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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讀《肩水金關漢簡》札記四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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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學)
(首發)一 73EJT24:176簡釋文:
□二分
簡中“□二分”未釋字圖版為“” ,應釋為“用”字。字形與金關簡中“用”的省簡寫法一致(見表一),即字形中間省簡為一橫。“用+數詞+單位”的用法在金關簡中常見,如73EJT21:124簡“用三枚”,73EJT37:1083簡“用一匹”,73EJT30:31簡“用三千二百丈”“用三百枚”。故簡文應釋為:
用二分表一 簡號 73EJT24:176 73EJT23:13-0017 73EJT23:1008-0001 73EJT24:269A+264A-0047 73EJF3:186+188-0027 用 二 73EJT24:492簡釋文:
□二寸黑色
簡中“□二寸”未釋字圖版為“”,應為“尺”字。該字形上端殘斷,但下部所存字跡與金關簡中“尺”字下部一致(見表二)。該簡上下均殘斷,不過從簡文“二寸黑色”來看,應為出入名籍。出入名籍會記錄出入關卡人員的籍貫、姓名、爵位、年齡、出入時間,較為詳細的則會記錄出入人員的身高、膚色、乘用車馬、隨身物品等。如73EJT25:5簡“大夫師逢年卅長七尺二寸黑色牛車一兩鐱楯各一”,73EJT25:162簡“田卒濟陰郡定陶西牢里大夫王廣年廿八 長七尺二寸黑色”,73EJT27:20簡“河南郡雒陽褚里公乘李定國年廿八長七尺二寸黑色”,73EJT30:266簡“河南郡雒陽樂歲里公乘蘇之年廿六長七尺二寸黑色 弓一矢十二 乘方相一乘馬騩牡齒十歲 九月甲辰出 卩 ”等。從眾多文例來看,“二寸”之前的字可確定為“尺”字。故簡文應釋為:
尺二寸黑色表二 簡號 73EJT24:492 73EJT37:66-0011 73EJD17-0041 73EJT37:993-0030 73EJT37:753-0015 73EJT37:552+623-0014 73EJT37:17+384-0016 尺 注:為方便進行字形對比,本表第二行特單列出上行圖版的下半部分 三 73EJC:300簡釋文:
□□同縣男子趙贛等如牒去年八月中自言觻得長弘為移書至今不決
簡中“□□”第二個未釋字圖版為“”,或應釋為“寶”,該字形上部較為漫漶,但下方部件可確定為“貝”,整字與西北漢簡中的“寶”結構相同(見表三)。“□寶”應為人名,與男子趙贛同屬一縣。“寶”作為人名同樣出現在西北漢簡中,如157·24A簡“寶字子功”,1143簡“敦煌對宛里榦{韓}寶”,E.P.T59:68簡“第十四卒汜寶”。故簡文或應釋為:
□寶同縣男子趙贛等如牒去年八月中自言觻得長弘為移書至今不決表三 簡號 73EJC:300 居延舊簡(16·4B) 居延舊簡(157·24A) 居延新簡E.P.T59:68 敦煌馬圈灣漢簡1143 寶 四 73EJC:448A ……
橐他稽落亭長犯法反不論願以律取□
簡中“以律取□”,未釋字圖版為“”,應釋為“致”。該字中部殘缺,但從所殘存的墨跡在簡上的分佈來看,應為左右結構,且左部所存的字跡與金關簡中“致”的左側一致(見表四)。該簡下方殘斷,不過據文例推斷應為“以律取致籍”。“致籍”作為一種出入關的憑證在金關簡中很常見,如73EJT37:530簡“……昭武男子孫憲詣鄉自言願以律取致籍歸故縣謹案……憲毋官獄徵事當得以律取致籍名縣如牒”,73EJT37:1063 簡“謹移致籍敢言之”,73EJT37:1534簡“吏民出入關致籍”,73EJH2:6簡“以令取致籍遺猛衣用”等。故簡文應釋為:
……
橐他稽落亭長犯法反不論願以律取致表四 簡號 73EJC:448A 73EJT14:20-0006 73EJT24:73A-0057 73EJT24:377-0006 73EJT37:532-0003 致 注:為方便進行字形對比,本表第二行特單列出上行圖版的左半部分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3年9月22日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