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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睡虎地秦墓竹簡《爲吏之道》試綴一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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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首發)
睡虎地秦墓竹簡《爲吏之道》44肆—50肆釋文作:[1]
長不行,死毋(無)名;44肆
富不施,貧毋(無)告也。45肆
貴不敬,失之毋□,46肆
君子敬如始。47肆
戒之戒之,言不可追;48肆
思之思〖之〗,某(謀)不可遺;49肆
慎之〖慎之〗,貨不可歸。50肆
簡46殘斷。“毋”下一字,殘存墨迹爲,整理者疑爲“就”字。從整體特徵來看,此字左從京,爲“就”字的可能性極大,整理者的意見可從。
睡虎地秦簡中的“就”字寫法有兩種,參下:寫法一 (《秦律十八種·倉律》48)
(《效律》49)
(《日書甲種》93背/74反)寫法二 (《日書甲種》59) 寫法一中的“就”字,從京從尤。寫法二中的“就”字,從京從寸。季旭昇先生於《説文新證》“就”字條下曰:“楚系文字亯形下半與京形上半共筆,秦文字則改爲从京、从尤(或又),原因不詳。”[2]季先生所舉從又之“就”字,見於秦陶文。據《秦文字編》所收,從又寫法的“就”字還見於秦印。[3]如此來看,秦文字中的“就”字右部從尤,或從寸、又。尤、寸、又形近,“就”字所從之寸、又或爲尤之訛寫。其中,從寸之就字,還見於周家臺秦簡《三十四年質日》簡17()、馬王堆漢墓帛書《戰國縱橫家書》235()。
《爲吏之道》簡46末尾殘字右部所從爲,其更可能爲寸,則本簡缺失的竹簡之上必有“寸”之撇筆。循此綫索,我們在睡虎地秦簡的殘簡圖版中找到了2-4號殘簡。其釋文作:
〼□也 殘2-4
殘2-4頂端殘筆正爲這樣的撇筆。將殘2-4與《爲吏之道》簡46進行拼合,可以看到二簡的茬口基本相合,可較好地復原從“寸”的“就”字,作,完整拼合簡見附圖。二簡可以拼合,有如下三點需要特别説明:
1.關於茬口處的二簡寬度問題。從拼合圖來看,茬口處的二簡寬度不盡一致,這是因爲《爲吏之道》簡46末尾左側有部分殘損。若將殘2-4的寬度與簡46寬度正常的竹簡部分相比較,寬度基本一致。
2.關於拼合之後的完簡長度問題。經用直尺於圖版上測量,《爲吏之道》簡46殘長約16.9cm,殘2-4長約10.6cm,拼合之後長約27.5cm。整理者於《爲吏之道》介紹部分説“簡長27.5釐米”。拼合之後的簡46+殘2-4的竹簡長度正好與其他完整簡的長度保持一致。
3.二簡的文字書寫風格基本相同,尤其是簡46肆“之”字末筆與殘2-4“也”字末筆的傾斜度基本相同。
拼合之後,《爲吏之道》簡46肆—47肆的釋文當改寫爲:
貴不敬,失之毋(無)就也,46肆+殘2-4君子敬如始。47肆
其大意是説,身份尊貴卻不恭敬,失勢後便無人趨就,君子當始終保持恭敬。
附圖:
[1] 本文討論所用的睡虎地秦簡釋文與圖版均引自陳偉主編:《秦簡牘合集(壹)》,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14年。不再出注。
[2] 季旭昇撰:《説文新證》2版,臺北:藝文印書館,2014年,第454頁。
[3] 王輝主編:《秦文字編》,北京:中華書局,2015年,第846頁。(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7年1月25日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