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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嶽麓書院藏秦簡(柒)》試綴(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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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硬糖娛樂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首發)一
《嶽麓》(柒)第四組簡C2-2-1釋文作:
〼□□□皆□□□□□□□□□□ C2-2-1柒[1]
《嶽麓》(肆)286/0467-1釋文作:
〼□□□□為隸臣妾而皆老、毋(無)賴,縣官□〼 286/0467-1肆[2]
兩簡茬口密合,綴合後可復原“臣妾而皆老毋賴縣官”諸字,其中“毋”字圖版作,“賴”字圖版作,“縣”字圖版作,“官”字圖版作。茬口對比見下表:表1 彩圖 紅外 “官”下一字綴合圖版作,當釋作“其”字。根據“臣妾而皆老毋賴縣官其”諸字的復原,兩簡當可綴合無疑。同時,“妾”字下、“而”字上的編繩痕跡(見彩圖紅框),也可平齊對接。綴合釋文作:
〼□□□□為隸臣妾而皆老、毋(無)賴,縣官其□而□□ C2-2-1柒+286/0467-1肆[3]
完整綴合見附圖A。二
《嶽麓》(柒)第三組簡“第四卷漏收殘片”C2-14-1釋文作:
〼以解爵若以除貲一〼 C2-14-1柒[4]
《嶽麓》(柒)第四組簡C2-10-2可以與之綴合,茬口處復原“除貲”二字,其中“除”字圖版作,“貲”字圖版作,茬口對比見下表:表2 彩圖 紅外 “貲”下一字圖版作,整理者原疑為“一”字,今據文例和綴合圖版,疑為“贖”字。兩簡茬口密合,色澤接近,紋路疏密度亦接近,當可綴合。[5]釋文作:
〼以解爵若以除貲贖〼 C2-14-1柒+C2-10-2柒
完整綴合見附圖B。三
《嶽麓》(柒)第四組簡的殘片C4.1-9-3與《嶽麓》(貳)的C4.1-3-7實為同一殘片,釋文作“一,不分者”。《嶽麓》(貳)置C4.1-3-7與卷末的殘片部分,稱C410307,未排卷內號。《釋文修訂本》將C4.1-3-7與0775簡綴合。《嶽麓》(柒)第三組簡“與第二卷拼合”中,先將C4.1-3-7拼綴在C4.1-5-2與C4.1-6-2(2)中間,再與0775簡綴合。
《嶽麓》(柒)第四組簡的殘片C10.1-2-3,已在《嶽麓》(壹)與1/0602背綴合,釋文作“七年”,兩殘片圖版互為倒置。另外,C10.1-2-3還出現在《嶽麓》(貳)的殘片中,稱C100302,釋文作“七【分】”,兩殘片圖版互為倒置。從字形和圖版形狀來看,《嶽麓》(柒)的殘片C10.1-2-3與《嶽麓》(壹)1/0602背的簡首殘片以及《嶽麓》(貳)的殘片C100302,三者實為同一殘片。
兩殘片與其重出處的對比見下表:表3 C4.1-9-3柒與C4.1-3-7貳及其綴合 C10.1-2-3柒與1/0602背壹與C100302貳 按《嶽麓》(柒)的體例,殘片C4.1-9-3與C10.1-2-3均當從第四組簡中剔出。兩者的相似之處,在於同一殘片在不同卷數出現並被給予了不同的編號,在已經與他卷的簡綴合且綴合成立的情況下,又被當做新的殘片衍出。這種複雜的殘片著錄情況,在《嶽麓》全卷出版後得以梳理清晰。對於其他出土簡牘的整理,也有值得注意之處。
同時,儘管是同一殘片,不同的圖像採集時間導致了其圖版的細微差別。採集時間越後的殘片,其完整性越低。如《嶽麓》(貳)的C410307圖版左上角是完整的直角茬口,在《嶽麓》(柒)採集C4.1-9-3時已經殘缺。
附圖:A B [1] “皆”字從唐強、李蓉釋,“皆”字後的十個未釋字為筆者補。參《〈嶽麓書院藏秦簡(柒)〉第四組簡釋文》,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網站7月15日,http://www.bsm.org.cn/?qinjian/8748.html。
[2] 陳松長主編:《嶽麓書院藏秦簡(肆)》,上海辭書出版社2015年,第189頁。
[3] “其”下第二字圖版作,疑為“而”字。
[4] 陳松長主編:《嶽麓書院藏秦簡(柒)》,上海辭書出版社2021年,第217頁。
[5] 两简的彩色图版均大于各自的红外图版,缀合时有缩放调整。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2年7月29日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