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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懸泉置漢簡釋文校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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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首發)懸泉置漢簡1990—1992年發掘出土,早年曾在2003年有一個定稿,2019年懸泉置漢簡的第一部分由中西書局出版,書名作《懸泉漢簡(壹)》。因為“新冠”疫情參與甘肅簡牘博物館與蘭州大學文學院合作的線上讀簡班,適得居家進行補課。探方ⅠT0109S是比較獨特的一部分,是1991年上半年過篩子時得到的簡牘,探方名是根據柴生芳的回憶完成的。結合已有簡牘文書分類的行為格式與用語,試對探方ⅠT0109S的部分簡文進行修訂。不當之處,請方家賜教。
簡1.□界亭長…… ⅠT0109S:111[1]
本簡紅柳,上、下殘,殘甚,文書性質不明。唯據紅外圖版,“長”字以下並無漢字,即省略號“……”應删除。
簡2.敦煌大守客以月八日發□□道置用乘車六乘馬廿四匹幣車卌兩
□務約省尉以下謹備列毋令道稽留物故界中事當奏聞□
□ /掾崇守卒史相助府佐譚
掾尊嗇夫並 ⅠT0109S:116
本簡木牘,質地紋理比松木細膩,疑為杉類,一般也作松木。上、下殘,下行官文書,為接送某客一行車馬使用的所作準備,要求沿途縣置做到“務約省”“謹備列”與不得延誤行程等等。
釋文的“客”早年定稿作“宏”字。“客”“宏”二字易淆難辨,如肩水金關漢簡EJT23:897A“宏”就作“”形。[2]因有“宏”之釋筆者早年誤將此字與敦煌大守連屬作太守的人名。[3]考慮到下面對接待之事的安排,釋作“客”字可從,但言敦煌太守則不便理解,只是感覺敦煌太守出現比較突兀。這是本簡的疑點之一。
另一個是本簡左側兩行文字,都是文書吏副署用字,一簡之上竟有兩處文書吏副署,也當屬非常例。其中“/掾崇守卒史相助府佐譚”等字,歸屬不明確,但是“(兼)掾尊嗇夫並”比較明確是效穀縣的文書吏副署。前者可能是發文單位的文書吏副署,後者是效穀縣轉發公文時的副署。以“兼掾尊”在懸泉置漢簡中可以檢索到:
(1)十一月戊辰效穀守長敦煌左尉護丞丹謂魚離鄉嗇夫吏寫移書到驗問收責
言會十二月十日如律令 /兼掾尊守令史永 ⅡT0114③:520
(2)□□朔丁亥效穀守丞政謂安樂鄉縣泉置嗇夫□□安民亭 A
…… 如律令
/ 兼掾尊佐賞 B ⅤT1510②:129AB
“嗇夫並”比較多,可以明確歸屬效穀縣的嗇夫並有簡:
(3)丙辰效穀守丞丹謂置嗇夫吏寫移書到簿入言會
月十五日毋失期如律令 / 兼掾武嗇夫並 ⅣT0317③:5A
列述三簡文字,旨在想給簡2找到一個大致可以比附的紀年時間。以三簡文字,都是效穀縣發文之懸泉置形成的,其中簡(3)的守丞丹可能就是簡(1)的丞丹,這裡除漢代的守官之製外,還有掾尊與嗇夫並並現的簡2佐證。誠如大家所見,三簡也沒有出現明確的紀年年號,而簡(1)之“效穀守長敦煌左尉護”在它簡出現的明確時間是永始四年。即:
(4)永始四年四月乙未效穀守長敦煌左尉護謂郵書史 ⅡT0215②:422
由敦煌左尉兼任效穀縣守長,是漢代吏制的又一特例。[4]由之可見簡2的時間大致應該在永始年間。
簡3.□丞恭移過所□□
□如律令 三月癸巳西 ⅠT0109S:121
本簡紅柳,上、下殘,傳文書。判斷其是傳文書的主要依據是“丞恭移過所”,“三月癸巳西”(這幾個字比較小),是其經過懸泉置的時間。右行末尾的二字,《壹》未釋讀,根據圖版首字的殘存筆迹,應釋作“遣”字。類似的傳文書如:
(5)永始二年三月丙戌朔庚寅樂涫長崇守丞延移過所遣佐王武逐殺人賊朱順敦煌郡中當舍
傳舍從者如律令 ⅠT0110①:5A
(6)守丞萬移過所遣尉史乘原願 ⅠT0111②:108
(7)建始二年三月戊子朔乙巳氐池長延壽移過所遣傳舍佐曹就爲詔送徒民敦煌郡乘軺車一乘馬一匹當舍傳舍
從者如律令 / 掾長令史臨佐光 ·四月己巳過西 ⅠT0210①:63
(8)永始四年九月辛丑朔乙卯匽師丞慶移過所遣盧亭長唐輔爲郡輸
從者如律令 六月丙辰東 ⅡT0113②:48
以上述四簡足以說明“遣”字是無疑的,而與其殘存的字形也是相符的。而本簡的左行首字《壹》雖未釋讀,但正常情況下無疑應該是“者”字。至於其下的時間“三月”等字,應該與“令”字有間隔,雖不能以字體顯示二者的差異,但間距還是可以的。
這就是文書性質的判斷與簡牘釋讀的相互作用的具體表現。
簡4.建始二年正月己未朔壬申宜□ ⅠT0109S:130
本簡紅柳,下殘,簡體有隙裂,官文書。殘存的文字以官文書首起的時間為主,其中的建始二年正月己未朔,壬申是14日。接其下的“宜”字,作為官文書官名或地名+官名的部分,首先使人想到的是“宜禾”都尉或宜禾候官。即“宜”下的未釋字一定是“禾”字。因此之故,“宜”下的一點斜筆應是“禾”字的首筆。
簡5.六月餘鞌五 其二幣
三完 ⅠT0109S:134
本簡紅柳,下殘,簡體雖遭蟲蝕,但字體較明,屬於器物簿。“幣”字作“”形,此字“巾”部不存,嚴格來說應釋作“敝”字。二字意思為一,但字形迥異。如字書收:
“幣”字在“巾”部,字書第271頁:
“敝”字在“攴”部,字書第371頁:
簡6.簿詣廷時佐麻忠受忠在廷養假唯廷問忠報府敢言之 ⅠT0109S:135
本簡紅柳,下殘,上行官文書。文書報告當某書(簿)送到縣廷時,佐麻忠知道此事,麻忠正好在縣廷,不明的地方直接詢問麻忠即可。其中的“府”相對於太守府。報告的起草人不明,可能是懸泉置關於某事的匯報文書。“忠在廷養假”何義?癥結在“假”字的解讀。“假”有假借之義,於此無解。“假”字作“”形,疑為“馬”字。字書收“馬”字有“”“”與“”。[5]佐麻忠在縣廷養馬,可能是幫助或臨時在縣里養馬。
簡7.·縣泉置永光五年八月茭出□ ⅠT0109S:136
本簡紅柳,下殘,簡體蟲蝕,字跡殘泐,已有釋讀無異議,唯最後一個未釋字以文例應釋作“入”字。作為懸泉置八月的茭賬簿,應該就是出入簿。如:
(9)縣泉置河平四年四月盡六月茭出入簿 ⅠT0110②:8
(10)五鳳四年十一月茭出入簿 (削衣)ⅠT0109S:10
(11)·縣泉置□□□年五月茭出入簿 ⅠT0309③:27
類似的“茭出入簿”,可以分作入簿、出簿之外,還有餘簿,而單獨以“出簿”成書者尚無。
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中韓日出土簡牘公文書資料分類整理與研究(20&ZD217)”部分成果之一。
[1]甘肅簡牘博物館、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陝西師範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懸泉漢簡(壹)》,上海:中西書局,2019年。因簡文與簡號直接對應,頁碼不贅。下同。行文簡稱《壹》,超出《壹》之外的懸泉置漢簡釋文源自2003年定稿。
[2]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肩水金關漢簡(壹—伍)》,上海:中西書局,2011—2016年。簡文與簡號對應,頁碼不贅。
[3]張俊民:《懸泉漢簡:社會與制度》,蘭州:甘肅文化出版社,2015年第34頁。
[4]張俊民:《懸泉漢簡新見的兩例漢代職官制度》,《敦煌研究》2015年第6期。
[5]陳建貢、徐敏:《簡牘帛書字典》,上海:上海書畫出版社,1991年第921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2年1月4日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