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外國語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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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勶穀食氣》簡四四:“凡食氣者,東鄕(向),目,比齒而立,歙其波,氣盡歸之少腹,楪之。”
其中的“楪”字作形,整理者認為讀為何字待考。【1】勇按,整理者的隸定有誤。此字不是“楪”字。仔細觀察字形,此字當從木從。《說文·囗部》:“困,故廬也。從木在囗中。,古文困。” 故簡文此字應是“梱”字。《說文解字·木部》:“梱,門橛也。”段注:“一曰門梱也。門部曰:‘闑,門梱也。’然則門梱、門橜、闑,一物三名矣。謂當門中設木也。《釋宮》:‘橜謂之闑。’廣雅:‘橜機闑𣏔也。’𣏔同梱,《史記孫叔敖傳》曰:‘楚俗好庳車,王欲下令使高之,相敎閭里使高其梱。居半歲,民悉自高其車。’《史記張釋之馮唐傳曰》:‘閫以內者,寡人制之。閫以外者,將軍制之。’《漢書》‘閫作闑。’韋昭曰:‘此郭門之梱也。門中橜曰梱。’鄭注《曲禮》曰:‘梱,門限也。’與許不合。”
《史記·孫叔敖傳》:“王必欲高車,臣請教閭里使高其梱。”可見,“梱”即指門限之義。
其或可假借為“稇”,指捆、束之義。如《儀禮·大射儀》: “既拾取矢梱之。”其實無論讀為“困”“ 綑”,還是讀為“稇”“捆”“ 綑”皆是取義其限制、束縛等原始意義。當然,“梱”還可以表示成就之意。《方言》卷三:“梱,就也。”錢繹箋疏:“綑、捆、裍、稇並與梱通,皆成就之意也。”如此,簡文是説食氣者将氣歸於小腹之後,食氣過程便完成。
據《醫心方》引《大清經》云:“服法:閉口目,如常喘息,令息出至鼻端,即鼓兩頰,引出息,還入口,滿口而咽,以足為度,不須吐也。”又引《千金方》云:“調氣時,仰臥,床鋪厚軟,枕高下共身平,舒手展腳,兩手握大拇指節,去身四五寸,兩腳相去四五寸,引氣從鼻入腹,足及停止,有力更取,久住氣閉,從口細細吐出盡,還從鼻細細引入。”【2】
“以足為度”“足及停止”似乎也可以佐證“捆之”指完成之意。
注釋:
【1】彭浩主編:《張家山漢墓竹簡(三三六號墓)》上冊,文物出版社,2022年,圖版第24頁;釋文注釋第133、134頁。
【2】[日]丹波康賴撰、高文柱校注:《醫心方》,華夏出版社,2011年,第571-572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為2023年4月1日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