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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益陽兔子山七號井西漢簡牘》綴合(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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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硬糖娛樂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首發)一 我們曾綴合⑦277+⑦211,[1]今找到⑦167可以加綴其下。兩簡茬口密合且簡面豎向紋路疏密度一致,完整綴合見下表:表1 彩圖 紅外 綴合釋文作:
視走=令君□〼
〼□□□□〼 ⑦277+⑦211+⑦167二 ⑤貳183釋文作:
〼下 □
〼□□□〼 ⑤貳183正
〼……〼 ⑤貳183背[2]
⑤貳227釋文作:
〼□歸〼 ⑤貳227正
〼□〼 ⑤貳227背
兩簡茬口密合,對比見下表:表2 正面 背面 兩簡的厚度較薄,故其背面未釋字都是正面字迹的鏡像。⑤貳183背面未釋字,即其正面“下”字之鏡像。⑤貳227正面的未釋字,即其背面字之鏡像。綴合釋文作:
〼下 〼
〼□□□ □歸〼 ⑤貳183+⑤貳227正
〼□〼 ⑤貳183+⑤貳227背
完整綴合見A1(⑤貳183+⑤貳227正)、A2(⑤貳183+⑤貳227背)。三 ③160釋文作:
能〼
有〼 ③160正
年〼
前〼 ③160背
③96釋文作:
〼六月 ③96正
〼□〼
〼能□〼 ③96背
③162釋文作:
〼投〼③162正
〼□□〼 ③162背
②29釋文作:
〼□八分〼
〼□廣〼 ②29正
〼□年〼
〼朔朔□〼
〼□令〼 ②29背
上揭四簡正反面交錯可綴,具體情況爲:③96綴合在③160的下側,③160背+③96正一面復原“年”字;③162亦綴合在③160的下側的,側面茬口與③96密接,③96背+③162正一面可復原“投”字;②29則綴合在③160、③96、③162的下側,③160正+③96背+③162正+②29正一面復原兩個“投”字,③160背+③96正+③162背+②29背一面復原“曰”字。茬口對比見下表:表3 ③160正+③96背+③162正+②29正 ③160背+③96正+③162背+②29背 諸簡茬口密合(有兩處缺小片殘簡),簡面豎向紋路疏密度一致,當可綴合。釋文作:
能投八分〼
有能投□廣〼 ③160正+③96背+③162正+②29正
年 二年〼
六月朔朔□〼
前曰令〼 ③160背+③96正+③162背+②29背
完整綴合見附圖B1(③160正+③96背+③162正+②29正)、B2(③160背+③96正+③162背+②29背)。四 整理者曾綴合⑤壹193+⑤壹194+⑤壹182三簡,網友“yaoleilishi”認爲這條簡文可對讀《漢書·惠帝紀》以及張家山漢簡336號墓《囚律》,並將釋文修訂作:
爵五大夫、吏六【百】石以上及有罪當〼
縱毄(繫)之 〼 ⑤壹193+⑤壹194+⑤壹182正
幣幣廚〼 ⑤壹193+⑤壹194+⑤壹182背[3]
今按:縱毄(繫)之,《漢書·惠帝紀》和《囚律》均作“頌繫”。我們認爲簡文的“縱”可以考慮通作“頌”。古籍中,从“从”得聲的字,與从“公”得聲的字,多可相通。古從、松通用。《禮記.學記》:“待其從容。”鄭玄注:“從,或爲松。”《墨子.號令》:“松上不隨下。”王念孫《讀書雜志》引王引之曰:“松,讀爲從。”
《漢書.惠帝紀》:“皆頌繫”,顏師古注:“古者頌與容同。”如淳曰:“頌者容也,言見寬容,但處曹吏舍,不入狴牢也。”[4]《漢書·刑法志》:“年八十以上,八歲以下,及孕者未乳,師、朱儒當鞠繫者,頌繫之。” 顏師古注:“頌讀曰容。容,寬容之,不桎梏。”“頌”之舊注,皆以通“容”,作爲關押時的一種優待。或如淳所云的不入狴牢,或顏師古所云的不桎梏(不戴鐐銬)。《漢紀·惠帝紀》:“六百石以上,有罪當刑械者,皆容繫之。”此“容繫”即《漢書.惠帝紀》、《漢書·刑法志》、張家山漢簡336號墓《囚律》的“頌繫”,可證顏師古、如淳讀“頌”爲“容”不誤。五 ⑨8釋文作:
讎律令者御史〼 ⑨8
今按:此簡可與睡虎地秦簡《秦律十八種》簡199對讀,確證在律令校讎過程中御史的權責。簡199云:“歲讎辟律於御史”,[5]馬勀思、史達兩位先生認爲律的校讎由郡級或都城的御史執行。[6]景帝三年,“罷諸侯御史大夫官”,下詔罷免了各封國的御史大夫。由於第九層簡牘較少,紀年範圍不是很明確,[7]故不清楚此處校讎律令的御史是否屬中央。⑦1+⑦2律名木牘有“已”字,張忠煒、張春龍兩位先生認爲“已”字似意在提示部分律篇已校讎。[8]從睡虎地秦簡到嶽麓秦簡再到兔子山七號井簡牘,越來越多的材料顯示校讎律令的工作,有規律地出現在秦漢帝國的基層行政中,呈現出“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的兩種趨向。附圖: A1、A2 B1、B2 [1] 見拙文:《<益陽兔子山七號井西漢簡牘>綴合(十一)》,武漢大學簡帛網2024年3月4日,http://www.bsm.org.cn/?hanjian/9376.html。
[2] 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益陽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中國人民大學歷史系編著:《益陽兔子山七號井西漢簡牘》(下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23年,第299頁。
[3] 見《<益陽兔子山七號井西漢簡牘>初讀》帖,第111樓發言,http://www.bsm.org.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2871&extra=&page=12。
[4] (漢)班固撰,(唐)顏師古注:《漢書》,中華書局2013年,第87頁。
[5] 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湖北省博物館,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陳偉主編:《秦簡牘合集·壹》(上),武漢大學出版社2014年(2015.5重印),第150頁。
[6] 馬勊思,史達;張欣毓(譯):《早期中華帝國的校讎:從行政程式到文獻學方法》,《出土文獻》2023年03期,第143頁。
[7] 或認爲集中在惠帝和高后年間,參張桑田:《益陽兔子山遺址7號井紀年簡研究》,武漢大學簡帛網2024年3月5日,http://www.bsm.org.cn/?hanjian/9378.html。
[8] 張忠煒,張春龍:《漢律體系新論——以益陽兔子山遺址所出漢律律名木牘爲中心》,《歷史研究》2020年第6期,第7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4年3月6日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