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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肩水金關漢簡校釋》辨誤十一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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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學歷史學院)
(首發)《肩水金關漢簡校釋》的出版面世,對於肩水金關漢簡研究有着里程碑式的意義,為之後的研究者帶來相當多的便利。研讀之際,發現注釋及標點上尚有一些值得商榷之處,今列舉如下,敬請方家指正。下文引用肩水金關簡,標點版原文皆出《校釋》一書,無標點版出中西書局本《肩水金關漢簡》。每則辨誤皆以該簡簡號作標題。
一、EJT1:36 “肩水部”應解釋為“肩水都尉部”。注者所引用的郭偉濤的觀點本身無誤,但並不適用於本簡。漢代地方行政系統稱“部”者大体有三,一為鄉、亭部;一為候長所轄之“部”[1];一為“部都尉”[2]。西北地区漢簡中所見多為第二種情況,這也是注者所採用的理解。然本簡指的是第三種。漢代邊郡之“部都尉”,一般而言以方向詞稱呼,但也有稱具體名稱者,如居延下肩水、居延二都尉、敦煌下宜禾都尉,這一點無疑義。西北地方簡牘資料中也多見“居延部”、“肩水部”之名。
本簡簡文中出現前後連續兩次“肩水”,後者顯然指的是肩水候官,而簡文文首的“張掖”自然是張掖郡。本簡事關亡卒,有可能需要傳佈旁近郡乃至內郡國,屬所資訊記錄詳細,“肩水部”層級在郡下,又在候官之上,自然指的是肩水都尉部。二、EJT1:56 注者將“將漕”解釋為官名,尚不準確。“將漕”應為一種臨時性的職務調遣。漢代負責漕運的“吏”一般來講有兩種,其一是以漕為專職的官員,如護漕都尉;另一種便是臨時性“將漕”的吏。[3]簡73EJT30∶21A:
元康二年八月丁卯朔甲申昭武左尉廣為郡將漕敢言謹寫
“廣”的實際官職為昭武左尉,將漕只是其當時所承擔的郡務。簡73EJT30∶21A也應為廣臨時將漕相關文書的一部分。又《漢書·卜式傳》載:“(式)遷成皋令,將漕最。”顯然,卜式真正的職官是成皋令,這裡的“將漕”則是由具體的工作調遣衍生而來的一種考課項目。三、EJT3:5 注者解釋本簡簡文中“懸索”為“漢塞的防禦設施之一”,儘管其原本含義或是如此,但此處簡文中的“縣索”顯然指的是居延都尉下卅井候官所管理的縣索關。相關文例眾多,此不贅述。四、EJT23:335 本簡簡文存在斷句標點錯誤。原文標點節選如下:
……□□里男子耿永,自言兄彭、守肩水橐他安樂隧長永,願以令取傳,遺彭衣食……
更正後的標點如下:
……□□里男子耿永,自言兄彭守肩水橐他安樂隧長,永願以令取傳,遺彭衣食……
西北地區漢簡中“願以令取傳”作为獨立文句存在的例證很多,但本簡比較特殊。該傳製作者如果不在“願以令取傳”前強調當得取傳者為耿永,便會出現當得取傳者為“彭”的歧義。且按照原標點版本,“彭”會成為“遺彭衣食”的主語,文義不通,故更正。五、EJT23:764 本簡簡文存在斷句標點錯誤。原文標點節選如下:
出萬世隧函二……四月乙卯日東中時起,萬世隧其日下餔五分時第六隧卒同付府門界中。
更正後的標點如下:
出萬世隧函二……四月乙卯日東中時起萬世隧,其日下餔五分時第六隧卒同付府門界中。
本簡應為某份郵書刺或郵書課中的一部分。漢代郵書刺、郵書課及文書副本中常有“某日某時起”之記錄,此不待言。然本簡簡文中的二函正是萬世隧發出,經由第六隧傳遞到肩水都尉府中。因此“四月乙卯日東中時起萬世隧”應連讀。另外簡牘資料中也存在不少在“某日某時起”後標出文書發出地的例證,茲略舉两例以作參考:
今齊欲自言唯官移書驗問齊當得逋三月
[之] ˙書└檄以即下餔時起誠北 (居延漢簡)30.7
甘露二年四月庚申朔辛巳甲渠鄣候漢彊敢言之謹移四月行塞臨賦吏三月奉
秩別用錢簿一編敢言之 書即日鋪時起候官 (居延新簡)EPT56:6六、EJT26:32 本簡簡文存在斷句標點錯誤,原文標點節選如下:
爵左庶長,中都官及宦者吏千石以下至六百石爵五大夫孝者,爵人二級,吏民爵人一級。
更正後的標點如下:
爵左庶長,中都官及宦者吏千石以下至六百石爵五大夫,孝者爵人二級,吏民爵人一級。
漢代詔書賜爵,多見賜予特定群體特定爵位的情況,其句式正是“賜某爵某”。因此本簡中未知群體賜爵左庶長,“中都官及宦者吏千石以下至六百石”賜爵五大夫,而“孝者”則是又一群體,是所謂“孝悌力田”三者之一,其待遇是賜爵二級。又按《漢書·宣帝紀》:
(本始元年)五月,鳳皇集膠東、千乘。赦天下。賜吏二千石、諸侯相、下至中都官、宦吏、六百石爵,各有差,自左更至五大夫。賜天下人爵各一級,孝者二級,女子百戶牛、酒。租稅勿收。
本始元年這次賜爵,特別是其中“孝者二級”,明確了“孝者”作為一個群體的獨立存在。值得注意的,該則記載出現了本簡簡文中的群體和相對應的賜爵等級。本簡中的左庶長和五大夫正是《宣帝紀》“自左更至五大夫”賜爵序列的部分體現。簡文中的“吏民”則和《宣帝紀》中的“天下人”兩相對應。結合“孝者”的賜爵情況判斷,本簡應該是本始元年這次舉措相應詔書下行文書中的一部分。七、EJT37:41 注者認為本簡簡文中的“校郵書”為“來源於將軍下屬部校的郵書”,並引用《西北漢簡所見郵書的類別及相關問題考略》一文作為依據。然按《考略》一文,僅討論了敦煌漢簡所見“校檄”[4],並未言及“校郵書”一詞。又簡EJT37:779:
校郵書表火肩水界中出入盡十二月 軺車一乘用馬二匹·其一匹牡齒七歲
南部候長薛鳳
子男觻得安國里薛級年十五 一馬駹牝齒八歲
簡EJT37:779是有關薛鳳的出入關記錄(或為符,然圖版未見明顯刻齒)。薛鳳出入關,是為了“校郵書表火肩水界中”。這里“校郵書表火”顯然是其所執行的事務,換言之屬於文書系統的“郵書”及屬於示警系統的“表火”是需要“校”的物件,“校”作動詞解。候長統轄一部,對其下各塞隧文書傳遞及邊塞警備負有監理之責。簡EJT37:779中南部候長需要前往肩水候官界內進行相應事項的校對核查,其原因有可能是日常巡查對簿,也有可能是文書傳遞及邊塞示警出現差池而前往上級候官進行核對。
而本簡中的“王豐”,前接“長”字,應和薛鳳同樣為某部候長。其前往橐佗候官界中,一是為了傳遞文書,二就是為了“校郵書”,即對之前的行書進行校對核查。注者認為“校郵書”為一種郵書類型,似有偏頗。八、EJT37:275+248+7+301 原文“兼行居延令事”與“守丞義”之間有一句號,當刪去,或替換為頓號。此為漢代文書長吏署名之慣例,文例眾多,此不贅述。九、EJT37:752A 此處簡文存在標點斷句錯誤,原文節選如下:
五月丁巳,偃師守長緱氏、左尉實、守丞就移所過縣邑,毋何(苛)留,如律令。掾敞、令史憙。
更正後的標點如下:
五月丁巳,偃師守長緱氏左尉實、守丞就移所過縣邑,毋何(苛)留,如律令。掾敞、令史憙。
雖然偃師守長的名字確實有可能為“緱氏”,但以此作為人名殊為怪異。因此更為合理的解釋是名為“實”的緱氏左尉,守偃師縣長,代行職責。緱氏與偃師同為河南郡屬縣,西漢不乏一郡之內以他縣之官守本縣官的情況。這種“異地守官”,在簡牘資料中多有出現,其中尤屬“守某縣長某官某”的文例格式最為多見。張俊民先生在《懸泉漢簡新見的兩例漢代職官制度》一文中已有所揭示,本簡也收錄其中。[5]
不過本簡B面記有“緱氏守丞印”,這一點比較奇怪,或許也影響了注者對於本簡簡文的判斷。茲推測可能原因有三,列舉於下以供參考:
其一,該文書(似為傳)由緱氏縣發出,“實”所履行的是其作為緱氏左尉的本官職責,之後的“就”也是緱氏縣守丞。只不過“實”同時守偃師縣長這一情況也體現在文書之上。
其二,該文書由偃師發出,但經過緱氏縣時因為某種原因原封印被破壞,由緱氏縣官署重新封印。然考偃師、緱氏二縣相對位置,該文書西行途中不太可能經過緱氏縣。
其三,考本簡圖版,B面“緱氏守丞印”與A面簡文筆跡不相似(見圖一),或為不相關的兩則內容。不過簡牘資料所見文書副本中,正文與用印記錄筆跡不一致的情況也多有例證,這裡僅備一說。
圖一
十、EJT37:785 相關標點短句錯誤較多,此處以簡EJT37:785為例子。本簡簡文存在標點斷句錯誤,原文節選如下:
二月庚午,南嗇夫豐入
本簡為通關記錄,一般以通關時間、通關方向、負責通關官吏署名及出入情況四部分組成。另外,“豐”的職務就是肩水金關的關嗇夫,這一點肩水金關漢簡中例證頗多。因此,“南嗇夫豐”,及小標題諸簡中“北嗇夫豐”的組合並不合理。更正後的標點如下:
十二月庚午南,嗇夫豐入
或:
十二月庚午南嗇夫豐入
或:
十二月庚午,南,嗇夫豐入
《校釋》中存在多處類似的“北嗇夫”“南嗇夫”的表述亦同此更正。十一、EJT37:1013 此處簡文存在斷句標點錯誤。原文標點節選如下:
□印行候事,謂關:嗇夫吏移居延縣索關。
更正後的標點如下
□印行候事謂關嗇夫吏,移居延縣索關。
簡牘資料中“某嗇夫吏”為一連稱的情況不少見,如 “關嗇夫吏”、“鄉嗇夫吏”、“懸泉置嗇夫吏”、“船嗇夫吏”等等。簡EJC:2堪為典型例證:
鴻嘉四年二月丁卯朔辛未肩水守候長謂關嗇夫吏督蓬史張卿葆從者名縣爵里年姓各如牒書到出入如律令
“督蓬史張卿”為單獨的職官身份及人名,作為郵書刺的簡EJT24:26亦有“廣地候督蓬史”的記載。因此若斷句為“嗇夫吏督蓬史張卿葆從者名縣爵里年姓各如牒”,文義不通。故“關嗇夫吏”顯然為一獨立連稱。
[1] 陳夢家:《漢簡綴述》,《漢簡所見居延邊塞與防禦組織》,中華書局,1980年,第52-55頁。
[2] 《漢書·靳歆傳》顏注引如淳述《漢儀注》:“邊郡置部都尉、千人、司馬、候也。”
[3] 高佳莉:《西北漢簡所見漢代邊塞漕運》,《絲綢之路》2023年第1期,第14頁。
[4] 王錦城:《西北漢簡所見郵書的類別及相關問題考略》,《古代文明》2017年第3期,第91頁。
[5] 張俊民:《懸泉漢簡新見的兩例漢代職官制度》,《敦煌研究》2015年第6期,102-103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為2024年11月25日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