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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烏程漢簡》讀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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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大學歷史學院)
(首發)1 十六年四月乙巳朔,恒命。
爲侍請守令。十四年□。【正】
從事,事。爲償。償。言之廷。會〼
敢言之,從爲。丞相。□計。敢。會稽【反】002
按:整理者以為,帶有“八年”、“十六年”、“十七年”的紀年簡,因為其呈現的書法特徵與雲夢秦簡、馬王堆帛書、益陽兔子山漢簡木牘等秦末漢初隸書風格尤為相似,且漢初在位時間超過十七年的只有文帝,因此這批木簡當屬文帝時期。[1]網友“敖強”以為,通過紀年、月份朔日干支以及木簡字體的時代風格幾個方面推測,簡002中的紀年當為楚王戊十六年,即文帝后元六年(前158),這枚簡是吳楚兩個諸侯國內部屬縣或者機構之間正常的往來公文。[2]姚磊也認同此觀點,並以此類推,猜測簡003中的紀年為楚王戊十七年(前157),簡006中的紀年是楚王戊十五年(前159)。[3]
以上諸說皆極具啟發,特別是敖強和姚磊二位先生另辟思路,猜測如簡001、002等屬於諸侯王紀年,為我們研究這批簡的年代提供了新的視角。不過,其中關於楚王戊在位年份的論述,倒是有可商榷之處。
據《史記•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楚王戊元年,即文帝六年(前174);楚王戊十六年,即文帝后元五年(前159)。[4]《楚元王世家》載:“高祖六年,已擒楚王韓信于陳,乃以弟交為楚王,都彭城。即位二十三年卒,子夷王郢立。夷王四年卒,子王戊立。”[5]高祖六年即公元前201年,至楚王戊立為王有27年,也是公元前174年,與《年表》相合。《漢書•諸侯王表》:“(孝文)六年,王戊嗣,二十一年,孝景三年,反,誅。”[6]楚王戊二十一年也就是孝景三年,即公元前154年,楚王戊十六年即公元前159年,與《史記》的《表》和《世家》相合。因此,楚王戊十六年當為文帝后元五年,即公元前159年。敖強認為在文帝后元六年,即公元前158年,其說當有誤。
那麼這枚簡當以何人紀年呢?整理者已指出,這枚簡從書法上看屬於秦末漢初時期。[7]我們以武帝為界,並查找相關曆書,可知漢初符合“四月乙巳朔”的年份分別是惠帝六年(前189),文帝后元六年(前158)和武帝元光三年(前132)。[8]如果簡文采用皇帝紀年,那麼這三者與簡文中的“十六年”皆不合。如果簡文采用諸侯王紀年,查《史記•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以及《漢書•諸侯王表》,在以上三年也未有諸侯王能符合“十六年”。因此簡文之紀年與已有文獻相抵牾。
此外,雖然從書法上看這枚簡屬於漢初,但其正面有“恒命”二字,說明並未避文帝諱,似乎是年代要更早,但更早的年份並未有可以與簡文中的紀年與朔日干支相對應。簡背又有隨意塗寫的文字,整體觀感比較隨意。因此,猜測這枚簡是一枚廢棄簡,廢棄的原因可能是在書寫時寫手將朔日干支寫錯,下文又忘記避諱,因此將之廢棄作為習字簡。2 十七年……吳
十七年五月甲戌,烏程丞
各□。【正】
右。
勿勿勿……□勿。【反】003
按:姚磊以為,此簡當為楚王戊十七年,即文帝后元七年(前157)。[9]但據上文考證,楚王戊十七年,當為文帝后元六年(前158),並非後元七年。其又將“甲戌”釋讀為“甲戌日”,簡文“甲戌”後緊跟“烏程丞”,沒有“朔”字,因此這一釋讀是可從的。
那麼“十七年”當是根據誰來紀年?文帝十七年即後元元年(前163),此年五月並無“甲戌日”,因此此簡或許並非以皇帝紀年,而是以諸侯王紀年。簡文中出現“吳”字,疑指烏程所屬的吳國,那麼此簡年代當在景帝三年(前154)吳王濞叛亂以前。不過吳王濞十七年,即文帝元年(前179),此年五月也未有甲戌日。[10]那麼它可能是根據其他諸侯王紀年。
查相關曆書,可知漢初到景帝三年,符合“五月甲戌”的年份共有四年:1.高后三年(前185),五月甲戌為五月二十三,此年又是楚元王交十七年;2.高后八年(前180),五月甲戌為五月二十二,此年又是淮南厲王長十七年、代王恒十七年;3.文帝后元三年(前161),五月甲戌為五月十三,此年又是燕康王嘉十七年、長沙靖王著十七年;4.文帝后元四年(前160),五月甲戌為五月十八,此年又是城陽王喜十七年。[11]
但根據上述信息,具體是哪位諸侯王也不太可考,猜測是楚元王交、淮南厲王長等與吳國臨近的諸侯王,烏程出現帶有其他諸侯王紀年的文書,可能體現了吳地與其他地區的聯繫。3 十□年七月庚戌朔,辛〼
□□用者書言之〼006
按:姚磊以為,此簡當為楚王戊十五年,即文帝后元五年(前159),七月庚戌朔辛〼日。[12]但據上文考證,楚王戊十五年,即文帝后元四年(前158),非後元五年。查相關曆書,漢初符合“七月庚戌朔”的年份分別有:文帝后元五年(前159)和武帝元朔元年(前128)。[13]
據《漢興以來諸侯王表》,文帝后元五年,正值楚王戊十六年、淮南王喜十八年、燕康王嘉十九年、長沙靖王著十九年;武帝元朔元年,正值城陽頃王延十六年、常山恭王買十八年、濟東王彭離十七年。[14]
但根據上述信息,具體是哪位諸侯王也不太可考,猜測是楚王戊、淮南王喜等與烏程臨近的諸侯王,這同樣體現了吳地與其他地區的聯繫。4 十七。十七十二月。十二月丁酉。賤。昌里。
烏程。
胡夫鄉。十七年。盜。廷廷。陽羨。賤。
賤。烏程。年。烏程。廷。令。009【B】
按:姚磊以為,此簡當為文帝十七年,即後元元年(前163),十二月丁酉日。[15]但如果將“十七年”理解為諸侯王紀年,“丁酉”為丁酉日,那麼漢初有數十個年份符合條件,[16]故不能輕易將此枚簡的紀年判定為文帝十七年。[1] 曹錦炎:《烏程漢簡概述》,曹錦炎等編:《烏程漢簡》,上海:上海書畫出版社,2022年,第1頁。
[2] 敖強:《關於浙江烏程漢簡中“十六年”紀年簡的年代和紀年歸屬人身份初探》,知乎2022年8月2日,https://zhuanlan.zhihu.com/p/549138628。
[3] 姚磊:《讀<烏程漢簡>札記(二)》,簡帛網2022年10月28日,http://www.bsm.org.cn/?hanjian/8825.html#_ftn2。
[4] 《史記》卷17《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北京:中華書局,2014年,第997頁。
[5] 《史記》卷50《楚元王世家》,第2414頁。
[6] 《漢書》卷14《諸侯王表》,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第398頁。
[7] 曹錦炎:《烏程漢簡概述》,曹錦炎等編:《烏程漢簡》,第1頁。
[8] 王雙懷編著:《中華通曆•秦漢》,西安:陝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8年,第35、66、92頁。
[9] 姚磊:《讀<烏程漢簡>札記(二)》,簡帛網2022年10月28日,http://www.bsm.org.cn/?hanjian/8825.html#_ftn2。
[10] 《史記》卷17《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第992頁。王雙懷編著:《中華通曆•秦漢》,第45頁。
[11] 《史記》卷17《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第1003頁。王雙懷編著:《中華通曆•秦漢》,第39、44、63、64頁。
[12] 姚磊:《讀<烏程漢簡>札記(二)》,簡帛網2022年10月28日,http://www.bsm.org.cn/?hanjian/8825.html#_ftn2。
[13] 王雙懷編著:《中華通曆•秦漢》,第65、96頁。
[14] 《史記》卷17《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第1003、1024頁。
[15] 姚磊:《讀<烏程漢簡>札記(三)》,簡帛網2022年10月30日,http://www.bsm.org.cn/?hanjian/8828.html。
[16] 王雙懷編著:《中華通曆•秦漢》,第30-83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3年5月15日18:31。)