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時間:2023-11-17 14:15:40 瀏覽次數:513
- 讀《居延新簡》札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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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陽師範大學)
(首發)〼□不屬甲渠候官詔書卒行道辟姚吏私貰賣衣財物勿爲收責EPT52:55
按:簡文中的“辟姚”頗難理解,《中國簡牘集成》認爲:“辟姚,即避逃,二字通假。”[1]也即《集成》認爲“姚”與“逃”可以通假,但我們查閱通假類字典工具書,均未找到兩字直接通假的例證。我們又發現居延漢簡50.28+50.31號簡也有相近辭例,釋文作:
廿四日之居延未還已遣……[少]倩晨夜姚去復傳致出關書到頃[令]史有田褒字少倩50.28+50.31[2]
以往由於對“姚”字的理解存在偏差,曾斷讀作“清晨夜,姚去復傳,致出關”。[3]郭偉濤認爲:“‘姚’當爲‘逃’之訛”,[4]指出“姚”是“逃”的訛誤,斷讀作“少倩晨夜姚去,復傳致出關”。
我們在閱讀肩水金關漢簡時發現,73EJT31:71 號簡釋文作“□辟逃吏私□”,此簡內容與居延新簡EPT52:55號簡高度接近,其中直接書寫“辟逃”。據此我們找到了“姚”與“逃”通假的真實例證。以上幾個辭例的出現説明確實存在“姚”與“逃”通假的情況,印證了《中國簡牘集成》的論斷,書手並不是隨手的誤書,這對我們思考邊地用語習慣具有重要的作用。
[1] 中國簡牘集成編輯委員會:《中國簡牘集成》10,蘭州:敦煌文藝出版社,2001年,第172頁。
[2] 姚磊:《〈居延漢簡〉綴合(十一)》,簡帛網2019年7月9日,http://www.bsm.org.cn/?hanjian/8112.html。
[3] 薛英群:《居延漢簡通論》,蘭州:甘肅教育出版社,1991年,第417頁。
[4] 郭偉濤:《漢代的傳與肩水金關》,《簡帛研究》2018春夏卷,桂林:廣西師大出版社,2018年,第263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為2023年11月17日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