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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越木簡》校讀札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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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古文字與中華文明傳承發展工程”協同攻關創新平臺)
(首發)廣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南越王博物院編著的《南越木簡》公佈了南越國宫苑遺址J264滲水井考古發掘及出土南越國時期木簡的田野考古報告。[1]在此基礎上,筆者嘗試對一些木簡的釋讀提出新的考釋意見,不妥之處,敬請方家指教。
一 《南越木簡》簡006釋文作:
〼歷……下…… 006
“歷”下一字簡文圖版作,摹本作,整理者未釋。今按:字疑釋爲“廷”,秦漢簡牘中“廷”字作:(張家山·二年律令·116)、(張家山·功令·60)、(里耶8-1326),另姚磊釋簡001“除大樹非□□□□廷□不”中“廷”字,[2]可參看。
釋文可作:〼歷廷……下……二 《南越木簡》簡008釋文作:
〼其急道言情辤(辭)曰以□使笞智不〼008
整理者釋文“以”“使”之間有一未釋字。今按:核查原圖版,簡008除末尾“智不”三字字間距較小外,其餘字字間距均匀,“以”“使”之間似無殘筆。該簡拼綴而成,首尾皆殘,“殘長23.2、寬1.8、厚0.1釐米”,[3]而“完整木簡的長度在25釐米左右”,[4]因此該簡目前所存文字即接近原貌。南越木簡簡文疏密隨文字多少而變,但整體而言每枚木簡字間隔基本一致。簡牘書寫中常見簡文“上疏下密”或“上密下疏”的現象,前者見里耶簡9-44、居延簡EPT27:3,后者見里耶簡8-1544、居延簡EPT5:1,這種現象當是書手在書寫時佈局欠缺所致。“以使”在傳世文獻中屢見,表示命令某人、派遣某人的意思,如《戰國策·趙》:“欲以使攻宋也。”[5]《史記·周本紀》:“秦召西周君,將以使攻王之南陽也。”[6]此處“以使笞智”即命人笞打智。
釋文可作:〼其急道言情,辤(辭)曰:以使笞智,,不〼三 《南越木簡》簡014釋文作:
〼不敢盗苟不信顯以問□ 014
“問”下一字簡文圖版作,摹本作,整理者未釋。今按:字疑釋爲“邑”,秦漢簡牘中“邑”字作(里耶8-882)、(南越015)、(張家山·功令·166),觀察該字圖版,上部从“囗”,摹本有所遺漏。整理者注該字爲人名,郝本性認爲“此簡爲被告的辯解辭”,[7]秦漢時期“邑”作人名罕見,簡下段若無殘損,則其下仍有編聯,[8]或此處“問邑”爲詢問邑人有關情況,簡015有“〼問(遲)邑人”,辭例相近,整理者注“邑人”作“都城中人”,劉增貴據史籍所載釋爲“同縣人”,姚磊從劉説義爲“同鄉”。[9]史籍中用“邑”表都城常作“都邑”,如《漢書·天文志》:“是日光明,聽都邑人民之聲”,[10]《漢書·藝文志》“禮失而求諸野”顔師古注:“言都邑失禮,則於外野求之,亦將有獲”。[11]簡牘文獻中“邑”常用來表示基層行政單位,如“麗邑”(嶽麓壹022/1952)、“栒邑”(嶽麓肆084/2149)、“安邑”(居延EPT5:5)等,劉説可從。
釋文可作:〼不敢盗,苟不信,顯以問邑四 《南越木簡》簡020釋文作:
〼及疆□至如曰我未020[12]
“疆”上一字簡文圖版作,摹本作,簡文殘泐,整理者疑爲“及”。今按:字與“及”差異較大,南越木簡中“及”字作(011)、(011)、(024),其共同點是下部撇捺兩筆彼此交叉,同時最左部撇畫不與右部折筆相交。因此,字當存疑爲是。
釋文可作:〼□疆□至如曰我未五 《南越木簡》簡062釋文作:
問故轉辤(辭)從實從實無使人爲此 062
第一個“實”字下有重文符號,整理者認爲此重文符號兼管“從實”二字。今按:核圖版,“從”字下無重文符號,“實”字下有重文符號。與之類似的是,麥金豪、黎金指出,簡084“地唐”、簡111“不邪”均爲二字重文。[13]核圖版,簡084“地”下無重文符號、“唐”下有重文符號,簡111“不”“邪”二字下均有重文符號,同時“地”“唐”“不邪”均指代具體的人。麥金豪、黎金意見可從,但簡062重文符號兼管“從實”二字會導致簡文頗難理解,簡084“地”下無重文符號或系書手脱漏。[14]實,實際,《韓非子·主道》:“虛則知實之情。”[15]《張家山漢簡·功令》簡14:“上功勞不以實若一功以上,奪爵一級。”[16]從實,從實際出發,《漢書·匡衡傳》:“恐郡不肯從實。”[17]簡文大意爲:詢問故口辭,要求故如實回答。(故回答:)實際上没有隨從派人做此事。
釋文可作:問故轉辤(辭),從實。實無使人爲此。六 《南越木簡》簡070釋文作:
□□□□□持北□□而□□ 070
“北”上一字簡文圖版作,摹本作,整理者釋作“持”。今按:字左部似从“日”,當爲“時”。南越木簡中从手之字共4例,分别是“操”(南越039)、“掾”(南越044)、“拱”(南越096)、“操”(南越111),南越木簡中確定的“時”字作(南越042)、(南越051)、(南越079),可參看。南越木簡時代上限在西漢吕后五年或稍前,下限在西漢文帝前元二年或稍後數年[18],其中包含不少記載軍事的史料,如簡012與簡015即反映出南越國與北部偏東邊境邦國發生軍事衝突的問題,整理者疑爲閩越。[19]吕后七年,“有司請禁南越關市鐵器”,漢越兵戎相見,歲餘南越吞併閩越;文帝元年,陸賈使越,趙佗“願長爲藩邦”,至此直到趙佗去世,漢越無軍事衝突。[20]而至於閩越同南越的關係,史籍所載“至建元六年,閩越擊南越”,[21]似乎閩越入南越的近半個世紀里,雙方一直保持貌合神離的狀態。此處的“北”或與漢朝及閩越有關。
釋文可作:□□□□□時北□□而□□七 《南越木簡》簡117釋文作:
不夷雞滿管宫麻一曰姑送載 117
“姑”下一字簡文圖版作,摹本作,整理者疑爲“送”。今按:字左部从辵無疑,右部似从彖,可釋爲“????(遁)”。秦漢簡牘中“送”字作(睡虎地·秦律雜抄·38)、(張家山·二年律令·225)、(張家山336·漢律十六章·291)。秦漢簡牘中从“彖”之字可見“緣”(里耶8-145)、“掾”(南越044)、“掾”(張家山·漢律十六章·120),可參看。從字形上看,南越“掾”字右部从“彖”,張家山“掾”字右部从“录”,查《説文解字》“录(彖)”,陳刻本(中華書局1963年版)字頭楷書作“彖”,正文作“录”;孫刻本無楷書字頭,正文作“录”;陳刻本(中華書局2013年版)楷書字頭作“彖(录)”,正文作“录”。[22]“彖”古音透母元部,“录”古音來母屋部,[23]相距較遠,構件的互用或與字形相近訛寫有關。《一切經音義·玄應音義》:“遁走:今作遯、逯二形,同。……遁,逃也。《廣雅》:遁,避也。”[24]《説文解字》:“遯,逃也。”[25]
釋文可作:不夷雞滿管宫麻一曰姑????(遁)載八 秦漢簡牘中“人”“入”二字常有訛寫出現,南越木簡中整理者釋“人”21例,釋“入”10例,現擇要分别羅列其圖版、摹本如下:
人:(南越012)、(南越022)、(南越023)
入:(南越055)、(南越080)、(南越082)
入(?):(南越003)、(南越022)、(南越095)、(南越108)
黃文杰、雷海龍對於秦簡中二字的區别已有所論述,[26]可參看。整理者釋簡003、022、095、108四字均爲“入”,觀察簡003、022圖版,第一筆短撇下似仍有筆畫(圖中紅圈所示),摹本有所遺漏,整理者釋讀當可從。然簡095、108從字形來看顯爲“人”,二簡辭例分别作“出入”、“入朝”,當是訛寫,可作“人〈入〉”。
簡095釋文可作:戊戌常使將下死雞居室 出人〈入〉;簡108釋文可作:軍時得人<入>朝盈,及畤就酒食盈[27]
[1] 廣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南越王博物院:《南越木簡》,文物出版社2022年,序第2頁。本文所引南越木簡釋文、圖版、摹本均出自此書,後文不再出注。
[2] 姚磊:《讀〈南越木簡〉札記(一)》,簡帛網2023年5月19日,http://www.bsm.org.cn/?hanjian/9024.html。
[3] 廣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南越王博物院:《南越木簡》,文物出版社2022年,第50頁。
[4] 廣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南越王博物院:《南越木簡》,文物出版社2022年,第44頁。
[5] [漢]劉向集録、范祥雍箋證、范邦瑾協校:《戰國策箋證》,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1182頁。
[6] [漢]司馬遷撰、[宋]裴駰集解、[唐]司馬貞索隱、[唐]張守節正義:《史記·周本紀》,中華書局2014年,第204頁。
[7] 廣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南越王博物院:《南越木簡》,文物出版社2022年,第53頁正文及注釋。
[8] 劉瑞指出:“從J264出南越木簡看,一些簡牘上所寫的文字内容高度相關且不能單獨成文,顯示其相互間原應有編聯。”參見劉瑞:《南越木簡研究》,收入廣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南越王博物院:《南越木簡》,文物出版社2022年,第104頁。
[9] 整理者注參見廣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南越王博物院:《南越木簡》,文物出版社2022年,第44頁。劉增貴釋參見劉增貴:《漢魏士人同鄉關係考論》,收入邢義田、林麗月主編:《臺灣學者中國史研究論叢·社會變遷》,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2005年,129頁。姚磊義參見姚磊:《讀〈南越木簡〉札記(二)》,簡帛網2023年5月22日,http://www.bsm.org.cn/?hanjian/9028.html。
[10] [漢]班固撰、[唐]顔師古注:《漢書·天文志》,中華書局1962年,第1300頁。
[11] [漢]班固撰、[唐]顔師古注:《漢書·藝文志》,中華書局1962年,第1746頁。
[12] 姚磊釋“我”,參見姚磊:《讀〈南越木簡〉札記(六)》,簡帛網2023年6月8日,http://www.bsm.org.cn/?hanjian/9057.html。
[13] 麥金豪、黎金:《南越木簡發現的聯想》,廣州市文化局、廣州市文物博物館學會:《廣州文博》(第1輯),文物出版社2007年,第6頁。
[14] 李洪財以西北漢簡爲主要材料對漢簡中與重文號相關的特殊寫法、釋録錯誤以及特殊表義解讀等情況進行了介紹,參看李洪財:《漢簡中與重文號相關的幾個問題》,《文獻》2023年第1期,第30-43頁。
[15] [清]王先慎撰、鐘哲點校:《韓非子集解·主道》,中華書局1998年,第26頁。
[16] 荊州博物館編、彭浩主編:《張家山漢墓竹簡(三三六號墓)(下)》,文物出版社2022年,第6頁。
[17] [漢]班固撰、[唐]顔師古注:《漢書·匡衡傳》,中華書局1962年,第3346頁。
[18] 麥金豪、黎金:《南越木簡發現的聯想》,廣州市文化局、廣州市文物博物館學會:《廣州文博》(第1輯),文物出版社2007年,第10頁。
[19] 廣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南越王博物院:《南越木簡》,文物出版社2022年,第52頁。
[20] [漢]司馬遷撰、[宋]裴駰集解、[唐]司馬貞索隱、[唐]張守節正義:《史記·南越列傳》,中華書局2014年,第3595、3596頁。
[21] [漢]司馬遷撰、[宋]裴駰集解、[唐]司馬貞索隱、[唐]張守節正義:《史記·東越列傳》,中華書局2014年,第2609頁。
[22] 陳刻本(中華書局1963年版)參見[漢]許慎撰,[宋]徐鉉等校訂:《説文解字》,中華書局1963年版,七上 十四。孫刻本參見[漢]許慎撰:《孫氏覆宋本説文解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21年版,第227頁。陳刻本(中華書局2013年版)參見[漢]許慎撰,[宋]徐鉉等校訂:《説文解字》,中華書局2013年,第140頁下。
[23] 唐作藩:《上古音手册》,中華書局2013年,第96、157頁。
[24] 徐時儀校注:《一切經音義三種校本合刊》,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16頁。
[25] [漢]許慎撰,[宋]徐鉉等校訂:《説文解字》,中華書局2013年,第35頁下。
[26] 黄文杰:《秦至漢初簡帛文字研究》,商務印書館2008年,第133-135頁。雷海龍:《〈嶽麓書院藏秦簡(肆)〉釋文商補(八則)》,《出土文獻與法律史研究(第七輯)》,法律出版社2018年,第83-92頁。
[27] 簡108句讀從何有祖說,參見何有祖:《新出南越國西漢木簡管窺》,簡帛網2006年12月30日,http://www.bsm.org.cn/?hanjian/4710.html;後改題《廣州市南越國宫署遺址西漢木簡考釋》,《考古》2010年第1期,第79-80頁;收入氏著《新出秦漢簡帛叢考》,科學出版社2021年,第120-121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為2023年7月14日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