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中文系、出土文獻與中國古代文明研究協同創新中心)
(首發)
《睡簡·日甲》簡67背壹—68背壹云:
人毋(無)故而心悲也,以桂長尺有尊(寸)而中折,以望之日日始出而食之,已乃,則止矣。
關於(下文用△代替),《睡簡》(精裝本)釋“”讀為“餔”,《廣雅·釋詁》:“食也。”此處指早飯,與《說文》專指申時食不同。[1]劉信芳先生釋作“脯”讀為“膊”,並引《方言》卷七云凡殺牛、羊取其五臟而曝曰膊。[2]陳偉等先生在重新整理睡簡釋文[3]和張守中(摹作)、方勇(摹作)、劉孝霞、王輝、孟良、單曉偉等先生在編纂文字編時皆從《睡簡》(精裝本)釋讀。[4]今按,此句《王家臺秦簡·日書》作“凡人亡(無)故而心衰矣,乃取桂盛尊(寸)而中折之,以望始出而飤(食)之而(寢),則止矣”(113—114)。[5]與△相關之異文作“”,提示我們△或即“”字。
何琳儀先生指出,“寢”从宀从爿(牀之初文),侵省聲。“寑”之異文。《說文·宀部》:“[?(寑)],臥也。从宀,㑴聲。[?(?)]籀文?省。”典籍作“寢”。[6]甲骨文“(寢)”作(《合》13578)、(《合》35673)、(《合》21376)、(《合》135正乙)等形,[7]从宀从帚或从宀从爿(牀之初文),“?”字學者皆以為會廷內灑掃,以供居息之意,即“寑”。唐蘭先生以為“帚”為聲符,古讀如侵。[8]而人多寢於牀,故又从“爿”。金文作(?爵,《集成》8296)、 (師遽方彝,《集成》9897·2)、(《近出殷周金文集錄二編》322)、(五年琱生簋)、(復公仲簋蓋,《集成》4128)等形,[9]在契文的基礎上有所增繁,或作“?”,或作“(寢)”,或作“”,或作“”。而“女”與“人”為義近形符,故“”當即“?”,“”當即“(寑)”。[10]秦文字繼承商周文字,秦公大墓殘磬作,[11]簡牘文字則作“?”(《北大秦簡·禹九策》33:“禹?(寢)行”[12])或“”(見上引《王家臺秦簡·日書》)。諦審圖版,△中所謂之“肉”當即“爿”(或看成是“爿”之訛變),中間並非兩橫,而是兩點,這似乎是後來“爿”變作“丬”的源頭。而△中所謂之“甫”(下文簡稱“△偏”)當為“帚”,因為秦文字“甫”上部所从之“父”的縱向筆畫多與下部之“用”連接,且多呈垂直狀,如“蒲”作、、,“鬴”作,[13]“脯”作(《睡簡·秦律》13)、(《睡簡·日乙》187)、(《里壹》8-1055+8-1579)、(《北簡·祠祝》06-004)、(同上)。“△偏”上部為橫向筆畫(這一點很關鍵),且在運筆上也完全沒有要與下面形體的縱向筆畫相連的意思,故“△偏”上部當為“彐”形(張守中先生的摹本係誤摹)。而包山簡“(寢)”字作(《包山》171)、(《包山》263)[14]等形,與△極其相似,當可認同。對比秦楚之“帚”,秦系“帚”之下部多作、(《嶽麓秦簡(伍)》148,字所从)等形,[15]楚系則多作,比秦系多出一橫畫(有時還加飾筆),與“用”就很相似了,“△偏”下部亦當即此形。因此,“△偏”應改釋為“帚”。考慮到睡簡的出土地,書手應該是位熟悉楚文字的人,[16]所以在抄寫時將“(寢)”寫成了與楚文字接近的△(可摹作)。
當然,從整體而言,戰國文字“甫”與“帚”確實形近,如“甫”及从“甫”之字作(甫,燕系鷹節)、(俌,中山王鼎)等形,[17]从“帚”之字作(,曾侯乙戈)[18]、(,齊系銅柱)[19]等形。但即便將△釋成“”也應該看作是“”之訛字,而不能讀為“餔”,更不能將“餔”解釋為早飯。因為從詞義引申來看,本為申時(15—17時)食的“餔”引申出“食”“申時”甚至“晚飯”的意思都可以理解,而表示“早飯”則似不太可能,且沒有訓詁依據。又從秦簡本身來看,“餔時”也都是在日中和夕時之間的時稱。那麼,從“以桂長尺有尊(寸)而中折,以望之日日始出而食之,已乃△”的意思來看,在太陽剛剛出來之時吃中折之桂(《說文·木部》:“桂,江南木,百藥之長。”),然後不久就(“已乃”)“餔”,顯然不合理(我想正因如此,整理者才把“餔”解釋為早飯)。而“以望之日日始出而食之,已乃(寢)”則文從字順。
2020年4月15日寫畢
2020年4月16日修改
附記:本文是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戰國文字詁林及數據庫建設”(項目編號:17ZDA300)和2017年出土文獻與中國古代文明研究協同創新中心博士創新資助項目“秦簡牘字詞關係研究”(項目編號:CTWX2017BS029)的部分成果。
[1] 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編:《睡虎地秦墓竹簡》(釋文注釋),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213頁和第217頁注[三一]。
[2] 劉信芳:《〈日書〉驅鬼術發微》,《文博》1996年第4期,第76頁。
[3] 陳偉主編:《秦簡牘合集釋文注釋修訂本(貳)》,武漢大學出版社,2016年,第415頁和第430頁注[68]。
[4] 張守中撰集:《睡虎地秦簡文字編》,文物出版社,1994年,第118頁;方勇:《秦簡牘文字編》,福建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25頁;劉孝霞:《秦文字整理與研究》(下篇:秦文字編),華東師範大學博士學位論文(指導教師:董蓮池教授),2013年,第349頁;王輝主編,楊宗兵、彭文、蔣文孝編著:《秦文字編》,中華書局,2015年,第1187頁;孟良:《新編〈睡虎地秦簡牘〉文字編》,安徽大學碩士學位論文(指導教師:徐在國教授),2017年,第139頁;黃德寬主編,徐在國副主編,單曉偉編著:《秦文字字形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第329頁。
[5] 參見王明欽:《王家臺秦墓竹簡概述》,載艾蘭、邢文編:《新出簡帛研究——新出簡帛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文物出版社,2004年,第王輝、陳昭容、王偉:《秦文字通論》,中華書局,2016年,第223頁。按,釋文根據睡簡略加括注。又“盛”當訓為滿,“桂盛尊(寸)”即滿一寸長的桂。
[6] 何琳儀:《戰國古文字典:戰國文字聲系》,中華書局,1998年,第1416頁。
[7] 以上見劉釗主編:《新甲骨文編(增訂本)》,福建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445頁。
[8] 參季旭昇:《說文新證(二版)》,藝文印書館,2014年,第598頁。
[9] 以上見董蓮池編著:《新金文編》,作家出版社,2011年,第1009—1010頁;陳斯鵬、石小力、蘇清芳編著:《新見金文字編》,福建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32頁;黃德寬主編,徐在國副主編,江學旺編著:《西周文字字形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第314頁。
[10] 漢代文字多見从人之“(寑)”,看季旭昇:《說文新證(二版)》,藝文印書館,2014年,第598頁;劉釗主編,鄭健飛、李霜潔、程少軒協編:《馬王堆漢墓簡帛文字全編》,中華書局,2020年,第847頁。按,《馬王堆漢墓簡帛文字全編》中的資料蒙方勇先生拍照惠賜,謹致謝忱。
[11] 見王輝主編,楊宗兵、彭文、蔣文孝編著:《秦文字編》,中華書局,2015年,第1181頁。
[12] 見李零:《北大藏秦簡〈禹九策〉》,《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7年第5期,第49頁。
[13] 以上分別見黃德寬主編,徐在國副主編,單曉偉編著:《秦文字字形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第19和116頁。
[14] 參看李守奎、賈連翔、馬楠編著:《包山楚墓文字全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316頁。
[15] 漢代簡帛文字“帚”之下部也多是這樣的寫法,參看劉釗主編,鄭健飛、李霜潔、程少軒協編:《馬王堆漢墓簡帛文字全編》,中華書局,2020年,第251、847頁。按,《馬王堆漢墓簡帛文字全編》中的資料蒙方勇先生拍照惠賜,謹致謝忱。
[16] 參李學勤:《秦簡的古文字學考察》,中華書局編輯部編:《雲夢秦簡研究》,中華書局,1981年,第341頁。
[17] 以上見何琳儀:《戰國古文字典:戰國文字聲系》,中華書局,1998年,第595頁。
[18] 見李守奎編著:《楚文字編》,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3年,第457頁。
[19] 見孫剛編纂:《齊文字編》,福建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325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0年4月16日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