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修訂)
1.在WORD下,採用A4紙張頁面的默認設置録入排版。
2.標題用3号黑体字。
3.正文用5號宋體,繁體橫排。引述出土文獻資料時,如無特殊需要,一律採用通行字。正文(含獨立成段的引文)、注釋文字的格式,用WORD功能實現,請勿使用人工斷行,以便編輯、排版。
4.非統一編碼的字符以及古文字字形,請以圖片格式插入正文。非統一編碼的字符,造字務必清晰、準確,以便統一造字。古文字原形,請另外提供單獨的TIFF或JPEG格式圖片,分辨率需達到600dpi。如果圖片數量較多,則集中作成列表附於文末,而在正文中以阿拉伯數字或英文字母指代。其他圖像資料,分辨率一般需達到300dpi以上,亦請提供單獨的TIFF或JPEG格式圖片。圖片使用版權方面的問題,請作者負責處理妥當。
5.注釋採用脚注,注文放在當頁下,使用小5號宋體。注釋號每頁重新編序,採用WORD默認的1、2、3,列於正文的標點(逗號、句號、冒號等)之後。句中(包括顿号後)請勿出注。項目資助的信息,在題注中説明。題注標志“*”號標於標題末尾,題注文字以脚注的方式處理。
6.引文出處的交待爲:
⑴發表在刊物上的論文依次爲作者、論文名、刊物名與年份、期號、頁碼。如:
裘錫圭:《談談隨縣曾侯乙墓的文字資料》,《文物》1979年第7期,第N頁。
⑵發表在報紙上的論文依次爲作者、論文名、報紙名與年月日、第N版。如:
張立行:《戰國竹簡露真容》,《文匯報》1999年1月5日,第N版。
⑶發表於集體論文集中的論文依次爲作者、論文名、論文集編撰者名與論文集名、出版者與出版年、頁碼。如:
任繼愈:《郭店竹簡與楚文化》,武漢大學中國文化研究院編:《郭店楚簡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N頁。
⑷個人論文集依次爲作者、論文名、論文集名、出版者與出版年、頁碼。如:
裘錫圭:《釋“弘”“強”》,《古文字論集》,中華書局1992年,第N頁。
⑸發表在學術會議上的論文依次爲作者、論文名、會議名稱、會議所在城市(或主辦單位)與舉辦年份。如:
林素清:《釋“匱”-兼及〈內禮〉新釋與重編》,“中國古文字:理論與實踐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美國芝加哥大學東亞系2005年。
⑹學位論文依次爲作者、論文名、學位類型(碩士或博士)、所在學校與發表年份、頁碼。如:
蕭聖中:《曾侯乙墓竹簡釋文補正暨車馬制度研究》,博士學位論文,武漢大學2005年,第N頁。
⑺發表在網络上的論文依次爲作者、論文名、網站名與發表年月日,並給出鏈接。如:
邢義田:《再論三辨券》,簡帛網2016年7月15日,http://www.bsm.org.cn/?qinjian/6736.html。
⑻專著依次爲作者、書名、出版者與出版年、頁碼。如:
李學勤:《簡帛佚籍與學術史》,江西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N頁。
⑼後注同前注時採用簡略形式,只出作者名、論文名或書名、頁碼。如:
裘錫圭:《釋“弘”“強”》第N頁。
李學勤:《簡帛佚籍與學術史》第N頁。
⑽一條注同時引用兩篇以上的文獻時,中間用分號間隔。如:
裘錫圭:《談談隨縣曾侯乙墓的文字資料》,《文物》1979年第7期;張立行:《戰國竹簡露真容》,《文匯報》1999年1月5日。
⑾引述常見古籍,如二十五史、十三經,如無特別說明的異文或其他校勘問題,不需注出版本。其他古籍,或常見古籍文本存在需要說明的問題,需注明具體版本。具體稱引方式如:
《史記·楚世家》
《左傳》昭公十三年
《國語·吳語》“吳王夫差起師伐越”章
《戰國策·秦策四》“頃襄王二十年”章
《說文》攴部
7.引文特別需要說明的還有:
⑴獨立段落的引文,一律縮進4格。
⑵同書編者或著者有兩個或三個時用頓號隔開;超過三個時只取第一編者或著者,其後加“等”字。
⑶海外版圖書可通過標注出版者所在地點(城市)反映出來。如:
林巳奈夫:《戰國時代出土文物的研究》,(東京)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1985年,第N頁。
⑷引用圖書是第一版時,省略版本說明;如果不是第一版,版權頁中表示版次的文字照錄。
⑸頁碼用“第N頁”表示;引用的內容不止一頁而又不連貫時,頁碼之間用頓號隔開;引用的內容不止一頁而內容連貫時,首頁與尾頁之間用“-”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