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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縣八角廊漢墓竹簡選粹》讀札(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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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發)一 《起居記》簡03釋文作:
〼□玉辟(璧)皮廌(薦)以上壽,二千〼 【0360】[1]
今按:上壽,指的是“奉觴上壽”,指諸侯王爲天子祝酒賀壽。《史記·封禪書》:“天子從禪還,坐明堂,群臣更上壽。”[2]《東觀漢記·孝明皇帝紀》:“七年,公卿以芝生前殿,奉觴上壽。”[3]《起居記》此段記載,似可對應《史記·梁孝王世家》中的“後三日,爲王置酒,賜金錢財物。”爲王置酒,即奉觴上壽。
二千,簡面下殘,應指隨行六安王的侯國官員,其秩二千石。據《漢書·哀帝紀》,知諸侯王朝見天子時可隨行“其國二千石”。哀帝爲定陶王時,曾與中山孝王一同朝見漢成帝。中山孝王只隨行太傅,而定陶王却帶了太傅、丞相、中尉。成帝責怪中山孝王這種行爲,轉而問定陶王。定陶王援引漢令,說諸侯王入朝可以隨行其國的二千石吏員,傅、相、中尉都屬於二千石,所以我把他們都帶來了。定陶王對漢令的熟悉,以及對《詩》的通習,均讓成帝感到滿意。而對漢令不熟悉以及宴飲失儀的中山孝王,則被成帝“以爲不能”。《漢書·哀帝紀》:“元延四年入朝,盡從傅、相、中尉。時成帝少弟中山孝王亦來朝,獨從傅。上怪之,以問定陶王,對曰:‘令,諸侯王朝,得從其國二千石。傅、相、中尉皆國二千石,故盡從之。’”[4]諸侯國的二千石吏員,不僅要隨行諸侯王的朝見,還可在諸侯王不能親自前去朝見時代爲執禮。張家山336號漢墓竹簡《朝律》:“諸侯王節(即)不來朝,使吏二千石以上賀。”[5]
此外,“皮幣薦璧”制度由武帝開啟,故在五鳳二年正月朝見的六安王《起居記》裏得到體現,而在《朝律》中却只有“玉璧”不見“皮幣”。336號漢墓的整理者認爲《朝律》的頒行年代下限不遲於漢文帝三年,故其只見“玉璧”是符合文獻記載的。由傳世文獻和出土文獻共同勾勒的諸侯朝見細節顯示,該制度從漢初至武帝時期是不斷演變完善的。六安王在漢宣帝五鳳二年的朝見,已經是該制度比較全面穩定的時期了。二 《起居記》簡05釋文作:
羣(群)臣從者賜食廷中,王受賜橘二百五十枚〼 【0492】
今按:此簡或可與前引【0360】連讀。“〼□玉辟(璧)皮廌(薦)以上壽,二千〼【0360】……羣(群)臣從者賜食廷中,王受賜橘二百五十枚〼【0492】”。爲天子上壽後,六安王及隨行二千石官吏受賜御食,天子賜六安王橘二百五十枚。六安王受賜的柑橘,大概率是巴蜀之地的御橘。《漢書·地理志》有兩處橘官,皆在巴郡。“朐忍,容毋水所出,南〔入江〕。有橘官、鹽官”、“魚復,江關,都尉治。有橘官。”[6]《異物志》:“交趾,橘官長一人,秩三百石,主歲貢御橘。”漢印多見“嚴道橘園”,說明蜀郡的嚴道在漢時也栽培御橘。陳直先生曾指出,西安漢城遺址中出嚴道長、嚴道之印、嚴道橘園、嚴道橘丞、橘監等封泥最多。《秦封泥集存》也多見橘丞之印、橘邑之印、橘府、橘官等,可見官方種植柑橘委派官吏監察的歷史,至少是從秦代就開始的。《起居記》記載六安王受賜橘二百五十枚,應即漢時天子賞賜的常例。《東觀漢記》有單于來朝,受賜橙、橘等物產的內容可與《起居記》互爲印證。《東觀漢記·匈奴南單于》引《御覽》卷九七一:“建武中,南單于來朝,賜御食及橙、橘、龍眼、荔支。”[7]
橘子受人喜愛,從屈原《橘頌》即可窺見。《橘錄》更云:“以是知橘實佳物,昔人所愛慕若此。”[8]除了官方的種植,民間的柑橘種植也蔚然興盛。《史記·貨殖列傳》記載“蜀、漢、江陵千樹橘”種植橘樹的人富比列侯,“此其人皆與千户侯等。”《三國志》裴松之注也有丹陽太守李衡種橘致富的記載。“吴末,衡甘橘成,歲得絹數千匹,家道殷足。”儘管民間種植興盛,對於平民階層來說,柑橘仍是難得之物。陸績懷橘的故事,大概正說明了這種情况。比至兩晉南朝,橘仍然是貴族階層饋贈的禮物。晉時王羲之有《奉橘帖》,南朝梁時人劉孝儀有《謝東宫賜橘啟》。三 《太公》簡17釋文作:
〼而御之,則馬辟聾虫,猶知應〼 【0746】
今按:整理者在前言的《利用卡片、原整理釋文、廣域圖像等綜合推進定縣簡再整理》部分之例十八已經指出,此簡初次整理已有很大進展,但發表的釋文並未充分吸收。比如卡片原釋正確的“馬”,公佈的釋文作“焉”。所謂“去”字,應爲“虫”。[9]釋文的出入,導致過去的研究未能將此簡與傳世文獻很好地對應。此句見於《淮南子·脩務訓》:“其可御駕,教之所爲也。馬聾蟲也,而可以通氣志,猶待教而成,又况人乎?”[10]此段主旨是人性之可教可變,馬就像聾蟲一樣無知,但可以通過“教而成”,讓它爲人服務,駕車驅馳。因此,簡文的“辟”,應當讀爲“譬”,作譬如、猶如的意思。
聾蟲,又見於《淮南子·說林訓》:“狂馬不觸木,猘狗不自投於河,雖聾蟲而不自陷,又况人乎!”癲狂的馬不會去撞樹,瘋了的狗不會自己跳進河裏,就算像聾蟲那樣無知也不會自陷險境,更何况人呢?據此可知,聾蟲應該像狂馬、猘狗一樣,是常見的動物或者昆蟲。“說林訓”和“修務訓”都訓“聾,無知也。”但均未訓“聾蟲”爲何物。《文子》有“夫聾蟲雖愚不害其所愛”的記載,也認爲聾蟲是一種智力低下的生物。
我們認爲簡文的“聾虫”和《淮南子》兩處的“聾蟲”都是“蠪”字在傳抄過程中一字裂爲二字造成的。其本作“蠪”,分裂爲“龍虫”後,進一步訛誤爲“聾虫(蟲)”。故注所謂“無知”,其實是在“龍”下加“耳”後的附會,可能源自《說文》等字書對“聾”的解釋“無聞也”及“聞”的解釋“知聞也”。古書“一字誤爲二字例”,多因該字偏旁可上下拆分,清人俞樾已經指出很多。[11]
“蠪”是螘的別名,屬蟻類。有一種黑色的螞蟻被稱爲玄駒、元駒,大概就是此句用螞蟻形容馬的源由。馬匹像黑色螞蟻(玄駒)一樣無知,也可以被馴化,這是教化的結果。《爾雅·釋蟲》:“蠪,朾螘。”郭璞注:“赤駮蚍蜉。”郝懿行疏:「《方言》云:“蚍蜉,齊魯之間謂之蚼蟓,西南梁益之間,謂之玄蚼,燕謂之蛾蛘,其場謂之坻,或謂之垤。”……“蚼”與“駒”,並字異音同……《夏小正》云:“玄駒賁。玄駒也者,螘也。”」[12]《戒菴漫筆》云:“蟻之謂馬蟻,形如馬也羣聚成陣。”《康熙字典》引《古今注》云:“河內人竝河而見人馬數千萬,皆如黍米,遊動往來,以火燒之,人皆是蚊蚋,馬皆是大蟻,故名蟻曰元駒。”兩說未知是否有據。但以蠪喻馬,顯然和馬蟻有玄駒之別名有關。
[1] 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編;毛保中,賈連翔,鄭子良整理:《定縣八角廊漢墓竹簡選粹》,中西書局2023年,第172頁。
[2] (漢)司馬遷撰;(宋)裴駰集解;(唐)司馬貞索隱;(唐)張守節正義:《史記》,中華書局2013年,第1671頁。
[3] (東漢)劉珍等撰;吴樹平校注:《東觀漢記校注》,中華書局2008年,第56頁。
[4] (漢)班固撰,(唐)顏師古注:《漢書》,中華書局2013年,第333頁。
[5] 荊州博物館編;彭浩主編:《張家山漢墓竹簡:三三六號墓》,文物出版社2022年,第211頁。
[6] 同4,第1603頁。
[7] 同3,第885頁。
[8] (宋)韓彥直撰;彭世獎校注:《橘錄校注》,中國農業出版社2010年,第14頁。
[9] 同1,第16-17頁。
[10] 何寧撰:《淮南子集釋》,中華書局2018年,第1329頁。
[11] (清)俞樾撰著;趙一生主編:《俞樾全集》第六册(古書疑義舉例.經課續編),浙江古籍出版社2017年,第92頁。
[12] (清)郝懿行撰;王其和、吴慶峰、張金霞點校:《爾雅義疏》,中華書局2017年,第819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為2024年11月13日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