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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里耶秦簡所見秦始皇陵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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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
(首發)秦始皇陵位於今陝西省臨潼縣城東5公里處,南靠驪山,北臨渭水。其陵墓營造詳細記載,見於《史記·秦始皇本紀》《漢書·劉向傳》《漢舊儀》等文獻,其中《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記載較早,其文作:
行從直道至咸陽,發喪。太子胡亥襲位,為二世皇帝。九月,葬始皇酈山。始皇初即位,穿治酈山,及並天下,天下徒送詣七十餘萬人,穿三泉,下銅而致槨,宮觀百官奇器珍怪徙臧滿之。令匠作機弩矢,有所穿近者輒射之。以水銀為百川江河大海,機相灌輸,上具天文,下具地理。以人魚膏為燭,度不滅者久之。二世曰:“先帝後宮非有子者,出焉不宜。”皆令從死,死者甚衆。葬既已下,或言工匠為機,臧皆知之,臧重即泄。大事畢,已臧,閉中羨,下外羨門,盡閉工匠臧者,無復出者。樹草木以象山。
對上揭引文所涉秦始皇陵建造細節,學界多有稱引討論。[1]上揭引文記載秦始皇死後發喪,秦二世胡亥即位後將其葬在酈山。上引《史記·秦始皇本紀》所記以始皇陵墓壙乃至地宮的營造為主。《漢書》卷三十六《劉向傳》:
秦始皇帝葬于驪山之阿,下錮三泉,上崇山墳,其高五十余丈,周回五里有餘;石槨為游館,人膏為燈燭,水銀為江海,黃金為鳧雁,珍寶之臧,機械之變,棺槨之麗,宮館之盛,不可勝原。又多殺宮人,生薶工匠,計以萬數。天下苦其役而反之,驪山之作未成,而周章百萬之師至其下矣。項籍燔其宮室營宇,往者咸見發掘。其後牧兒亡羊,羊入其鑿,牧者持火照求羊,失火燒其臧槨。
《文獻通考》卷一二四引《漢舊儀》:
使丞相斯将天下刑人徒隶七十二万人作陵,鑿以章程三十七歲,錮水泉絕之,塞以文石,致其丹漆,深極不可入。奏之曰:“丞相斯昧死言:臣所將隸徒七十二萬人治驪山者,已深已極,鑿之不入,燒之不然。叩之空空,如下天狀。”制曰:“鑿之不入,燒之不然,其旁行三百丈乃止。”
大致相類。此外,由《漢舊儀》可知,丞相李斯主持統一後秦始皇陵的的營造。里耶秦簡有一枚簡與秦始皇陵營造制度有關,存在與《漢舊儀》該記錄互證的可能。下面談談我們的理解。一 丗五年九月丁亥朔己酉,田守唐【敢】言之:令曰:所爲【麗□、麗】山禁、Ⅰ麗山園、麗山食官、信宮律令已書□□下左丞相。廷曰:Ⅱ【恒以二月庚午下丞相□信宮□□】外四方樹樹一行,環宮。Ⅲ
……問之,前令書田傳司空即弗(副)。Ⅳ7-81+7-170+7-183+7-259+8-394
九月己酉日中,庭行。〼Ⅰ
〼庭手。Ⅱ7-183背+7-170背
上揭簡文由多枚殘簡綴合而成,其中整理者分別綴合7-170+7-259、7-81+7-183。[2]《選釋(一)》將二簡再綴合,並補以8-394。[3]其綴合可從。當然,以上綴合簡仍有殘缺,有關文義仍有不清楚的地方,但對理解整體內容已頗有幫助。《選釋(一)》認為該簡是“秦始皇陵墓建設、管理的重要史料。”[4]當是很好的論斷。
這枚簡牘記載秦始皇三十五年,遷陵縣田守唐提及中央下達的一條令文,并詢問“前令書田傳司空即弗(副)”,即詢問由田傳達給司空沒有製作副本的情況。“前令書”指簡牘前文所提及的“令”以及廷所下“書”。令文提及“所爲【麗□、麗】山禁、麗山園、麗山食官、信宮律令已書□□下左丞相”,而廷書提及“恒以二月庚午下丞相□信宮□□】外四方樹樹一行,環宮。”令文所提及的內容是建設“麗□”“麗山禁”“麗山園”“麗山食官”“信宮”等的律令書寫後下達給左丞相。廷書中省略作“丞相”。
關於秦始皇三十五年的左丞相為何人?可據《史記·秦始皇本紀》略作梳理。《秦始皇本紀》記載秦始皇二十六年,議始皇尊號時提及“丞相綰、御史大夫劫、廷尉斯等”,此時丞相為綰,李斯為廷尉。《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秦始皇三十四年年僕射周青臣建言“以諸侯為郡縣”時,稱“丞相李斯”,此時李斯擔任丞相,但未明言是左丞相。《史記·秦始皇本紀》秦始皇三十四年始皇出遊时,“左丞相斯從,右丞相去疾守”,提及左丞相李斯,右丞相去疾。秦始皇三十四年李斯已是左丞相。左丞相李斯,右丞相去疾,這二人並提,《史記·秦始皇本紀》中不只一見,如秦二世東巡刻石“丞相臣斯、臣去疾、御史大夫臣德昧死言”,以李斯為尊。里耶7-81+7-170+7-183+7-259+8-394所記秦始皇三十五年時的“左丞相”,第二次在廷書中出現時作“丞相”,當皆指向左丞相李斯。秦丞相在秦始皇陵的營建中起到重要作用。段清波先生認為:“負責秦始皇帝陵園建設的秦國及秦朝的丞相不少於呂不韋、隗狀、王綰、馮去疾、李斯等五位。李斯以丞相身份率領七十二萬人修建陵園(開始的時間為始皇三十四年前)”。[5]《秦始皇本紀》《漢舊儀》等文獻所記由丞相李斯主持秦始皇陵的後期營造,以地宮的營造作為重點。里耶秦簡7-81+7-170+7-183+7-259+8-394“所爲【麗□、麗】山禁、麗山園、麗山食官、信宮律令”三十五年九月下達給左丞相的任务,以地上設施為主,當是秦始皇陵的進一步營造。
上文所引《史記·秦始皇本紀》内容,追述了酈山秦始皇陵建造的細節。由該引文可知,秦始皇陵建造大致分為三個階段,其一是秦始皇剛即位時(前247年),便開始為其在酈山營造陵墓。[6]其二是統一天下後進一步對地宮的營造,其中“穿三泉”,王學理先生指挖築始皇墓壙時“穿三泉”(穿透多重地下潛流)。“下銅而致槨”指采用了銅材築主槨(正藏槨)室。[7]楊鴻勳先生引《漢書》“下錮三泉”,認為是熔化銅以封堵大牆與墓壙壁畫之間的縫隙,形成一圈阻斷地下水的青銅版,四面牆體連接成一個整體方框。[8]其三,是秦二世時期的營建。
學者們根據考古發掘進展,對秦始皇陵營造工程的時期有更具體的認識,如袁仲一先生認為:“如果將二世修築的陵園工程包括在內,秦始皇陵園的修建可分為三個階段,前後歷時38年。第一階段從秦王政元年到二十六年統一全國,工程規模較小;第二階段從統一全國到秦始皇三十七年死葬酈山,大規模地修建了陵墓工程;第三階段是二世時期的修陵工程。”[9]程學華先生認為:“陵園修建工程分為4個工期。第一工期分為前、後兩段,前段是秦王親政的前十年,後段五年;第二工期設置麗邑,完成了陵園的城垣建設;第三工期為統一後的十年,為陵園建設的高峰期;第四工期為二世在位的兩年,主要是葬禮、葬儀後的複土工程。”[10]張衛星先生認為:“陵園的完工應該以城垣及其附屬設施的完成作為標誌。通過對陵園內、外城垣以及內、外城門觀建築的比較,可以發現,外城城垣倉促完成的痕跡明顯。在所有的城門中,內、外城的北門尤其是外城北門建築簡陋,應是收尾階段之作。”[11]那麼,李斯于秦始皇三十四年任左丞相以後接手了秦始皇陵的營建,里耶秦簡三十五年開始對陵園官署如麗山食官的營建,則是不見於傳世文獻的新細節。二 里耶7-81+7-170+7-183+7-259+8-394記載的令書由田守唐提及,且由田部傳達給司空,似與田、司空兩個官署,可能為始皇陵的建造抽調出刑徒等勞動力有關。其中“田”也稱田部,其長官即田嗇夫,主管全縣田地,[12]而司空在安排刑徒參與田作中起到重要作用,如下列簡文:[13]
丗四年六月甲午朔乙卯,洞庭守禮謂遷陵丞:Ⅰ丞言徒隸不田,奏曰:司空厭等當坐,皆有它罪,Ⅱ8-755耐爲司寇。有書,書壬手。令曰:吏僕、養、走、工、組Ⅰ織、守府門、匠及它急事不可令田,六人予田徒Ⅱ8-756四人。徒少及毋徒,薄(簿)移治虜御史,御史以均予。今遷陵Ⅰ廿五年爲縣,廿九年田,廿六年盡廿八年當田,司空厭等Ⅱ8-757失弗令田。弗令田即有徒而弗令田且徒少不傅于Ⅰ奏。及蒼梧爲郡九歲乃往歲田。厭失,當坐,論,即Ⅱ8-758(應)令及書所問且弗(應),弗(應)而云當坐之狀何如?Ⅰ其謹桉(案)致,更上奏,史展薄(簿)留日,毋謄卻,它Ⅱ8-1564如前書律令。/七月甲子朔癸酉,洞庭叚(假)守Ⅰ繹追遷陵。/歇手。·以沅陽印行事。Ⅱ8-759歇手。8-755背
七月甲子朔庚寅,洞庭守繹追遷陵亟言。/歇Ⅰ手。·以沅陽印行事。/八月癸巳朔癸卯,洞庭叚(假)Ⅱ8-1523守繹追遷陵亟日夜上,勿留。/卯手。·以沅陽Ⅰ印行事。/九月乙丑旦,郵人曼以來。/翥發。Ⅱ8-1523背
提及“司空厭等失弗令田”,其“失”的具體表述為“有徒而弗令田且徒少不傅於奏”。此外,如下簡:[14]
廿七年二月丙子朔庚寅,洞庭守禮謂縣嗇夫、卒史嘉、叚(假)卒史穀、屬尉:令曰:“傳送委輸,必先【行】Ⅰ城旦舂、隸臣妾、居貲贖責(債)。急事不可留,乃興䌛(徭)。”今洞庭兵輸内史,及巴、南郡、蒼梧【輸甲】Ⅱ兵,當傳者多。節(即)傳之,必先悉行乘城卒、隸臣妾、城旦舂、鬼薪白粲、居貲贖責(債)、司寇、【隱】Ⅲ官踐更縣者。田時殹(也),不欲興黔首。嘉、穀、尉各謹案所部縣卒、徒隸、居貲贖責(債)、Ⅳ司寇、隱官踐更縣者薄(簿),有可令傳甲兵縣弗令傳之而興黔首,興黔首可省少弗省而多【興者】,Ⅴ輒劾移縣,縣亟以律令具論當坐者,言名、夬(決)泰守府。嘉、穀、尉在所縣上書嘉、穀、【尉】。Ⅵ令人日夜端行,它如律令。/壬辰,洞庭守禮重曰:新武陵别四道,以道次傳,别〼Ⅶ9-2283
到,輒相報。不報,追之。皆以郵、門亭行。新武陵言書到。/如手。〼Ⅰ
三月辛酉,遷陵丞歐敢告尉、告鄉、司空、倉主:聽書從事。尉别書都鄉、司【空,Ⅱ司空】傳倉,都鄉别啓陵、貳春,皆勿留脱。它如律令。即報酉陽書到。/釦手。壬戌,Ⅲ隸臣尚行尉及旁。Ⅳ
三月丁巳水下七刻,隸臣移以來。/爽半。 如手。Ⅴ9-2283背
在徵發徭役而恰逢“田時”,包含隸臣妾、城旦舂、鬼薪白粲在內的刑徒,因其耕作熟练度不如黔首,將被優先徵發。相關文書下發給“尉、鄉、司空、倉主”,其中也有司空。7-81+7-170+7-183+7-259+8-394號簡中,文書下達到田,再由田傳達給司空,大概是希望在保持基本農田耕作勞力需求的前提下,尽可能為秦始皇陵的建造提供支援。《秦始皇本纪》“始皇初即位,穿治酈山,及並天下,天下徒送詣七十餘萬人。”所記“天下徒”似包含刑徒在內的各類服徭役之人。秦關中男丁因戰事損耗,統一後,必在全國範圍抽調刑徒。《漢舊儀》記載李斯雖勸諫墓壙已無法下鑿,但仍被要求旁拓三百丈。從中可見秦始皇對自己陵墓在墓壙乃至地宮建造規模方面的高要求,《史記·黥布列傳》記“布已論輸麗山,麗山之徒數十萬人”,有罪論輸麗山,竟也納入到當時司法判罪的表述中,就不難理解了。三 傳世文獻關於秦始皇陵所體現的葬制,在秦文獻中較少記載。7-81+7-170+7-183+7-259+8-394所出現的:
令曰:所爲【麗□、麗】山禁、Ⅰ麗山園、麗山食官、信宮律令已書□□下左丞相。廷曰:Ⅱ【恒以二月庚午下丞相□信宮□□】外四方樹樹一行,環宮。
其中“所爲【麗□、麗】山禁、麗山園、麗山食官、信宮律令”表述簡單,指向的當是一系列建設並加以管理的律令,倒是“廷曰”所提及的“恒以二月庚午下丞相□信宮□□】外四方樹樹一行,環宮”,記載了對樹的種植,當是“信宮”營造的一部分細節。
不過傳達給左丞相的律令專門涉及“麗□、麗】山禁、麗山園、麗山食官、信宮”等内容,從中可見秦始皇陵的結構、分佈,多少透露出秦始皇陵葬制的冰山一角。以下分别梳理。
“所爲麗”后一未釋字,《選釋(一)》認為:
或是“邑”。《史記·秦始皇本紀》:始皇十六年,“秦置麗邑。”秦始皇陵“麗山食官”出土陶器刻印文字有“麗邑五升”、“麗邑九升”等[15]。
頗有可能。嶽麓秦簡《三十五年私質日》記載質日主人四月二十七日由咸陽返程回江陵,經過“麗邑”,郭濤先生認為:[16]
返程之“麗邑”與南陽酈縣有別。此麗邑當在酈山附近,此時或因修秦始皇陵墓聚而成邑,漢代的陵邑類似於此。《史記·秦始皇本紀》:“九月,葬始皇山。始皇初即位,穿治酈山………”唐代於此設有昌亭驛。
可知至遲秦始皇三十五年四月二十七日,已有秦始皇陵陵邑“麗邑”的存在。
麗山禁,《選釋(一)》:“龍崗秦簡278號簡有‘雲夢禁’。麗山禁,疑是設在麗山園外圍的保安機構。”按:作為禁衛機構,當有專門的官署及人員配備。《史記·秦始皇本紀》提及建造秦始皇陵後,“令匠作機弩矢,有所穿近者輒射之”,似與秦始皇陵地宫的禁衛有關,大致屬於“麗山禁”職使的一部分。“麗山禁”的營造、設置,可見秦始皇陵保衛力量的加強,也可見相關制度趨於完備。
麗山園,《選釋(一)》:“也見於1960年在秦始皇陵北側發現的秦麗山園銅鐘銘,其銘曰:‘麗山園容十二斗三升,重二均十三斤八两。’[17]園,陵園。《史記·淮南衡山列傳》:‘追尊謚淮南王爲厲王,置園復如諸侯儀。’‘麗山園’即秦始皇陵園。”按:“麗山園”以陵墓所在山名+園为名。胡家草场漢簡2803 號簡“諸幸得葬高園、孝惠園者,皆令得與妻會葬,縣毋爲其妻𥥯<穿>。葬魯元園,比”,[18]提及漢高祖的“高園”,漢惠帝的“孝惠園”,與秦制度相沿,在命名上以諡號+園,略有差異。但都是對帝王陵園整體指稱。簡文“麗山園”與“麗山食官”等官署名並列,似也是官署名。又,秦麗山園銅鐘銘:“麗山園容十二斗三升,重二均十三斤八两。”其中“麗山園”較可能是官署名,其職責較可能與秦始皇陵園的管理有關。
“麗山食官”, 《選釋(一)》:“食官,掌管飮食的官署。《周禮·天官·序官》‘膳夫上士二人’鄭玄注:‘膳夫,食官之長也。’《續漢書·百官志二·太常條》:‘先帝陵,每陵食官令各一人,六百石。’《二年律令·秩律》467號簡有‘未央食官、食監’。據秦始皇陵園遺址勘察,‘麗山食官’地當秦始皇陵冢西北。遺址出土陶器刻印文字有‘麗山飤官’、‘麗山飤官左’、‘麗山飤官右’。”楊寬先生曾指出“飤官是陵寢中供給飲食的官,包括每天多次供奉墓主的飲食在內。”[19]
信宮,見於《史記·秦始皇本紀》,即“二十七年,始皇巡隴西、北地,出雞頭山,過回中。焉作信宮渭南,已更命信宮為極廟,象天極。自極廟道通酈山,作甘泉前殿。築甬道,自咸陽屬之。是歲,賜爵一級。治馳道。”《選釋(一)》指出“簡文本簡年代在秦始皇丗五年,簡文仍作‘信宮’,未如《史記·秦始皇本紀》更爲‘極廟’。”[20]“信宮”在秦始皇二十七年開始建造,建造好後,更名為極廟。《史記·秦始皇本紀》所記“信宮”的建造從秦始皇二十七年開始。廷書記載“恒以二月庚午下丞相□信宮□□】外四方樹樹一行,環宮。”指環繞“信宮”一周,在四個方向種樹一行。從中可知在秦始皇三十五年九月,“信宮”的營造還未完全結束,如植物種植等配套工程仍在進一步完善中,但也可能屬於日常維護優化措施。那麼“更名為極廟”的時間,當與此同時或在此後,即較可能在秦始皇三十五年九月以後。《史記·秦始皇本紀》秦二世令群臣議尊始皇廟,“群臣皆頓首言曰:‘古者天子七廟,諸侯五,大夫三,雖萬世世不軼毀。今始皇為極廟,四海之內皆獻貢職,增犧牲,禮咸備,毋以加。’”即提及“極廟”一詞。“信宮”與“麗邑、麗山禁、麗山園、麗山食官”並列出現且在其後,當處於秦始皇陵較為靠內的位置。
由上可知,“麗邑、麗山禁、麗山園、麗山食官、信宮”,按由外至內的順序記載,即最外的陵邑“麗邑”,往內依次為“麗山禁”“麗山園”“麗山食官”“信宮”。“麗邑”,至遲在始皇三十五年四月的質日簡中,已有其名;最靠內的宗廟建築“信宮”,據里耶簡,處於宮殿周邊綠化的階段,其主體建築已然建成,那麼麗山園,以及賴以禁衛的“麗山禁”、供奉祭祀的“麗山食官”等官署的具體建築,當也在进一步营造中,不會過於延誤滯後。當然,這從已有簡文中仍無法看得很明確。總的來說,下達給左丞相的“所爲【麗邑、麗】山禁、麗山園、麗山食官、信宮律令”,其任务似一方面繼續完善相關建造,另一方面可能是創設相關人事、規章制度。四、結語 里耶秦簡所記載“麗邑、麗山禁、麗山園、麗山食官、信宮”以及“信宮”建設的細節,可以和傳世文獻記載相印證,對李斯主持秦始皇陵建造、徵發人力等細節有了新的認識。通過梳理,可知秦始皇陵各類景觀,秦始皇初即位開始營造,至秦統一全國,進入第二階段,尤其是李斯主持以來,對陵園諸官署營建、諸制度的建設也納入日程,此時統調全國民力,有加速建造的趨勢。這些細節為瞭解秦帝王陵墓制度提供了新材料,也為認識諸侯陵墓制度帶了新的線索。秦始皇陵的營造對民力的過度使用,以及司法系統罪罰方式中論輸驪山的出現,顯示秦統治逐漸走向失控,為理性認識秦代歷史提供了新視角。
[1] 如王學理:《對秦始皇陵文獻記載的解讀》第289-290頁,《秦始皇帝陵博物院》2017年。楊鴻勳:《秦始皇陵——享堂及地宮建築猜想》第91頁,《中國文化遺產》2007 年第3期。王子今:《秦始皇陵考古與秦統一歷史意義的新認識》,《秦漢研究》2020年。
[2] 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著:《里耶秦簡(叁)》,文物出版社2024年。
[3] 里耶秦簡牘校釋小組:《〈里耶秦簡(叁)〉綴合、編聯續貂》,簡帛網2024年10月14日。里耶秦簡牘校釋小組:《〈里耶秦簡(叁)〉選釋(一)》(以下簡稱《選釋(一)》),簡帛網2024年10月18日。
[4] 里耶秦簡牘校釋小組:《〈里耶秦簡(叁)〉選釋(一)》(以下簡稱《選釋(一)》),簡帛網2024年10月18日。
[5]段清波:《秦始皇帝陵園相關問題研究》第34、36-37頁,西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7年。
[6] 王學理:《對秦始皇陵文獻記載的解讀》第289-290頁。
[7] 王學理:《對秦始皇陵文獻記載的解讀》第291-293頁。
[8] 楊鴻勳:《秦始皇陵——享堂及地宮建築猜想》第91頁。
[9] 袁仲一:《秦始皇陵的考古發現與研究》,陝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
[10] 程學華:《秦陵、秦俑研究中的幾個問題》,《考古與文物》1988年第2期。
[11] 張衛星:《“驪山之作未成”的考古學觀察》,《文物》2010年第6期。
[12]陳偉:《秦簡牘校讀及所見制度考察》第105-120頁,武漢大學出版社2017年。
[13] 陳偉主編,何有祖、魯家亮、凡國棟撰著:《里耶秦簡牘校釋(第一卷)》第217页,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8-1523、8-1564的編入,請見陳垠昶:《里耶秦簡8-1523編連和5-1句讀問題》,簡帛網2013年1月8日。宮宅潔:《關於里耶秦簡8-755~759號與8-1564號的編聯》,《簡帛》第18輯,2019年。
[14] 陳偉主編,魯家亮、何有祖、凡國棟撰著:《里耶秦簡牘校釋(第二卷)》第447-448頁,武汉大学出版社2018年。
[15]原注:王學理:《秦始皇陵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94頁。
[16] 郭濤:《岳麓書院藏秦“質日”簡交通地理考》第245頁,《歷史地理》第三十輯,2014年。
[17]丁耀祖:《臨潼縣附近出土秦代銅器》,《文物》1965年第7期。
[18]李志芳、李天虹主编,何有祖、蔣魯敬副主編:《荆州胡家草場西漢簡牘選粹》,文物出版社2021年。
[19] 楊寬:《秦始皇陵園佈局結構的探討》第10-16頁,《文博》1984年第3期。
[20] 里耶秦簡牘校釋小組:《〈里耶秦簡(叁)〉選釋(一)》,簡帛網2024年10月18日。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為2024年10月21日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