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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麓秦簡《占夢書》臆説(三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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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
(首發)
一、夢歌帶軫玄,有憂,不然有疾。1503(13)
整理者注云:“玄,或讀爲‘弦’,‘軫玄’當代指弦樂器。”今按:“軫”或當讀爲“袗”,“袗玄”是上下同色的玄衣玄裳。《儀禮·士冠禮》:“兄弟畢袗玄。”鄭玄注:“袗,同也。玄者,玄衣玄裳也。”《儀禮·士昏禮》:“女從者畢袗玄,纚笄,被顈黼,在其後。”鄭玄注:“袗,同也,同玄者,上下皆玄。”“帶”有披戴義。《戰國策·齊策一》:“齊地方二千里,帶甲數十萬。” 歌帶袗玄,是說身著玄色衣裳唱歌。
2、夢燔洛遂(墜)隋(墮)至手,毄(繫)囚,吉。 1517(20)壹
燔洛,整理者讀為“繁露”。凡國棟博士認爲:“燔”字疑當如字讀,意爲焚燒。洛,或可讀爲“絡”,纏繞、捆縛之意[1]。今按:燔、炮皆有焚燒義。《左傳》昭公二十七年:“令尹炮之,盡滅郤氏之族黨。”杜預注:“炮,燔。”孔穎達疏:“燔、炮、爇,皆是燒也。”燔洛,恐猶言“炮烙”或“炮格”。《荀子·議兵》:“紂刳比干,囚箕子,爲炮烙刑。”《史記·殷本紀》:“百姓怨望而諸侯有畔者,於是紂乃重刑辟,有炮格之法。”裴駰集解引《列女傳》云:“膏銅柱,下加之炭,令有罪者行焉,輒墮炭中。妲己笑,名曰炮格之刑。”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容成氏》44號簡記紂之暴行說:“作爲九城(成)之臺,視(寘)盂炭其下,加圜木於其上,思民道之。能述(遂)者述(遂),不能(遂)者內(入)而死。不從命者,從而桎梏之。”[2]
“毄(繫)囚”爲“吉”的主語,其間不當斷讀。猶如1495(10)號簡云:“夢身柀枯,妻若女必有死者,丈夫吉。”1527(15)號簡云:“夢爲女子,必有失也,婢子凶。”燔烙本非祥物,但若繫囚夢之,却是吉兆。
3、夢人謁門去者,有新䓟未塞。 1517(20)貳
夢見鷄鳴(?)者,有䓟未塞。 0048(21)貳
䓟,整理者注云:“草名,《集韵·尤韵》:‘䓟,草名,似葵,五色。’或讀爲‘苕’。”今按:疑當讀爲“禱”。從周、從壽之字音近可通。俞樾《諸子平議·淮南內篇一》“大禱祭于公社”條云:“樾謹按《月令》作‘大割祠于公社’,‘割’者‘禂’字之誤也。‘禂’之與‘禱’,猶‘𢃖’之與‘幬’。《說文》分禱、禂爲二字,非是。”[3]塞,是禱後的酬神儀式。《韓非子·外儲說右下》:“秦襄王病,百姓爲之禱,病愈,殺牛塞禱。”《漢書·郊祀志上》:“冬塞禱祠。”塞,包山楚簡寫作“賽”,如214號簡就記有“賽禱昭王”、““賽禱親母”等[4]。禱未塞,是說禱祠後沒有酬神。新禱,大概指新近的禱祠。
0048號簡的“未”,原釋文作“又”,今從凡國棟博士改[5]。
(編者按:本文收稿日期爲2011年4月9日。)
[1]凡國棟:《岳麓秦簡〈占夢書〉校讀六則》,簡帛網2010年4月8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435)。
[2]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136(圖版)、284(釋文)頁。
[3]俞樾:《諸子平議》,中華書局1954年,第597頁。
[4]湖北省荆沙鐡路考古隊:《包山楚簡》,文物出版社1992年,第34頁。
[5]同前揭凡國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