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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家山漢簡《功令》“卅一”條淺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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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大學歷史系)
(首發)張家山漢簡《功令》“卅一”條載:
上林言,東䒦(㴀)、西䒦(㴀)嗇夫皆有秩節(即)缺,內史更調它官吏補,不習其事。請得自擇除官嗇夫、令史以補。[1]
對照圖版,可知釋文無誤,整理者認為此處“䒦”讀作“㴀”,意為“深”,東䒦、西䒦當皆為上林苑池沼名。[2]然此解釋過於迂曲,且並無證據證明上林苑中有以此為名之池沼。
按《嶽麓書院藏秦簡(叁)》簡143載“????〔就-僦〕日未盡,爲人庸(傭),除䒦。”[3],簡208-209載“之楊臺苑中除䒦徒所”[4],《說文解字》曰:“䒦,艸浮水中皃。”[5]可知“䒦”即是水草,上引嶽麓秦簡簡文中的“除䒦”即是清除、修剪水草的工作。[6]楊臺苑是與上林苑性質相似的禁苑園囿,清理水草是其日常維護的一個環節,或許《功令》“卅一”條中的東䒦、西䒦嗇夫便是負責在上林苑清理水草,據《三輔黃圖》,上林苑中有東陂、西陂二池,[7]或許即是此東䒦、西䒦名稱的來源,可能他們便是分別負責清理東陂、西陂二池水草的吏員,或也可能是分別負責上林苑東部和西部清除水草工作的吏員。但不論如何,整理者或許不煩將“䒦”字破讀為“㴀”。
“卅一”條中載東䒦、西䒦嗇夫有缺額,內史所調它官不習其事,因而請求自主擇除官嗇夫、令史以補,這讓我們想起睡虎地秦簡《秦律十八種·置吏律》:“官嗇夫節(即)不存,令君子毋(無)害者若令史守官,毋令官佐、史守。”[8]然《置吏律》中涉及的是官嗇夫因故離署無法處理公務時選擇什麼人來代理其職務的問題,令史為明確規定可以代理諸官嗇夫者。[9]而《功令》此條是涉及東䒦、西䒦嗇夫有缺額的情況下以何人補充之,除令史外,還明確提到官嗇夫。裘錫圭已指出官嗇夫是直接管理各種事務的下級長官,也即《管子》所謂“吏嗇夫”,並舉出田嗇夫、虎圈嗇夫、倉嗇夫、傳舍嗇夫、發弩嗇夫等多例。[10]官嗇夫為具體管理各類事務的官吏的統稱,具體官名前多以其負責的事項冠之,如見者嗇夫主管引見等事,冶匀嗇夫似以冶煉為專職等,東䒦、西䒦嗇夫亦應屬官嗇夫行列,其工作需對上林苑中池沼、地形等較為熟悉,因而由上林苑自行擇除更能保證其日常維護工作的進行。
[1] 荆州博物館編,彭浩主編:《張家山漢墓竹簡:三三六號墓》,北京:文物出版社,2022年,第111頁。
[2] 彭浩主編:《張家山漢墓竹簡:三三六號墓》,第111頁。
[3] 朱漢民、陳松長主編:《嶽麓書院藏秦簡(叁)》,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13年,第179頁。
[4] 朱漢民、陳松長主編:《嶽麓書院藏秦簡(叁)》,第214頁。
[5] 許慎撰,陶生魁點校:《說文解字》,北京:中華書局,2020年,第28頁。
[6] 張韶光:《〈嶽麓書院藏秦簡(叁)〉集释》,吉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7年,第264-265頁。此文蒙朱胄兄見示,在此致謝!
[7] 陳直:《三輔黃圖校證》,北京:中華書局,2021年,第97頁。
[8] 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睡虎地秦墓竹簡》,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釋文注釋第56頁。
[9] 孫聞博:《令史與秦及漢初的縣鄉行政》,《河北學刊》2022年第3期。
[10] 裘錫圭:《嗇夫初探》,收入《裘錫圭學術文集·古代歷史、思想、民俗卷》,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5年,第44-106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為2023年7月24日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