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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讀《懸泉漢簡》札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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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陽師範學院)
(首發)1 〼年十二月乙巳縣泉置守嗇夫昌敢言之督郵李掾治所記曰Ⅰ90DXT0210①:79
按:該簡簡首殘缺整理者未釋,依據Ⅱ90DXT0111②:46號簡“縣泉置守嗇夫昌”任職時間在河平四年,如下:
河平四年正月甲寅丁卯縣泉置守嗇夫昌敢言之廷移府書曰調Ⅱ90DXT0111②:46
據此,Ⅰ90DXT0210①:79號簡簡首可補“河平四”三字,依據曆法,河平四年十二月是“己卯朔”,乙巳是該月的“二十七日”,[1]文意相合。據此,釋文作:
(河平四)年十二月乙巳縣泉置守嗇夫昌敢言之督郵李掾治所記曰Ⅰ90DXT0210①:79
另對比Ⅰ90DXT0210①:79、Ⅱ90DXT0111②:46兩簡字跡,疑爲同一書手所寫,文書內容又有一定的關聯,或可編聯。
另Ⅰ90DXT0114③:60號簡釋文作:
〼辛卯縣泉置守嗇夫昌敢言之謹Ⅰ90DXT0114③:60
依據Ⅰ90DXT0210①:79、Ⅱ90DXT0111②:46兩簡,Ⅰ90DXT0114③:60此簡的時間可能也在“河平”年間。
另Ⅱ90DXT0111③:22號簡釋文作:
〼□置守嗇夫昌敢言之
該簡圖版殘缺,簡首整理者未釋,依據Ⅰ90DXT0210①:79、Ⅱ90DXT0111②:46兩簡,簡首可補“縣泉”。釋文當作:
〼縣泉置守嗇夫昌敢言之Ⅱ90DXT0111③:22
另Ⅰ90DXT0109②: 75號簡釋文作:
〼□守嗇夫昌敢言之謹〼 Ⅰ90DXT0109②: 75
該簡簡首圖版殘缺,作:,整理者未釋,依據Ⅰ90DXT0210①:79、Ⅱ90DXT0111②:46兩簡以及現存字跡,可補“置”字。釋文當作:
〼置守嗇夫昌敢言之謹〼 Ⅰ90DXT0109②: 752 □□□□□Ⅱ90DXT0113①:70
按:該簡右側斷裂,圖版僅存左側,整理者未釋讀。仔細審讀簡末兩字,圖版作:、,或可釋讀作“定”“佐”兩字,Ⅱ90DXT0111①:264號簡“定”“佐”兩字作:、,可參。由此,釋文作:
□□□定佐Ⅱ90DXT0113①:70
[1] 朱桂昌編著:《太初日曆表》,北京:中華書局, 2013年,第163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2年1月6日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