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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懸泉漢簡(叁)》札記(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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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師範大學文學院簡牘研究中心)
(首發)2023年10月25日週三晚,“簡讀西北”工作坊第68期在西北師範大學致公樓B區502室舉行,本次讀簡活動由西北師範大學文學院2023級漢語言文字學專業碩士研究生張英颯領讀,洪帥教授指導,任立講師主持,研讀內容爲《懸泉漢簡(叁)》[1]Ⅱ90DXT0114①:55——Ⅱ90DXT0114①:76及相關簡文。此次讀簡後已寫成札記(四),但拙見未盡,續寫如下。本札記由洪帥、叢晨晨執筆。
一 〼庚辰敦煌大守□丞破胡謂過所河津 〼
〼馬二匹當舍傳舍從者如律令 〼 Ⅱ90DXT0114①:125+58
按:本簡第六字未釋,原圖作,根據本簡辭例,應是敦煌太守名。
據張德芳先生《兩漢時期的敦煌太守及其任職時間》[2],敦煌郡的主要官員是太守、丞和長史,其部分官員搭配整理如下。太守 丞 長史 五鳳四年BC54 步 破胡 奉憙 五鳳五年(甘露元年)BC53 步 破胡 奉憙 甘露二年(BC52) 千秋 賀(兼丞) ? 甘露三年BC51 千秋 破胡 奉憙 甘露四年BC50 千秋 ? 奉憙 甘露五年(黃龍元年)BC49 千秋 ? 奉憙 黃龍二年(初元元年)BC48 千秋 章(行丞事) 奉憙 初元元年·十月BC48 千秋 破胡 奉憙(十月) 初元元年·十一月 千秋 破胡 章(行長史事) 初元二年·四月BC47 千秋 脩仁(行丞事) 奉憙 初元二年·十一月 恭 ? 脩仁(行長史事) 初元四年BC45 恭 ? ? 初元五年BC44 衆 ? ? 永光元年BC43 千秋 光(行丞事) 章 永光二年BC42 千秋 脩仁(行丞事) 章 永光三年BC41 千秋 破胡 脩仁(行長史事) 永光四年BC40 千秋 脩仁(行丞事) 章 永光五年BC39 弘 脩仁(行丞事) 章 建昭二年BC37 彊 脩仁(行丞事) 章 建昭三年BC36 彊 雲(行丞事) ? 建昭四年BC35 彊 敞 淵 (?爲未記載) 從中可見,關於丞破胡的記載由五鳳五年(BC54)至永光三年(BC41)共跨13年,在這期間,共有四位敦煌太守先後在任:步、千秋、恭、衆。雖然對於恭、衆兩位太守在任時的郡丞並未找到記載,但是丞爲破胡的可能性很大。甘露元年(BC53)庫令賀兼丞,爲兼職代職;甘露三年(BC51)破胡回歸,期間許是破胡被外遣;甘露四年(BC50)、黃龍元年(BC49)未知郡丞是誰,原簡釋文爲“甘露四年六月丁丑朔丁丑,敦煌大守千秋、長史奉憙謂縣:遣助府佐敞罷卒郡中。(下略)(Ⅴ92DXT1410④:1)”“黃龍元年三月癸卯朔壬戌,敦煌大守千秋、長史奉憙謂過所河津關〼(下略)(Ⅱ90DXT0115③:346)”,可見當時的這兩封文書爲太守和長史二人簽發,可能是郡丞在外,尚未指派代職的官員;初元元年(BC48),章代丞事,隔年仍是破胡任郡丞,初元二年又由他人代職。有兩種可能:1、破胡被罷免,敦煌郡丞一職出現職闕,暫時由他人代職,等待指定人選;2、破胡外遣,他的郡丞官職保留,郡內事務由他人暫代。據永光三年(BC41)破胡再次復職,“……朔己未,敦煌大守千秋、守部候脩仁行長史事、丞破胡謂〼(下略)”(Ⅱ90DXT0115③:205)可見後者的可能性更大,也就是說,在初元二年(BC47)到永光元年(BC43)之間未記載的敦煌郡丞,很有可能依舊是破胡。
且,在《兩漢時期的敦煌太守及其任職時間》[2]中可見同一專職郡丞的在任時間跨度多數在3年左右。如丞義爲四年,丞信德爲四年,丞賢爲兩年,丞破胡的在任13年跨度相比其他專職郡丞已經非常長了,退休或去世的可能性更大。而在建昭三年(BC36),新的專職郡丞上任後再復職的幾率就很小了。
所以,基本可以確定,本簡中記載的敦煌太守應是步、千秋、恭、衆這四位中的一個。可以根據字形判斷究竟是哪一位。
第六字原圖作,而《懸泉漢簡》中“步”的字形與之並不相似,如:(I 90DXT0209S:43)[3]、(Ⅰ90DXT0210①:1)、(Ⅰ90DXT0210①:61)、(Ⅰ91DXT0309③:14)、(Ⅱ90DXT0112③:141)、(Ⅱ90DXT0112③:157B),步字下部“少”字形明顯,且一左撇曲筆爲該字形體特點,本簡第六字形態並不具備。《居延漢簡》中亦同,(007.007)(227.008)。
千秋爲兩字,第六字原圖爲單字,故排除。
“衆”字在《懸泉漢簡》中的字形有(Ⅰ90DXT0109③:14B)[4]、(Ⅰ90DXT0110①:55)、(Ⅰ90DXT0112①:13)、(Ⅰ90DXT0112①:14)、(I 90DXT0209④:4)、(Ⅱ90DXT0111①:82)、(Ⅱ90DXT0111①:201)、(Ⅱ90DXT0111①:223)、(Ⅱ90DXT0113②:149)。即便將原字第一橫畫與以下部分分開,將橫畫以下看成“乑”的草寫也不成立。《懸泉漢簡》中“衆”字幾乎都保留了上部“血”或“罒”的形態,以單一橫鉤概括整個部件的狀況基本不存在。草書中有概括狀況,但多爲曲筆圓筆,橫鉤上有一點,如、,與原字直筆走勢也不相似。因此,該字是“衆”的可能性也不大。
第六字原圖为,該字應是“恭”字。《懸泉漢簡》中“恭”的字形有(Ⅰ91DXT0404④A:2AB)、(Ⅰ91DXT0405④A:16+17+25)、(Ⅱ90DXT0111①:222)、(Ⅱ90DXT0113①:71AB)、(Ⅱ90DXT0114③:402)、(502.009+505.022)、(190.034)。
下部臥筆與恭字下部“心”之臥筆一致,上部特征明顯。因原簡該字下側有裂痕,無法確認原字下部是臥筆還是損傷,若將其看成損傷造成的裂痕,其字也與《懸泉漢簡》中(Ⅱ90DXT0112②:67)相似,下部可視爲“心”的簡寫,以點畫代替縮短的臥筆。因此,恭的可能最大。
故本簡可補釋作:
〼庚辰敦煌大守恭丞破胡謂過所河津 〼
〼馬二匹當舍傳舍從者如律令 〼 Ⅱ90DXT0114①:125+58二 〼□沓一兩 〼
□□□ □□□ Ⅱ90DXTT0114①:70
按:本簡上殘,首字未釋,原圖作上下結構明顯,應爲“買”。《懸泉漢簡》中,“買”的字形有(Ⅰ90DXT0109②:9)、(Ⅰ90DXT0110②:41)、(Ⅰ90DXT0112②:115)、(Ⅰ90DXT0206②:5)。
故,本簡可補釋爲:
〼買沓一兩 〼
□□□ □□□ Ⅱ90DXTT0114①:70三 〼□其米三升 〼 Ⅱ90DXT0114①:81
按:本簡首字未釋,原圖作,當爲“合”。《懸泉漢簡》中“合”的字形有(Ⅰ90DXT0111②:70)、(Ⅰ90DXT0207③:13)、(I 90DXT0209S:53)、(I 90DXT0116S:15)。《居延漢簡》中“合”字形有(128.001)、(128.001)。
故,本簡或可補釋爲:
〼合其米三升 〼 Ⅱ90DXT0114①:81四 〼 □便留 Ⅱ90DXT0114①:111A
按:本簡首字未釋,原圖作,爲“光”字。《懸泉漢簡》中,光的字形有(Ⅱ90DXT0114①:112)、(Ⅱ90DXT0111②:126)、(Ⅱ90DXT0111③:7)、(Ⅰ90DXT0209S:68)。《居延漢簡》中也有相似字形爲(284.026)。
故,本簡可補釋爲:
〼 光便留 Ⅱ90DXT0114①:111A五 〼再拜
〼恩所白以馬頃者今□ 〼 Ⅱ90DXT0114①:118B
按:本簡末字未釋,原圖作,是“君”字。《懸泉漢簡》中君的字形有(Ⅰ90DXT0210①:83)、(Ⅰ91DXT0309③:205AB)、(Ⅰ91DXT0404④A:1)、(Ⅱ90DXT0114①:123)、(Ⅱ90DXT0114②:116),可與之比。
《懸泉漢簡》中也有“今君”的用例,如:“□上今君□”(Ⅰ90DXT0109S:35B)
故,本簡可補釋爲:
〼再拜
〼恩所白以馬頃者今君 〼 Ⅱ90DXT0114①:118B[1]甘肅簡牘博物館等編:《懸泉漢簡(叁)》,中西書局,2023年。
[2] 張德芳:《兩漢時期的敦煌太守及其任職時間 》,《簡牘學研究》第5輯,2014年。
[3] 甘肅簡牘博物館等編:《懸泉漢簡(貳)》,中西書局,2022年。
[4] 甘肅簡牘博物館等編:《懸泉漢簡(壹)》,中西書局,2019年。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為2023年11月15日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