的兵學文獻研究》(臺灣,東華大學中國語文學系博士論文,2015年7月),頁286-287。
[7]銀雀山漢墓竹簡整理小組編:《銀雀山漢墓竹簡(貳)》,頁149。
[8]〔加〕葉山(Robin David Sebastian Yates)著,劉樂賢譯:〈論銀雀山陰陽文獻的復原及其與道家黃老學派的關係〉,中國社科院簡帛研究中心編:《簡帛研究譯叢》(長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 8月),頁120,注 25。
[9]洪德榮:《秦漢出土文獻中的兵學文獻研究》,頁286。
[10]參王輝:《古音通假字典》,頁75。
[11]李零:《中國兵書名著今譯》(北京,軍事譯文出版社,1992年 7月),頁 279。
[12]洪德榮:《秦漢出土文獻中的兵學文獻研究》,頁289-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