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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懸泉漢簡(肆)》綴合札記(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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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發)一 Ⅱ90DXT0213S:155釋文作:
丞印詣督盜賊孫
勒守丞張勳印詣 Ⅱ90DXT0213S:155[1]
Ⅰ90DXT0112④:21釋文作:
印詣府 永始五年正月庚午夜半時縣
□□簿 賞受魚離御蘇朝□即□ Ⅰ90DXT0112④:21[2]
兩簡茬口密合,可復原“孫”字,對比見下表:表1 彩圖 紅外 兩簡的出土點不同,Ⅱ90DXT0213S:155來自Ⅱ區探方T0213S,被《懸泉漢簡》(肆)收錄。Ⅰ90DXT0112④:21來自Ⅰ區探方T0112,被《懸泉漢簡》(壹)收錄。但兩簡茬口密合,簡面豎向紋路疏密度一致,內容相關皆爲過書刺,當可跨區、跨探方綴合。查《形制表》,兩簡材質均爲松木,Ⅱ90DXT0213S:155寬1.50cm,厚0.30cm,Ⅰ90DXT0112④:21寬1.30cm,厚0.20cm,兩簡寬度、厚度均接近,綴合的形制尺寸條件吻合。
Ⅰ90DXT0112④:21原釋“印”字圖版作,此字在“孫”姓之下,當改釋作“卿”。“卿”下二字原釋“詣府”,前已作“印詣督盜賊孫卿”,此處不應是“詣府”二字。此二字圖版漫漶,按過書刺的行文格式,頗疑爲“治所”二字。所謂“永始五年”之“永”字,當“元”字。簡文中的“賞”,應爲“懸泉佐賞”。Ⅱ90DXT0113②:92+Ⅱ90DXT0113①:61也是一封元始五年的過書刺,[3]“元始五年二月庚戌晨□時縣泉佐賞受魚離御”說明元始五年懸泉佐有名賞者。“即”下一字,當“時”之殘筆。綴合釋文作:
丞印詣督盜賊孫卿治所 元始五年正月庚午夜半時縣
勒守丞張勳印詣 □□簿 賞受魚離御蘇朝□即時 Ⅱ90DXT0213S:155+Ⅰ90DXT0112④:21
完整綴合見附圖A。二 Ⅱ90DXT0213S:92釋文作:
□毋□見 Ⅱ90DXT0213S:92
Ⅰ90DXT0114①:66釋文作:
馬鍏三見 馬盧十枚見 Ⅰ90DXT0114①:66
兩簡茬口雖不密合,但簡面豎向紋路疏密度一致,對比見下表:表2 彩圖 紅外 兩簡的“見”字寫法如出一轍,內容都是器具統計。字,左从革,暫不識。查《形制表》,Ⅱ90DXT0213S:92寬1.10cm,厚0.30cm,Ⅰ90DXT0114①:66寬1.10cm,厚0.30cm寬1.00cm,厚0.30cm,兩簡厚度一致、寬度接近,遙綴的形制尺寸條件吻合。Ⅱ90DXT0213S:92原記材質爲紅柳,實誤,其簡面有清晰的豎直紋路,當與Ⅰ90DXT0114①:66的材質相同,是松木所制。遙綴釋文作:
□毋□見……馬鍏三見 馬盧十枚見 Ⅱ90DXT0213S:92+Ⅰ90DXT0114①:66
完整綴合見附圖B。三 Ⅱ90DXT0115③:409釋文作:
• 禁吏民多貰沽酒不予錢詐□人欺□具□□ □□ □□醉□□□□ Ⅱ90DXT0115③:409
今按:此令系禁止吏民沽酒時的欺詐行爲。《後漢書》《後漢紀》《東觀漢記》等文獻多見東漢的“禁沽酒”令。《後漢紀·孝順皇帝紀》:“冬十月辛丑,令郡國中都官死罪繫囚犯大逆以下出縑贖罪,禁吏民無沽酒。”周天遊校注云:“漢世吏民酤酒,時禁時弛。酒禁多因災害頻仍,禾稼多傷而立。漢文帝後元年,詔曰:「以口量地,其于古猶有餘,而食之甚不足者,其咎安在?無乃爲酒醪以靡穀者多與?」故景帝中三年夏,旱,即禁酤酒。中興後,和帝永元十六年二月己未,詔兗、豫、徐、冀四州比年雨多傷稼,禁沽酒。順帝于此復禁,恐亦此意。後桓帝永興二年,復以旱蝗,禁郡國不得賣酒。然此等禁令,乃官樣文章,並無多大實效。”[4]與一言蔽之的“禁沽酒”令不同,T0115③:409含有傳世文獻未見的更豐富細節。下面試對相關文字進行補釋:
“詐”下一字圖版作,从糸,或爲“紿”。紿,有欺義。《史記·項羽本紀》:“田父紿曰”,裴駰《集解》引文穎曰:“紿,欺也。”詐紿,是文獻中的成詞。漢牟融《理惑論》:“今沙門躭好酒漿,或畜妻子,取賤賣貴,專行詐紿。”《潛夫論·浮侈》:“今民奢衣服,侈飲食,事口舌,而習調欺,以相詐紿,比肩是也。”[5]《二年律令》關市律:“諸詐紿人以有取,及有販賣貿買而詐紿人,皆坐臧(贓)與盜同灋(法)”,[6]就是要懲罰市場上的欺詐行爲。“多沽酒不予錢”,顯然屬于“詐紿人”的範疇。“欺”下一字圖版作,當釋“于”。“欺于具”,或指在量酒裝酒的器具上作假,賣家可收一樣的錢給買家打更少的酒。“具”下第二字圖版作,疑釋“死”,可參(Ⅱ90DXT0115③:90“死”)。此“死”亦有爲“列”的可能,關市律有“奪之列”的記載,列表示市肆。“醉”上倒數第三、第四字,圖版分別作、,當釋“沽酒”。其中“多貰沽酒”、“不予錢”、“詐紿人欺于具”,應是酒類交易中三種不同程度的欺詐行爲。綜上,釋文可以補作:
• 禁吏民多貰沽酒、不予錢、詐紿人欺于具□死<列> 沽酒 □□醉□□□□ Ⅱ90DXT0115③:409附圖: A B [1] 甘肅簡牘博物館等編:《懸泉漢簡·肆》,中西書局2024年,第548頁。
[2] 甘肅簡牘博物館、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編:《懸泉漢簡·壹》,中西書局2019年,第476頁。
[3] 兩簡由姚磊先生綴合,參《<懸泉漢簡(貳)>綴合札記(十三)》,武漢大學簡帛網2021年12月3日,http://www.bsm.org.cn/?hanjian/8520.html。
[4] (晉)袁宏撰;周天遊校注:《後漢紀校注》,天津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539頁。
[5] (漢)王符著;(清)汪繼培箋;彭鐸校正:《潛夫論箋校正》,中華書局1985年,第123頁。
[6] 韓厚明:《張家山漢簡字詞集釋》,吉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18年,第168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為2024年12月30日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