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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烏程漢簡》讀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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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學岳麓書院)
(首發)一 《烏程漢簡》簡006釋文[1]:
十□年七月庚戌朔,辛〼【正】
□□用者書言之〼【反】
按:“朔”下可見“辛”字,可見當有日干支,故“朔”前逗號可刪。二 簡016釋文:
平望鄉,綏和二年。
按:簡首有一墨丁,當補。“二年”之後有挖出的凹槽,簡基本沿凹槽下沿殘斷。簡文“平望鄉綏和二年”僅有主體和時間,其後當還有具體的事項。釋文於“綏和二年”後加句號,[2]可刪,釋文作“·平望鄉,綏和二年”。三 簡048釋文:
〼都五牒□〼
按:殘簡末端有墨跡清晰可見,釋文可改作“〼都五牒□……□〼”。四 簡049釋文:
〼[簪]褭亥
按:“簪”字為整理者擬補,“簪褭亥”之“亥”為人名,構成“爵位+人名”的結構。其下有一條粗墨線,當是鉤識標記,釋文漏釋,當補出。若是,則此簡或為某名籍之殘片。五 簡063釋文:
〼丙申。□陽。
〼陽豙□□□。
按:“陽豙”之“陽”圖版作 ,左邊無阜旁,當改作“昜”。六 簡062釋文:
𧗵(率)筭卌三錢。
按:“筭”下脫一字,圖版作,當是“出”字。七 簡083釋文:
烏程屬會稽郡以亭行。[3]
里耶秦簡多見“遷陵以郵行洞庭”“遷陵洞庭以郵行”等封檢題署,與此簡類似。關於里耶秦簡中的“遷陵以郵行洞庭”,學界主要有兩種理解:一種認為“以郵行”之前是收件者,“遷陵以郵行洞庭”是指洞庭發往遷陵;另一類相反,認為是遷陵發往洞庭。兩種意見的共同點是都認為遷陵、洞庭兩地之間的文書往來。吳方基先生提出新解,認為“遷陵以郵行洞庭”表示傳遞的目的地是“遷陵”,題署“洞庭”是表示傳遞目的地的屬郡。[4]烏程簡“烏程屬會稽郡以郵行”或可作為吳氏新解的直接證據,值得重視。八 簡094釋文:
廷。大部史門下受事。
按:“廷”前有墨點清晰可見,當補。九 簡103第二欄釋文:
〼□□□。
一人屬珠官。
按:第一行未釋三字均僅見左半,據殘筆,第一字圖版作,與第二行的“屬”字()對比,殘形相符,或是“屬”字。第三字圖版作“”,據殘形或為“府”字。第一行釋文或是“[□人]屬□府”。十 簡123釋文:
徒山伐錢五千。
姚磊先生將“伐錢”斷為一詞,認為不見於傳世文獻,故將“伐”通作“罰”,又將“徒山”與懸泉漢簡中的“山徒”聯繫,認為“徒山伐錢五千”可能是指對受過刑罰的人的罰錢五千。[5]其實,曹錦炎先生在《烏程漢簡概述》中已經對“山伐”作過簡單考證:[6]
“山伐”一詞見於《漢書·地理志下》:“江南地廣,或火更水耨。民食魚稻,以漁獵山伐為業,果蓏蠃蛤,食物常足。”顏師古注:“山伐,謂伐山取竹木。”此簡即指付予徒眾山伐之工錢,可佐證《漢書》及顏注。
“烏程”為會稽屬縣,正是《漢書·地理志》所謂“江南”之地。此外,簡文中還多處提及“鱣”“鮮”(魚名)“乾魚”“魚子”等,又可與“民食魚稻”對應。相較而言,曹錦炎先生“山伐”之解更勝。十一 簡105正面釋文:
〼□望里公乘草莽臣昧死再拜,上言變事〼
按:簡文所釋“望”字僅剩下部殘形(),恐未必“望”字,“望”字之上殘斷,並無文字,“望”前之“□”當刪。此簡是與“上書言事”有關的公務簡,西北漢簡習見,如居延新簡EPT52.318A“〼□□公□草莽臣鎮昧死再拜上書”,肩水金關漢簡73EJT23:797B“嗇夫安世亭長息憲上書安世息言變事告侍報檄到〼”,簡文均包括具體的人名。烏程漢簡105“臣”字下缺人名,或是脫漏。十二 簡106釋文:
〼□先□旨受移郡國為理之。 為□□〼
按:該簡左側殘缺,故簡文或多或少有殘損。釋文所謂“理”字圖版作,並無“玉”旁,結合簡文書寫佈局考慮,恐無“玉”旁,釋文或本當作“里”。十三 簡142釋文:
乾魚四結。
按:該木牘上部有類似於封泥槽的凹形槽,底部內收,呈梯形,其功能或與簽牌相似。簡文“結”字之下木紋清晰,無刮削痕跡,當無文字。故“乾魚四結”之“結”屬上讀,作量詞。“結”作量詞十分罕見,法門寺《衣物賬》碑中記錄了一處“結”稱量絲線的用法:
新絲一結 百索線一結(法門寺碑 250)
王紹新先生《隋唐五代量詞研究》收錄了此例,認為“結”大概是結起來的一束。後世未見,當代也無此量詞。[7]出土簡帛材料所見計量“魚”最常見的個體量詞是“頭”,如:
幸以為明賈鮮魚五十頭。肩水金關漢簡73EJT29:114A
元年二月中,魚廿頭遣李長實。肩水金關漢簡73EJC:284
也使用“枚”,如:
出魚卅枚,直百〼 居延漢簡274.26A
出魚十枚 以過長羅侯軍長史吏具。懸泉漢簡Ⅰ90DXT0112③:70
馬王堆一號、三號漢墓遣冊有一個計量魚的量詞“”(也用於計量“梅”“筍”等),如“白魚五”(49)、“鰿(鯽)離巂(膎)一”(47)、“鯉離巂(膎)一”(48)。唐蘭先生認為“”就是“𠦫”,𠦫與緝、輯、戢都有集合之義,在簡文指將用竹籤把食物串起來放在一起。出土遺物中有一迭用竹籤穿起來的梅子,即對應簡文中的栂十𠦫。[8]此說影響甚廣。最近,王強先生提出“”是“𦕾(聒)”的訛體,讀為括。括有結扎、捆束、約束等義,認為將魚乾、筍乾及成串的梅子約束在一起構成的計量單位稱為一括。[9]王強質疑唐氏將“”釋為“𠦫”是有道理的,釋“聒”讀為“括”可從。烏程漢簡“乾魚四結”之“結”,作動詞時也有束、縛之義。《釋名·釋姿容》:“結,束也,束持之也。”[10]《文選·張衡〈西京賦〉》:“罝羅之所羂結,竿殳之所揘畢。”李善注引薛綜曰:“結,縛也。”[11]引申作名詞,將物品束縛在一起稱為一束。這正與王強先生釋馬王堆遣冊中的“”為“聒”讀為“括”相通。另外,烏程簡142計量魚使用“結”可能與“乾魚”有關。因為未經處理的鮮魚很難使用繩索束、縛,而去除內臟、經過風乾處理製成“乾魚”後則比較容易捆縛。馬王堆漢墓遣冊所載的各種魚可能也是經過風乾處理的。十四
簡143釋文:
四年市人負筭。
按:市,《說文·冂部》:“買賣所之也。”[12]指集中進行交易的場所。也可作動詞,指賣買行為。《爾雅·釋言》:“貿、賈,市也。”邢昺疏:“謂市,買賣物也。”[13]市人,既可以指市集中之人,也可以指參與賣買行為的人即商人。簡文“市人負筭”之“市人”當指後者。“筭”即算賦,市人算即對商人資產征收的算緡錢。《漢書·武帝紀》:“(元狩四年)初算緡錢。”[14]《史記·平准書》:“諸賈人末作貰貸賣買,居邑稽諸物,及商以取利者,雖無市籍,各以其物自占,率緡錢二千而一筭。”[15]負筭,欠算賦也。《後漢書·左雄傳》“寬其負筭”注:“負,欠也。筭,口錢也。儒生未有品秩,故寬之。”[16]從形製來看,本簡上、下兩端削低(下部沿削低處殘斷),完簡呈扁平“凸”形,與封檢類似。“四年市人負筭”即四年商人所欠算緡錢,其下當有詳細名目。十五
簡147釋文:
前得六十四箕。 後得七十箕。
□□□六十六箕。 合爲二D。
姚磊先生據烏程縣有前、中、後的佈局,認為“六十六箕”前當為“中得”二字。[17]按:該簡雖然左上部稍有殘損,但文字整體比較清晰,圖版如下:
“六十六箕”之前空缺較大,參照右邊“前得六十四箕”,此處應該不止兩個字。再看文字殘形(如上右圖),也不是“中得”二字的殘筆。因此,故釋文仍宜遵循整理者舊釋。十六 簡152釋文:
□人頒𣪠。
凡𣪠者廿八人。 (第一欄)
□□
陳寬
徐酉
徐賞
□□□(第二欄)
□□
孔封
陳復
蘇它
□□□(第三欄)
□□
□□
□□
□□(第四欄)
按:《禮記·祭義》:“古之道,五十不為甸徒,頒禽隆諸長者。”鄭玄注:“頒之言分也。”[18]簡文中的“頒𣪠”即分𣪠,即分開拘繫的意思。《漢書·外戚傳》:“……盡收御者官吏及馮氏昆弟在國者百餘人,分繫雒陽、魏郡、鉅鹿。”[19]
另,“□人頒𣪠”右側隱約可見筆畫,結合“凡𣪠者廿八人”,可知右側至少還有一行字,與“頒𣪠”之人數合成廿八之數。
又,第三欄第四個姓名(“蘇它”之下)首字圖版,與同簡的、相比,字形相近,應是“陳”字。十七 簡176釋文:
周公媽多問,卑(俾)赦卿以十一日到
賣者、車者,貴賤自以意。月□。 (原簡小字書寫)
烏程,無可處者,意欲止留家。【正】
錢未有去時,女(汝)且毋忘之續,日向作治,躬
未寧已。出門未謝張媽,䃪頭,千萬卷(惓)=(惓惓)。□
母丁寧,卑(俾)赦卿來言,長已(以)來無有親人,已有
女(汝)與續母,當自往,且以累女(汝),二人自還可。【反】
按:該牘正面兩行大字之下均有3—5個小墨點,此前似未見。該牘正面大字2行,字大行疏,容字24(不含小字);背面文字4行,文字小且緊湊,容字63(不計重文),可見書寫者並未預先規劃。背面末尾“二人自還可”辭意未盡,聯繫到正面小字,二者似當連讀作“二人自還,可賣者、車者,貴賤自以意……”。基於此,筆者認為信牘正面大字之下的墨點,應該是為了與中間的小字進行區分。我們知道,當古人書寫出現文字脫漏時,若脫漏文字不多,常徑於脫漏處以小字補出。在原來的文字下加小墨點,也可以與脫漏補書小字的情況相區分。
整理者在凡例中提及“簡牘釋文以尊重原簡的行款為要”,但不利於讀者理解簡文。特別是如信牘176這種背面未書寫的內容又寫到正面的情況。為了兼顧“尊重原簡行款”和閱讀,可以在釋文前加數字序號,如下:
1.周公媽多問,卑(俾)赦卿以十一日到
7.賣者、車者,貴賤自以意。月□。 (原簡小字書寫)
2.烏程,無可處者,意欲止留家。 【正】
3.錢未有去時,女(汝)且毋忘之續,日向作治,躬
4.未寧已。出門未謝張媽,䃪頭,千萬卷(惓)=(惓惓)。□
5.母丁寧,卑(俾)赦卿來言,長已(以)來無有親人,已有
6.女(汝)與續母,當自往,且以累女(汝),二人自還可 【反】十八 簡180釋文:
㝅公昨去葱=(匆匆),語不悉。今餘杭龔公所買通
鱣,賤貴與之,復欲得鱣,二千與爲可買,但千七、八者勿賣之,賤
□逐,須二千信可賣。公壽,去者必取㑟(兵)弩鎧楯持歸,其餘不一【正】
物,置自中履,蓋屬累宋家及曹。告新婦:朱孝令當得
三千五十,玉林少千廿五,嚴母少四百,屈母少二百廿五,社元臺少九
百廿五,陳母少三百□,□女少百七十五。得錢晏,疎已之言。
丁寧違耶不言。【反】
按:簡文第三行“須二千信可賣”之“信”字圖版作,從言、千聲,是楚文字的寫法。這枚信牘上的部分文字頗有行楷韻味,與東牌樓東漢簡部分簡牘的書風類似,故其年代當在東漢(甚至晚期)。在東漢時期書寫的簡牘中還保留有楚文字的寫法,這是值得注意的現象。這可能與會稽所在的越地受楚文化的影響較深有關係。《玉篇·言部》:“信,明也。”[20]《國語·周語下》:“言以信名。”韋昭注:“信,審也。”[21]簡文“須而且信可賣”是說一定要確保二千錢方可賣出。
又,簡文言“朱孝令當得三千五十”,其下記玉林、嚴母、屈母、杜元臺、陳母、□女等6人少錢之數。“少”有缺少之義,故可引申出欠(錢)之意。[22]簡文中的“玉林少千廿五”等大概就是欠錢的記錄。整理者所釋“陳母少三百□”,若算三百,則6人所少之錢正合“朱孝令當得三千五十”之數,恐不是巧合。筆者認為“陳母少三百□”最末的未釋字當屬下讀,句讀作“陳母少三百,□□女少百七十五”,“□□女”指某人之女,比之前的“□女”更合理。十九 簡185正第三行釋文:
〼□召蘭家一人□遺□詣廷。墕叩頭叩頭,死罪死罪。奉被記輒部遺録。召蘭家一人未能及
按:“詣廷”前未釋之字圖版作(下左圖),當是“將”字。簡文第四行有“將詣”辭例,“將”字圖版如下右圖,字形相近。
二十 簡200釋文:
〼□兄望長父□皆對〼
〼兄望詣廷,敢言之〼
按:“兄”字之前有兩字,筆跡明顯,如下:
故當補一“□”。據第二行“兄望詣廷”可知,“望”是人名,故第一行“兄望”之下當斷作“兄望、長父□皆對”。二十一 簡202釋文:
錢師頓首言。往人勿復相輕昜(易)以爲失,
率當知慺=(慺慺)。
戴師侍者,久未復相見,勤【正】
市事用心□,因言□前所取鋥(鐵)
錢已留久,敢使婦往而令乞,不相歸。
此若少意,……人往,必具錢相歸以。【反】
按:正面第一行“錢師頓首言”下有兩行小字,“往人”之前有字圖版作,是“附”字。簡背第三行“人往”前一字圖版作,應是“追”字。第二行說到“使婦往……不相歸”,故此處的“追人往”大概是說又請人前去。筆者在前文說過這種不論文意是否完整一律在簡文結尾加句號的方式不妥。此處整理者釋文於“必具錢相歸以”後加句號,亦不妥。“必具錢相歸以”當與正面第一行“錢師頓首言”下的小字連讀為如下:
……必具錢相歸。以往人勿復相輕,昜(易)以爲失,率當知慺=(慺慺)。二十二 簡204正第三行釋文“……稚文叩=頭=”,“稚文”下脫一字,圖版作。在私人書信中,套語“叩頭叩頭”前若加人名,中間一般沒有其它成分,故此處漏釋之字或當屬上讀,斷讀為“……稚文□。叩=頭=”。
[1] 中央美術學院漢字文化研究所編《烏程漢簡》,上海書畫出版社,2022年。
[2] 無論簡文句意是否完整、是否成辭,整理者都在每一條簡文結束處均加句號,不妥。
[3] 另有“烏程屬會稽郡以郵亭行”,其中“郡以郵”“亭行”分別用小字分寫在左右兩側,此句當為習字抄寫。故此處未錄。
[4] 吳方基《里耶秦簡“遷陵以郵行洞庭”新解》,《簡帛》第十九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年,第125-134頁。
[5] 姚磊《讀〈烏程漢簡〉札記(十五)》,簡帛網2022-11-17,http://www.bsm.org.cn/?hanjian/8852.html。
[6] 曹錦炎《烏程漢簡概述》,中央美術學院漢字文化研究所編《烏程漢簡》“概述”第4頁。
[7] 王紹新《隋唐五代量詞研究》,商務印書館,2018年,第300頁。
[8] 唐蘭《長沙馬王堆漢軑侯妻辛追墓出土隨葬遣冊考釋》,《文史》第10輯,第21頁。
[9] 王強《釋馬王堆漢墓遣冊中的量詞“括”》,《古文字研究》第三十四輯,中華書局,2022年,第461-465頁。
[10] 劉熙撰、畢沅疏證、王先謙補《釋名疏證補》,中華書局,2008年,第86頁。
[11] 蕭統編、李善等注《六臣注文選》,中華書局,2012年,第56頁上。
[12] 許慎轉、徐鉉校定《說文解字》,中華書局,2013年,第105頁下。
[13] 《爾雅》,中華書局,2016年,第13頁。
[14] 班固撰、顏師古注《漢書》卷六《武帝紀》,中華書局,2013年,第178頁。
[15] 司馬遷撰、裴駰集解、司馬貞索隱、張守節正義《史記(修訂本)》,中華書局,2014年,第1725頁。
[16] 范曄撰、李賢注《後漢書》卷六一《左周黃列傳》,中華書局,2012年,第2018-2019頁。
[17] 姚磊《讀〈烏程漢簡〉札記(八)》,簡帛網2022-11-7,http://www.bsm.org.cn/?hanjian/8836.html。
[18] 鄭玄注、孔穎達疏《禮記正義》卷五六《祭義》,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852-1853頁。
[19] 班固撰、顏師古注《漢書》卷九七下《外戚傳》,第4006頁。
[20] 顧野王《大廣益會玉篇》,中華書局,1987年,第42頁上。
[21] 韋昭注、徐元诰集解《國語集解》,中華書局,2019年,第117頁。
[22] 《漢語大字典》“少”字下有義項“欠”,但所引書證晚至金董解元《西廂記》。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為2022年12月10日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