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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讀《懸泉漢簡(貳)》札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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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發)
2021年12月24日下午,西北師範大學簡牘讀書班第四期讀簡活動研讀了《懸泉漢簡(貳)》[1]簡I 90DXT0209S:16- I 90DXT0209S:70及相關簡文。現就其中有所得者寫於此處,或有不當,祈請方家正之。一 《懸泉漢簡(貳)》簡ⅠT0209S:18釋文作:
□冥安轉折糜小石二石七斗,元始二年閏月
該簡下殘,左側見有刻齒,當知其爲券類文書,所記與穀物出入付受有關。[2]“冥”上一字筆畫磨滅殆盡,整理者作“□”處理,據文例,此處多作“出”或“入”,如下二簡:
入轉粟小石卌二石,畢,建始四年正月壬寅,縣泉廄嗇夫建受效穀高證里鄭未央ⅡT0113②:33
出縣泉轉粟小石百五ⅡT0111①:128
又,該簡出土於懸泉置遺址,簡文言“冥安轉折糜小石二石七斗”,當是指敦煌郡冥安縣向懸泉置輸送“折糜”,則“冥”上一字釋作“入”的可能性爲大。
此外,簡文所見“折糜”,西北漢簡僅此一見,再無它例。與之相似的辭例爲金關簡73EJT3:113的“折穀”,亦只此一見。關於“折糜”“折穀”的含義,學界暫無討論。我們注意到,長沙走馬樓吳簡見有“折咸米”的説法,如下列二簡:
入吏所備船師梅朋建安廿五年折咸米六斛《走馬樓·壹》2263[3]
入吏番觀所備船師何春建安廿七年折咸米四斛《走馬樓·壹》2277[4]
王子今先生指出,“咸”即“減”之民間俗字,漢時“咸”“減”往往通用,“折咸米”應即與儲糧損耗有關的納米名目,是指米等穀物在運輸、儲存過程中會產生損耗,即“折咸(減)”,“船師”爲保證米的總額不至虧減而加征的一種稅目。[5]何立民亦認爲“折咸米”是實物租稅的一種,與米的損耗有關。[6]以此爲參照,懸泉簡所見“折糜”、金關簡所見“折穀”應與走馬樓吳簡所見“折咸(減)米”的意涵相近,當是指邊郡相關機構爲補足總量,加收(或加運)的因轉運、儲存而至損耗的那部分穀物。二 《懸泉漢簡(貳)》簡ⅠT0209S:36釋文作:
□七日如律令
該簡殘斷較甚,僅餘“七日如律令”數字。從殘存內容來看,此簡當是行政公文書。“七”上一字,整理者未釋,圖版作,筆畫大部殘去。“日如律令”的文例一般皆爲“會月X日如律令”,很少例外。據此文例,本簡“七”上未釋之字爲“月”或“十”“廿”的可能性較大。細審圖版,該字左上部所見應是橫畫的殘留,下部似是竪筆之留存,且竪筆位置基本居中,故可排除“月”和“廿”的可能性,則此字當可釋作“十”,即“十七日”,金關簡73EJT37:1547(十)、73EJT3:59(十)可參。三 《懸泉漢簡(貳)》簡ⅠT0209S:43釋文作:
六月甲子朔辛未,敦煌大守步、庫丞捐之兼行
□乘用馬一匹,當舍傳舍、從者,如律令
該簡上、下皆殘,兩行書寫,依簡文內容,此當是傳文書。簡首見有月朔信息“六月甲子朔”,具體紀年則因殘斷而暫不明晰。又,簡文見有“敦煌太守步”,據張德芳先生的研究,敦煌太守步的任職時間是在宣帝五鳳三年至甘露元年(前53-前55)期間,[7]故該簡紀年應在此範圍之內。查《太初日曆表》,五鳳三年至甘露元年期間六月朔日爲甲子者,唯有甘露元年。[8]因此,該簡紀年當是宣帝甘露元年。四 《懸泉漢簡(貳)》簡ⅠT0209S:56釋文作:
□丑百卅八日積百卅八匹
……
該簡上端大部殘去,左部亦殘,存有墨迹。“丑”上一字整理者未釋,圖版作,筆畫磨滅較多。從字形輪廓及辭例來看,此字或可釋作“乙”,[9]即“乙丑”,居延新簡EPF22:1(乙)、肩水金關漢簡73EJT10:378(乙)、73EJT3:531(乙)皆可參看。
補釋後,據殘存釋文推之,此簡所記或與統計馬匹使用情況有關,與之文例相似的簡文如下:
十月餘驛馬三匹,十一月壬申積庚子廿九日積八十七匹ⅠT0210①:69
八月餘傳馬卅九匹,九月丁酉盡乙丑廿九日積千一百卅一匹ⅠT0309③:40五 《懸泉漢簡(貳)》簡ⅠT0209S:58釋文作:
□□四百五十□
千五百五十
該簡上、下殘斷,兩行書寫。右行“四百”上兩字整理者未釋,其中第一字圖版作,筆畫較爲模糊,但“耳”形較爲明顯;第二字圖版作,從字形輪廓來看,似是“釒”形。結合簡文,此二字或可釋作“取錢”,居延漢簡284.26 (取)、馬圈灣漢簡235 (取)及居延新簡EPT51:82(錢)、金關簡73EJT37:1264 皆可參看。六 《懸泉漢簡(貳)》簡ⅠT0209S:60A釋文作:
□卿殊毋語言□
該簡上、下殘斷,兩面書寫,正面整理者釋作“卿”之字,圖版作,字形、寫法與漢簡中的“卿”有異,似當改釋作“御”,居延漢簡478.32(御)、68.80(御)、敦煌漢簡1294皆可參看。七 《懸泉漢簡(貳)》簡Ⅱ90DXT0112③:55+Ⅰ90DXT0111②:85釋文作:
明告主者吏以時捕,詣毋留如律令。/掾立、獄史彭、守掾史永。
該簡由姚磊先生綴合,[10]據文義,綴合可信。文書簽署處分別見有“掾立”“獄史彭”“守掾史永”三位吏職,其中“掾史”之“掾”圖版作,寫法與漢簡中的“掾”有異,而與其上“獄史彭”之“獄”的寫法一致,釋“掾”不妥,當改釋爲“獄”,[11]金關簡73EJT10:120(獄)、73EJT37:161(獄)亦可參。
附記:西北師範大學簡牘讀書班由西北師範大學簡牘研究院主辦,本期主要參與者有蘭州城市學院陳玲、朱贇斌、劉小剛及西北師範大學楊同軍、王玉芳、蔡副全、李迎春、洪帥、魏振龍、張倩雲十位老師和七十餘名歷史系、中文系、絲綢之路文明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基地學生。關於校讀意見,主要由李迎春、魏振龍等提出。本文執筆:魏振龍。
[1] 甘肅簡牘博物館等編:《懸泉漢簡(貳)》,中西書局2020年。
[2] 籾山明將這類券書稱作“出入錢穀衣物簡”。詳參籾山明著,胡平生譯《刻齒簡牘初探——漢簡形態論》,《簡帛研究譯叢》第二輯,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55-163頁。
[3] 長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編:《長沙走馬樓三國吳簡·竹簡〔壹〕》(下),文物出版社2003年,第941頁。
[4] 長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編:《長沙走馬樓三國吳簡·竹簡〔壹〕》(下),第941頁。
[5] 王子今:《走馬樓簡“折咸米”釋義》,《國際簡牘學學會會刊》第三號,蘭臺出版社2001年,第75-80頁。
[6] 何立民:《湖南長沙走馬樓三國吳簡複音詞研究》,復旦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12年,第105-107頁。
[7] 張德芳:《兩漢時期的敦煌太守及其任職時間》,《簡牘學研究》第五輯,甘肅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162-163頁。
[8] 朱桂昌:《太初日曆表》,中華書局2013年,第107頁。
[9] 按,“乙”的補釋意見由蔡副全先生提出,謹此致謝。
[10] 姚磊:《〈懸泉漢簡(貳)〉綴合札記(二十一)》,簡帛網,2021年12月22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3816。
[11] 按,“獄”字的改釋由張德芳先生提出並微信告知,謹此致謝。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1年12月31日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